谓我何求Lv.1
天马

以战之名

老兵们

第 2 章
2 年前
不知我是否提起过EBI,那是帝国情报机构,我的挚爱——文湉——曾述职于EBI下属地理资源部门。她在帝国432年(也就是第二帝国元年)入职基层干事,并在三年后升任该部门副部长——很幸运,部长选举和轮换通常以三年为周期,当时的部长是查德维尔——一个最擅长仰卧在摇摇椅上靠着火炉打盹的老头子,在某个夏日午后织完最后一件毛衣后安详离世,现在恐怕已经升入天国陪着他生前成天挂在嘴边的干练、温柔的妻子开上衣店。也就是在那个夏天,原来的副部长U探员升任部长,文湉靠着出色的业绩升任副部长。哦对了,文湉生前很喜欢两件东西,一件是我送给她的紫色鸢尾花(她用魔法保管得很好),另一件是一朵纯白的鸢尾花(她用魔法处理后,每天把它别在鬓角),当然这并非我要说的重点,在她升任部长后,她一直保管着一个奇怪的木盒,直到意外离世也未曾当着我的面打开它,而且保管地似乎比鸢尾花还好,当我清点遗物时打开过那个木盒,只有条粉红的围巾,并没什么奇怪的东西。
以上就是我讲的一小段故事,在全部人员在酒馆集结前,我只能拿这些和已经到了的旧友陪聊。
“不错的故事,看来咱们的小罐子头脑还没有发昏,哈!不像我,哎呀,这苹果酒把我脑子都喝坏咯!”苹果宾果放下二郎腿,往后一仰,嘴里叼着的酒瓶像插在石头里的圣剑,他咕噜咕噜一饮而尽、呼地把瓶子拔出,脸上满是胜利的陶醉,酒顺着裂开的嘴角溢出,那是“圣剑”曾插在“石头”上的证明。
“你不能再喝了,宾果,你昨天已经喝了半桶,今天得缓一缓,缓一缓。”郁金香连忙用毛巾擦拭宾果的嘴角,另一只蹄也夺取了其它酒瓶,“这,这也太夸张了,昨天都没见这么喝的.......”
“嘿哟,你瞧瞧,郁金香可是在怪你,”疾风打趣道,作为我认识的所有小马里唯一一匹滴酒不沾的,她仿佛找到了话茬,“我说,这小罐子——啊不,小桂桂——不对,现在人家是大官,应该叫黄金桂冠大人,您真是强下属之所难啊,现在宾果兄把你陪高兴了,他小媳妇又发牢骚了,哈哈。”
“呃......宾果,你也听听话,确实不能喝了,”针眼撑着脸,声音懒散又低沉,“现在还有两蜗牛没到场,黄金桂冠也还没讲正事,你这就酩酊大醉,太不合适了,少喝点对大家都方便,等会开会可不是你喊停就喊停的哦。”
“你你你......你少管!啰嗦!”宾果朝针眼甩甩手,又转向喷了郁金香一脸酒沫子,“家里不让我喝,这媳妇嫁过来就是我的锁链,诚心搁着捆我,烦死了!现在大伙快十年不见,聚在一块,还不让喝,郁闷!郁闷啊!我心里面可是老喜欢朋友们了,要不是看在郁金香面子,我绝对——啊,我绝对把在座所有小马喝高!小罐子你有屁快放,没屁就把刚才的故事接着讲。”
那我继续讲了。不说她了,就说我,我从天才小马军事学院毕业,当时是帝国430年,暮光陛下在全面占优条件下与幻形灵王国签订停战协议。虽然现在看来挺蠢的,停战协议不过换了两年的和平,比游泳换口气的时间都短,但当时可没有预言家带来未来的消息,于是军人的薪资和补贴一度下跌,之前凭一纸军人证能换来的套房租用券已经淘汰干净了,所以《中心城日报》曾有篇报道以“军队的命运何去何从?荒原影魔未曾发声”为题,当然我是没拜读过这篇文章的。据说该文章发布24小时内立马吸引了至少三十篇社会论文、六十万文字讨论度——不过这不是重点,我要说的是,我的确没读过这篇文章相关的任何内容。嗯,不过事实证明这篇文章错了,我在一场中心城军人暴乱运动中阴差阳错担任了暮光陛下贴身护卫。虽然暮光一个眼神就能灭了那群宵小之辈,但有些事容易被炒作,总之平定叛乱的殊荣给到我的头上,后来我一步升迁禁卫军总司令,在帝国432年(也就是第二帝国元年)的军改中头衔被改为禁卫军团百夫长——你们懂的,暮光总摄元帅、将军等职务,原来的将军都被改称百夫长——当然百夫长的由来与最初的“百人禁卫团”——也就是在中心城保卫暮光陛下的那伙人——密切相关,总之我威风的将军名号变成百夫长了。后来我以百夫长的名号调往前线御敌,这样一干就是六年。
“哟!大伙都来了啊,真不好意思……咱两让大伙久等了!”这大嗓门让我想起坎特洛特皇家口音,唯一不同点是这种口音毫无优美可言。宾果面朝大门,他举起蹄子,挥了挥,拉开条凳。
“真是抱歉,亲爱的,刚下火车就遇见车祸,堵在路上了,”月轮说着,拉着她弟弟月晕坐下,卸下风帽,“希望没错过精彩内容,毕竟黄金桂冠总能带来惊喜,不是吗?”
