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琪现在的鬃毛不是像平时一样蓬松的卷发,取代的是平滑的直发,毛色也黯淡了,也不像平时那样有活力了,隐约还看见眼泪不断地从她的眼中流出,而小蝶坐在她的身旁安慰她,脸上也挂着泪痕。
序蝶组(x)
混沌派(无序x萍琪)(x)
粉毛组(✓)

(找不到糖的cp党是这样的(x)
老将爽快的很,带着轻快的语气说着,又向我指着那瓦房中的几间
将→江
他又向前走开去,招呼着我,我也赶紧跟上。
“开”应删去
“怒涛卷雪”的雪
经查证,此处似为引用柳永《望海潮(东南形胜)》之“怒涛卷霜雪”时笔误
拉!就怎么拉了一千年,两千年,三千年,四千年!
怎→这
我腹诽,但这句话我在“那边的世界”也听过,却不知道它和现在这活题有什么联系。
活→话
但无该取何,我的兴致逐渐被提了起来。
却未曾听闻“无该取何”一词,按原文意,疑为“无论如何”笔误
哈哈,小姑娘,那我就跟你一扮扯扮扯这个问题吧
“一”或为“一起”笔误,然删去不影响句意
“扮扯”似为“掰扯”笔误,却也有表现老江口音的可能,因不了解当地口音,还请评论区各位指正
生命因存在的的意义,意义因存在而被赋予生命
此处应为笔误,按句意,原文或为“生命因存在而得到意义”
不过存了那么多年船,长了那么多岁数,我也倒是多懂了一些东西。
按全文意,“存”应为“撑”
然后得出结论,生命的意义就是要像“最开始”一样生活。
为上下文统一标点,此处应用单引号
“要我说,这就是扯淡”
句末缺少标点
那么既然非要给它意义,那么首要的就是先活下去!
此处用词重复,建议删去第二个“那么”
这儿女情长,恩恩爱爱,哀怨愁花,伤春悲秋,种种体验都是生活。
此处“花”有些突兀,亦或为作者笔误,建议改为“哀怨愁绪”
向农耕渔猎,观星探海,音乐文章,通通都是生活
向→像
有些事我做的马搞不明白,有些时候也碰不到的东西,但终究是生活呀……
此处句意不通,“做的马”或为“做马的”,“有些时候也碰不到的东西”可改为“有些东西也碰不到”,后者与原句意不俱同
提一下呀,他在这老被人开玩笑,不过倒没啥大事
人→马
另:
在那帆下,船工老江正朗声唱起一首我不曾知晓的歌谣:
经查证,此处应为苏轼《前赤壁赋》中“桂棹兮兰桨,击空明兮溯流光。渺渺兮予怀,望美人兮天一方。”之化用
阅读本章数遍,故此勘误甚多,未曾知是本章疏忽甚多,亦或是本人注意过甚,只不知别章能否及于此。
商业,是这座边境城市的生命之血,而所有的金黄璀璨在北楼南城的街道汩汩流动之时,它们永远鲜活的心脏,便是这些热闹得有点过分的市场了。
南→兰
“而”与“所有的金黄璀璨”之间应该加个“当”
我徜徉在琳琅满目的商品间,穿行在鳞次栉比的商铺间,兴致盎然的试着用眼睛耳朵—,而不是血口利齿来品味周遭信息的盛宴。
请统一标点,用“——”或者“,”
不过,我也留下了一路因突然头晕脑胀而莫名其妙的小马、骆驼,狮鹫乃至一些叫不上名字的生物。
此处应用顿号
说罢,还向那店主甩了一下蹄子,嘘了一口气。
这里应该用“嘘了一声”更好吧
潮水又带着我向前走去。
潮→长
长水在哪了犹自说着,我没有在其中插入一句话,只是笑着点着头。
“在哪了”应该删去
在过去的世界里,我撕碎了它;在跟无畏的相处中,我忽视了它;而在这茶馆里,我认出了他。
他→它
以往的我也许会恐惧,也许会愤怒,就像当无畏向我伸出蹄子时,当心海将我沐浴时......
这里应该是“星”?(此处所指应该是前文“大漠观星”的情节)
解开绷带,她顿时为那三条骇人的伤口吃了一惊。
人→马
我语气一转,又轻快地说:“你该关心关心卡巴雷龙!
龙→隆
我想起了那龙纹佩,便把它取出给金堂花查看。
堂→昙
我们一会儿便又一边喝茶一边谈起大山来。
(最好是)谈→侃
我便向金坛话讲了我与黯大漠观星的事。
坛话→昙花
你匆匆而过,哪里会注意繁星似锦?
