ShiningStar018Lv.10
独角兽

《银星笔记》(又名《银星之旅》)

第九十五章 璨华迷梦

第 97 章
2 年前
6月29日
宝石之城,这是小马们送给朱尔城的别称。它位于马哈顿的东北方,是一座建立在矿场上的城市。即便凭借现有的知识体系无法解释宝石的成因,但在朱尔城这里发现了大量的宝石也是不争的事实。在刚刚发现矿藏的时候,许多小马从全国各地而来参加朱尔的开发,他们看中的不只是那些珍贵的宝石,更是为了那时在当地工作能够享受的优厚待遇:分配的住房,远高于平均水平的薪资,免费的医疗,能够得到保证的子女的入学,这些都是吸引小马们前来的理由。然而,即便是如此优厚的待遇,前来赴约的小马却并不是很多。据说当年对第一批前来报到的小马进行登记的时候,来报到的数量只有预计的一半。可即便如此,他们还是创造了奇迹,将这处巨大的天然矿场开发得有声有色。而代价是,他们中的许多小马因此饱受尘肺困扰。因为矿场里不仅有宝石,还有许多粉尘。小马们吸入了这些粉尘,再加上那时的魔法体系还不完善,没有能够恢复这种损伤的魔法。
为了纪念这些小马,在朱尔城的中央广场,有一座专门为了他们而修建的纪念碑,其名为,“璨华之碑”,旨在纪念那些将青春年华奉献给矿场的小马们。如今的他们大多垂垂老矣,有的已经过世,还有的则是一直受到肺病的困扰,时不时就会咳嗽。
而如今来到朱尔城,你绝不会想到这里曾经是一片又一片空旷的矿场。明媚的阳光,宽敞的街道,还有时不时就能见到的用宝石修建而成的房屋,周围的景象让我仿佛置身水晶帝国,但它却有着和水晶帝国完全不同的情态。过去的矿场经过小马们的努力变成了平地,他们在矿场上面重新铺设适宜生存的植被,将被破坏的生态一点点用他们的方式恢复,这才有了今天宝石耀眼、绿叶环绕的朱尔城。只是走在那宽敞的街道上,我的内心便一直在涌动着,它虽然不像其他城市那样出名,但每一匹来过这里的小马,都会对它赞不绝口。
我会来这里其实是个意外。原本我还在从听风谷回中心城的路上,因为感觉旅行可以暂时告一段落了。虽然没能找到丢失的心,但心情已经比刚出发那时好了许多,妄想的问题似乎也得到了解决。在外面的时候,它一次也没有发作,这是件值得庆幸的事,我似乎已经接受了我病了这个事实,而这并不是一件容易做到的事。正当我在一座不知名的小镇歇息时,一封信却悄无声息地来到了我的魔法邮箱中,是斯派克写的,但很显然这是由暮暮寄来的。斯派克的送信魔法可不会送到我这里,他只能把信送到老师那里。
虽然很不情愿,但我还是决定拆开看看。因为之前发生的事情,我有点担心再次被暮暮责备,但一想到她其实也是在关心我,便忘记了先前的烦恼。“致亲爱的银星,好久不见,你的心情有没有变好些呢?很抱歉我们之前太担心你了,对你出言不逊,在此请允许我向你道歉。虽然还不知道你现在身在何处,但如果你收到了这封信,就说明我们找到你了吧。这次给你写信,是有件事想要拜托你。一年一度的宝石会展即将到来,这次的举办地正是颇负盛名的宝石之城,朱尔城。到时候会有很多珍奇的品种参与展会,更重要的是还可以不限量地品尝,啊不,观赏每一种宝石。我希望你能够陪我一起去参加。我一只小龙自己去的话会非常显眼,暮暮这段时间也有事不能陪我,所以只能麻烦你了。斯派克。”犹记得我以前也陪他去过其他的宝石展会,不过印象里那个展会的展品还是比较单一的,最后就连斯派克似乎也没有尽兴。而这次不一样了。宝石会展是宝石界最著名的展会之一,每年都会吸引小马国各地,甚至是外族的伙伴前来赴会。而以宝石为食的龙则从来都是被拒绝的对象,因为他们性情贪婪凶暴,会把会展的秩序弄得一团糟。即便是斯派克这样的尚在成长期的小龙——他现在的年纪可称不上龙宝宝了——也不会受欢迎。因此他才希望我能够陪同。有银星公主在,会场的安全最起码还是有保障的。而作为报酬,斯派克说他打算送我一件礼物。说来有趣,我并不是那种热衷于活动和排场的小马,我不反对萍琪开派对,不过派对结束之后一片狼藉的样子实在有些不堪入目。再加上我也不会庆祝自己的生日,很多时候朋友们即使有礼物想送我也没有合适的机会。而这一次,斯派克抓住了。在答案揭晓之前,就让我稍微期待一下吧。我在回信中答应了他的请求,他马上又寄来了下一封信。
