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
忽然就想起以前的事情来。
并非说我有多么念旧,多么想念朋友们。自从患上所谓的妄想症,我就像是丢了魂一样,起床时看到自己那张明明带着微笑的脸,我却怎么也开心不起来。或许,这就是心性历经时间磨洗的结果吧,明明是十分伤感的事情,我却毫无悲伤之感;明明是值得高兴的事情,我脸上的笑容却一天比一天少。或许有一天,我再也不会笑了吧。
对我来说,旅行不是为了放松,而是为了逃避,逃避世间的真情百态。不久前塞拉斯蒂娅公主组织全小马国的小马进行一次公投,选出谁是“距离你最远的公主”。评选结果让我很是意外,我居然“当仁不让”地成为了“距离你最远的公主”。值得一提的是,投票的时候要在下面写上投票的理由。所以,当我有幸看到那些评语的时候,我实在是忍俊不禁:
“不知道为什么,我很难能从一群小马中分辨出她,或许她也可能根本没在马群中”
“她可能是唯一一位出现事情时不需要出面解决的公主”
“曾经小马国发生大瘟疫的时候,是团结公主拯救了我们,可是现在,为什么团结公主一点也不团结,我甚至在各种各样的活动中找不到她”
“团结公主?我从来没听说过有这样一位公主,她也是统治者吗”
……
如此种种,着实让我无奈。属于我的那些辉煌的事迹,早都已经是过去。现在的我,或者再把时间往回推上几年,甚至几十年,我可能一直都只是在做梦。因为,我已经太久太久都没有做过什么对小马国有利的事情了。如今的我,不过是在坐享当时的成果而已。
为了抛却这种感觉,我带上那个不知已经被我施过多少次魔法的笔记本,带上一满鞍包的东西,只身来到这个叫不出名字(也可能是我并没有在意它的名字)的小镇。为了隐藏我的身份,我穿上一件以前隐士爱穿的那种宽帽袍子,戴上兜帽,把自己打扮成一个隐士的模样。只是,这样的伪装终究不能长久。所以,当我选定住处后,我便放下兜帽,露出我自己的容颜。所幸这里的小马并不清楚我的身份,也不在乎这些。
这是个靠近东方但并不属于东方的一个边陲小镇。若要说好,除了风景清幽,居住的小马较少,恐怕也谈不上其他的;若说不好,除了交通不便,其实并无大碍。我的房东是一位老先生,年纪的话,大概有我最后见父亲时父亲那么大。他热情地接过我递过来的钱袋(里面是月租),将我安置好,便又出去和其他与他年岁相仿的小马谈天说地。
只是不知为何,像是身上的枷锁忽然被解开一样,我忽然好想放纵自己。我看着带来的面包,忽然间我对他们产生了一种怨念,似乎接下来在这里的时日,再不想见到它们一样。直到墙上的挂钟的声音从十二下变成一下,我也并没有打算自己做饭的意思。或许……这就是刚才我想到的那种怨念吧。
但饥饿的肚子才不会在乎这些。既然我如此排斥自己带来的食物,我就不得不离开小屋去寻找吃饭的地方。曾经用小马说,长期在外面用餐会对胃肠有不小的伤害。必须要承认的是,我确实很喜欢这么做,但是我的胃肠并没有什么问题。这种说法,可能是适用于另一种环境下生存的小马吧。曾经有一段时间中心城的各家店铺曾经掀起过一场名为“还我味道”的活动,旨在抨击当时餐厅里盛行那些刚刚能品尝到味道的食物的风气。不过很快,小马们便都受不了如此厚重的口味,这才有了现在五味调和的食物。
刚刚出门不过几步,我便闻到一阵裹着热气的鲜香——这是面条的味道。我真是没想到,在这样一个距离东方最近的小镇还有很远的地方,居然还能有面条——这种在小马国极为罕见的食物,因为它吃起来太需要技巧了。如果是独角兽和天角兽还好些;若是陆马和飞马,如果不会用筷子(东方小马都是有角的),那他们就只能让其他小马喂他们吃。
不过直到我来到面馆门前,我才发现这座小镇的居民居然都是独角兽。不同的是,他们和东方的居民还有很大的差别。在这里,你看不到一点东方文化的痕迹,有的只是这里秀丽的自然风光和淳朴热情的当地小马。现在应该还不是吃饭的时间,里面的小马很少,空座位还很多。也好,这样正符合我的心意。我并不像其他小马一样选一个稍微靠门的位置,而是选了角落里的一个位置。点过面,等待面上桌的时间,我便开始悄悄观察四下的食客。这里的小马并不多,所以我看得还是比较清楚的。
我前面那桌的食客已经将碗中的面吃尽,他正飘起碗,准备将里面的汤一饮而尽。因为我坐在他身后,所以看不到他的那张脸。我可以看到青花瓷的碗里飘着葱花和浮起的油滴,好像还有芝麻粒。那汤看上去不像是一碗清汤,好像……这是一碗辣面。在小马国,只有少数小马喜欢那种嘴里火烧一样的刺激感,而很不幸的是,我并不是那种喜欢辣椒带来的刺激感的小马;而在面馆靠门的位置,坐着一位老先生,他正慢慢挑起碗中的面条,一点点地将它们吸入口中。那面汤不似刚才那么浑浊,远远看去好像还是清澈的。因为小镇独特的地理位置,这里较之小马国,还是要稍微潮湿一些的。空气中氤氲着面条的香气,不经意间唤醒了几近昏迷的胃。正当我看得出神的时候,一碗热气腾腾的面条端到了我的面前,放在桌子上。