你→我
“真亏得你这大忙人能有这样的闲暇时候”
应该加个句号
她,就想西方小马哲学家駁拉图“洞穴隐喻”中洞中马看到的壁上投影一样——
想→像
黯,她看到底是无畏的影子,这难道就是无畏吗?
这里应该是“看到的是”?整句话都感觉不太通顺
这个小插曲很快过去了,我和金坛花雨自己添了点茶,便很快就忘记了这件事。
“雨自己”应该删去
“怎么了?”金堂花关切地问道。
堂→昙
他跑到跟前来,向金昙花进了个礼,上气不接下气的喘起来。
进→敬
你们这些吃干饭的平日不管,现在,又有马又被糟蹋咯!
又→要
俺心里吓得一抖,赶快追去,却没早没了马影。
前一个“没”应该删去
我前几次来这儿,便对这帮敢在城中杀人越货而不留痕迹的悍匪有所耳闻,黯落到他们蹄中,恐怕要失了性命!
人→马
我便不等金堂花表态,便向军士所指的方向冲了过去。
堂→昙
金坛花微微点头回礼。又看到一旁脸色阴沉的黯,皱起了眉,叹了口气,以蹄芙面,口中骂道:“死性不改!”
芙→覆
啊,戴琳,府上最近接了一批东风来的好茶
风→方
最后都是九死一生才逃出升天。
升→生
为什么蔷薇觉得夜骐吃虫子?
书里面有些情节,很明显地暗示夜骐们吃水果,而且蔷薇也那么了解夜骐(这不算剧透吧)
我就是不明白为什么她会觉得夜骐吃虫子
这样的话……我提几个建议?
有关剧情走向的问题
按照目前剧情来看,依一般逻辑讲,接下来应该就是这种矿石流进民间,然后大公主发现这玩意有很大问题,把它禁了。但由于做这个利润高,所以屡禁不止,最后大公主应该又派了可能包括这只“黄身粉鬃”的飞马(是小蝶吧)等一众卫兵去看守山洞。接下来还可以说一说比如露娜因为服用了这个变成了梦魇之月之类的事。
然后可以展开一些细节:
数马出门腰挂袋 长袜裹足衣挡风
这群马是这里的住户吗?如果是,为什么大公主会允许在有这样的东西的山/云里有小马居住?如果不是,那他们又是谁?
自遇凶事奈逃亡 早闻山上此洞藏
陆马主角来这里的原因真的是“凶事”吗?如果是,那这个“凶事”是什么?如果不是,其真正动机是什么?(这里如果要“不走寻常路”可以设定主角是来采那种矿石的不法分子
)另外再要扩大一点的话,可以讲讲积云和矿石是怎么来的,或者讲一讲士兵们戒矿石的事情。
以上。仅供参考,如果看着不合心意,直接略过就好。
(剧透慎入)
(篇幅极长,建议不想看本评论的读者们直接跳到页面底部)
在站上待了一年多,大概也看了百余篇的文章,但这篇永远是我的最爱之一。尤其是在作者断更之后,我把这部来回反复看了好几遍,就像第八章里的那位狂热读者云影梅青:
我就这样胡思乱想了几秒钟,再将注意力集中到那匹叫做云影的天马身上时,却发现她竟然还在细细的阅读那两面纸,只见她眼睛有节奏地从书页上扫过,全然是一幅,要逐字逐句看下去的架势!