“那,一个月之后,我们在朱尔城会合。我会在朱尔城的彩虹旅馆等你哦。斯派克。”尽管没有当面见到斯派克,可看着这些文字,心里却感觉有股暖流在潺潺流动。可能是因为我平时表现得比较冷淡的关系,再加上随着熟悉的小马一个接一个地老去,能够让我感动的小马已经不多了。而在斯派克寄来的信里,我再一次找到了那种感觉。
至于他说的那间彩虹旅馆,一打听才知道那是朱尔城客源最多的旅馆之一。它不似那种专门用于接待贵宾的旅馆那般条件优渥,但住在这里却能够深切地感受到当地小马的纯朴和热情。在我临时落脚的小镇有一位曾经是朱尔城的矿工,他为我讲述了每到旅游时节彩虹旅馆的盛况:“小姑娘你有所不知,彩虹旅馆在我还年轻的时候就已经在营业了。那时候住的都是附近工作的矿工,老板娘见我们工作辛苦,也不收我们钱,还给我们打水做饭。我们都特别感激她。那会儿旅馆的条件在朱尔城算是相当不错的,同样是六匹马住的房间,这里的环境总是干净整洁的,是我们矿工下班后最喜欢待的地方。后来随着城市的发展,条件更好的宿舍逐渐被建起,我们便不再来这里歇脚,旅馆也顺势将房间改成了客房,开始正式经营旅馆业务。随着老板娘年龄渐长,她慢慢将旅馆转交给自己的儿子,而儿子也没有让母亲失望,将旅馆经营得有声有色。而现在,旅馆已经是由第三代在经营了,时过境迁,客人却不减,也不知道他们是用了什么样的方式让这么多小马都能够满意而归的。”若不是斯派克提起这个名字,我可能还以为这位老矿工是在讲故事,没想到他说的居然都是真的。为了证明自己的说法,他还拿出一张在旅馆门口拍下的老照片,在他们身后的旅馆的牌匾上,清清楚楚地写着“彩虹旅馆”几个大字。仅仅是这样一个故事,便令我对那位老板娘开始肃然起敬。虽然可能无法见到她了,不过,兴许能够从她的儿孙那里打听到一些有关她的故事吧。
原本我是这样计划的,但当我再次想起这件事却已经是接近一个月之后了。出发的日子在即,我向旅馆的老板,住在附近的居民以及镇长都做了道别,当然也少不了这里的孩子们。他们似乎很久没见过像我这样年轻的姑娘独自外出旅行了,我来到这里之后,当地的小马们对我很是照顾,旅馆的老板娘甚至亲自帮我打理鬃毛。
“姑娘,你这鬃毛又长又顺滑,真是漂亮!”她毫不吝啬地称赞我的鬃毛。
“谢,谢谢。”这好像还是我离开小马镇之后,第一次有小马夸赞我的鬃毛。
“姐姐要走了吗?”离开时有小马驹问我。
“嗯,”我笑着朝她点点头,“姐姐要去朱尔城和朋友会面。”
“那你还会再来我们这里吗?”她接着问道。
“当然了,”我回答,“我一定会回来看你们的。”这可不是随随便便的承诺,而是我在这里居住期间深思熟虑后做出的答复。既然答应了,我就一定会回来。
赴约的时间如期而至,我早早便来到旅馆订了房间。恰逢宝石展会开幕前夕,前来住宿的小马非常多,甚至一些条件十分一般的旅店的价格也水涨船高。为了避开客流的高峰,我提前几天来到朱尔城,这时酒店的价格就已经有了水涨船高的苗头。
“您好,我想问一下一个双间套房一晚多少钱?”彩虹旅馆毕竟是当地的名店,价格就算稍贵一点我也是能够接受的。不过,店家的话却让我有一种劫后余生的感觉。