“这是您点的面。”服务员说了一句,便又去忙碌其他的事情,甚至我连一句谢谢都还没说。面倒是还不错,白净细长的面条,泡在一碗由葱花和黄瓜丝点缀的清汤里,上面的点点浮油看着也不让我烦恼。我飘起筷子,慢慢挑起几根,吹了几下,然后送入口中咀嚼。可能是因为我点的是清汤面的缘故,对于习惯了浓厚口味的人来说,这样的面,估计如何也是下不了口的;若是像我这样习惯了清淡的小马,也会觉得实在是食之无味。
不过这些都还好。吃过这一餐,摸摸肚子,虽然没什么味道,但是果腹已经足够。要走时,店里的小马才开始多起来。我苦笑着摇摇头,原来这饭是吃得有点早(也不算很早)了。
我的中午并无什么午睡的习惯,又没有带书,只好在这镇子里四处闲逛。可能是因为镇子很小(还不如小马镇大),加上本身也没有多少居民,所以才显得这么冷清吧。大概走了几里路,我忽然看见一位老婆婆,大概有七八十岁,她坐在自己的家门口,看着来来往往的小马,似乎这是她每天必做的事情。
我看见她,她也看见了我,连忙伸出蹄子向我问好。我挥了挥蹄子以示回应,然后来到她的面前。她先是摸了摸我的鬃毛,然后才开口问我:“姑娘从哪里来?我活了这么大年纪,还从未见过你这样的小马。”我的身上仍然穿着斗篷,所以并没有暴露身份。只是,不知道我在她的眼中有什么特别之处。“此话怎讲?”我问。
“我们这里的小马,绝少有白色的,”她说,好像是在对她的亲孙女说话一样,“即使有,我也不曾见过你这样一双明亮清澈的眼睛。所以,孩子,你从哪里来?”如果不是碍于公主的身份,我肯定会对她说,我已经几十岁了。不过……在和她熟悉之前,我并不打算告诉她我来自哪里,等到更值得信任的时候再说。
“很远的地方。”我故意搪塞道。
“很远的地方啊,”老婆婆说,“那也不错。我们这里已经很久没有过远客了。”不过,她并没有想要拉我进屋的意思,这倒是引起了我的兴致。
“很多年以前,这里曾经来过一位客人,”不知怎么,老婆婆忽然说起了小镇的往事,“他为我们带来了一些烹炸食品的做法,深受我们的欢迎,我也很喜欢。他的店离这里不远,不过几分钟的路,”说话时,她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姑娘你既然来了,就一定要去尝尝。好吗?”我怎么觉得,老婆婆和那位远客之间有什么十分紧密的联系。我答应了老婆婆,朝着她说的方向走去。离开时,我特意回头看了看,但是她没有看我,而是痴痴地看着她的前方。
“别去想这些无关的事情了,”我心想,“还是去看看那位远客和他的那家店吧。”或许那里真的有什么可以让我振奋心情的东西。比如说……美食。
真的就像老婆婆说的那样,走出不远便是一家小店,远远地飘来炸干草的香味。因为吃过面,我也不是很饿,所以虽然闻着很香,可是却对我一点诱惑力也没有。“或许,”我听着肚皮一走一晃的声音说,“真的要吃的话,我也只能是尝上两口,满足一下欲望了吧。”不知不觉间,我已经来到小店的旁边。
你还别说,店里的小马还真不少。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是吃饭时间,还是这里的味道实在是好,和刚才的面馆相比,这里座无虚席。我站在门口,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这位小姐,”忽然,一个身影出现在(或者说是我刚刚注意到)我的面前。他戴着一顶厨师帽,身上还挂着围裙,好像是这家店的主厨(还是老板?),“请问你是新来的小马吗?”
“嗯,”我点了点头,“我从很远的地方来。”他的热情让我心里添了一份踏实感,但我并不打算告诉他我从哪里来。他冲我笑笑,然后让我跟着他。“来吧,”他说,“我带你找一个好位置。”
起初我还以为他说的好位置是为我在外面找一个座位,没想到他直接把我带到了后厨。在靠近门口橱柜的位置,那里放置着一张擦得干净的桌子。我想,这是不是他吃饭的地方。我见他行色匆匆,也没有在考虑刚才婆婆说的远客的事。
“为什么不为我在外面选一个位置呢?”坐在桌子旁,我问带我进来的小马,“你怎么一眼就看出我不是这里的小马?”他不语,而是为我上了一份炸干草和一碗汤面。和面馆的面不同,这碗面一看就是那种味道浓厚的面,虽然它看上去也像是一碗清汤面。
“很简单,”他说着来到我的对面坐下,我甚至都没有注意到对面居然还有一个凳子,“我来到这里这么多年,看过许多小马,年长的,年幼的,雄驹,雌驹,还有外来的游客,都不曾见到过一匹你这样的小马。尤其是那双眼睛,独一无二。”他这么一说,我倒不好意思了。我用余光看了他一眼,他看上去还不算很老,只是脸上的皱纹告诉我,他的年纪也不算太小。
“你也是那位老婆婆推荐过来的吧?”他有意无意似地问我。一边问,一边吃起面来,好像现在就是他的午餐时间。既然他都猜到了,我也只好点着头同意。
“她不是这里的小马,”他忽然说道,“婆婆这么说,是因为我在她饿得走投无路的时候,送了她一碗面而已。后来她在这里安家,为了表示感谢,凡是来这里的游客,她都会推荐到我这里用餐。”他吃下一块炸干草,然后用舌头舔了舔嘴上的碎屑,“我是百味,敢问小姐尊名?”
