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家的葬礼
第三乐章 “来秋之日”
“来秋之日”
巴士摇摇晃晃地行驶北方山林间的公路上,道路两旁亮黄的枫树摇曳着身形,早秋时,夏日连绵不绝的雨云散去,明媚柔和的日光染过窗边落下的树叶,雨刷器不停地挥去车前玻璃上的露水。我是被车子的颠簸摇醒的,脖子上挂着的拍立得相机滚到了座位上,扯得我的脖子痛。将我滑下去的半个身子提正,维尼尔正坐在我身边,轻轻地打着鼾。
那一年,我们三十一岁。
马哈顿是这样一座城市:充满了爆炸的朋克音乐与电吉他摇滚,巨大的商业横幅与数不尽,赶不上的文化浪潮。我在坎特洛特生活了十年却只感觉是弹指一瞬,而在马哈顿的四年里,我却感觉老了很多。僵硬的不是躯体,而是思维。一旦走出了乐谱,就再难理解旋律的美妙。各种基于时代潮流孕育而生的流行词和我不怎么能理解的娱乐让我感觉时代似乎已经离我远去。四年前,所有人都为我,奥塔维亚小姐,一位大提琴艺术家,一位“复古主义者”的到来感到新奇,还有好几家乐队的负责人给我打了电话,我一一都拒绝回去了。管我叫“复古主义者”其实是一种对我很不公平的说法,这样说的就像我是那种沉溺于过去的小马一样,可是谁不用电话,谁不用打字机呢?不过,把我包装成什么怨天尤人愤世嫉俗的批判家,然后成为餐前饭后的谈资,一定正合他们的心意吧。
我第一次听到别人这样说我还是维尼尔那些不正经的嬉皮士朋友在我面前吐着烟圈说的,因此我一开始就觉得他们真都是疯到底了。我就避着他们走,但我也厌倦了向所有在马哈顿扎根的音乐家们一遍又一遍地解释我其实已经不再演奏的事实。四年来,我还是只有维尼尔一位朋友。因为,那些曾经不认识我的小马们,即使相认,也会在一夜之间忘记昨日与我相伴的一切。
我那时候第一次看到了马哈顿小马的样子,带着鸭舌帽,穿着自己支持球队的T恤衫,然后朝我点头问好,我也朝他们点头问好。这种问候一开始几乎问得让我烦心,可三个月后,四个月后,就不再有谁认得我了,拿着马哈顿唱片公司音乐经纪人的语调来说,“奥塔维亚早就不是热点了,现在谁还关心她呀?”
那个经纪人我也见过几面,他和维尼尔是长期合作伙伴。办事的时候,他总是坐在自己闷热狭窄的办公室当中,百叶窗总是半开半合的,窗边放着一盆绿萝。他是那种你一眼看过去就知道是多精明多功利的小马,说话的时候一定要把两只蹄子按在桌上,做出一幅强势的样子,桌上堆着一大堆密密麻麻的资料和图表,那个放明信片的小框隔一周就要重新填满一次。他给我的印象不太好,但是维尼尔认识的朋友哪个给我的印象不差,我有些时候真怀疑我们为什么会认识,她十七岁那年为什么会来小马镇音乐厅听那场演出。她大胆,感性,热情,能与任何追求者在舞池里热舞,我听得都脸红的邀请她欣然答应,我不敢做的事她耸耸肩就跑过去做。我不止一次的想过,我来马哈顿是不是在浪费我最后这几年短暂的生命,但当我看到维尼尔那蓝白相间的头发与永远挂在脸上的微笑时,我又有些不忍心提出离开的话,我不知道那是惶恐,还是害怕,还是基于某些不存在的责任。我多年之后才明白,阻止这一切的,正是在我失去音乐与时间后的唯余之物,维尼尔。
说来可笑,我的前三十年名利双收,但回过头来看却是完全失败的。这种情况在我参加坎特洛特皇城的贵族派对是就已经显露出来,我发现我不太会拒绝,也不太会同意,我很感谢我的脖子,因为它给了我点头摇头的权利。我的话很少,多半时候表现得像个标志的“矜持淑女”,坐在社交圈的边缘。我生来就不喜欢独自暴露在聚光灯下,但是总有些混蛋喜欢把我推上去。在都城那会就是这样,我坐在聚会中心,在无数目光的中央,结结巴巴地说着些我根本没有思考过的“音乐感想”。
那一年,我十二岁。