“两百四十金币,”店家回答,“姑娘你算是幸运的,要是明天再来的话,我们的套房就得涨到三百金币一间了。”这还是距离开幕式有三四天的时候,不敢想象如果是开幕式的前一天或者是开幕式当天,这里的价格会有多高。
“如果是当天住店的话,价格大概是多少呢?”我抑制不住自己的好奇心问。
“那就不好说了,”前台的小马对我说,“不过我们一般不会遇到这个问题,基本上在开幕式之前旅馆就能住满。记得价格最高的一次,好像已经达到了一千金币……”旅馆的价格并非是一成不变的,在保证品质的前提下,到了旅游淡季,价格就会下降一些。而像现在这种时候,它的价格就只能是水涨船高——因为能够供小马们住宿的店就这么多。
这几天的体验其实倒也不错。而且,我也深切体会到了彩虹旅馆能够得到小马们称赞的原因。这里不仅有丰盛的自助早餐,对于旅客们的需求,旅馆方面也是尽可能地满足。比如,有的小马反映洗澡水的流量偏小,旅馆就主动调节阀门,通过增加水压来增大流量;有的小马希望在房间里用餐,于是便有了送餐服务;还有的小马希望能够按时参加会展的活动,于是旅馆方面就安排服务员为小马们提供叫醒服务,保证他们不错过重要的活动。
虽然它的服务种类多样而且广受好评,在订房间的时候我一项也没有要求。原因无他,我只是想平静地度过这段时间,至少是在斯派克来这里之前。我订的房间在二楼,这是一个面朝街道的房间,从这里可以清楚地看到楼下的小马和四周的建筑。虽然房子本身已经经过了翻新,但彩虹旅馆和周围的其他建筑相比,它还是太古老了。随着宝石的大规模开发,一些品质不足以当作工艺品的宝石无处消耗,而考虑到这些宝石强度不错,它们便被用作了房屋建材,朱尔城许多新建的建筑都是用宝石建成的。相比之下,彩虹旅馆却还是传统的砖石结构,即便用混凝土进行了加固,强度也远不及这些宝石屋子。当然,选择这个房间还是有我自己的理由的,我希望能够多观察观察这里的小马们的生活。不过因为如火如荼的展会准备,这样的情调能够被我看到的似乎并没有多少,更多的还是小马们忙碌的身影。
终于到了赴约的日子,我本来想早早起床给斯派克一个惊喜,但因为前一天晚上实在太兴奋始终没能睡着,最后还是小龙主动来到我的身边把我叫醒的。
“醒醒,银星,醒醒,”我隐隐约约听到他一边摇晃我一边叹气,“说好了要和我会合,怎么自己却睡着了。”这当然不是我有意为之,而是因为实在是太困了。总觉得睡上多久都不解乏。我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看见小龙那紫色的鳞片,才知道他已经来了。
“啊……早上好,斯派克……”最让我惊讶的是我居然还记得早上对他说了些什么。
“起来啦,银星,”他不停地晃着我的腰,想让我起来陪他,“一会儿开幕式该迟到了!”开幕式,我这时才想起来还有开幕式,我猛地瞪大眼睛,条件反射一般地从床上起身,飘起斯派克用魔法直接将自己移动到旅馆的门口,然后张开翅膀朝着会场飞去。本来我不想这么张扬的,但考虑到时间关系,不顾形象倒也不是件坏事。我们在会场门口停下,匆匆忙忙地在门口领了参观证件,然后排队进入会场。展会在朱尔城的会展中心举办,这是一座容量堪比小型体育馆的大型圆顶建筑,它的穹顶上镶了一层晶莹剔透的宝石碎屑,这让它在阳光下成为了城里建筑中格外耀眼的存在。由于宝石会反光,为了避免阳光照射的时候造成光污染,小马们为这座城市设立了一个巨大的反光结界,使得城内接受的太阳光只有实际光芒的一半。
进入会场,内部宽敞明亮的大厅已经在欢迎每一位外宾了。这次展会主要分为四个区域,一个用于展览这些年宝石之城挖到的珍稀宝石,一个介绍朱尔城的发展历史,一个是宝石拍卖会的会场,还有一个是宝石工艺品集市,也是这次斯派克的主要目标。像他这样以宝石为生的生物本来是不受欢迎的,但不知为什么,他可以安然无恙地在会场里来去自如,可能在其他小马看来,他还不算是一条对会场有威胁的龙,还只是个龙宝宝。
