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设定于《小马与砍杀》的游戏世界中,由Pegathesda出品。在该游戏的设定中,在“小马利亚”大陆上总共有7个势力,分别是斑马国、狮鹫国、小马国、风暴王国、亚克斯坦、幻型灵与龙族,其实力大致相同。此外,不同时代的人物会同时出场
“小霸王”就是电竞主播小霸王创建的游戏角色,所以他的地理、战术等等知识,要么是小霸王的知识,要么是弹幕里的观众告诉他的知识
这是一款单机游戏,游戏唯一的主线就是“统一小马利亚大陆”
Planning
行商故事:游历小马利亚,解决问题
转征服,洪湖游船,自立,共和政体,美利坚精神+毛式战略
根据地,失败,精神流传
越狱再立,以少胜多,众生平等
女战士主角萤火虫,折翼天马,被小霸王所救,追随
第一役:两人打山贼,一血?
辐射小马国式分章节
三部分:冒险者,权谋商人,领主
引子 开场动画
天上有死亡的声音。
他们说,战争能改变一匹马;他们还说,没有上过战场的雌驹,她的马生是不完整的。
我他妈甚至不是一只雌驹。而要我说我在战场上明白了什么道理,那就是老子再也不想来第二次了。
好吧……我想我应该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小霸王,雄性陆马,来自坎特洛特山脚下的花椰菜村。我的可爱标记是一口锅,入伍以前是“母马横幅”旅店首席(也是唯一的)厨师。虽然就在坎特洛特旁边,花椰菜村仍然归萍淇派领主管辖,她手下的芋圆将军来村里征兵的时候,已经没有青壮年的雌驹了,所以把我也征入部队,负责随军伙食以及一些简单的体力活。
所以,那天早上,大家吃过早饭,我回到帐篷里打算补一会觉,这是军旅中难得的悠闲时光。
20分钟后,炊事长扔给我一套皮甲——他自己也穿着皮甲,他说,上面的命令,全员出动。
天空被燃烧的浓烟染成黑色,兵器的碰撞声已经渐渐轻下来了,只有四处的哀嚎。狮鹫已经放弃了列阵冲击——现在,战场更像是一场娱乐项目。
现在要说起来……对,是挺丢脸的。我找了些混着血的泥土,抹到脸上,然后倒下去。我感觉我压到了另一具尸体,还是热的。
我知道睁着眼睛装死更像——我尽力让朝上的那只眼睛显得空洞、无神。
一只狮鹫从我的头顶上飞过去,我尽力看清楚——没有错,挑在他的长枪上的是芋圆将军。
一串鸡叫之后,我看见他们开始在空中列阵,在一只穿着金色盔甲的狮鹫的带领下往南飞了过去。那是小马国的方向。
我感觉身边的那具尸体动了一下,我看看她,她看看我
“快跑。”她说。我不需要她提醒。
第一章 萨拉(狮鹫语,意为女子)
夜幕渐渐降临。我们花了一下午的时间下到了滚石岭南侧的山脚下,据与我同行的雌驹说所说,滚石岭南部的这条河名叫斯塔斯江,狮鹫语里“水”的意思。
我想了想狮鹫的几个地名:滚石岭,狮鹫岩。没什么毛病。
我现在看滚石岭山坡上的树林,零星的总觉得里面有几只狮鹫。
我把注意力转到篝火上。萤火虫用小一点的树枝当柴火,粗一点的树枝搭了个架子,我正在上面煮野菜。
用的是她的铁头盔。
她已经把盔甲脱了下来,放在一边,我不时瞄过去还是会被吓一跳,好像是一匹趴在地上的小马一样。
而它的头正被我用来煮菜。
她是一匹浅灰色的天马,鬃毛是亮黄色,剪成了军队里的标准发型;她的可爱标记是……一根木棍?我不太确定那是什么意思,但至少在战场上它比一口锅有用。
她注意到我在看她,朝着我笑了笑。我把视线移开,感觉脸上有点红。
“怎么了,小雄驹,”她说,“欸,这么一看,你长的挺俊哪。”
我感觉脸更红了。说真的,这荒郊野岭的,她怎么说也是受过训练的军马,要是把我……
她笑起来,然后叹了口气:“你能想象吗?我听说在斑马国,这都是反着来的。”
“什么反着来?”我问。
“他们是由国王领导的,所有的贵族以及大部分的士兵也是男的,平时居然也是母马更喜欢打扮。”
“变态。”我说出了我内心所想。让雄驹当军队主力?他们是想骚死敌人吗?