“嗯,那你想多了,狗屁精彩,诶诶——你弟弟怎么要跳起来了?都说了没精彩内容,全程听他大谈特谈自己有多牛掰,切,让老子上去自然也讲一箩筐。”宾果又开了一瓶酒,完全不理会郁金香在旁边扯他披风,“你不是从马哈顿赶过来的?就这么跟你说,你就算搁火车上不合眼,光听火车‘哐当哐当’那声,都比小罐子说得有趣。”
“诶?黄金桂冠不是当上护国公了?还叫他小罐子不合适吧。”月轮朝我眨眨眼。“哦,确实还是叫小罐子有亲切感。你觉得呢?”
我选择沉默——因为宾果已经抢了话茬。“喏,郁金香你看看,咱都是老朋友聚一场,没那么多所谓,该喝喝!你看我喝酒回家从来都自觉睡草棚,你咋这么爱管事。”
“那我也是为……”
“哎呀,瞧瞧宾果兄,不错不错,这下我不担心郁金香被你欺负咯。看来咱宾果兄只欺负小罐子,欺负兄弟,还从不欺负咱女同志,哈哈!”疾风笑眯了眼,接着打趣,“既然都叫你小罐子,那我就叫你小桂桂,你看看,这么好的兄弟,你帮我敬他一杯。”
“服了你们,得,仅此一杯,马上得谈正事了。”我说。
“谈正事……没趣。”月晕靠上月轮肩膀。就他这个精神状态,没有小马想得到,他曾创下过一人斩杀28只幻形灵的作战记录。
直到现在,酒馆的客人基本走光了,时钟指向三点钟方向——是早上三点。这家酒馆的酒保早在三小时前就被请走休息,现在在前台若无其事刷着酒杯的是我昨天刚分到的保镖,暮光闪闪说他曾在军事学院里拿下骑枪冠军,刷新了我的记录——而且看暮光闪闪表情不像是开玩笑。
嗯……一匹身着披风、留着胡子渣、头戴牛仔帽的雄驹,一匹打扮朴素、目光同冬日般柔和的雌驹,一匹脸上、身上总挂点彩的雌驹,一匹瘦小得像书呆子的雄驹,一对性格迥异(其中一匹举止优雅,另一匹十分随性)的姐弟,还有个普普通通的雄驹——也就是我,对于任何路人,这场面不值得留意,更何况酒吧本就是宣泄和包容的乐园。
“大家不远万里——”妈的,我居然噎住了,我看着大家的面庞,不自觉回想起辉煌的旧日,尽管那叱咤风云的日子早已远去,我眼前的不过是凋零中的老兵,但总的有人为他们——或者为我自己——热泪盈眶,如果我能心如止水地说出开场白,那我也太过无情。很可惜,我被时光淹没的感情像电影里的“黑珍珠号”在启航前破出海面,我方才明白,是的,有些记忆我从未遗忘,也从未放下——这是我们未了的遗憾,自多年前分道扬镳、分崩离析时扎根。
宾果,曾是我的副官,我最信任的战士,我唯一指定的代理司令官。他无数次带领陆马骑兵团在关键时刻杀入战场,像医生手握手术刀直击敌军暴露出的微小弱点。“很好!小伙子,想来不久后,你能拥有自己的席位。”我曾不止一次由衷夸赞。“桂冠长官,不,我唯一的席位是您的背影,追随您的影子都是我的荣幸!”他最后如此回答我。
 
“那么,就此别过了,”我扯紧衣领,扣低帽檐,“看到吗,太阳要下山了。”
秋分日,是暮光闪闪划定的时令之一。这一天,白昼12小时,黑夜12小时,一旦越过这一天,黑夜将逐渐步入凛冬般的漫长。此时,眼前那天边一轮巨日匍匐在群山间,渗出的血把天空染得殷红,几缎残云似它微薄的气息,浮动于高天,透明如丝绸。
“不!长官,你还欠我……欠我们所有人一个答案。”宾果气喘吁吁,看来他一路追到这里着实不易。
“答案?是答案么……你是优秀的士兵。请问,曾作为你长官的我,何时解释过命令?作为一个士兵,你何时质疑过命令?”