“好大,好漂亮的会场,”斯派克一边仰起头环视四周一边感叹,“在这里用餐一定是相当美妙的体验。”他兴奋地摇着尾巴,而原本心情十分放松的我则不得不紧张起来。如果他的这番话被其他小马听到,谁知道他们会对他做出什么样的事,至少也会把他驱逐出会场。
“不要讲得那么大声,”我提醒斯派克,“你现在可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听到我的提示,小龙这才有所收敛,刚刚脸上兴奋的神情也消失了。我对朱尔城的历史已经略知一二,但我对宝石并无多大兴趣,因此我们今天直奔主题——宝石集市,也就是斯派克的餐桌。
虽说是集市,实际上它看上去就像是小吃街一样,一家挨着一家的店铺将道路的两侧全部占据,不同的种类,不同的大小,不同的加工程度和价格,都让这些宝石有着各自独一无二的价格。对小马们来说这些可以是他们身上的饰品,也可以是屋子里的一件摆件,而对斯派克来说,那就是他的一道又一道珍馐。小龙的口水似乎马上就要流出来,脸上的神情也仿佛是看到年轻的瑞瑞时那样,着迷地甚至寸步难行。我一边无奈地摸着头,一边想办法带着他往前走,但他就像执拗地想要买东西的小马驹一样,站在入口就不肯走了。如果我放任他自己在集市里行动,谁知道他会对那些自己喜欢的店铺做出什么样的事情。龙的本性依然是贪婪的,如果不加以抑制,他又像以前一样闯祸也绝非不可能。
如果只是给他最便宜的宝石,想必小龙一定会抗议吧。就像你面对着满桌的山珍海味,却只给你吃煮得像水一样的草羹一样。在他带着口水四处寻觅美味的时候,我的目光则落在了那些工艺品上。它们当中有的是给独角兽定制的戒指,有的是项链,还有的是耳环——年轻的时候我就见过戴耳环的小马,据他们说是在耳朵上先打一个缺口,然后将耳环穿进缺口,待伤口愈合后便可以自如地更换耳环的样式。也有小马给我推荐过款式,但被我婉拒了。我只是觉得,当工具粗暴地穿过你的耳朵时,那一定会很痛吧。因为怕疼,所以我放弃了这个想法,而那些耳环在我看来,当作一件漂亮的摆件刚刚好。
“银星,银星,这里!”小龙在呼唤我,看来他遇到了好东西。我循声而来,看到斯派克正站在一家工艺品摊铺前,面对着一堆小巧精致的工艺品露出渴望的神情。那些对他来说就只是食物,而对小马们来说那就是奢侈品。最主要的是,这些工艺品都是由很稀有的宝石精雕细琢而成的,价格较之其他的工艺品要昂贵许多。我不禁感叹斯派克眼光独特,而换个角度想,如果他打算在这里大快朵颐的话,想必会掏空我带来的钱袋子吧。
“都是些很漂亮的饰品呢,”我也跟着他附和,这样才不会让卖工艺品的小马起疑心,“这个戒指多少钱呀?”那是个非常漂亮的浅蓝色戒指,不知道用的是哪一种矿石,光是从色泽和透明度上来看,就能隐约感觉到这是一种稀有的原材料。
“哦,看来小姑娘你挺识货嘛,”商贩得意地飘起我刚刚指的戒指回答,“这可是稀有的天蓝色宝石制成的戒指!原材料哪怕只是一公斤都要上千金币!看你似乎很喜欢这个戒指的样子,我就便宜一点,四百个金币卖给你吧!”如果我对饰品感兴趣的话,可能早就拿出几个钱袋子买下了。这四百金币的戒指对于一些小马来说或许是能够珍藏一生的宝物,而对我来说那只是斯派克的高级零食。我原本不想花这么多钱,但看到斯派克充满渴求欲的眼神,我心软了,而且是毫无抵抗力地心软了。“四百个太贵了。三百五十金币怎么样?”
“不行不行,太低了。三百八十金币,你看如何?”
“还是有点高啊。三百六十,再让步十个金币怎么样?”