“我……”我犹豫了一下,没有开口。百味似乎懂我的心思,便笑道:“不必担心,姑娘。你若不愿意说,我也不强求。”他又把目光转移到他的炸干草上,“看你的样子,应该是吃过饭的。不过婆婆既然荐你来了,我这里的炸干草你自然也要尝一尝。”记得老婆婆说过,他这里的炸食可是一绝,“那,我就尝尝吧。”
数十年的时光匆匆而过,有什么美食是我不曾尝过的。且不说什么珍奇东西,单是炸干草,这种简单的食品,我也不记得吃过多少次了。配方大体无异:干草,面糊,油,盐,至多也就是加一点调味料。不过他这炸干草,刚一入口还没有什么感觉,但是嚼得久了,却有一股说不出的味道,实在是美味。我偷瞄了一眼百味,他只是吃他的面,不时飘起一块送入口中。
直到一碗面只剩下底汤,他才抬起头看着我。被陌生小马(还是雄驹)一直看着,我的脸慢慢地就红了。我咽下口中的食物,也把目光移到他身上。他是匹金色鬃毛的雄驹,有和瑞瑞一样的毛色,还有一双绿色的眼睛。看着他,我忽然想起小时候在万马奔腾庆典上卖甜甜圈的那匹小马。只是他叫什么名字,我却已经不记得了。
“嗯……百味,”我忍不住开口道,“婆婆说这里有一位远客,请问你能为我讲讲他的故事吗?”对面的独角兽愣了一下,然后点了点头。
“好,好啊,”他受宠若惊地回答。金色鬃毛的雄驹清了清嗓子,然后接着说道,“这位远客确实不属于这里。事实上,他来自骡丁汉的一个厨师世家。在祖父和父亲的言传身教下,他慢慢也学会了许多菜品的做法和食材的挑选处理方法。”
“十六岁的时候,他离开家乡在小马国四处游历,期间也拜师学艺过,但在每个地方都停留不太长久。几年后他来到东方边境的一个小镇,在这里以卖炸食和汤面为生,一呆就是二十年。”听完这个故事,我总觉得他不像是在说故事,而是在说自己的经历。在他说完这些后,我忍不住看了他两眼。百味却笑而不语。
良久,他才终于开口:“是的,那位远客就是我。二十年前我卖着炸食和面条,二十年后我仍然做着这些事情。”我并不想泼他的冷水,但是不要说二十年,就是比这更长的时间我都经历过。只是对普通的小马来说,二十年也不算短了吧。
“谢谢你,”他忽然对我说,“你是第二匹了解我的故事的小马。”
“我很荣幸。”就这样一直到餐后分别,我们都没有和对方说话。
当晚,我再一次失眠了。百味的故事让我想起了朋友们。朋友……严格意义上来说她们已经不是我的朋友了,她们是小马国的一代印记,一代图腾。在我看来,我与她们真正做朋友的时间,也不过就是二十年左右。最后一次见到她们在一起的时候,除了萍琪和小蝶,其他小马都已经是老态尽显的模样。在那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虽然也有过合照,却再也不完整。
我还是没能睡着。想到这些,我忽然睁开眼睛坐起身,却发现额头已经沁出不少汗珠。看着周围并不熟识的一切,看着我有点简陋的小床我才发觉这又是一场梦。“原来是一场梦呢……”我刚刚有点清醒的神智又开始渐渐模糊,眼皮也愈发觉得沉重。我缓缓地倒在床上,直到第二天早上前都没有再醒来。
叫醒一匹小马有很多种方式,可这次把我弄醒的却是我最不喜欢的那种——腹痛。几乎就是刚刚恢复意识的一刹那,那种痛感就已经弥漫我的全身,来得十分突然和猛烈。我像是受到刺激一样猛地睁开眼睛翻身下床,直奔卫生间。选择这间房子的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它的布局和我的住宿习惯很像——比如说一个厕所和浴室功能兼备的卫生间。
“唔……”当我走出卫生间,虚弱的腹部告诉我我的饮食出了问题。回忆起昨天和百味的交谈,我想一定是炸干草吃多了——真是奇怪,有些小马的胃就像是钢铁做的一样,怎么吃也不会出问题;而有些小马只要吃一点油腻的东西,哪怕只是一小块蛋糕,肚子也会难受。或许是因为年纪大了,也可能是因为心情不好影响了消化,我感觉身上软绵绵的,好像躺在床上就不会想再动一次。似乎肚子对这个惩罚还不满意,它还不停地在叫,但不是因为饿。
我重新回到床上,额头都已经沁出了汗珠。啊,在我并不长的旅行生涯中,这样的经历还是头一次。有那么一瞬间,我仿佛觉得自己离朋友们很近。我看到她们的笑脸出现在天花板上,向我挥着蹄子:
“银星,我们好想你。快回来吧……”这样的声音复读似地一遍遍出现在我的脑海中,让我觉得她们真的就在我的面前,伸出蹄子,欢迎我的到来。我伸出蹄子想要去触碰,却发现根本碰不到——啊,好吧,这真的只是我的妄想。
只是肚子虽然痛,早饭却还是要正常吃的。或许是我的前半生吃惯了甜食和蛋糕一类油腻的食物,现在我一直想要吃些简约的,清谈的食物。我费力地爬起来,下床准备去百味的店里吃一份早餐,比如面条之类的。
和昨日的繁忙不同,今天的面馆一匹小马也没有。看着那些空空荡荡的桌椅,再想想昨天那一座难求的盛况,要不是店面和招牌都没有变,我真的怀疑我来到了另一家面馆。碰巧的是,百味正在里面擦桌子。见了我,他连忙笑脸相迎:
“早上好,小姐,”他来到我的桌旁,询问我想要吃点什么,“你是第一匹早上来这里吃饭的小马。”不知道我该是因为他的炸干草闹肚子而生气呢,还是因为他对我的欢迎而开心呢,真不知道我该怎么办。
“那就来一碗清汤面,少盐少油。”我叹了口气对他说。
“好的,小姐,”雄驹一边说,一边看着我那张有点憔悴的脸,“你今天是怎么了?气色好像不太好。”我真想张开翅膀,亮出我自己的真实身份,可是因为一直在闹的肚子,我的背根本没有力气展开它们。我给了他一个略带愤怒的表情,他非但没有道歉的意思,反而张开嘴笑了起来。他一笑,原本有点生气的我也不好意思起来。
“小姐,你这是什么表情啊?”他带着笑意把我生气的样子学了一遍,“看上去好像受了什么冤枉一样。”啊?他居然把我的愤怒当成了委屈?我真不知道该说点什么,只得低下头,趴在桌子上休息。见我趴下,他不仅没有离开的意思,反而坐到我的对面,似乎打算一直陪着我。我因为赌气,也并没有想要理他的意思。我也已经超过五十岁了,就凭他那二三十年的短暂生命,难道能说出些什么让我动心的话语吗?
