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识
我和天琴在一场音乐会上结识,那时她是舞台上仅有的里拉琴手,而我仅是混在观众席中滥竽充数的众多“东郭先生”之一。我很奇怪,音乐会又不是雅俗共赏的天物,它只是阳春白雪,绝非下里巴人,为何要拿到我们这种半天捏不出一个响屁的乡村小镇上来暴殄?虽然这足以为怪,但镇长为什么还是要求我们全镇的小马准时抵达现场?我不明白,大家都不明白。我们能做的就是在音乐停止时伸出蹄子,朝身前的地板狂跺几十个来回,震得天花板抖下一片灰尘。
在大家比赛谁的窃窃私语更加难易被察觉时,我注意到了这只面貌不凡的独角兽。首先她有着青绿色的毛皮,在一大片杂七杂八的颜色中格外醒目,像是落入五仁蛋糕中的一粒薄荷糖,原谅我用如此奇怪的比喻,因为我的职业就是甜点师;然后是她的眼睛,我注视着她浸泡在音乐的洪水之中时,它们常常被一对带着长长的睫毛所遮盖,直到演奏结束,它们才像蚌壳一样睁开,露出里边的珍珠。啊!一对金色的瞳孔,像是两枚闪亮的戒指,我希望我和她的婚礼上就能带着它们…..旋即我就从里边看清了我犯花痴的窘态,顷刻我的脸沸腾起来,幸于没别的小马看见我,我活了那么大还没有像今天这般尴尬过,如果没有那个前提,说不定我就钻地缝里了。但同时我又是一只行动力很强的陆马,只要我想要的,我就会去做,接着我真的那么做了。
结局是,我用三分钟冥思苦想到的全部酸涩的词汇所组成的句子,在活生生的她面前时,就伴随着我的勇气一道临阵脱逃了。我只恨我的肉体也没造就这番本领。在词不达意、结结巴巴地把我的意图传达出去后,她竟然听懂了;更值得惊奇的是,她竟然同意了。我承认两者对我的惊吓程度不分伯仲的。
正如所有廉价的同人小说那样,我们在一起了,天琴做出了巨大的牺牲,放弃了随乐团的事业和俸禄。这是件很正常的事情,我不明白为什么总是有一批家伙热衷于把这件陈年旧事像炒瓜子一样炒了一遍又一遍,直至焦头烂额照样津津有味。
日子过得很平常,但不乏幸福。我经营着家糖果店,靠顾客们的购买而盈利。而天琴呢,起先只要每天待在家里,看看电视把一天打发过去,在整个晚上与我亲亲热热就够了。不过,好比是受困于鸟笼的凤凰,天琴·心弦作为一名才华横溢的艺术家,哪能安于这种市井小民的世俗生活。她反复请求让我给她找份工作,好让她觉得自己并不是一事无成。终于我的哄骗和安慰再也平息不了她的野心,她嚷嚷着过这样无趣的生活还不如去死。我只能盘算着给她份职位——当我商店里的招待员。
的确,这样做是有点屈才,好比是请大公主来决定晚饭究竟吃什么好。但很快,我聪慧的天琴找到了她独特的排遣方式。在空闲的时候,在糖果店门前的长椅上,她以一种奇异的坐姿直立坐着,一蹄握着把迷你版的竖琴,另一只则在根根细弦之间舞蹈。我听着悠扬的乐曲鸣响,呆呆地看着,她出神地望着远处的模样。那对金色的瞳孔里,装载着我无法理解的深邃,以及若有若无的哀怨。每次,即使是将周围所有路过的行马,像小狗讨食般围绕在她身边,伴随着她飘渺的思绪一并神游时,她也浑然不觉。随后,便会有顾客下意识地进门消费,我也下意识地招待他们。我在心里其实很明白,天琴的心,本应该是属于一片更高的天宇,但都被我这块小小的藤蔓给勾住了,她天天向往广阔的自由,又放不下我这个温情的羁绊,在进退维谷之间,她苟延残喘,却始终无法做出改变。我看在眼里,疼在心里,但我也对处理这种事情的方法无所周知。沐浴在同样的金黄的阳光下,她就像一座撒上金漆的雕像显得是那样的高贵,又是那样的脆弱;晚上与她亲热的时候,快要达到高潮期时,她总会力不从心地黯淡下去,每下愈况。
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一天晚上,我听见了她的呓语,我想这句谚语能准确表达她心理的感受吧,她有权利选择自己的幸福,离开我这样一个又俗又蠢的呆瓜,驰骋在自己的疆野上。只要她开心,就够啦,没关系,我不会斤斤计较的。有时候放下,就是一种收获嘛…….