“小姑娘,你这么讲价,占便宜的是你,我们做生意的可就亏本了啊。三百七十,不能再讲了。成交不成交?”这个出价正合我意,于是我就同意了。离开摊铺之后,我只是将戒指装进鞍包里,并没有交给斯派克的打算。小龙不理解我为什么要这样做,几次在我驻足的时候轻轻拽我的尾巴,似乎是想从我这里要吃的。明明都已经能帮我和暮暮做很多事了,在吃东西这方面却还是像个小马驹一样。“有什么事吗,斯派克?”拽了几次之后我转过头问他。
“银星,刚刚买的饰品,能不能……”“我想吃”,这就是他要表达的意思。
“不行,”我毫不犹豫地拒绝了他,“你要是在这里把饰品吃掉,被其他小马看到的话他们会怎么想?很可能会把你驱逐出去,而且再也不让你进入任何一场宝石会展。”为了能让斯派克多去一些展会,我只能让他忍耐一会儿,再忍耐一会儿,等回到旅馆这些就都是他的。
“好吧……”小龙沮丧地回答。我不想让他难过,但眼下似乎也没有其他的解决办法。为了补偿他,我主动带着斯派克在集市上走了几个来回,顺便带他买了不少饰品。而在其他小马看来,我们的行为却是十分不合常理的。这些饰品还是很贵的,而买了这么多的我们,则被会场内想其他小马视作富豪家庭。因为实在无法忍受那种异样的目光,我早早便带着斯派克离开了会场,甚至连拍卖会也没有去。如果再待上一会儿,被某些媒体记者看到的话,我们很可能就会登上明天《小马国日报》或是其他报纸的头条。
“今天的战利品好像有点少啊,”斯派克看着我带回来的饰品说,“展会一共要开三天呢,我们完全可以多买一点再回来的。”可他不知道,承受那些目光的都是我啊。
“今天就到此为止吧,”我叹口气说,“明天我自己去多给你买一些回来。”带着他在会场里行动实在是不方便,还是我独自行动的时候能够放得开。
“嗯,味道真不错,”斯派克品尝着我挑选的天蓝色宝石戒指称赞道,“不愧是稀有的宝石,连味道都是那么的特别。”虽然已经不是第一次见斯派克吃宝石了,但我好像……从来都没有好奇过那究竟是什么样的味道。“在你看来……宝石都是什么味道的呢?”我看着大快朵颐的小龙问。斯派克先是诧异了一下,然后又思索了一会儿才给我答案。
“味道有很多种,”斯派克回答,“有的尝起来像蛋糕,有的像奶油泡芙,有的像巧克力,还有的……尝起来,像是苦咖啡的味道。比如说我刚刚吃掉的戒指,它尝起来就是一股甜美的蓝莓果酱的味道。”我并不理解龙的味觉,只是能够感觉到斯派克很享受品尝的过程。
参观展会花去了我们一个中午加上一下午的时间。虽然展厅里也有些特色食品卖,不过因为我们离开的比较早所以没能去买。等到喂饱了斯派克,我的肚子却也不争气地抗议起来。无奈,我只好自己下楼去外面寻找吃的。在来朱尔城之前我听说这里的宝石布丁特别有名,但很可惜彩虹旅馆没有——毕竟这里曾经是矿工们休息的地方嘛,是没有这些高端食物的。
“请问,您知道哪里有卖宝石布丁的吗?”正在一筹莫展的时候,我想起了旅馆的老板。
“宝石布丁?”老板回答,“那东西现在只有在高档餐厅才能够见到吧。本来就是那些厨师奇思妙想的产物,真不知道为什么你们这些外地小马都特别喜欢。”据说这种布丁不仅样貌上酷似宝石,吃起来的味道也十分丰富且富有层次感,仿佛一块宝石那一层又一层颜色各不相同的纹理。虽然不知道厨师用了什么样的技艺把它做成这样,但能够作为奢侈品售卖,想必一定有它自己的独到之处。我谢过老板,然后只身前往朱尔城最好的餐厅。
旅行的时间久了,我宁愿相信这些所谓的高档餐厅和酒店只是噱头。不可否认,它们的服务的确很好,但在吃的方面似乎并不能与普通的旅馆拉开差距。这家餐厅位于市中心,是名流贵族们才会光顾的地方。而之所以只有在这里才能尝到宝石布丁,是因为会做它的小马就在这里当主厨。所以,虽然这一份要接近两百个金币,几乎是在彩虹旅馆一天的住店钱,我还是选择点上一份。而环顾四周,似乎只有我是为了它而来的,周边的食客不少都是在先前的拍卖会上露脸的富商,他们来这里是为了洽谈业务。