“你是不是……在因为炸干草而生我的气呀?”百味一句话就打在了我的心上。没错,我现在就是在因为这个而生气,只是我还没想好该怎样表达出我的闷气。我不高兴地“嗯”了一声,闭上眼睛不肯继续回答他。
“你一定是在怀疑我的手艺,”我听到他接过瓷碗的声音,应该是我的面来了,但是我还没有胃口,“可是我昨天明明看到,你自己一块又一块地往嘴里送啊。”他一句话顿时弄得我无地自容,更不好意思抬头了。
“唔……”我一时语塞,不知该说些什么。
“炸食虽然美味,可也不能多吃啊,”百味笑着把瓷碗推到我面前,“来吧,看你饿得头昏眼花的样子,快把面吃了吧。”他怎么一说,我忽然又觉得他是匹很体贴的小马。我只是个来这里不久的陌生小马,他却把我当这里的镇民一样,真的好热情呢。
“谢……谢谢。”我终于抬起头接过面,飘起筷子,把面条一口一口地往嘴里送。不知是我饿得太久,还是这面条太淡,半碗面和汤吃完,我还觉得没什么味道。不过这样也好。整日与口味浓厚的东西相伴,换作是谁都会有厌烦的时候。
“你来自哪里?和你在一起,我忽然有种很熟悉的感觉。”百味说。确实,从中心城出发,无论是到吠城,马哈顿,还是骡丁汉都很近。我来自中心城,但我并不打算就这样一五一十地告诉他,还希望他不要因为我的撒谎而埋怨我……
“我……我来自很遥远的地方。”我看着他的眼睛说,借此表示我的诚恳。
“我也是,”百味露出平和的笑容说,“就像我昨天说的,我来自骡丁汉。那是个风景很美的地方,我从小就在那里长大。十六岁我离开那里,去小马国各地研习美食。说来你可能不信,我们家就是做面条的。在骡丁汉,这可是不可多得的美味。只是小马国其他的地方似乎不太接受面条,所以我辗转小马国,直到在这里,我发现了许多和家乡一样的小马。于是我留在这里,用二十年的心血成就今天。”所以说,百味是一位值得欣赏的厨师。作为顾客,我可能看不到他为一碗面付出的心血,但用二十年去做一件事,我想这是许多小马都做不到的。
“那么,你做面条是为了什么呢?”我感觉我问了一个没什么意义的问题。无论做什么事情,或多或少都是需要一点执念的,我想百味也会有的。
“若是说出我的答案,你肯定不会相信。”金黄色鬃毛的雄驹打趣道。
“我相信。”我坚持说道。
“怎么说呢,就是纯粹的热爱,”百味说,“和许多事情一样,做饭也需要刨除功利心。若是我只想着利用面条赚钱,我就不会来这里;若是我只想着利用面条赚钱,我也不会在这里有许多的老顾客。”一边说,他一边朝门外的方向努努嘴。扭头看去,正是朝这里来的小马们。不知不觉,原来已经过了这么久。
“上午好啊,百味,”其中一位说,“今天午餐吃得早一点,来一碗热汤面,多点黄瓜和香菜,再来份炸干草!”金黄色鬃毛的雄驹应了一声,就站起来走进厨房。那位顾客似乎有他习惯的位置,直接就坐在我的对面,就是刚才百味坐的地方。
“你一定是第一次来这里吧,”那位老顾客对我说,“百味的面和炸干草,可是整个镇子里最好的。我吃过一次后,就再也没有忘怀过,隔两天就会来一次!”他一边说,一边发出爽朗的笑声,弄得我也跟着笑了起来。
“嗯,是啊,”我跟着陪笑道,“那你们是因为什么喜欢上百味的食物呢?”我向来不在意食物的味道,相反我非常在意食物的品质。就百味的食物来讲,品质可以称得上是上乘。关注品质,是中心城小马吃饭的一个习惯,他们不喜欢那些看上去难看但是很美味的东西。
“你要是这么问啊,估计谁也答不上来,”那位顾客说,“你看我们这里,家家户户做饭时都会升起炊烟。要说好,本质上都是一样的烟;要说不好,你只能挨家挨户去品尝。小马与美食的相遇似乎就像是注定的一样,既然相遇了,自然就会擦碰出不一样的火花。”我忽然觉得眼前的小马是一位贤者,而我只是一匹向他求学的小马。
“来了,你的面和炸干草!”未见其马,先闻其声,百味的喊声在整个小店里都听得清清楚楚。看着一份弥漫着香气的炸干草和比我吃的颜色要深得多的汤面出现在我面前,我就知道话题已经不属于我。或许,已经到了和百味告别的时候了——尽管也想和他再多说一点。可是当你用一颗不真诚的心去面对对方的时候,你还能做到问心无愧地说出每一句话吗?
“嗯……”我看着已经空了的碗站起身,打算告诉百味我马上就要离开。还没开口,他的脸上已经划过一道怅然的神情,或许他是害怕我离开,也可能是有什么话想要对我说。我露出了为难的神情,我不希望他因为我的离开而感到难过。
“你这就要走了吗?”他略带幽怨地看着我。我本不想回答他,可他既然开口,我也不得不点头回应。失望的神情瞬间划过他的脸颊,但是又转瞬即逝。“无论我是留在镇子里还是离开,”我心想,“或许我很难再回来看他一次。”但是无论如何,我心意已决。
“再会。”走过他的耳边,我悄声对他说。我没有回头,但我听到百味失望的叹息声,还有老顾客安慰他的声音。我不知道,也不能不会知道他在想些什么,只是觉得这意外的邂逅,像极了我留学到喙灵顿的那一次。也许,他真的对我动了真心呢。
那天以后,我又陆陆续续在这里驻留了五天。剩下的几天,我都没有在百味这里就餐。有一次我甚至路过百味的店门口,可我没有进去。如果我进去,他一定会想方设法地多留我一会儿。正是顾客多的时候,那几位老顾客恰巧不在,我就像第一次来这里时一样站在门口,多停留了一会儿便离开。我已经达到来这里的目的,原本只是想借这个机会放松一下心情,没想到这里的烟火也是和小马镇一样多。或许,小马们终其一生都在被尘世的烟火熏染着。若是离开了烟火,我们应该何去何从呢?