“不,不是这样,长官,黄金桂冠先生!如果你要走,按你立下的军规,请给我们一个解释——我可是记得很清楚的,你立下的规定我都烂熟于心,这下你可不能狡辩了。”
“那么我下命令了,”我终于回过头,盯着他被汗水侵扰的瞳孔——多么狼狈,“你想要命令,那这可是最后一次了……你确定是你想要的吗?你猜得到我会说什么,你猜得到接下来的命令。”
“我……我当然猜得到,”他眼睛更湿润了,军人是不能哭的,我暂且认为那是汗水,“你说说看啊,就看……呵,就看我猜的对不对。”
沉默。余晖几乎平行于街道穿过——这是东西向街道,名为日月街,千年前的公主两姐妹亲自在山崖搭建起城邦,那时她们一位自东向西、一位自西向东用魔法横扫岩石,开辟出小马国第一条街,便命作日月街,象征在这条街从头走到尾也不过是从日出走向月升,小马国永远铭记每一个子民,永远包容每一个子民,日月所照便是子民的足迹。
“宾果,你知道这条街的由来吗?”
“我知道,长官。”
“那我给你讲个不一样的。曾经有匹小马,他看见太阳升起,被朝阳的灿烂打动,他说一定要去太阳升起的地方,便踏上日月街,走啊走,在半路上,天黑了,他见到了月亮,他问月亮去哪,月亮说去东方,他说,那我们一起吧……终于要走到日月街的尽头,他满怀期待看着光明喷薄欲出,可是,等朝阳就要升起,月亮却在他眼前被光明与黑暗交织的边界吞没,焚烧殆尽,无影无踪……”
“这个故事……很精彩。”
“太简短了,不是吗?如果你追慢一点,我还有更多时间编,哈哈。”
“没事,长官,您跟我回去,咱大伙都在广场等着呢,咱去咖啡厅坐坐,慢慢讲。郁金香她说什么也不信你会抛弃咱们,哈哈,确实是我瞎担心了,这次你回去跟他们聊聊,有什么误会不能解除的,你说是吧?疾风已经喝了几杯黑咖啡了,她不想喝酒,拿咖啡当酒喝,你说傻不傻。还有还有,月轮月晕也在,针眼也在,本来他们都是大忙人,看来忙都是假的,今天他们挺闲,说愿意一直等到我把你追回来为止。你现在和我回……”
“解散。”
“回……回去?不,解散是什么?您说解散是什么?”
“我什么也没说……”
“不,您刚刚说了——不,也许是我听错了……”
“我……确实没说什么。”
“那就是我听错了,哈哈。快跟我回去吧,大伙都等着呢,天都快黑了……”
“是的,我是说了。解散吧,这是命令。”
“您,您说什么?”
“呼……等会,是的……那是命令。”
“我问您您说了什么,您命令的内容!”
“我命令你回去跟他们喝咖啡,没别的!”
“不,我不能一个人回去,必须两个人……您懂吗?您理解吗?两,两个人。”
“我命令你一个人回去!”
“您是要走吗?”
“是的我是要走!”