她点点头:“斑马的长相就够变态了,这个,不足为奇。”
头盔能装水的部分其实很少,我让她先吃,自己再煮第二份。
“嗯,”她说,把头盔扔到地上——我又得再洗一次了,“不赖。要我说,你认识一匹叫小霸王的厨师吗?就我们营里的,你这能有他的水平了。”
被雌驹这么夸奖,我心里还是很开心的:“可惜没有盐。”
“这么一说,”她把盔甲上的袖剑拆下来剔牙,“你叫什么名字?”
“小霸王。”我说。我听见她“嘶”了一声,看来是剑戳到肉了。
“以后你可以叫我萤火虫上士,”她说,“我可是小马国除了云宝元帅以外最强的天马。”
“嗯……闪电天马队?”
“闪电天马队算什么?芋圆就是看着老娘太强了,嫉妒我,才不让我去闪电天马队的。”
我现在连小马国有没有上士这个军衔都开始怀疑了。
“你之后有什么打算吗?”她问。
之后的打算……
“也许……去城里接着做饭?有手艺总不会饿死。”我说。
“你一匹雄马,也无依无靠的,哪天要是被抢了被欺负了都没处说去,”她说,“要不你跟我一起回沼泽村吧?我看到时候能不能帮你介绍一个饭店的营生。”
我点点头。
天气还热,她捡了点树叶,也不盖被子,就躺下了,我自己的那份野菜差不多弄好了,我把头盔从火上拿下来(烫的要死)。
“小霸王啊,”萤火虫说,“你说,打狮鹫国,咱们能赢吗?”
“肯定能赢,”我说,喝了一口汤,差点没把嘴烫掉,“咱们有友谊的魔法啊。”
她不说话了,我也没理她。
一声狗叫。
“……那帮幻型灵就这么把我抓住了,”她说,完全没有注意到,“但它们太小看我萤火虫了,趁它们不注意,我用翼刃切开了绳索,然后唰的一记神龙摆尾,立刻就把看守我的两只幻型灵踢扁了。”
我们正在从斯塔斯江前往沼泽村,一路上都是树林。她先是说要抱着我飞过去——我爸就是天马,小时候被他扔习惯了,现在也不恐高——在摔了3次之后,她宣布我这个“死肥猪太他妈重了”。
我回头往狗叫的方向看过去,什么也没有。
“后来这事上报给了芋圆将军,嘁,就她那个连一只狮鹫都打不过的废柴,单挑整个虫巢完全超出了她的小脑瓜的想象。”
萤火虫……她完全没有注意到我停了下来,往前走出好远,我跺跺蹄子,她才反应过来。
“怎么了?”她问。
“你刚刚有没有听到一声狗叫?”我问。
她想了想,点点头:“野狗而已……”
“你什么时候听到过狗只叫一声的?”我问。
她脸上的笑容凝固了,我循着记忆中声音的方向往回走。
那条野狗倒在树林里,后颈上的伤口还在流血,
“猎户?”她问,“如果咱们真碰上狮鹫了……”
我现在才意识到我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我告诉了对方他已经被发现了。
我的膝盖中了一箭。
萤火虫毕竟是上过战场的老兵,反应的很快,迅速升空,又取出盔甲里藏着的一把弩射去。那种弩是步兵随身携带的副武器,只有两个蹄铁的宽度,杀伤力不大。弩箭不中,她对我喊道“当心点”,扔掉弩,伸出左右前蹄上的袖剑。上方传来树叶的“唰”声,她便也升到林冠之上。
这样看来肯定是狮鹫无疑了。如果真的是小马强盗,一定会集体行动。友谊是魔法嘛。
我咬咬牙,把箭矢拔了出来。好在那支箭没有涂毒,也没有倒刺。
一阵树叶翻动的声音,萤火虫“砰”的一声砸到地上,胸甲上有一道正在渗血的爪痕。
等等,爪痕?
狮鹫空手就能破开铁甲?