颠颠簸簸到了家,我终于可以放下包袱,好好休息一下了。只是躺在床上,肚子又不免叫了起来。我苦笑两声,不禁自言自语道:“原来所谓的烟火气,其实一直都在我的身边,从未远去啊。”悟已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现在认识到这一点,倒也还不算晚。
忽然就想起以前的事情来。
并非说我有多么念旧,多么想念朋友们。自从患上所谓的妄想症,我就像是丢了魂一样,起床时看到自己那张明明带着微笑的脸,我却怎么也开心不起来。或许,这就是心性历经时间磨洗的结果吧,明明是十分伤感的事情,我却毫无悲伤之感;明明是值得高兴的事情,我脸上的笑容却一天比一天少。或许有一天,我再也不会笑了吧。
对我来说,旅行不是为了放松,而是为了逃避,逃避世间的真情百态。不久前塞拉斯蒂娅公主组织全小马国的小马进行一次公投,选出谁是“距离你最远的公主”。评选结果让我很是意外,我居然“当仁不让”地成为了“距离你最远的公主”。值得一提的是,投票的时候要在下面写上投票的理由。所以,当我有幸看到那些评语的时候,我实在是忍俊不禁:
“不知道为什么,我很难能从一群小马中分辨出她,或许她也可能根本没在马群中”
“她可能是唯一一位出现事情时不需要出面解决的公主”
“曾经小马国发生大瘟疫的时候,是团结公主拯救了我们,可是现在,为什么团结公主一点也不团结,我甚至在各种各样的活动中找不到她”
“团结公主?我从来没听说过有这样一位公主,她也是统治者吗”
……
如此种种,着实让我无奈。属于我的那些辉煌的事迹,早都已经是过去。现在的我,或者再把时间往回推上几年,甚至几十年,我可能一直都只是在做梦。因为,我已经太久太久都没有做过什么对小马国有利的事情了。如今的我,不过是在坐享当时的成果而已。
为了抛却这种感觉,我带上那个不知已经被我施过多少次魔法的笔记本,带上一满鞍包的东西,只身来到这个叫不出名字(也可能是我并没有在意它的名字)的小镇。为了隐藏我的身份,我穿上一件以前隐士爱穿的那种宽帽袍子,戴上兜帽,把自己打扮成一个隐士的模样。只是,这样的伪装终究不能长久。所以,当我选定住处后,我便放下兜帽,露出我自己的容颜。所幸这里的小马并不清楚我的身份,也不在乎这些。
这是个靠近东方但并不属于东方的一个边陲小镇。若要说好,除了风景清幽,居住的小马较少,恐怕也谈不上其他的;若说不好,除了交通不便,其实并无大碍。我的房东是一位老先生,年纪的话,大概有我最后见父亲时父亲那么大。他热情地接过我递过来的钱袋(里面是月租),将我安置好,便又出去和其他与他年岁相仿的小马谈天说地。
只是不知为何,像是身上的枷锁忽然被解开一样,我忽然好想放纵自己。我看着带来的面包,忽然间我对他们产生了一种怨念,似乎接下来在这里的时日,再不想见到它们一样。直到墙上的挂钟的声音从十二下变成一下,我也并没有打算自己做饭的意思。或许……这就是刚才我想到的那种怨念吧。
但饥饿的肚子才不会在乎这些。既然我如此排斥自己带来的食物,我就不得不离开小屋去寻找吃饭的地方。曾经用小马说,长期在外面用餐会对胃肠有不小的伤害。必须要承认的是,我确实很喜欢这么做,但是我的胃肠并没有什么问题。这种说法,可能是适用于另一种环境下生存的小马吧。曾经有一段时间中心城的各家店铺曾经掀起过一场名为“还我味道”的活动,旨在抨击当时餐厅里盛行那些刚刚能品尝到味道的食物的风气。不过很快,小马们便都受不了如此厚重的口味,这才有了现在五味调和的食物。
刚刚出门不过几步,我便闻到一阵裹着热气的鲜香——这是面条的味道。我真是没想到,在这样一个距离东方最近的小镇还有很远的地方,居然还能有面条——这种在小马国极为罕见的食物,因为它吃起来太需要技巧了。如果是独角兽和天角兽还好些;若是陆马和飞马,如果不会用筷子(东方小马都是有角的),那他们就只能让其他小马喂他们吃。
不过直到我来到面馆门前,我才发现这座小镇的居民居然都是独角兽。不同的是,他们和东方的居民还有很大的差别。在这里,你看不到一点东方文化的痕迹,有的只是这里秀丽的自然风光和淳朴热情的当地小马。现在应该还不是吃饭的时间,里面的小马很少,空座位还很多。也好,这样正符合我的心意。我并不像其他小马一样选一个稍微靠门的位置,而是选了角落里的一个位置。点过面,等待面上桌的时间,我便开始悄悄观察四下的食客。这里的小马并不多,所以我看得还是比较清楚的。
我前面那桌的食客已经将碗中的面吃尽,他正飘起碗,准备将里面的汤一饮而尽。因为我坐在他身后,所以看不到他的那张脸。我可以看到青花瓷的碗里飘着葱花和浮起的油滴,好像还有芝麻粒。那汤看上去不像是一碗清汤,好像……这是一碗辣面。在小马国,只有少数小马喜欢那种嘴里火烧一样的刺激感,而很不幸的是,我并不是那种喜欢辣椒带来的刺激感的小马;而在面馆靠门的位置,坐着一位老先生,他正慢慢挑起碗中的面条,一点点地将它们吸入口中。那面汤不似刚才那么浑浊,远远看去好像还是清澈的。因为小镇独特的地理位置,这里较之小马国,还是要稍微潮湿一些的。空气中氤氲着面条的香气,不经意间唤醒了几近昏迷的胃。正当我看得出神的时候,一碗热气腾腾的面条端到了我的面前,放在桌子上。