“我知道您是要走!但是,至少……”
“你别逼我下死命令!”
“谁逼你了?如果你还看重我们,看重你的战友,你就不能像个懦夫,不告而别!”宾果青筋暴起,双目圆瞪,这是我最后一次看清他的脸。
“解散!这是命令!解散!军团不复存在了,你们可以找别的长官……找别的重情重义的长官——是的,我就是不重情义,我就是薄心肠,重情义有什么用?情义有什么!切,懦夫心理,如果你连告别都告别不了,怎么配做一个出生入死的士兵!滚蛋!”
我猛地扭过头,阳光刺痛我的双眼,我的眩晕感一定只是阳光刺眼造成的。呵,宾果居然还能把眼睛瞪那么圆,真是个疯子,又胆小又敏感的疯子。我笑了,估计是被气笑的。
“你不是最喜欢那部电影......”我说,头也不回,“哪个穷小伙子主演的来着?就是那个被幻形灵斩首悬挂城门上那个小伙子——呵,区区演员都想参军。(这么说一定能激怒他)他的那句名台词,‘暮色模糊了远方的硝烟——’”
“从这里牛仔必须告别。”我身后传来颤抖的声音,这种颤抖,让我回想起酷暑时发烧到汗流浃背,冷得发抖。
夕阳把所有尚未归家的小马的影子拉得老长。他不在我的影子下了。
“黄金桂冠?”此时此刻,曾经的战友注视着我。我发觉我确实沉默良久,仿佛大梦初醒,而且,我不自觉盯着宾果的脸——准确来说是眼睛,他的一只眼已经被假眼取代,俊美的容貌被一道刀疤毁坏殆尽。
“宾果。”
“有事?小罐子?”
“七——之前......你已经拿出了最好的状态。”我一字一顿地说。“我能注意到细节,那天你已经拿出最好的状态——一位优秀的士兵,长官无时无刻不会暗自赞叹他的单兵素质。没有说服我回去,不是你的问题,这不是你的责任,因为你我的苦痛本不相通,你不应过度苛责自己。”
“呵,还是这么高傲啊......我有提到那件事吗?嗯?谁提了?在座的各位不都是你想抛弃就抛弃,想召——”
“别说了!”郁金香少见的有了愠色,拍了宾果的蹄子。
“哼,”宾果像是酩酊大醉般把头仰起,又立马撑回桌前,“你这么说......我接受,虽然我没怎么想这些事,但今天你道歉了,行,我接受。”
“好样的,伙计!”疾风歪嘴一笑,撩撩头发,“善莫大焉,善莫大焉。”
“桂冠?”月轮看向我,“亲爱的,如果你愿意把话说开我们很高兴,不过我猜你应该有更重要的通知。”
“的确如此。”我说。
 
不过人都到齐了,故事也该进入高潮了。我承认,我擅长讲蒙太奇式谎言,方才讲的两段故事看起来和剁碎的辣椒一样零零散散,而且逻辑混乱,不过那是防止其他人偷听的技巧,现在不用怕,我的话出自我口,进入你们的双耳,没有别的小马偷听得到。
该从哪里说起呢?首先,那条被文湉保存得很好的粉色围巾的原主人不是别人,正是查德维尔——那个爱织毛衣的EBI下属部长。一条围巾没有理由被保存得如此之好,但如果那是前部长的遗物就有不一样的含义了。如你们所见,我在辞职后当过两年EBI探员,当时有个肥头肥脑的家伙邀请我加入,我本欲拒绝,可是转念一想打入内部调查总比一匹马独自查证要好。在之后的两年间我调查了跟文湉有关的人事和物品,我的成果只有两个——那条围巾的相关记录曾出现在LY-316号档案中;那条围巾打的十分厚实,与查德维尔平日里习惯的打法不一样,而且被剪去过小小的一段。