又看她麻利的拿出一支笔来,含在口里,大概需要在阅读的同时做一点笔记——天!这可要看到猴年马月去?从刚才的对话里,我当然知道了,这是八成一个狂热粉丝,由于作者拖更拖得太久而不得不出此下策
虽然是在开玩笑,但我确实看了许多遍,每看一遍都能发现一些不同的细节,加深对小说的理解。
关键是这部小说的可读性确实很强。
瑕疵也确实是有,比如不少错别字,还有像“梦云英”变成“耕梦林阴”这样的失误。
但终究瑕不掩瑜,这部小说的确十分优秀。
要详析《逐黯黎明前》,首先要从它的主线入手。全书讲的是一个“信息吞噬者”:黯,因为一次捕猎时的失误,被打到小马国之后发生的故事。而本书实际上的主线有三条:明线是黯与无畏的羁绊;暗线分两条,一条是黯作为“捕猎者”的自我与作为“友谊小马”的自我的精神斗争,另一条是无畏自己的生活日常(即探险与友谊)。
(个人认为还有一条(南)小马国风土马情和历史文化的主线,毕竟作者在这方面也费了不少笔墨)
只要仔细读读小说,便能发现作者是通过描写黯性格、行为的前后变化来展现有关黯的主线的。比如说:黯一开始似乎充盈着负面情绪,但在“椰枣干事件”后,黯也变得没有那么黑暗了,友谊仿佛点亮了ta的内心,也让黯不再那么冷血,这点在后来吞噬长水西征记忆的时候就明显地体现了出来。
此外,在第五章《雷鸣》中,作者通过几个戏剧性的矛盾冲突,展现了友谊对黯的重要性,以及给黯带来的变化。此章之后,黯的情感真正丰富了起来,最基本的喜怒哀乐,在黯身上终于能相当自然地流露出来了。
作者通过描写黯的变化来展现主线,但有时黯变得也有些过了头,以至于有一点ooc。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第七章《激流铁路》的“黯之贰”,我在这一节里的确看到了一只多愁善感的哈米尔雌驹在讲故事。
对,是哈米尔雌驹,不是信息吞噬者。
所幸作者似乎及时意识到了这一点,大家熟悉的黯在第八章的“黯之叁”就回来了。
说到这里,我也要讲一讲本书的角色塑造。
我觉得作者在这方面写得很好,不说“千马千面”,至少也有“十马十面”:
黯,就如同ta的存在本身一样,变幻莫测。ta总有一种傲气,对“猎物”们总是不屑一顾。即使在后文中“这区区几个星期的变故,已经洗去了我的这份骄傲”,黯的故事里也透着一种孤傲的气质。
另外,也许是错觉,但我总是能读出一种“黯很年轻”的感觉。(虽然文中并没有提到黯的年龄,近几十年才出现也未必不可能)
再来谈无畏,本书中的无畏的确有冒险家的勇敢和作家的细腻,但最令人称道的当是作者笔下的无畏的“另一面”:害怕被遗忘的无私探险者。这个设定让无畏这个关键角色的形象变得饱满立体,同时也是衬托友谊对无畏的重要性,这样便与“缺少友谊”的黯“双管齐下”,很好地展现了“友谊”这一核心主题。
还有大大咧咧的金昙花、悲情的长水西征、豪爽的江花白雪、前后反差巨大的梦云英/耕梦林阴,书里的每一个角色,哪怕是只说了不到半句话的“一众闲散青年马”,都有血有肉,跃然纸上。本书的一大魅力就在于此。
接下来讲讲小说的情感。
这本书主要是被其中角色的喜怒哀乐充满了的,很难找到作者的身影。但有时也能看到作者披着某个角色的外衣,借他们之口表达自己的情感。
我之前提到一个“第四主线”,即(南)小马国风土马情和历史文化。这个“马国南部”的原型是哪里,相信各位都看得出来。
在描写南小马国景观的文字中,有不少是饱含着作者情感的主观评价,比如:
哗啦!江水的波涛轻轻打向滩涂。一波又一波,正像海浪,却又小得多,江水的波啊……也正如这江边的小马,轻柔的,却绝不轻易屈服,无论是何种困难。她会一次,一次又一次,一点点向前推进——这江上的波浪啊,就是这样,小小的,低低的,我走向江中,它的浪尖,却打不到我的腹部。但,它一波一波的来,日复一日,于是能将江滨顽固的淤泥也给撼动。
显然,作者是在这些笔墨中加了不少对……“那里”的热爱、礼赞……特别是在对大江的描写中。
总而言之,若有人要问“小说表达了作者怎样的思想感情?”我们便可以答一个“对祖国大好河山的热爱和礼赞”了。
也许这不是作者想表达的唯一情感,但却是最明显的,读了一遍大概就能发现。
既然讲到“第四主线”了,我再来谈谈小说对“(南)小马国风土马情和历史文化”的描写。
首先谈谈对马国山水的描写。
这里就是我要大吹特吹的地方了

作者的写景真的是一绝,其饱含热爱之情的笔墨,构成了一幅幅壮美绝伦的山水画卷。
无垠的黄金沙海、美妙的夜空星海、古老而繁忙或幽静的北楼兰城、狂野奔腾却又轻柔温顺的万古大江、雄伟且短命而不朽的汉兰铁路、美丽悠闲又现代的通湖江城……