“这是您点的面。”服务员说了一句,便又去忙碌其他的事情,甚至我连一句谢谢都还没说。面倒是还不错,白净细长的面条,泡在一碗由葱花和黄瓜丝点缀的清汤里,上面的点点浮油看着也不让我烦恼。我飘起筷子,慢慢挑起几根,吹了几下,然后送入口中咀嚼。可能是因为我点的是清汤面的缘故,对于习惯了浓厚口味的人来说,这样的面,估计如何也是下不了口的;若是像我这样习惯了清淡的小马,也会觉得实在是食之无味。
不过这些都还好。吃过这一餐,摸摸肚子,虽然没什么味道,但是果腹已经足够。要走时,店里的小马才开始多起来。我苦笑着摇摇头,原来这饭是吃得有点早(也不算很早)了。
我的中午并无什么午睡的习惯,又没有带书,只好在这镇子里四处闲逛。可能是因为镇子很小(还不如小马镇大),加上本身也没有多少居民,所以才显得这么冷清吧。大概走了几里路,我忽然看见一位老婆婆,大概有七八十岁,她坐在自己的家门口,看着来来往往的小马,似乎这是她每天必做的事情。
我看见她,她也看见了我,连忙伸出蹄子向我问好。我挥了挥蹄子以示回应,然后来到她的面前。她先是摸了摸我的鬃毛,然后才开口问我:“姑娘从哪里来?我活了这么大年纪,还从未见过你这样的小马。”我的身上仍然穿着斗篷,所以并没有暴露身份。只是,不知道我在她的眼中有什么特别之处。“此话怎讲?”我问。
“我们这里的小马,绝少有白色的,”她说,好像是在对她的亲孙女说话一样,“即使有,我也不曾见过你这样一双明亮清澈的眼睛。所以,孩子,你从哪里来?”如果不是碍于公主的身份,我肯定会对她说,我已经几十岁了。不过……在和她熟悉之前,我并不打算告诉她我来自哪里,等到更值得信任的时候再说。
“很远的地方。”我故意搪塞道。
“很远的地方啊,”老婆婆说,“那也不错。我们这里已经很久没有过远客了。”不过,她并没有想要拉我进屋的意思,这倒是引起了我的兴致。
“很多年以前,这里曾经来过一位客人,”不知怎么,老婆婆忽然说起了小镇的往事,“他为我们带来了一些烹炸食品的做法,深受我们的欢迎,我也很喜欢。他的店离这里不远,不过几分钟的路,”说话时,她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姑娘你既然来了,就一定要去尝尝。好吗?”我怎么觉得,老婆婆和那位远客之间有什么十分紧密的联系。我答应了老婆婆,朝着她说的方向走去。离开时,我特意回头看了看,但是她没有看我,而是痴痴地看着她的前方。
“别去想这些无关的事情了,”我心想,“还是去看看那位远客和他的那家店吧。”或许那里真的有什么可以让我振奋心情的东西。比如说……美食。
真的就像老婆婆说的那样,走出不远便是一家小店,远远地飘来炸干草的香味。因为吃过面,我也不是很饿,所以虽然闻着很香,可是却对我一点诱惑力也没有。“或许,”我听着肚皮一走一晃的声音说,“真的要吃的话,我也只能是尝上两口,满足一下欲望了吧。”不知不觉间,我已经来到小店的旁边。
你还别说,店里的小马还真不少。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是吃饭时间,还是这里的味道实在是好,和刚才的面馆相比,这里座无虚席。我站在门口,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这位小姐,”忽然,一个身影出现在(或者说是我刚刚注意到)我的面前。他戴着一顶厨师帽,身上还挂着围裙,好像是这家店的主厨(还是老板?),“请问你是新来的小马吗?”
“嗯,”我点了点头,“我从很远的地方来。”他的热情让我心里添了一份踏实感,但我并不打算告诉他我从哪里来。他冲我笑笑,然后让我跟着他。“来吧,”他说,“我带你找一个好位置。”
起初我还以为他说的好位置是为我在外面找一个座位,没想到他直接把我带到了后厨。在靠近门口橱柜的位置,那里放置着一张擦得干净的桌子。我想,这是不是他吃饭的地方。我见他行色匆匆,也没有在考虑刚才婆婆说的远客的事。
“为什么不为我在外面选一个位置呢?”坐在桌子旁,我问带我进来的小马,“你怎么一眼就看出我不是这里的小马?”他不语,而是为我上了一份炸干草和一碗汤面。和面馆的面不同,这碗面一看就是那种味道浓厚的面,虽然它看上去也像是一碗清汤面。
“很简单,”他说着来到我的对面坐下,我甚至都没有注意到对面居然还有一个凳子,“我来到这里这么多年,看过许多小马,年长的,年幼的,雄驹,雌驹,还有外来的游客,都不曾见到过一匹你这样的小马。尤其是那双眼睛,独一无二。”他这么一说,我倒不好意思了。我用余光看了他一眼,他看上去还不算很老,只是脸上的皱纹告诉我,他的年纪也不算太小。
“你也是那位老婆婆推荐过来的吧?”他有意无意似地问我。一边问,一边吃起面来,好像现在就是他的午餐时间。既然他都猜到了,我也只好点着头同意。
“她不是这里的小马,”他忽然说道,“婆婆这么说,是因为我在她饿得走投无路的时候,送了她一碗面而已。后来她在这里安家,为了表示感谢,凡是来这里的游客,她都会推荐到我这里用餐。”他吃下一块炸干草,然后用舌头舔了舔嘴上的碎屑,“我是百味,敢问小姐尊名?”
