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视角,主人公视角,第一人称,回溯推进
“1257年6月17日,晴”
今天我来到了小马镇。
内视角,见证人视角,第一人称,同步推进
我用蹄子夹住羽毛笔,有些笨拙地在纸上写了起来。
然后我有些茫然地放下了笔,不知道从哪里开始写——从小学四年级我就没写过日记了,该怎么写才能把眼前的一切都记下来,让后来的我也能从此回忆出今天的一切,栩栩如生呢?
也许,可以不用日记的形式。我对自己说,也许可以假想存在一个“读者”,这个读者可以是我,也可以是毫不相干的其他人,或者其他马。
就这么写吧。
内视角,见证人视角,第二人称,回溯推进
你好,读者。
我不知道你姓甚名谁——虽然大概率这篇文字仍然是我在读——也不知道你阅读这段文字的时身在何方,我想给你——也许是我——讲述一段故事。
写下这段文字的时候我正犹豫,要不要从我来小马镇的时候开始说起,但是仔细想了想,这段经历在我的人生中截然不同,几乎不可磨灭,如同一部老式的黑白默片从中截断,换成了彩色的有声电影——我,也可能是你,想必不会忘记来到此处的一切。
那从何说起呢?
不如把我这一生的电影倒带,向前溯进,一直到黑白片的开始吧?我在此写下这些,与其说是为了记忆,不如说是为了忘却。
那么——应该怎么开头呢?啊,应该先做个自我介绍才对,所以——
你好,我叫布丁——原本的名字对我已经无用,所以就用这个略显滑稽的名字来代替吧。
我性格孤僻,从小到大都没有几个朋友——也可能是正因为我没有朋友,性格才如此孤僻——谁知道呢,不知道正在看这一段文字的你,是已经在小马镇安居落户数年的我,还是其他人?不管是前者还是后者,或许都能解答这个问句。
我并不是一个优秀的人,用勉强够用的分数考上大学,然后用勉强够用的学分拿到学位,再用勉强够用的工资勉强养活自己,最后我坐在工位上,思考着我这勉强满意的一生,我在思考——这就是我的一切吗?是的,这就是我的一切。
我并不知道。
千万遍问自己:这就是我的一生吗?又千万次回答:是的,这就是我的一生。
此生拥有的,只是一个个案台——从学校的书桌,到大学的上床下桌,到实验台,到格子间的工作桌——一个个案台前无尽的孤独。
我尝试着去改变,去做一些更,呵,怎么说呢,更“社会性”的工作——邮递员,当然更口语化的说法,快递小哥。
而后回忆这件事,我才发现,改行和我来到这个世界貌似没有关系,实则一种必然——如果我不是当快递员,我不会在连续几个月天天路过那个角落的包裹的时候好奇,也不会在同事告诉我这快递没写收件人的情况下仍然拿回宿舍检查,更不会好奇去拆它——塞拉斯蒂娅公主在上,我只是想看看这里面有没有收件人的信息,而且根据规定,三个月无人认领的包裹是能拆封的,而你知道我在里面看到了什么吗?
我看到了一面镜子。
包裹里是一面很奇怪的镜子,我一开始说不上它哪里奇怪,然后仔细看了一会才发现——它的映像除了现实的倒影外,还叠加了一个像,一个很“彩色”的世界。
仔细辨认了很久,我在宿舍里轻声惊呼了一声——我可以确定,它叠加的是小马镇的像——我虽然并没看过小马宝莉,但是这么基本的东西还是了解的。
一开始我猜测这是那种带有灯光的镜子,能对外显示照片,但是镜子本身并没有看起来能放电池的地方,我尝试着检查背面是不是有荧光材料,但是还没翻过来我就放弃了——镜子里面的小马镇还在缓缓地扭转、运动,这不是科学能解释的东西——至少现在不能。
那这里面是什么呢?
我好奇地摸了一下这个镜面——这是我迄今为止最不后悔的一个好奇。
镜子把我吸了进去,我来到了这片如梦似幻的国土——不知出于何种原理,穿过这面镜子后,我的身体也变成了小马的形态,黄黄的身体,褐色的鬃毛,还有一个可爱标记——信封和一支羽毛笔。
这便是我的前半生,不知你是否满意?