然后该说我自己了。我提到过《中心城日报》没有?它曾在432年发表过一篇极具煽动性的文章,想必在座各位从事军戎的都有所耳闻,也正是那片文章作为直接导火索引发了中心城军人暴乱,当时守卫皇城内城城墙的长官都被收买。我在巧合下作为小马谷县的通讯员前往中心城递交一篇关于“苹果种植产业区域规划”的报告,恰巧目睹了暴乱全过程。愤怒的军官带着被煽动的士兵举着黑绿相间的旗帜从皇城外城东门攻入,当时他们几乎没被武装,这时候将他们缩紧包围是最明智的,可惜负责向皇城内城传令的通讯队无法过中城城门那关,因为中城负责守卫皇城武库和军备,这时候随意将从外城来的家伙放进去极为冒险。而同时中城守卫派出自己的通令兵前往暮光闪闪所在的内城报信,最意想不到的转折出现了——内城守卫已经被收买,于是中城陷入被围困的境地,而派出的传令兵供出了外城的情况,于是内城守卫立刻一涌而出前往武库盗用装备并一举拿下中城,同时将外城同党武装起来。于是压力来到暮光闪闪那边。她无法逾越自己设立的律法——即不可以君王的身份向臣民直接使用暴力,想要平息叛乱只能靠现有武装力量,而叛军中的飞马已经以人肉战术像苍蝇一样封锁了内城上空,这下外界通讯短时间内已被阻隔。
确实,已经快到绝境了对吧?很可惜的是,中心城当时虽然禁止快速马车奔行,但负责通讯的信使拥有“纵驰权”,而且乘坐的是皇家标志的金色马车。我现在有一份被盖上皇家章印的文件,而且也没小马能在情急之下看清那文件到底指的是什么,我已经想不到别的招式了。就在暴乱发生前我才刚出外城,现在乌压压的叛军几乎填斥皇城每一个角落,再留下去已经不明智了。于是我向拉着马车的两个大老爷们提议直接拐向,前往中心城市区,那时的市区已经空荡荡的,几乎所有小马紧闭门窗躲在家中。我就在马车飞驰中高举那篇看着像模像样的文件,特地露出皇家印章,一边振臂高呼“援军将至!援军将至”,一边宣称“奉暮光闪闪之命昭告讨贼进行时”。幸甚,有十几匹小马被我忽悠了,于是我让飞马跟上、陆马独角兽坐上马车。“先生,这是怎么回事?”一位女士问我。“不起眼的抗逆,女士,譬如半夜里的鸡叫。”我敷衍过去,立马转头朝驾驶马车的卫兵吼道:“军事学院!赶快——你们谁敢偷懒——立刻转往天才小马军事学院!”天才小马军事学院就在两公里外,那里有跟过我的部队。
我从军事学院召集了约莫一百号小马,大多是独角兽和飞马,陆马已派不上用场了,我不指望从地面正面攻入叛军,那样简直是以卵击石。“骑枪什么的全丢掉!你们都戴好护具,接下来就是拼运气和速度的时候了,伙计们!”我顺便给驾车的两匹飞马披上全身铠马甲,那是军事学院最优良的装备,由帝国北境的黑光铁经昆仑斧(实际上更像是锤子)打造。总之我们从皇城内城上空切入,围城的叛军已经快把暮光闪闪逼退到日月台,不过他们怎么也想不到这么快就有不速之客从背后杀入,于是我们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到暮光闪闪身旁。“陛下!您的子民!上车!”暮光立刻反应过来,并主动从旁掩护,我们方才杀出重围,重回高天。