“我……”我犹豫了一下,没有开口。百味似乎懂我的心思,便笑道:“不必担心,姑娘。你若不愿意说,我也不强求。”他又把目光转移到他的炸干草上,“看你的样子,应该是吃过饭的。不过婆婆既然荐你来了,我这里的炸干草你自然也要尝一尝。”记得老婆婆说过,他这里的炸食可是一绝,“那,我就尝尝吧。”
数十年的时光匆匆而过,有什么美食是我不曾尝过的。且不说什么珍奇东西,单是炸干草,这种简单的食品,我也不记得吃过多少次了。配方大体无异:干草,面糊,油,盐,至多也就是加一点调味料。不过他这炸干草,刚一入口还没有什么感觉,但是嚼得久了,却有一股说不出的味道,实在是美味。我偷瞄了一眼百味,他只是吃他的面,不时飘起一块送入口中。
直到一碗面只剩下底汤,他才抬起头看着我。被陌生小马(还是雄驹)一直看着,我的脸慢慢地就红了。我咽下口中的食物,也把目光移到他身上。他是匹金色鬃毛的雄驹,有和瑞瑞一样的毛色,还有一双绿色的眼睛。看着他,我忽然想起小时候在万马奔腾庆典上卖甜甜圈的那匹小马。只是他叫什么名字,我却已经不记得了。
“嗯……百味,”我忍不住开口道,“婆婆说这里有一位远客,请问你能为我讲讲他的故事吗?”对面的独角兽愣了一下,然后点了点头。
“好,好啊,”他受宠若惊地回答。金色鬃毛的雄驹清了清嗓子,然后接着说道,“这位远客确实不属于这里。事实上,他来自骡丁汉的一个厨师世家。在祖父和父亲的言传身教下,他慢慢也学会了许多菜品的做法和食材的挑选处理方法。”
“十六岁的时候,他离开家乡在小马国四处游历,期间也拜师学艺过,但在每个地方都停留不太长久。几年后他来到东方边境的一个小镇,在这里以卖炸食和汤面为生,一呆就是二十年。”听完这个故事,我总觉得他不像是在说故事,而是在说自己的经历。在他说完这些后,我忍不住看了他两眼。百味却笑而不语。
良久,他才终于开口:“是的,那位远客就是我。二十年前我卖着炸食和面条,二十年后我仍然做着这些事情。”我并不想泼他的冷水,但是不要说二十年,就是比这更长的时间我都经历过。只是对普通的小马来说,二十年也不算短了吧。
“谢谢你,”他忽然对我说,“你是第二匹了解我的故事的小马。”
“我很荣幸。”就这样一直到餐后分别,我们都没有和对方说话。
当晚,我再一次失眠了。百味的故事让我想起了朋友们。朋友……严格意义上来说她们已经不是我的朋友了,她们是小马国的一代印记,一代图腾。在我看来,我与她们真正做朋友的时间,也不过就是二十年左右。最后一次见到她们在一起的时候,除了萍琪和小蝶,其他小马都已经是老态尽显的模样。在那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虽然也有过合照,却再也不完整。
我还是没能睡着。想到这些,我忽然睁开眼睛坐起身,却发现额头已经沁出不少汗珠。看着周围并不熟识的一切,看着我有点简陋的小床我才发觉这又是一场梦。“原来是一场梦呢……”我刚刚有点清醒的神智又开始渐渐模糊,眼皮也愈发觉得沉重。我缓缓地倒在床上,直到第二天早上前都没有再醒来。
叫醒一匹小马有很多种方式,可这次把我弄醒的却是我最不喜欢的那种——腹痛。几乎就是刚刚恢复意识的一刹那,那种痛感就已经弥漫我的全身,来得十分突然和猛烈。我像是受到刺激一样猛地睁开眼睛翻身下床,直奔卫生间。选择这间房子的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它的布局和我的住宿习惯很像——比如说一个厕所和浴室功能兼备的卫生间。
“唔……”当我走出卫生间,虚弱的腹部告诉我我的饮食出了问题。回忆起昨天和百味的交谈,我想一定是炸干草吃多了——真是奇怪,有些小马的胃就像是钢铁做的一样,怎么吃也不会出问题;而有些小马只要吃一点油腻的东西,哪怕只是一小块蛋糕,肚子也会难受。或许是因为年纪大了,也可能是因为心情不好影响了消化,我感觉身上软绵绵的,好像躺在床上就不会想再动一次。似乎肚子对这个惩罚还不满意,它还不停地在叫,但不是因为饿。
我重新回到床上,额头都已经沁出了汗珠。啊,在我并不长的旅行生涯中,这样的经历还是头一次。有那么一瞬间,我仿佛觉得自己离朋友们很近。我看到她们的笑脸出现在天花板上,向我挥着蹄子:
“银星,我们好想你。快回来吧……”这样的声音复读似地一遍遍出现在我的脑海中,让我觉得她们真的就在我的面前,伸出蹄子,欢迎我的到来。我伸出蹄子想要去触碰,却发现根本碰不到——啊,好吧,这真的只是我的妄想。
只是肚子虽然痛,早饭却还是要正常吃的。或许是我的前半生吃惯了甜食和蛋糕一类油腻的食物,现在我一直想要吃些简约的,清谈的食物。我费力地爬起来,下床准备去百味的店里吃一份早餐,比如面条之类的。
和昨日的繁忙不同,今天的面馆一匹小马也没有。看着那些空空荡荡的桌椅,再想想昨天那一座难求的盛况,要不是店面和招牌都没有变,我真的怀疑我来到了另一家面馆。碰巧的是,百味正在里面擦桌子。见了我,他连忙笑脸相迎:
“早上好,小姐,”他来到我的桌旁,询问我想要吃点什么,“你是第一匹早上来这里吃饭的小马。”不知道我该是因为他的炸干草闹肚子而生气呢,还是因为他对我的欢迎而开心呢,真不知道我该怎么办。
“那就来一碗清汤面,少盐少油。”我叹了口气对他说。
“好的,小姐,”雄驹一边说,一边看着我那张有点憔悴的脸,“你今天是怎么了?气色好像不太好。”我真想张开翅膀,亮出我自己的真实身份,可是因为一直在闹的肚子,我的背根本没有力气展开它们。我给了他一个略带愤怒的表情,他非但没有道歉的意思,反而张开嘴笑了起来。他一笑,原本有点生气的我也不好意思起来。
“小姐,你这是什么表情啊?”他带着笑意把我生气的样子学了一遍,“看上去好像受了什么冤枉一样。”啊?他居然把我的愤怒当成了委屈?我真不知道该说点什么,只得低下头,趴在桌子上休息。见我趴下,他不仅没有离开的意思,反而坐到我的对面,似乎打算一直陪着我。我因为赌气,也并没有想要理他的意思。我也已经超过五十岁了,就凭他那二三十年的短暂生命,难道能说出些什么让我动心的话语吗?