活动要求点评两个语段,我就先来点评一段作者的写景吧。
林阴指向江的对岸,只见江上那薄纱般的雾气已近消散,那边的江岸上,浮现出两座形式奇特,却又雄壮而雅致的现代建筑来。
这一段出自第八章《琴台魅影》的无畏之壹。作者在这一节的结尾用寥寥数笔,描绘出了一幅雾散城现的壮阔图景之草图。
用这样一幅绘图来作本节结尾是十分高明的。大家应该都能注意到,这一节的背景是“通湖城的江边”,也可以说是“滨江公园”。因此这一节是“通湖城之章”的前置章节,通湖城在下一节才正式出现。
从情节上讲,这段首先收束了节一全文,雄壮雅致的琴台与平淡无奇的江滨形成强烈对比,充满了文学张力。接着又开启节二,琴台是通湖城的代表,以琴台引出通湖城。
从内容上讲,这段吸引了读者的注意,我刚刚说这是“草图”,便是指这里对琴台的模糊性描写,这一段写琴台是“形式奇特,却又雄壮而雅致的现代建筑”,并没有对其进行更详细的描写。读者们一旦被“雾散琴台现”的场景吸引住,回神之后便会加强对琴台本身的关注,但这里的描写明显是“不完整”的,这便“引起读者阅读兴趣”,大家就会急切地想看接下来的内容了。
把这段隔离出来,单从写景角度分析,这一段更是极妙的。
“雾散琴台现”这一电影般的场景本身就十分宏大壮阔,作者便不费过多笔墨于其上,而是选择了一种极高明的技法——留白。作者勾勒出了琴台的轮廓:“两座形式奇特,却又雄壮而雅致的现代建筑”,然后将中间留出空白,任我们的想象驰骋其中。读者们会将自己印象中最“雄壮而雅致的现代建筑”填入空白,哪怕是真正看到过琴台的读者,也不一定会填入“标准答案”。
作者如果详细描摹了琴台的形象,便自然会出现一些不喜欢作者心中之琴台的人。但作者既留了白,各人看到的便是各人心中之琴台,大家便都心满意足了。
除作者笔下壮美的风光景致外,本书所呈现的(这次真的是)“(南)小马国风土马情和历史文化”也值得一看,作者在这一方面同样有着深厚功底,描写得十分真实。
只可惜过于真实了。
众所周知,“南艾奎斯陲亚三十一州”在官方小马中其实从未出现过,它本身也是以这块大家都无比熟悉的土地为原型的。
诚然,这样写能让读者们的代入感更强,而作者自己兴许也更加擅长写这里,而非虚无缥缈的(北)小马国。
但有好必有坏,作者这样写有脱离世界观的风险,小马色彩也不会多么明显。
不过作者总有自己的妙招,于是在“与现实交错”的地方刷上了数层“小马色彩”,让小说不至于“如果把其中的名称替换掉,故事依旧走得通,甚至外行一样看得懂。”
打个比方,第七章《激流铁路》的黯之贰,在情节设定上来讲,这节的小马味显然是不够浓的,于是作者又在细节方面进行加工,比如老江和小江小马感明显的名字,两公主统一三部族,“小马呀,狮鹫啊,斑马之类有智慧的生命”。虽然仍有不足,但这也是能接受的了。
最后,以综合性的文笔评价收尾。
作者的文笔,个人认为,是极好的。作者既然能将上述提到的这些文学性的宝石串成一条和谐美丽的链子,本身也是一种能力,读者们阅读作品时并不感到哪方面非常突出。打个比方就是,小说的各要素在作者的组织下,坐下来,和和气气地开了一场茶话会,这部书随即诞生了。
要单讲文学性的话,我也还乐意再讲一个散文化的点的。
书中有着大量的说理句段,甚至部分章节专门用来说理抒情。举一个典例:第七章《激流铁路》的无畏之叁。
读者们刚刚听完船夫老江简单直白的生命哲学,便栽入了作家无畏的理论迷雾中。也许是因为身份设定的原因,老江是个只有高中学历船夫,说理浅显易懂,一句“不活,就会死”就能让你理解不少;反观无畏,她倒是个畅销书的大作家,说话却也文绉绉的,铁路的“短命”与“不朽”就已经需要你消化一会了,文中一些地方甚至我自己也看不懂,为什么无畏“觉得她不再如当时一般特别了”?这一节是有这样的思辨性的。
散文化的其他特征这里却也满足的,这节也稍有淡化情节,这节主旨也含而不露。
但整本书的散文化程度,即使是只看这样几个单章,也是不很高的,在读方才提及的“典例章节”时,也确实是能感觉到有情节发展这一线索在做全节之脊柱。
不过论其原因——经作者本人承认——是“有意为之”,毕竟完全的散文在这里也吸引不到多少读者的。
除了散文化以外,我还要讲一些有关作者文笔的其他点。
本书文字有着相当强的感染力,各角色的情感,各场景、情节的氛围,也均切实可感。
小说的语言是幽默风趣的,读来饶有趣味。
作者又时常运用诗文典故,且并不只是单纯的引用,而是活用。这既契合小说的“文化氛围”,又为文章增色不少。
最后,给出第二个文段点评。
我明白了,无畏所害怕的,是被遗忘。而每当她将一个又一个本来被遗忘的古物,遗迹重新带到天日之下,这恐惧也越发深重.....
