肴酩Lv.19
麒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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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第 4 章
2 年前

出门时,暮暮和瑞瑞发现此时雾已经全部散去了,事情仿佛豁然开朗有了头绪。原本泥泞的巷道也略微干了一些。她们一边走,一边聊。


“亲爱的,我来过马哈顿那么多次了,从来没来过这些地方……噫,这里的小马……都不爱洗澡的吗?!塞拉斯提亚在上,我以为这种地方早就绝迹了。”


“哪里都有穷马。有的小马是从其他地方来马哈顿打工的,住不起普通住宅区就来这里了。”


“好了,这下遇到的这家伙比刚才路上那个更没礼貌,这几天我俩可有得受了。我们明明是来帮他,但他好像还不乐意。”


“瑞瑞,你看到的只是表象。他只是一个马待惯了,社交能力退化了,也很自我为中心。他身上的那种傲气其实在很多作家身上都有,只是他还没出名罢了。”


“亲爱的,你觉得他的妻子为什么带着女儿离开他呢?照片上他们一家子明明那么幸福。”


“爱是会褪色的。贫穷就是使爱生锈的氧化剂。”


……


不知不觉中,她们走到了尘世彬彬的家面前。


咚!咚!咚!只敲了三下,门就开了。再次响起今早那对耳环清脆碰撞的声音。


“二位女士有何贵干?”开门的公马看到暮光闪闪,惊呼道:“呀,您是友谊公主!快里面请。同行这位优雅的女士想必是瑞瑞?您本马真的像报纸上那么优雅,不,比那优雅一万倍!”


“哈,你真有眼光。”瑞瑞露出今天的第一个笑容。


尘世彬彬一眼就看到了瑞瑞的衣服满身是泥,他露出忐忑和愧疚的表情。


“瑞瑞女士,您就是我今早‘碰上’的那位?真的不好意思,当时心情很不好,没有扶您起来。为表歉意,要不我帮您把衣服洗了?”


“不用客气,我晚上回宾馆会让服务员帮我洗的,我也带了足够的换洗衣服。这个你就不用操心了。”瑞瑞带着笑意,客气地说。


“是啊,‘足够的’换洗衣服,一路上雇马帮你抬行李都花了不少钱。”暮暮小声嘀咕道。


“好的好的。什么风把您们给吹来了?二位快请进!到屋里说。”


进了门,瑞瑞端详着这个房间。尽管依然属于贫民区,但相比于落落寒章的家,至少这家干净整洁得多,也宽敞很多。两室一厅,约莫60个平方。面积虽然不大,但结构很合理,每一寸空间都得到了最大化利用。厨房里摆满了蔬菜,整个房间还飘荡着大葱大蒜的香气,看样子每天都在做饭,富有生活气息。客厅里摆放着一张大书桌,上面堆满了书、笔记本、便签纸、各种笔。在轻微强迫症的瑞瑞看来,书虽然放得不够整齐,却也是理过的。卧室有两间,一间显然是尘世彬彬睡的,有一个大书柜把空间挤占了一半,里面摆满了书,按照从大到小理放得整齐。虽然也是二蹄书居多,但偶尔也可以看见几本新书。瑞瑞初步估计,他的书不下一百本,都够跟自己家里媲美了——她家的书大多跟缝纫和时装有关,也有一些畅销小说。另一间卧室就在他的卧室旁边,床上乱糟糟的,显然每天都有马在住。


“家里很乱,让二位淑女见笑了。来,请喝茶。家里没有值钱玩意,这茶也不好,不知道您们能不能喝得惯。”暮暮和瑞瑞刚坐下,彬彬就把热茶端过来了。她们端详这房间有好一阵了。


“谢谢,我们不挑的。”暮暮接过茶,说。


“是啊,暮光公主从来不挑食,她也是平民出身的。彬彬,你知道吗?镇上的桦莱士可是她的最爱!她每次吃坏肚子都跟我们说下次不吃了,结果每次桦莱士‘疯狂星期二’还是从来没缺席过。我们那边有句话叫,‘干草配汉堡,公主排最早。’”瑞瑞两只蹄子不停地比划把食物塞进嘴里的姿势,模仿起暮暮的吃相给尘世彬彬看,优雅的气质和夸张搞笑的动作形成鲜明对比,把他逗笑了。暮暮则用幽怨的眼神看着瑞瑞。


“哈哈哈哈哈,咳咳。”


这时,瑞瑞端详起眼前的公马。他身上最显眼的当属那两对耳环,此时笑起来丁零当啷的。浅灰色的身体,黑色的鬃毛,可爱标记是一支毛笔写出一个表示钱的符号。鬃毛故意留得很长很蓬松,胡子也留得很长,但看起来也是定期在打理,并不显得杂乱。两半眉毛连在一起成了“一”字,看起来有些滑稽。


瑞瑞注意到书桌上打开的日记本,似乎墨迹还没彻底干。


“你有写日记的习惯?”


