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疗馆到瑞瑞的旋转木马精品屋并不远,不过直到我远远看到它的屋顶时我才稍稍放下心(为了防止云宝杀个回马枪,我把地图塞进邮包里后就没拿出来。)
“欢迎,欢迎。”推门进入,我看见一位优雅的独角兽正半躺在一张华贵的沙发上,紫色的沙发与她同色的鬃毛相映成趣,仿佛在闪着光。
见到我进来后,她慵懒地用魔法翻了一页本子。“稍等一会儿,我正想到一个绝妙的设计,啊,对了,就是这样。”一支羽毛笔飞快地在杂志上舞动出一圈花体字。“这套衣服可真漂亮,瑞瑞,你真是个天才。”放下羽毛笔,瑞瑞从沙发上轻巧地下来,“好了,请问有什么我能为你做的吗?”
“你好瑞瑞,我今天刚到小马镇,大概还不认识我,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布丁,小马镇的见习邮递员。”我右蹄抚胸,向瑞瑞点了点头。“因为工作,以后我可能要东跑西跑,想在这里买一套靴子或者护蹄——说起工作,我今天其实到过这附近送信,我印象里也有你的一封,话说你有看你的邮箱吗?”
“还没有!”瑞瑞有些惊讶,连忙用魔法打开门准备出去。“鞋子、靴子一类就在那边,你先挑一下,等会我进来再付账吧。”
瑞瑞小步跑了出去,我并不是特别钟意于打扮的人——或者说,钟意于打扮的马,于是随手拿起一套看着很厚的靴子就塞进盒子里,刚巧瑞瑞此时边读着一封信一边走了进来。
“这就选好了?”瑞瑞把信放下,好奇地问道。
“嗯,对,这套多少钱?”
“等一下亲爱的,你选的是什么颜色?”
“.....额...老实说我不太在意颜色的。”我讪讪然打开盒子,里面是一套深绿色的靴子。”深绿色,额,也不错,很耐脏。”
“.......”
察觉气氛不对的我赶忙补了一句:“但是颜色好像不太好看.”
“不,太,好,看?”瑞瑞一字一顿、有些破音地叫道。“这靴子简直就是“好看”这个单词的反义词!我来给你挑一套!”
“你的毛色跟苹果嘉儿差不多,那可以试试这样的颜色,哦不不不,不是那套,土黄色显得太土气了,这一套才更适合你,让我想想,邮差,邮差,啊我想到了,就是这套。”瑞瑞一边絮絮叨叨地念一边用魔法挑着靴子。
“看起来真不错。”我半是恭维半是惊讶地称赞道。靴子整体呈浅褐色,让我想起了以前玩西部游戏见过的牛仔靴,只不过前面没有突出,而是直筒式设计。或许是考虑我是陆马,瑞瑞选的这套靴子并没有复杂的鞋带、绑带,而是更简便的磁铁吸附设计,用牙齿一拉一扣就能上紧。
“这个小袋子是?”我指着靴子的侧面,用询问的眼神望向瑞瑞。
“我以前的一个小想法,这样的袋子可以装一些小工具,很适合那些工作不便于取靴子操作工具的小马。”瑞瑞给我演示了一下,“瞧,只要用嘴这么一拉开,就能把里面的工具拿出来用,比如家门钥匙或者邮箱钥匙啊,小刀啊,甚至还能放一小瓶水。”
我对这袋子很感兴趣,当即穿上前靴,把我买的地图放了进去。
“说起来,还得谢谢你刚刚提醒我去看邮箱。”瑞瑞用魔法举起刚刚的信,得意地扬起了头,“我真没想到公主居然要在小马镇开夏日庆典!而我被安排装饰市政厅——不过这样我就得好好想想怎么装饰,现在几点?”
我歪头看了看挂表,“差不多四点。”
“还好,去市政厅前我还有时间,装饰估计来不及一个个做了,应该能问碧琪要一些,杂货铺那里大概没那么多。”瑞瑞絮絮叨叨地悬起刚刚的本子,哗啦啦翻了好几页,“幸好有现成的装饰方案,这是我之前无聊弄的。”
“那么——还有什么我能做的吗?”
“嗯....瑞瑞,你们这里有没有那种能防水的布?我想弄一件防水的斗篷。”老实说这算是我的一个私心——特别喜欢斗篷,可惜从来没机会穿出来过。
“防水斗篷?我以前还真尝试设计过类似的产品,让我找找。”瑞瑞答应着一边搬起来一摞衣服,“这里都是好久之前的设计了,让我找找......啊,就是这套。”
“我以前设计它的想法是可以给雨天工作的小马用,但是后来发现它后面不够长,遮不住雨,算是个半失败品——而且,雨天不都呆在家里,谁还出去工作?”