“1257年6月17日,晴”
今天我来到了小马镇。
内视角,见证人视角,第一人称,同步推进
我用蹄子夹住羽毛笔,有些笨拙地在纸上写了起来。
然后我有些茫然地放下了笔,不知道从哪里开始写——从小学四年级我就没写过日记了,该怎么写才能把眼前的一切都记下来,让后来的我也能从此回忆出今天的一切,栩栩如生呢?
也许,可以不用日记的形式。我对自己说,也许可以假想存在一个“读者”,这个读者可以是我,也可以是毫不相干的其他人,或者其他马。
就这么写吧。
内视角,见证人视角,第二人称,回溯推进
你好,读者。
我不知道你姓甚名谁——虽然大概率这篇文字仍然是我在读——也不知道你阅读这段文字的时身在何方,我想给你——也许是我——讲述一段故事。
写下这段文字的时候我正犹豫,要不要从我来小马镇的时候开始说起,但是仔细想了想,这段经历在我的人生中截然不同,几乎不可磨灭,如同一部老式的黑白默片从中截断,换成了彩色的有声电影——我,也可能是你,想必不会忘记来到此处的一切。
那从何说起呢?
不如把我这一生的电影倒带,向前溯进,一直到黑白片的开始吧?我在此写下这些,与其说是为了记忆,不如说是为了忘却。
那么——应该怎么开头呢?啊,应该先做个自我介绍才对,所以——
你好,我叫布丁——原本的名字对我已经无用,所以就用这个略显滑稽的名字来代替吧。
我性格孤僻,从小到大都没有几个朋友——也可能是正因为我没有朋友,性格才如此孤僻——谁知道呢,不知道正在看这一段文字的你,是已经在小马镇安居落户数年的我,还是其他人?不管是前者还是后者,或许都能解答这个问句。
我并不是一个优秀的人,用勉强够用的分数考上大学,然后用勉强够用的学分拿到学位,再用勉强够用的工资勉强养活自己,最后我坐在工位上,思考着我这勉强满意的一生,我在思考——这就是我的一切吗?是的,这就是我的一切。
我并不知道。
千万遍问自己:这就是我的一生吗?又千万次回答:是的,这就是我的一生。
此生拥有的,只是一个个案台——从学校的书桌,到大学的上床下桌,到实验台,到格子间的工作桌——一个个案台前无尽的孤独。
我尝试着去改变,去做一些更,呵,怎么说呢,更“社会性”的工作——邮递员,当然更口语化的说法,快递小哥。
而后回忆这件事,我才发现,改行和我来到这个世界貌似没有关系,实则一种必然——如果我不是当快递员,我不会在连续几个月天天路过那个角落的包裹的时候好奇,也不会在同事告诉我这快递没写收件人的情况下仍然拿回宿舍检查,更不会好奇去拆它——塞拉斯蒂娅公主在上,我只是想看看这里面有没有收件人的信息,而且根据规定,三个月无人认领的包裹是能拆封的,而你知道我在里面看到了什么吗?
我看到了一面镜子。
包裹里是一面很奇怪的镜子,我一开始说不上它哪里奇怪,然后仔细看了一会才发现——它的映像除了现实的倒影外,还叠加了一个像,一个很“彩色”的世界。
仔细辨认了很久,我在宿舍里轻声惊呼了一声——我可以确定,它叠加的是小马镇的像——我虽然并没看过小马宝莉,但是这么基本的东西还是了解的。
一开始我猜测这是那种带有灯光的镜子,能对外显示照片,但是镜子本身并没有看起来能放电池的地方,我尝试着检查背面是不是有荧光材料,但是还没翻过来我就放弃了——镜子里面的小马镇还在缓缓地扭转、运动,这不是科学能解释的东西——至少现在不能。
那这里面是什么呢?
我好奇地摸了一下这个镜面——这是我迄今为止最不后悔的一个好奇。
镜子把我吸了进去,我来到了这片如梦似幻的国土——不知出于何种原理,穿过这面镜子后,我的身体也变成了小马的形态,黄黄的身体,褐色的鬃毛,还有一个可爱标记——信封和一支羽毛笔。
这便是我的前半生,不知你是否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