“你是不是……在因为炸干草而生我的气呀?”百味一句话就打在了我的心上。没错,我现在就是在因为这个而生气,只是我还没想好该怎样表达出我的闷气。我不高兴地“嗯”了一声,闭上眼睛不肯继续回答他。
“你一定是在怀疑我的手艺,”我听到他接过瓷碗的声音,应该是我的面来了,但是我还没有胃口,“可是我昨天明明看到,你自己一块又一块地往嘴里送啊。”他一句话顿时弄得我无地自容,更不好意思抬头了。
“唔……”我一时语塞,不知该说些什么。
“炸食虽然美味,可也不能多吃啊,”百味笑着把瓷碗推到我面前,“来吧,看你饿得头昏眼花的样子,快把面吃了吧。”他怎么一说,我忽然又觉得他是匹很体贴的小马。我只是个来这里不久的陌生小马,他却把我当这里的镇民一样,真的好热情呢。
“谢……谢谢。”我终于抬起头接过面,飘起筷子,把面条一口一口地往嘴里送。不知是我饿得太久,还是这面条太淡,半碗面和汤吃完,我还觉得没什么味道。不过这样也好。整日与口味浓厚的东西相伴,换作是谁都会有厌烦的时候。
“你来自哪里?和你在一起,我忽然有种很熟悉的感觉。”百味说。确实,从中心城出发,无论是到吠城,马哈顿,还是骡丁汉都很近。我来自中心城,但我并不打算就这样一五一十地告诉他,还希望他不要因为我的撒谎而埋怨我……
“我……我来自很遥远的地方。”我看着他的眼睛说,借此表示我的诚恳。
“我也是,”百味露出平和的笑容说,“就像我昨天说的,我来自骡丁汉。那是个风景很美的地方,我从小就在那里长大。十六岁我离开那里,去小马国各地研习美食。说来你可能不信,我们家就是做面条的。在骡丁汉,这可是不可多得的美味。只是小马国其他的地方似乎不太接受面条,所以我辗转小马国,直到在这里,我发现了许多和家乡一样的小马。于是我留在这里,用二十年的心血成就今天。”所以说,百味是一位值得欣赏的厨师。作为顾客,我可能看不到他为一碗面付出的心血,但用二十年去做一件事,我想这是许多小马都做不到的。
“那么,你做面条是为了什么呢?”我感觉我问了一个没什么意义的问题。无论做什么事情,或多或少都是需要一点执念的,我想百味也会有的。
“若是说出我的答案,你肯定不会相信。”金黄色鬃毛的雄驹打趣道。
“我相信。”我坚持说道。
“怎么说呢,就是纯粹的热爱,”百味说,“和许多事情一样,做饭也需要刨除功利心。若是我只想着利用面条赚钱,我就不会来这里;若是我只想着利用面条赚钱,我也不会在这里有许多的老顾客。”一边说,他一边朝门外的方向努努嘴。扭头看去,正是朝这里来的小马们。不知不觉,原来已经过了这么久。
“上午好啊,百味,”其中一位说,“今天午餐吃得早一点,来一碗热汤面,多点黄瓜和香菜,再来份炸干草!”金黄色鬃毛的雄驹应了一声,就站起来走进厨房。那位顾客似乎有他习惯的位置,直接就坐在我的对面,就是刚才百味坐的地方。
“你一定是第一次来这里吧,”那位老顾客对我说,“百味的面和炸干草,可是整个镇子里最好的。我吃过一次后,就再也没有忘怀过,隔两天就会来一次!”他一边说,一边发出爽朗的笑声,弄得我也跟着笑了起来。
“嗯,是啊,”我跟着陪笑道,“那你们是因为什么喜欢上百味的食物呢?”我向来不在意食物的味道,相反我非常在意食物的品质。就百味的食物来讲,品质可以称得上是上乘。关注品质,是中心城小马吃饭的一个习惯,他们不喜欢那些看上去难看但是很美味的东西。
“你要是这么问啊,估计谁也答不上来,”那位顾客说,“你看我们这里,家家户户做饭时都会升起炊烟。要说好,本质上都是一样的烟;要说不好,你只能挨家挨户去品尝。小马与美食的相遇似乎就像是注定的一样,既然相遇了,自然就会擦碰出不一样的火花。”我忽然觉得眼前的小马是一位贤者,而我只是一匹向他求学的小马。
“来了,你的面和炸干草!”未见其马,先闻其声,百味的喊声在整个小店里都听得清清楚楚。看着一份弥漫着香气的炸干草和比我吃的颜色要深得多的汤面出现在我面前,我就知道话题已经不属于我。或许,已经到了和百味告别的时候了——尽管也想和他再多说一点。可是当你用一颗不真诚的心去面对对方的时候,你还能做到问心无愧地说出每一句话吗?
“嗯……”我看着已经空了的碗站起身,打算告诉百味我马上就要离开。还没开口,他的脸上已经划过一道怅然的神情,或许他是害怕我离开,也可能是有什么话想要对我说。我露出了为难的神情,我不希望他因为我的离开而感到难过。
“你这就要走了吗?”他略带幽怨地看着我。我本不想回答他,可他既然开口,我也不得不点头回应。失望的神情瞬间划过他的脸颊,但是又转瞬即逝。“无论我是留在镇子里还是离开,”我心想,“或许我很难再回来看他一次。”但是无论如何,我心意已决。
“再会。”走过他的耳边,我悄声对他说。我没有回头,但我听到百味失望的叹息声,还有老顾客安慰他的声音。我不知道,也不能不会知道他在想些什么,只是觉得这意外的邂逅,像极了我留学到喙灵顿的那一次。也许,他真的对我动了真心呢。
那天以后,我又陆陆续续在这里驻留了五天。剩下的几天,我都没有在百味这里就餐。有一次我甚至路过百味的店门口,可我没有进去。如果我进去,他一定会想方设法地多留我一会儿。正是顾客多的时候,那几位老顾客恰巧不在,我就像第一次来这里时一样站在门口,多停留了一会儿便离开。我已经达到来这里的目的,原本只是想借这个机会放松一下心情,没想到这里的烟火也是和小马镇一样多。或许,小马们终其一生都在被尘世的烟火熏染着。若是离开了烟火,我们应该何去何从呢?
颠颠簸簸到了家,我终于可以放下包袱,好好休息一下了。只是躺在床上,肚子又不免叫了起来。我苦笑两声,不禁自言自语道:“原来所谓的烟火气,其实一直都在我的身边,从未远去啊。”悟已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现在认识到这一点,倒也还不算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