“邮递员呀,难不成雨天就不送信了吗。”我把斗篷披在身上,两条前腿伸进去,发现很合身。
“额,就我们镇而言,小呆她大晴天都能送错信或者搞丢货物,雨天就更不用说了。”瑞瑞仿佛想起了什么,微不可见地撇了撇嘴。“我以前出去旅游把纪念品寄回来的时候,小呆搞错地址,送到苹果嘉儿家里去了,真搞不懂她怎么做到的,明明我们两个的家都不是一个方向。”
我脱下斗篷,仔仔细细地好生端详了一阵——斗篷整体深黑色,背部和下沿伴有细碎的银白花纹(应该是用银线缝上的),如瑞瑞所言,斗篷后面不长,刚好拖到屁股上,但是侧面拖得很长,邮包能够遮挡得严严实实,不过最喜欢的还是斗篷的兜帽——脖子处的磁吸扣子、兜帽上的刺绣闪着银光,如同夏天的星空。
“真漂亮。”我忍不住赞叹,“瑞瑞,你是怎么做到连一件斗篷都能做得那么漂亮的呢?”
“哦,这件设计其实早就过时了。”瑞瑞用挑剔的眼神看了看,“现在流行的是繁杂设计,这种简约风格已经是老古董了。”
“但是真的很漂亮啊......”我怔怔地看着它,眼睛里满是斗篷上的花纹,银色的纹路仿佛在我眼前交织、流转、舞蹈。
“喂,醒醒,那么喜欢?”瑞瑞有些好奇地用前蹄在我眼前晃了晃,随后又用有些骄傲的语气说道,“哼,不愧是我瑞瑞的设计。”
“这件斗篷多少钱呢?”我大着胆子问道,“虽然我现在钱肯定不够,但是能给我留着,等过几周发了薪水再买吗?”
瑞瑞若有所思地盯着我,然后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哈哈,你直接拿去吧,”瑞瑞用魔法把斗篷叠好,塞进袋子,“就当作是买靴子的赠品咯——其实老实说,款式那么旧,这斗篷估计也卖不出去,还不如大方点送给你呢。不过有个条件,你先等我一会。”
不一会,我付了钱,有些晕头转向地出了门——邮包里多了一封短信,是瑞瑞写给柔柔的。
“这封信送到无尽之森边缘那个小屋里,一定要亲自交给柔柔——她是一只黄色的飞马,粉色鬃毛、黄色身子,可爱标记是三只蝴蝶,如果小屋里没找到她那可能就是在无尽之森救助小动物,那就把信贴在门口,务必让她回来就能看见!”瑞瑞送我出来,叮嘱道。
“我去市政厅了,拜拜!”瑞瑞与我道别后小跑着往小马镇中心方向跑去。
“欢迎,欢迎。”推门进入,我看见一位优雅的独角兽正半躺在一张华贵的沙发上,紫色的沙发与她同色的鬃毛相映成趣,仿佛在闪着光。
见到我进来后,她慵懒地用魔法翻了一页本子。“稍等一会儿,我正想到一个绝妙的设计,啊,对了,就是这样。”一支羽毛笔飞快地在杂志上舞动出一圈花体字。“这套衣服可真漂亮,瑞瑞,你真是个天才。”放下羽毛笔,瑞瑞从沙发上轻巧地下来,“好了,请问有什么我能为你做的吗?”
“你好瑞瑞,我今天刚到小马镇,大概还不认识我,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布丁,小马镇的见习邮递员。”我右蹄抚胸,向瑞瑞点了点头。“因为工作,以后我可能要东跑西跑,想在这里买一套靴子或者护蹄——说起工作,我今天其实到过这附近送信,我印象里也有你的一封,话说你有看你的邮箱吗?”
“还没有!”瑞瑞有些惊讶,连忙用魔法打开门准备出去。“鞋子、靴子一类就在那边,你先挑一下,等会我进来再付账吧。”
瑞瑞小步跑了出去,我并不是特别钟意于打扮的人——或者说,钟意于打扮的马,于是随手拿起一套看着很厚的靴子就塞进盒子里,刚巧瑞瑞此时边读着一封信一边走了进来。
“这就选好了?”瑞瑞把信放下,好奇地问道。
“嗯,对,这套多少钱?”
“等一下亲爱的,你选的是什么颜色?”
“.....额...老实说我不太在意颜色的。”我讪讪然打开盒子,里面是一套深绿色的靴子。”深绿色,额,也不错,很耐脏。”
“.......”
察觉气氛不对的我赶忙补了一句:“但是颜色好像不太好看.”
“不,太,好,看?”瑞瑞一字一顿、有些破音地叫道。“这靴子简直就是“好看”这个单词的反义词!我来给你挑一套!”