之后的事简单多了,叛军发现暮光闪闪跑了,自相踩踏,少数几匹飞马还想拦截,可我的部队不是吃素的。我们直线飞往天马维加斯,那里有常驻的天马部队,常年负责消防预警,这次也算是赴汤蹈火。暮光授予我特行令和军符,接着带领天马部队立刻杀回中心城,我和百人团向小马谷请求军粮调运,并得到苹果家族大力支持(苹果家族作为当年苹果杰克亲族部队,数百年间不断壮大实力,在掌握小马谷实际控制权后更是作为暮光闪闪蹄中的利刃为帝国清除内部敌人,得到苹果家族支持代表我们已经拥有全帝国粮草的调配权)。接着我去永恒自由森林找了常驻巡逻队长,他慷慨拨我约莫上百个森林侠士。不过叛军势力少说五千匹以上,暮光闪闪已带领两千匹飞马杀回,就算加上这些也无济于事,胜算难言。剩下的帝国常驻部队在经历停战协议的冲击大洗牌后大多分散在各邦国和边疆,远水难解城门之火,正当我对地图叹气,我似乎想起什么。不管何时,EBI蹄下至少有四千常备部队,排除分散全国各地的那些,仍有至少两千匹可用待命部队。但是没人知道EBI总部在哪。
不过好在随从中有一位女士兼职EBI地理资源部门干事。她带我们找到EBI在马哈顿的分部辖区,我们终于有回援中心城的资本了。叛乱被平息后,经过调查,那些反叛的士兵有极大多数是被煽动的,另有一些早被收买,而剩下的,就是煽动并收买士兵的那一批——哦对,那篇文章就是他们中的马写的——他们无一不与幻形灵间谍有过接触。
那位EBI干事就是我余生的挚爱,文湉。在此之后,我以军事才能赢得暮光闪闪青睐。至于文湉,她加入EBI部门,在我以禁卫军团百夫长的身份对EBI某些高官旁敲侧击之下,她工作仅三年便被提拔为副部长。
故事脉络差不多这样了,不过有一点得作出补充:
LY-316事件正是“中心城军人暴乱”。
可惜,那条似乎被切去一块的围巾在档案袋中并未有详细注释,在其它相关档案中找不到任何踪迹,就像一只鸟往你头上拉了屎,你抬头一看只见到蓝天白云。
“所以,朋友们,有谁能帮我一个小忙,重启对LY-316号事件物证的调查?”我说。
“可是......我并不是有意唱反调......”郁金香怯怯地抬头,声音像深夜里的滴下的水滴,“那已经是......十三年前了。”
“确实——”
“简单,我知道如何下手,”针眼冷不丁插话,“只要EBI最近有不寻常的人事调动,我们向暮光闪闪陛下请用搜查令对那种被革职的小马进行审讯,找来一个十三年前就已经在EBI任职的人——最好还是马哈顿分部辖区的——只要捏造一些无关紧要的证言把十三年前的事扯进来,我们就能名正言顺对LY-316号事件重启调查。”
“嗯,可行,”我说,针眼的头脑确实灵光,“但这条围巾已无法提供更有价值的线索,我合理怀疑背后有人掩盖这一切。”
“等等,我说啊,有个显而易见的疑点,”疾风就尖锐的声音响起,我看向她,只见她一副看傻子的无奈表情,还挑起一根眉毛,“这条围巾怎么被文湉保管?她是那什么地理资源部,不可能接手调查这种军事事件。更何况,如果她真心要查出结果,直接问你不就得了?你可是第一当事人,有什么细节逃得过你的眼睛?”
“方便透露一下,你是在哪个档案里看见关于围巾的描述的?还有,如何描述的?”月轮说。
“‘我们在现场发现诸如盔甲、兵器、围巾等零散物件’,这是其中一句,是一句审讯的官方注释,审讯得到原话是‘我吓傻了,我是被忽悠的,请陛下相信我,我醒来时只看见满地的兵器,哦,还有......断了的剑,破了的旗子,有......有条粉红的围巾,虽然不是那么显眼,但那些兵器我碰都没碰,旗子我是更没碰过啊!’就这些,有什么头绪吗?”