然而我想着想着不仅潸然泪下,为了不让天琴察觉我的异样,我把枕头盖在自己头上,无声地抽噎起来。斗转星移,直到黎明将夜幕撕扯得四分五裂时,我才擦干眼角的泪痕,微笑着对睡眼惺忪的她道句早安。
我和天琴在一场音乐会上结识,那时她是舞台上仅有的里拉琴手,而我仅是混在观众席中滥竽充数的众多“东郭先生”之一。我很奇怪,音乐会又不是雅俗共赏的天物,它只是阳春白雪,绝非下里巴人,为何要拿到我们这种半天捏不出一个响屁的乡村小镇上来暴殄?虽然这足以为怪,但镇长为什么还是要求我们全镇的小马准时抵达现场?我不明白,大家都不明白。我们能做的就是在音乐停止时伸出蹄子,朝身前的地板狂跺几十个来回,震得天花板抖下一片灰尘。
在大家比赛谁的窃窃私语更加难易被察觉时,我注意到了这只面貌不凡的独角兽。首先她有着青绿色的毛皮,在一大片杂七杂八的颜色中格外醒目,像是落入五仁蛋糕中的一粒薄荷糖,原谅我用如此奇怪的比喻,因为我的职业就是甜点师;然后是她的眼睛,我注视着她浸泡在音乐的洪水之中时,它们常常被一对带着长长的睫毛所遮盖,直到演奏结束,它们才像蚌壳一样睁开,露出里边的珍珠。啊!一对金色的瞳孔,像是两枚闪亮的戒指,我希望我和她的婚礼上就能带着它们…..旋即我就从里边看清了我犯花痴的窘态,顷刻我的脸沸腾起来,幸于没别的小马看见我,我活了那么大还没有像今天这般尴尬过,如果没有那个前提,说不定我就钻地缝里了。但同时我又是一只行动力很强的陆马,只要我想要的,我就会去做,接着我真的那么做了。
结局是,我用三分钟冥思苦想到的全部酸涩的词汇所组成的句子,在活生生的她面前时,就伴随着我的勇气一道临阵脱逃了。我只恨我的肉体也没造就这番本领。在词不达意、结结巴巴地把我的意图传达出去后,她竟然听懂了;更值得惊奇的是,她竟然同意了。我承认两者对我的惊吓程度不分伯仲的。
正如所有廉价的同人小说那样,我们在一起了,天琴做出了巨大的牺牲,放弃了随乐团的事业和俸禄。这是件很正常的事情,我不明白为什么总是有一批家伙热衷于把这件陈年旧事像炒瓜子一样炒了一遍又一遍,直至焦头烂额照样津津有味。
日子过得很平常,但不乏幸福。我经营着家糖果店,靠顾客们的购买而盈利。而天琴呢,起先只要每天待在家里,看看电视把一天打发过去,在整个晚上与我亲亲热热就够了。不过,好比是受困于鸟笼的凤凰,天琴·心弦作为一名才华横溢的艺术家,哪能安于这种市井小民的世俗生活。她反复请求让我给她找份工作,好让她觉得自己并不是一事无成。终于我的哄骗和安慰再也平息不了她的野心,她嚷嚷着过这样无趣的生活还不如去死。我只能盘算着给她份职位——当我商店里的招待员。
的确,这样做是有点屈才,好比是请大公主来决定晚饭究竟吃什么好。但很快,我聪慧的天琴找到了她独特的排遣方式。在空闲的时候,在糖果店门前的长椅上,她以一种奇异的坐姿直立坐着,一蹄握着把迷你版的竖琴,另一只则在根根细弦之间舞蹈。我听着悠扬的乐曲鸣响,呆呆地看着,她出神地望着远处的模样。那对金色的瞳孔里,装载着我无法理解的深邃,以及若有若无的哀怨。每次,即使是将周围所有路过的行马,像小狗讨食般围绕在她身边,伴随着她飘渺的思绪一并神游时,她也浑然不觉。随后,便会有顾客下意识地进门消费,我也下意识地招待他们。我在心里其实很明白,天琴的心,本应该是属于一片更高的天宇,但都被我这块小小的藤蔓给勾住了,她天天向往广阔的自由,又放不下我这个温情的羁绊,在进退维谷之间,她苟延残喘,却始终无法做出改变。我看在眼里,疼在心里,但我也对处理这种事情的方法无所周知。沐浴在同样的金黄的阳光下,她就像一座撒上金漆的雕像显得是那样的高贵,又是那样的脆弱;晚上与她亲热的时候,快要达到高潮期时,她总会力不从心地黯淡下去,每下愈况。
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一天晚上,我听见了她的呓语,我想这句谚语能准确表达她心理的感受吧,她有权利选择自己的幸福,离开我这样一个又俗又蠢的呆瓜,驰骋在自己的疆野上。只要她开心,就够啦,没关系,我不会斤斤计较的。有时候放下,就是一种收获嘛…….
然而我想着想着不仅潸然泪下,为了不让天琴察觉我的异样,我把枕头盖在自己头上,无声地抽噎起来。斗转星移,直到黎明将夜幕撕扯得四分五裂时,我才擦干眼角的泪痕,微笑着对睡眼惺忪的她道句早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