“你的毛色跟苹果嘉儿差不多,那可以试试这样的颜色,哦不不不,不是那套,土黄色显得太土气了,这一套才更适合你,让我想想,邮差,邮差,啊我想到了,就是这套。”瑞瑞一边絮絮叨叨地念一边用魔法挑着靴子。
“看起来真不错。”我半是恭维半是惊讶地称赞道。靴子整体呈浅褐色,让我想起了以前玩西部游戏见过的牛仔靴,只不过前面没有突出,而是直筒式设计。或许是考虑我是陆马,瑞瑞选的这套靴子并没有复杂的鞋带、绑带,而是更简便的磁铁吸附设计,用牙齿一拉一扣就能上紧。
“这个小袋子是?”我指着靴子的侧面,用询问的眼神望向瑞瑞。
“我以前的一个小想法,这样的袋子可以装一些小工具,很适合那些工作不便于取靴子操作工具的小马。”瑞瑞给我演示了一下,“瞧,只要用嘴这么一拉开,就能把里面的工具拿出来用,比如家门钥匙或者邮箱钥匙啊,小刀啊,甚至还能放一小瓶水。”
我对这袋子很感兴趣,当即穿上前靴,把我买的地图放了进去。
“说起来,还得谢谢你刚刚提醒我去看邮箱。”瑞瑞用魔法举起刚刚的信,得意地扬起了头,“我真没想到公主居然要在小马镇开夏日庆典!而我被安排装饰市政厅——不过这样我就得好好想想怎么装饰,现在几点?”
我歪头看了看挂表,“差不多四点。”
“还好,去市政厅前我还有时间,装饰估计来不及一个个做了,应该能问碧琪要一些,杂货铺那里大概没那么多。”瑞瑞絮絮叨叨地悬起刚刚的本子,哗啦啦翻了好几页,“幸好有现成的装饰方案,这是我之前无聊弄的。”
“那么——还有什么我能做的吗?”
“嗯....瑞瑞,你们这里有没有那种能防水的布?我想弄一件防水的斗篷。”老实说这算是我的一个私心——特别喜欢斗篷,可惜从来没机会穿出来过。
“防水斗篷?我以前还真尝试设计过类似的产品,让我找找。”瑞瑞答应着一边搬起来一摞衣服,“这里都是好久之前的设计了,让我找找......啊,就是这套。”
“我以前设计它的想法是可以给雨天工作的小马用,但是后来发现它后面不够长,遮不住雨,算是个半失败品——而且,雨天不都呆在家里,谁还出去工作?”
“邮递员呀,难不成雨天就不送信了吗。”我把斗篷披在身上,两条前腿伸进去,发现很合身。
“额,就我们镇而言,小呆她大晴天都能送错信或者搞丢货物,雨天就更不用说了。”瑞瑞仿佛想起了什么,微不可见地撇了撇嘴。“我以前出去旅游把纪念品寄回来的时候,小呆搞错地址,送到苹果嘉儿家里去了,真搞不懂她怎么做到的,明明我们两个的家都不是一个方向。”
我脱下斗篷,仔仔细细地好生端详了一阵——斗篷整体深黑色,背部和下沿伴有细碎的银白花纹(应该是用银线缝上的),如瑞瑞所言,斗篷后面不长,刚好拖到屁股上,但是侧面拖得很长,邮包能够遮挡得严严实实,不过最喜欢的还是斗篷的兜帽——脖子处的磁吸扣子、兜帽上的刺绣闪着银光,如同夏天的星空。
“真漂亮。”我忍不住赞叹,“瑞瑞,你是怎么做到连一件斗篷都能做得那么漂亮的呢?”
“哦,这件设计其实早就过时了。”瑞瑞用挑剔的眼神看了看,“现在流行的是繁杂设计,这种简约风格已经是老古董了。”
“但是真的很漂亮啊......”我怔怔地看着它,眼睛里满是斗篷上的花纹,银色的纹路仿佛在我眼前交织、流转、舞蹈。
“喂,醒醒,那么喜欢?”瑞瑞有些好奇地用前蹄在我眼前晃了晃,随后又用有些骄傲的语气说道,“哼,不愧是我瑞瑞的设计。”
“这件斗篷多少钱呢?”我大着胆子问道,“虽然我现在钱肯定不够,但是能给我留着,等过几周发了薪水再买吗?”
瑞瑞若有所思地盯着我,然后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哈哈,你直接拿去吧,”瑞瑞用魔法把斗篷叠好,塞进袋子,“就当作是买靴子的赠品咯——其实老实说,款式那么旧,这斗篷估计也卖不出去,还不如大方点送给你呢。不过有个条件,你先等我一会。”
不一会,我付了钱,有些晕头转向地出了门——邮包里多了一封短信,是瑞瑞写给柔柔的。
“这封信送到无尽之森边缘那个小屋里,一定要亲自交给柔柔——她是一只黄色的飞马,粉色鬃毛、黄色身子,可爱标记是三只蝴蝶,如果小屋里没找到她那可能就是在无尽之森救助小动物,那就把信贴在门口,务必让她回来就能看见!”瑞瑞送我出来,叮嘱道。
“我去市政厅了,拜拜!”瑞瑞与我道别后小跑着往小马镇中心方向跑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