“围巾......会不会是形势混乱时弄破的?毕竟旗子也破了。”月轮说。
“不排除这种可能,但要想查出些证据,往往别把事情想太简单。”
“得!估计是哪个小马叛乱之前得到他母亲的关怀,围了围巾才出门,哈哈。”宾果不知何时撬了一瓶酒,这下喝的,满嘴酒味。
“唔......我突然想到,那条围巾干净得很。啧,原先居然完全没注意,本来想多搜集有关资料,反而忽视了现有的证物。”我脑袋像是有根筋活络了,信息与推导川流不息、畅通无阻。“我想,这个围巾恐怕不是LY-316中提到的。如果真是,那么文湉保管的围巾不可能如此干净,少说也会站上尘土和血迹,EBI的成员不可能随意毁坏证物,那么我所拿到的围巾,一定不是LY-316中提到的那条。这也很好解释了,为何围巾只在LY-316事件中提了一嘴,一笔带过。因为它本就不重要。”
“那——好吧,也是吼。在一条围巾上纠结这么久,也是够可笑的,哈哈。”
“这件事不提了,该讲另外一件正经事了。不过你们大概也猜到了。”
他们仿佛都正襟危坐,至少稍稍调整了姿势——连宾果都放下了酒瓶——好吧,他只是胳膊酸了,他又开始灌酒了。
“女王陛下加封我为护国公的事,你们也知道了。就连硬币上都有可笑的头像——老实说,我讨厌这种事,总给我一种时刻被别人玩弄于股掌之间的错觉,而且硬币这种东西一面是帝国徽章,一面是我的头,搞得好像我一直都在帝国对立面——好吧,我确实喜欢顶撞伟大的暮光闪闪,我承认。但我好歹带着你们跟幻形灵打了大大小小——数不清次数的战争,所以这么说吧,我不需要硬币给我堆砌荣誉。虽然走大街上不会有任何一个花店的姑娘或者裁缝店的老板认得我,就算发行新硬币也是如此,但小马们知道‘黄金桂冠’这个名字,也知道硬币上那个侧脸主人的名字——还好他们永远无法把这个张扬的名字和我这其貌不扬的平凡之辈联系起来。可是,问题就在于此,现在帝国发行新硬币了,家家户户都知道要打仗了,这对我们有好处吗?”
“哦?要打仗了?”月晕总算醒了。
“是的,暮光陛下交给我的任务就是打一场仗。”
宾果是最先绷不住的,“扑哧”,笑了——还好口里没酒。接着是疾风,笑容像逐渐因熔断而弯曲的铁丝一样,最后哈哈大笑,不停拍我的肩。可恶,连郁金香和月轮都在偷摸着笑。
“这不像你,你是不是太长时间没发号施令所以脑子萎缩?”针眼说。那当然不是,如果非说有谁脑子有病,当然是交给我任务的那位。
“暮光陛下并未明说,这是真的,请相信我——咳!收一收!”我终于憋不住愤怒,使狠力猛地拍了下桌子。“可能是相信我们的实力,也可能是其它难言之隐,总之,你们现在只需要知道,我们即将正式回归战场,回到那个把脑袋驼在屁股蹲上的地方,如果各位仍记得军人的规范,最好现在就拿出来——立刻,马上!敬礼!”
同一瞬间,所有小马向我做出标准的军礼。可以,至少是可用之兵。
“啪!”
玻璃破碎的声音填充整个酒吧,我怒目转身,眼神瞄准那个失手的服务生——也就是暮光派来的保镖。尽管是军事学院佼佼者,但没上过战场的草包永远是草包,稍微一点军人的气势就能把他吓尿,实属可笑。那个服务生僵住了。
“你在害怕?为何如此惧怕军队?他们是为了保护你而生的!”我朝他质问。“如果你是我们的敌人,你应该被恐惧杀死,你应该下跪求饶!我问你,你看着他们——别看我,看他们!怎么?吓傻了?不会说话了?如果我让他们排成两列架起长矛,或是拿弓弩对着你,你敢不敢从中间走过去?”
“么......么,不,不敢。”
“哼,”我一个箭步上前,前蹄踩上碎掉的酒瓶还算完成的瓶颈,把残破的瓶子跌到蹄上,拿玻璃参差不齐的一侧抵住他喉咙,“听说你是骑枪术第一名,还破了纪录,可惜就这点能耐?我问你,你喝过新鲜的血没有?嚼过衣服没有?你今天来这里,是暮光闪闪派来的吗?”
我咧开嘴笑了。“回答不上来,我就让你往他们几个(我撇撇头)面前走一趟。”
“千,千真万确啊!本来是计划让日冕来的,但他以禁卫军不可抽身理由推辞了,就,就派我——我是他的副手——先生,我们见过,就在前,前几天。您一定还记得我!”他已经结巴的说不出话来,不过回答的内容令我十分满意。
“呵,下次就别犯低级错误。”我说着,把碎瓶子重新扔回地上,现在它已完全碎的不成样子,够这个半吊子忙活。
接下来,该重新找暮光闪闪商量了。一来是接过军团,二来便是好好问一问,为何一直给我模糊不清的命令,还是说帝国内部已经有阴燃的火苗、难言的隐情。
“等你真正准备好了,带上老朋友来中心城皇家狩猎林苑待命。”这是她给我的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