“久等了,这是您点的宝石布丁。”它被端上来的第一眼就让我眼前一亮。从外观上看它就是一块宝石,可如果轻轻移动盘子,还能够看到布丁晃动的样子。它的纹理有好几种颜色,几乎和从朱尔城开采出来的原石别无二致。我飘起勺子盛起一点送入口中,这是一种难以形容的味道,先是布丁本身的顺滑,然后是弥散开的蓝莓味道,接下来则是一些叫不上名字的浆果的混合风味。它们一个接一个地在口腔中绽开,仿佛是不同时结出花苞却在同一时间绽放的花朵,口味丰富却能够和谐共处。我不禁感叹厨师技艺之高超,直到盘子见底依然感到意犹未尽。宝石为这座城市带来了数不尽的财富,而若是不了解朱尔城的历史,又怎么会想到这里其实和苹果鲁萨一样,是经由小马们的奋斗才变成如今的模样的呢。
待我从餐厅出来,正赶上夜晚华灯初上的时候。由于这里的宝石建筑比较多,对光的反射能力很强,因此不需要很多的光源就能够让整座城市变得灯火通明。这里的路灯都是正对着周围的宝石大楼的,目的就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利用反射来节约光源。不得不说,夜幕下的朱尔城比中心城和马哈顿要漂亮的多,但走在宽敞明亮的街道上,总觉得这里似乎有点冷清。究其原因的话,大概是因为居住在这里的小马并没有大城市那么多吧。朱尔城的规模与南部的马哈顿根本无法相比,但这里的市区建设却要比马哈顿好得多。白天举办展会的时候这里还是一派热闹的景象,到了晚上却十分冷清,这样的反差令我印象深刻。我不禁开始想,如果这里的夜晚像中心城或是马哈顿那样热闹的话,想必会成为一道十分亮丽的城市风景吧。
回到旅馆,我躺在床上回忆今天的见闻,斯派克则拿出我给他买的小零食大快朵颐。此时此刻,在那些闪耀的高楼之间,前来洽谈生意的富商和名流们想必正在出席各式各样的晚宴吧。年轻的时候由于家族的关系,我也是晚宴上的常客,而现在就算有小马主动邀请我,我大概也会婉言谢绝吧。金碧辉煌的大厅让我感到目眩神迷,而那种身处其间的无力感和失落感则让我觉得,无论是作为参与的一方还是主持的一方,我都不适合待在这里。习惯了城市的生活,让我像过去的隐者那样抛却一切去隐居未免有些不太现实,能够做到心境上的隐逸对我来说已经足够。望着窗外明亮但空旷的街道,我的倦意也随之上涌。
“我要准备休息了,斯派克。”我关掉屋子里的灯对斯派克说。
“嗯,晚安。”他的回答含糊不清,想必是还在享用美味吧。今天的经历让我感到身心俱疲,似乎我一直都不是很喜欢这种热闹的氛围,可能窝在图书馆里发呆才最适合我。
展会其实还有两天,但我已经下定决心要和斯派克分开了。早上吃饭的时候我把这个决定告诉了小龙,他的脸上露出了诧异的神情。
“为什么啊,”他对此感到十分不解,“你昨天也沉浸其中了不是吗?”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向他解释,“而是因为,我还有个想去的地方。”
“那好吧,”斯派克的脸上写满了不悦,“那,你什么时候回去呢,暮暮已经有点想你了。”可能就连我自己都没有意识到,我已经出来旅游有近半年了。也许,是时候让这段旅程暂时告一段落了。虽然目的是为了寻找失去的自我,不过从实际行动和目前的结果来看,我似乎只是沉浸在旅途的游玩中,并没有将这件事看得多么重要。我有理由相信,既然我的时间还有很多,也许在未来的某一天,当我再次踏上旅途的时候,我就能找到答案了吧。
“等展会结束,我和你一起回去。”我目光坚定地回答。