一个黑影从上方逼近,毫不减速地穿过林冠,我直到这时才看见敌人。她是一只灰色的母狮鹫,身上没有任何护甲,武器也只有背上的一张弓。
我都没有反应过来,她就冲了下来,萤火虫举剑抵挡狮鹫的冲击,但是冲击力实在太大,她
我咽了口口水。狮鹫空手就能破开铁甲?
那只狮鹫似乎完全不知道怎么战斗,从林冠冲下来毫不减速,结果翅膀刮到了树枝,失去平衡,十分滑稽地扑腾着翅膀摔下来。
萤火虫见状,举剑便刺,她勉强躲过,前爪抓住树干稳住身体,一扇翅膀,吹起林间的落叶,我站在十米外都能感觉到那阵风。
我终于把弩上了膛,把之前从膝盖拔出来的那支箭装了上去。
还没等萤火虫反应过来,那狮鹫便向下俯冲,爪子直指萤火虫的喉咙。这一招完全没有任何技巧可言,但她的速度太快了。
这是捕食者的速度。
我完全没法瞄准,只能大致地射击。箭矢穿过了她的右翼,径直穿了过去,留下一个血洞。她尖叫一声,头着地落在了萤火虫的后面。萤火虫立刻爬起来——她的一只袖剑已经不见了。她把没有袖剑的那只蹄子踩在狮鹫的背上。
“把她绑上?”我问。
我不相信她射我的腿是射偏了。
萤火虫就好像没听见我的话一样,把袖剑插进了她的后脑勺。
我们找到了那只狮鹫的麻袋,她的确是个猎户,袋子里装着好几只新鲜的兔子、松鼠。
“吃肉的恶魔。”她说,吐了口口水。
我把麻袋里的东西倒掉,用佩剑把它做成了一个绷带。它的心理作用大于实际价值。
萤火虫把她上半身的铠甲脱下来,她的伤口不深,血已经自己止住了,护甲的确是救了她一命。她找到了她的另外一把袖剑,然后开始切那只狮鹫的喙。
“你干嘛?”我喊道。
她娴熟的把喙切下来,现在那只狮鹫看起来真的像一只怪物。
“怎么了,是我们杀的,拿到村里当证明嘛。”
我不知道。狮鹫会说话,有感情,那只狮鹫也有自己的家庭……她甚至都不是一个军人!
至少……至少应该把她埋起来。
我想起了天上的芋圆。
“小霸王”就是电竞主播小霸王创建的游戏角色,所以他的地理、战术等等知识,要么是小霸王的知识,要么是弹幕里的观众告诉他的知识
这是一款单机游戏,游戏唯一的主线就是“统一小马利亚大陆”
Planning
行商故事:游历小马利亚,解决问题
转征服,洪湖游船,自立,共和政体,美利坚精神+毛式战略
根据地,失败,精神流传
越狱再立,以少胜多,众生平等
女战士主角萤火虫,折翼天马,被小霸王所救,追随
第一役:两人打山贼,一血?
辐射小马国式分章节
三部分:冒险者,权谋商人,领主
引子 开场动画
天上有死亡的声音。
他们说,战争能改变一匹马;他们还说,没有上过战场的雌驹,她的马生是不完整的。
我他妈甚至不是一只雌驹。而要我说我在战场上明白了什么道理,那就是老子再也不想来第二次了。
好吧……我想我应该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小霸王,雄性陆马,来自坎特洛特山脚下的花椰菜村。我的可爱标记是一口锅,入伍以前是“母马横幅”旅店首席(也是唯一的)厨师。虽然就在坎特洛特旁边,花椰菜村仍然归萍淇派领主管辖,她手下的芋圆将军来村里征兵的时候,已经没有青壮年的雌驹了,所以把我也征入部队,负责随军伙食以及一些简单的体力活。
所以,那天早上,大家吃过早饭,我回到帐篷里打算补一会觉,这是军旅中难得的悠闲时光。
20分钟后,炊事长扔给我一套皮甲——他自己也穿着皮甲,他说,上面的命令,全员出动。