“真好看,您还有别的几册书吗?”,尽管心中五味陈杂,我仍做出兴奋的模样,对云影说。
无畏,我关心你,无论如何。
“当然,当然!就在我——嗯——家里!”云影兴冲冲的说。
我知道你的所思所想。
“太棒了,那附近还有图书馆吗?”
我知道你的所缺,你的所愿。
“当然!就在我屋后头!”
我知道你的敌人,我会帮你扫清。
“好啊,我跟你走!”
我知道你的所愿,我会助你实现。
“走起!”,云影起身,推开玻璃门。阳光在其中折射漫散,我随她而出。
阳光打在我身上,我那沉积已久的捕猎本能又一次疯狂的运转,我的力量铺张开去,笼罩了整个城市。我找到了那个图书馆,找到了云影的“家”,我的真身脱离开去,那个躯壳则留在原处,我到了那里,马上开始以我非马的能力疯狂地阅读。
很快,我明白了,一切的资料都被我找到,一切的一切,那远古的秘密,那遗落的所在于我已经昭然若揭。
最后我从那成千上百的书里找出了所有《无畏天马》,每一部,每一版,我立即将他们“拷贝”下来,却不立即阅读,只想以后慢慢品位。
然后我的利爪一转一划,一点小小的技巧,扭曲了一旁剧院的信息结构,这将在无畏到来之时,为她上演一出好戏......
我终于回到那幅躯壳里,继续与云影并肩走着,心中却已经被一种满足充满——
无畏,我的朋友,从现在,直到生命可及的尽头......
这一段出自第八章《琴台魅影》的黯之肆(下),是章节的结尾。
本段与先前点评的那一段有相似之处,但总体上是不同的。
本段同样是文末,本段同样收束全文。但大概是因为本段已是全章的结尾,所以虽有开启下文的倾向,但其效果却不如先前那段好。
再来独立评价此文段。
从结构上看,过渡作用且不提,它一方面为之前的无畏之贰做补叙(“为她上演一出好戏”),另一方面又为下文埋伏笔(“那远古的秘密,那遗落的所在”)。
从剧情上看,虽然有一点说不通(为什么黯看会书就“我明白了,无畏所害怕的,是被遗忘”?),但这段情节在剧情中是极为重要的。黯不仅了解了那藏在无畏内心深处的恐惧,真正(单方面地)成为了她的“知心好友”,还在这里表白心迹,把无畏认作了一生的挚友。这不仅对以后推进剧情有很大的助力,甚至还可能暗示了小说的结局(“直到生命可及的尽头......”)。
我们再分析这一段的叙事方式。
这一段也是有些电影风格的,这种剧情的并线推进是电影常用的一种叙事方式,虽然全书都在用这种叙事方式,不然不会分黯和无畏两个视角,但是这里的并线最为明显。
这段文字仿佛二重奏的乐曲,一边是哈米尔雌驹与无畏的狂热粉丝之间作为同好的交流,一边是刚获得友谊不久的信息吞噬者在心中对自己第一个朋友的真情流露。虽不像“雾散琴台现”一样具有冲击力,但重奏之谐和及主角之真情一样能冲击读者的心灵。
最后的最后,
我从来没有这般认真地写过这样长的一篇文学评论,是我心中对这部作品的喜爱与崇敬,以及对作者回归的期望,催生了这段文评。
我还有好多想说的,这确是我最喜欢的一部文章之一,即使让我对每一章、每一节、每个情节、甚至于每句话都评说一遍,我也会欣然接受。这一篇里也还有许多没能提到的,但由于篇幅实在太长,我也只好止步于此了,或许以后我会再写一篇更完整的发个帖子,不过那就不是现在的事了。
也许以后作者回来继续写作,那时我兴许会为新章节再作一篇这样的文评。也许我会继续将这部小说翻看无数遍后,再以与现在不同的视角写一篇文评。又也许作者再不会回来……
我从来未曾写过这样长、这样用心的文评。
……那我也许从来也不将再这样写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