我这次的目的地是朱尔城郊外的一处已经被废弃的矿井。那些初到这里的小马在探寻矿藏的时候,靠的就是最传统的挖掘的方式。这里是他们当年第一次挖出宝石的地方,也是朱尔城发迹的开端。最初的开采很顺利,但这里的矿藏储量有限,而且位置较为偏僻,并不适合在此建立城市居住,因此当探出更大储量的地层之后,这里就被废弃了,为了避免有小马因好奇而误入矿井,朱尔城的小马们将这里封死,只剩下矿井的外部供小马们观赏。当然,这里并不是什么旅游景点,甚至周围还有不少和它一样被废弃的矿井。如今的它们已然成为了历史遗迹,但如果不是刻意提起,似乎小马们已经忘记了它们的存在。今天的朱尔城建在过去开采指挥部的驻地,而周围被挖空的矿井则随着时间的流逝被渐渐遗忘,直到遇到能够读懂它们的小马。站在矿井前,一种苍凉的感觉不禁从我的心底生发。繁华与没落,这是出现在同一座城市的两种截然相反的状态,却能够同时在朱尔城找到。当小马们不断涌向更加繁华的市区,这些曾经与矿场相伴的生活区便也成为了历史。它们矗立在那里,仿佛是一群坚韧的卫士,为了站好最后一班岗而存在着。我能够想象这里当年有多么热闹,那种小马与小马之间的温情以及浓厚的生活气息,是如今的朱尔城所不能比的。
在回去之前,我特意在展会上又买了一个宝石戒指。商家本来是想将戒指成对售卖的,但在我的一再坚持下,商家这才不情愿地将其中一个交给我。我没有戴上它的打算,只是想把它当作这段旅途的纪念。小马们因为害怕忘记而选择用纪念品将作为注脚某一段记忆铭刻,那如果是许多年之后,当纪念品依旧,记忆却已经模糊的时候呢?也许留下记忆只是个借口,真正的原因其实是不希望当自己遗忘的时候,让内心失去寄托吧。
“你不打算戴上它吗?”斯派克见我一直在用魔法把玩戒指,但就是不肯戴上,于是便有了这个问题,“总觉得它看上去,和你不停讲价买来的那个戒指一样美味呢。”
“你就知道吃。”我条件反射般地收好戒指,然后瞪了小龙一眼。用不了多久我就会回到小马镇,继续和暮暮还有斯派克一起生活。不得不说,这种久未归家的感觉让我的内心有了些许触动。如果一直生活在自己熟悉的地方,反而不会觉得它有多好,而当离开一段时间之后,思乡的心情却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得愈发强烈。也许 这就是家乡所特有的魅力吧。小马镇于我而言虽然不是故乡,但它在我的心中却有着和故乡同等的地位。因为,我最好的青春年华,都是在这里,和朋友们,和熟识的小马们一起度过的啊。
正在城堡的门口,我心情忐忑地敲了敲门。不知道分开了这么久之后重逢,暮暮又会有怎样的感触呢。这还是我自生病以来第一次离开她这么久,她一定很担心我。伴随着“吱呀”一声,门开了。暮暮出现在我的面前,她的眼圈红红的,似乎正是在等待我的归来。
“好久不见,银星。”她主动上前,一边对我耳语一边送给我一个拥抱,“我好想你,真的好想好想。”我也是,暮暮。正是因为有这份强烈的思念,才会指引我回来。
“我回来了,暮暮。”千言万语汇聚于此,那是情感的汇集,也是最好的重逢。
 
 
暮暮早就注意到了,银星的很多记录都是在旅途中完成的。对她来说,旅行的理由可以有很多种。有时是为了放松身心,有时是为了逃避,还有的时候只是为了去完成某个虚幻缥缈的目标。放在以前她肯定会对此嗤之以鼻,不过现在,她似乎能够慢慢理解银星心中的孤独了。她一直都是匹孤独的小马,过去是,现在还是,以后大概也会是。
她将笔记本放在桌上,揉揉眼睛打算稍作休息。这时,一个书签模样的东西吸引了她的注意。她先是将笔记本翻到那页,然后将其中书签样的东西抽出。那是一张邀请函,但上面的内容是一则讣告。“瑞瑞女士的追悼会将于11月25日进行……”这个发现令暮暮为之一颤,尽管那似乎已经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了,她却依然记忆犹新。
“我差点忘记了。瑞瑞……”她望着天花板,一边追忆过去一边喃喃自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