天空被燃烧的浓烟染成黑色,兵器的碰撞声已经渐渐轻下来了,只有四处的哀嚎。狮鹫已经放弃了列阵冲击——现在,战场更像是一场娱乐项目。
现在要说起来……对,是挺丢脸的。我找了些混着血的泥土,抹到脸上,然后倒下去。我感觉我压到了另一具尸体,还是热的。
我知道睁着眼睛装死更像——我尽力让朝上的那只眼睛显得空洞、无神。
一只狮鹫从我的头顶上飞过去,我尽力看清楚——没有错,挑在他的长枪上的是芋圆将军。
一串鸡叫之后,我看见他们开始在空中列阵,在一只穿着金色盔甲的狮鹫的带领下往南飞了过去。那是小马国的方向。
我感觉身边的那具尸体动了一下,我看看她,她看看我
“快跑。”她说。我不需要她提醒。
第一章 萨拉(狮鹫语,意为女子)
夜幕渐渐降临。我们花了一下午的时间下到了滚石岭南侧的山脚下,据与我同行的雌驹说所说,滚石岭南部的这条河名叫斯塔斯江,狮鹫语里“水”的意思。
我想了想狮鹫的几个地名:滚石岭,狮鹫岩。没什么毛病。
我现在看滚石岭山坡上的树林,零星的总觉得里面有几只狮鹫。
我把注意力转到篝火上。萤火虫用小一点的树枝当柴火,粗一点的树枝搭了个架子,我正在上面煮野菜。
用的是她的铁头盔。
她已经把盔甲脱了下来,放在一边,我不时瞄过去还是会被吓一跳,好像是一匹趴在地上的小马一样。
而它的头正被我用来煮菜。
她是一匹浅灰色的天马,鬃毛是亮黄色,剪成了军队里的标准发型;她的可爱标记是……一根木棍?我不太确定那是什么意思,但至少在战场上它比一口锅有用。
她注意到我在看她,朝着我笑了笑。我把视线移开,感觉脸上有点红。
“怎么了,小雄驹,”她说,“欸,这么一看,你长的挺俊哪。”
我感觉脸更红了。说真的,这荒郊野岭的,她怎么说也是受过训练的军马,要是把我……
她笑起来,然后叹了口气:“你能想象吗?我听说在斑马国,这都是反着来的。”
“什么反着来?”我问。
“他们是由国王领导的,所有的贵族以及大部分的士兵也是男的,平时居然也是母马更喜欢打扮。”
“变态。”我说出了我内心所想。让雄驹当军队主力?他们是想骚死敌人吗?
她点点头:“斑马的长相就够变态了,这个,不足为奇。”
头盔能装水的部分其实很少,我让她先吃,自己再煮第二份。
“嗯,”她说,把头盔扔到地上——我又得再洗一次了,“不赖。要我说,你认识一匹叫小霸王的厨师吗?就我们营里的,你这能有他的水平了。”
被雌驹这么夸奖,我心里还是很开心的:“可惜没有盐。”
“这么一说,”她把盔甲上的袖剑拆下来剔牙,“你叫什么名字?”
“小霸王。”我说。我听见她“嘶”了一声,看来是剑戳到肉了。
“以后你可以叫我萤火虫上士,”她说,“我可是小马国除了云宝元帅以外最强的天马。”
“嗯……闪电天马队?”
“闪电天马队算什么?芋圆就是看着老娘太强了,嫉妒我,才不让我去闪电天马队的。”
我现在连小马国有没有上士这个军衔都开始怀疑了。
“你之后有什么打算吗?”她问。
之后的打算……
“也许……去城里接着做饭?有手艺总不会饿死。”我说。
“你一匹雄马,也无依无靠的,哪天要是被抢了被欺负了都没处说去,”她说,“要不你跟我一起回沼泽村吧?我看到时候能不能帮你介绍一个饭店的营生。”
我点点头。
天气还热,她捡了点树叶,也不盖被子,就躺下了,我自己的那份野菜差不多弄好了,我把头盔从火上拿下来(烫的要死)。
“小霸王啊,”萤火虫说,“你说,打狮鹫国,咱们能赢吗?”