“是的。写作爱好者不都喜欢写点日记什么,这是收集素材的一种好办法。”发现瑞瑞注意到这本日记,尘世彬彬慌乱地走过去把日记合上,收回了卧室书架上。


随后瑞瑞注意到书桌上也放着一家三口的合照,她问道:“妻女去上班上学了?”


“是的。她们不像我,整天闲游浪荡、好吃懒做的。”


“你谦虚了。当作家应该赚了点小钱吧?”瑞瑞问。


“瑞瑞女士,您太抬举我了。我哪配得上‘作家’这个称号啊?我就是平时为各类杂志社供稿,新闻、时评、书评什么都写点,什么都写得不好。”


瑞瑞拿起书堆最上面那本《作家》杂志,说:“尘世彬彬,你过谦了。‘作家’这个称号可不是我封给你的。我刚才注意到你把这本杂志放在最显眼的地方,所以我拿起来随便翻了翻目录,看到你的名字在上面。”瑞瑞继续翻看这本杂志,说:“虽然我对写作一窍不通,但是这本杂志的名气还是不小的,连我都听说过。能在上面发表文章,你肯定也很骄傲。想必也是写了很多年吧?”


“是的,15年了。”尘世彬彬说,“不愧是瑞瑞,观察力这么强大。什么细节都躲不过您的眼睛。”在说这话的时候,尘世彬彬蹄里的茶杯微微颤动,茶水晃出几滴,被瑞瑞捕捉到了。


“落落寒章也写了15年了。你们两个应该很早就认识吧?”瑞瑞继续问道。


“是的,15年前我们是大学同班同学,学化学的。那时候,我们两个都怀揣着文学梦,上课在写,下课在聊。我们一起逃课,一起挂科,一起晚上夜不归宿。同学们都以为我们在搞同性恋,其实那时我们两个是晚上通宵出去聊文学,聊马生。后来,我们两个都抛弃了本专业,从事写作。我们虽然日子清贫,但都过得幸福。”


“你的生活看起来比他好一些?”瑞瑞问。


“是的。因为我为杂志社供稿,只要有活干就来者不拒,再加上妻子在纺织厂打工,挣的钱不多但也够补贴家用了。”


“那么他呢?”瑞瑞继续问。


“他因为自己的清高,从来不肯为杂志社写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一心只写自己的。一年前,家里实在揭不开锅了,妻子带着女儿跑了,再没回来。他也蛮可怜的。”尘世彬彬补充道,“其实我以前也跟他一样的想法,只为自己写。但经历过一两次跟妻子的吵架后,我向生活妥协了。我开始钻研如何写迎合大众口味的东西,有了稳定的稿费,至少能维持起生活。”


“你没劝劝他?”瑞瑞问。


“劝了啊,今早不是刚吵了一架?他还要跟我绝交呢。真是不可理喻!”但随后尘世彬彬又有些失落地说,“其实我有时候也蛮羡慕他的,他从来不肯向现实低头,他在写作方面一直在探索自己的道路,而不像我一直停滞不前。”


“说不定他才是那个停滞不前的。至少你的作品有那么多小马认可,还被这么有名的文学杂志刊登了,不是吗?”瑞瑞鼓励他。


“也许吧。”


“好了,时间不早了,我想我们该离开了。”暮暮说完,给瑞瑞使了个眼神,示意她该离开了。瑞瑞有些不情愿,她还没聊够呢。但是瑞瑞遵从朋友的意见,她向来信任朋友。


“好的,二位我就不送了,免得被别马看见,害得你们丢面子。”


“你看你,这哪的话。以后我们还会多拜访你的,你不用那么客气,害得我们不好意思。以后喊我瑞瑞,喊她暮暮就好了。”


“好的,瑞瑞……女士,暮暮……公主。”


“再会。”


“再会。”


……


“亲爱的,现在才下午五点,我们其实还可以再跟他聊很多的。为什么你这么匆匆忙忙拉着我走?”离开尘世彬彬家很远以后,瑞瑞才敢问这话。


“你没发现他好像在故意藏着什么吗?继续聊下去只会干扰我们的思路。其实现在我们已经得到我们要的信息了。”


“好像是有点。你觉得他在向我们隐瞒什么呢?”


“不好说。我没有明确的证据证明他的确在向我们隐瞒,只是直觉这么告诉我。”


“暮暮,我相信你的直觉。我也发现他刚才的表情有些不对劲。那么现在该怎么办呢?”


“等吧。或许我们跟他们两个混熟一点,自然会得到我们想要的信息。东方独角兽古谚语说得好,‘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是啊,哈哈!”


尘世彬彬


画师:乐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