“肯定能赢,”我说,喝了一口汤,差点没把嘴烫掉,“咱们有友谊的魔法啊。”
她不说话了,我也没理她。
一声狗叫。
“……那帮幻型灵就这么把我抓住了,”她说,完全没有注意到,“但它们太小看我萤火虫了,趁它们不注意,我用翼刃切开了绳索,然后唰的一记神龙摆尾,立刻就把看守我的两只幻型灵踢扁了。”
我们正在从斯塔斯江前往沼泽村,一路上都是树林。她先是说要抱着我飞过去——我爸就是天马,小时候被他扔习惯了,现在也不恐高——在摔了3次之后,她宣布我这个“死肥猪太他妈重了”。
我回头往狗叫的方向看过去,什么也没有。
“后来这事上报给了芋圆将军,嘁,就她那个连一只狮鹫都打不过的废柴,单挑整个虫巢完全超出了她的小脑瓜的想象。”
萤火虫……她完全没有注意到我停了下来,往前走出好远,我跺跺蹄子,她才反应过来。
“怎么了?”她问。
“你刚刚有没有听到一声狗叫?”我问。
她想了想,点点头:“野狗而已……”
“你什么时候听到过狗只叫一声的?”我问。
她脸上的笑容凝固了,我循着记忆中声音的方向往回走。
那条野狗倒在树林里,后颈上的伤口还在流血,
“猎户?”她问,“如果咱们真碰上狮鹫了……”
我现在才意识到我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我告诉了对方他已经被发现了。
我的膝盖中了一箭。
萤火虫毕竟是上过战场的老兵,反应的很快,迅速升空,又取出盔甲里藏着的一把弩射去。那种弩是步兵随身携带的副武器,只有两个蹄铁的宽度,杀伤力不大。弩箭不中,她对我喊道“当心点”,扔掉弩,伸出左右前蹄上的袖剑。上方传来树叶的“唰”声,她便也升到林冠之上。
这样看来肯定是狮鹫无疑了。如果真的是小马强盗,一定会集体行动。友谊是魔法嘛。
我咬咬牙,把箭矢拔了出来。好在那支箭没有涂毒,也没有倒刺。
一阵树叶翻动的声音,萤火虫“砰”的一声砸到地上,胸甲上有一道正在渗血的爪痕。
等等,爪痕?
狮鹫空手就能破开铁甲?
一个黑影从上方逼近,毫不减速地穿过林冠,我直到这时才看见敌人。她是一只灰色的母狮鹫,身上没有任何护甲,武器也只有背上的一张弓。
我都没有反应过来,她就冲了下来,萤火虫举剑抵挡狮鹫的冲击,但是冲击力实在太大,她
我咽了口口水。狮鹫空手就能破开铁甲?
那只狮鹫似乎完全不知道怎么战斗,从林冠冲下来毫不减速,结果翅膀刮到了树枝,失去平衡,十分滑稽地扑腾着翅膀摔下来。
萤火虫见状,举剑便刺,她勉强躲过,前爪抓住树干稳住身体,一扇翅膀,吹起林间的落叶,我站在十米外都能感觉到那阵风。
我终于把弩上了膛,把之前从膝盖拔出来的那支箭装了上去。
还没等萤火虫反应过来,那狮鹫便向下俯冲,爪子直指萤火虫的喉咙。这一招完全没有任何技巧可言,但她的速度太快了。
这是捕食者的速度。
我完全没法瞄准,只能大致地射击。箭矢穿过了她的右翼,径直穿了过去,留下一个血洞。她尖叫一声,头着地落在了萤火虫的后面。萤火虫立刻爬起来——她的一只袖剑已经不见了。她把没有袖剑的那只蹄子踩在狮鹫的背上。
“把她绑上?”我问。
我不相信她射我的腿是射偏了。
萤火虫就好像没听见我的话一样,把袖剑插进了她的后脑勺。
我们找到了那只狮鹫的麻袋,她的确是个猎户,袋子里装着好几只新鲜的兔子、松鼠。
“吃肉的恶魔。”她说,吐了口口水。
我把麻袋里的东西倒掉,用佩剑把它做成了一个绷带。它的心理作用大于实际价值。
萤火虫把她上半身的铠甲脱下来,她的伤口不深,血已经自己止住了,护甲的确是救了她一命。她找到了她的另外一把袖剑,然后开始切那只狮鹫的喙。
“你干嘛?”我喊道。
她娴熟的把喙切下来,现在那只狮鹫看起来真的像一只怪物。
“怎么了,是我们杀的,拿到村里当证明嘛。”
我不知道。狮鹫会说话,有感情,那只狮鹫也有自己的家庭……她甚至都不是一个军人!
至少……至少应该把她埋起来。
我想起了天上的芋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