我还记得,那一天阳光不错。那时候我一个远房表哥暂住我们家,他大概二十出头,准备去南方读大学。他以前跟着住在镇上的乐队里的乐师学过一段时间小提琴,和他纤细的肩膀很配,他身上一套松垮的黄绿相间的衣服,并不符合我对“古典乐演奏者”的印象,倒像个半吊子的嬉皮士。那时候我还很羞涩,偷偷地看着那架自己从未见过的弦琴。他并不吝展示自己的才华,没让我十二岁的好奇与羞涩太过难堪,他笑着向我展示着小提琴的乐声,弓于弦上轻轻挥动,悠扬尖锐的琴声随之而来。随后,我听到了那场将使我以终生来铭记的奏鸣。他挽着琴,朝着琴首指向的地方望去,眼中张扬与轻浮的污浊缓缓涤净,再看时,只剩下荒野般纯粹的落寞。世界倾覆而去,仿佛倒在原野中,看着朦胧黑夜里万千颗群星一颗,又一颗的熄灭。然后是微风,从遥远之地吹来的,从过去吹来的微风,轻轻摇动着脸颊边的嫩草,世界在急流中争先恐后地朝前奔去,顺着瀑布滚入一汪泉水,然后轻轻荡漾,浮动的气泡浮动,模糊了身边的一切,闭上双眼,咸湿的海风吹来……
一曲终了,他放下提琴的时候,我的心也为之一颤,仿佛泰坦轰然倒下。十二年来,我从未真正了解过音乐,他抚摸着我的脑袋,将我从遐想中拉回,他得意地笑了,喜欢吗,奥塔维亚?喜欢,我说。记好了,奥塔维亚,如果,我说如果,你以后也要走上这条道路的话,一定不要忘记自己是为何奏鸣,要永远记住,音乐本身便是艺术。我懵懂地点点头,他也点点头,朝门外走去,回头露出了一个飒爽的微笑。但那时的我并不尚明白他的话。直到二十七岁时,依然如此,音乐,仿佛是我在世界上刻画下的痕迹,而何为刻画,何为存留的问题,在我二十七岁时,才第一次在冬雪中找上了我,随后便将我眼前世界的线条与色块重构,将所有价值观与我所依托的尽数颠倒。如果时间是一曲漫长的乐谱,那么,也许,我或许已经游离谱外。
四年来,我不断地在思考着这个问题:我们的演奏,是什么,又是为了什么?如果……我们的演奏已经注定终无法存留于世,无法继续代替我这样怕死的胆小鬼活下去——那么音乐又代表着什么呢?一切的艺术呢?当我十七岁被推举入首都音乐学院的时候,我只想着,让我的音乐与我的生命一起活下去吧,让我不敢说的一切都由音乐传达出去吧,我希望在我二十岁,三十岁的时候,能让所有人都能理解我,甚至等到我垂垂老矣,再也挽不动琴,再也说不出一句话的时候,人们仍然能从录像带里,从收音机里,从唱片里,理解并陪伴着我;我不是害怕死亡,我只是害怕,在还没来得及让人了解我漫长的一生,还没有让人来得及铭记我的存在,就这样步入坟墓,就这样,匆匆而来,匆匆而去,几十年来不留下一丝痕迹……于是我执起琴来,于是一路走过。当乐声从我怀中的提琴流出时,我那孤独的灵魂再度起舞,我渴望我的观众们能敲响我的心门,我渴望着在重重幻象与无数年岁中用碎片拼出我自己的身影……然后夹在厚重的历史书中,留下一段属于我的文字,一段隐于旋律后的文字……
可惜这一切如今也如燃尽的烛光熄灭于黑暗。
维尼尔在马哈顿圈子里的地位按照他们的说法算是——社交名流。所有人都会众星拱月的待在你身边,但大部分也只是一面之缘,酒肉朋友,商业伙伴,冷漠也好,热情也好,熟悉也好,疏远也好,但那如同树根般根系充实庞大的社交圈子中,似乎没有人是想真正走进她的,在我眼中,虽然热闹,却只有孤独。她也有些有意思的朋友,当然我说有意思不是因为我喜欢他们,而是因为那些年轻小伙子们的说话方式。他们穿着破洞喇叭裤,衬衫也被五颜六色的颜料涂过,头发乱糟糟的,最年轻的好像还没从大学里毕业,很像却又不是那些嬉皮士,我问他们是做什么的,他们和我说是“搞艺术的”。搞什么艺术?我问,领头的那个想了一会,什么够搞,涂鸦,绘画,音乐,设计,行为艺术。喔,我想了会,用马哈顿流行的口吻问,你们是什么流派的,小伙子们?他结结巴巴地说不上来,后面那个稍微年轻点的伙计——他的一边眉毛被涂成黄色,一边用蓝颜料画成夸张的粗眉,突然说,不如我们管它叫“超艺术”?啊,那你们的艺术流派有多大?我好像在街上还没见过你们这样穿搭的艺术家。他们有些面露难色,只有社团成员,不过,没关系的,未来是属于我们的,超艺术万岁!他们突然喊起来。后来他们走了,然后他们便忘了我。不过,他们至少没在我面前吐烟圈说脏话。实诚讲,我还挺喜欢他们的,虽然大家都觉得他们是十足的疯子,就算如此,他们还是很自信,至少在一点上我们是相同的:我们都是那些不被理解的旁枝末节。只是,他们还有勇气去斗,还有勇气去向世界抗争,去征求未来,就是因为有他们这样的年轻人,历史会滚滚前流的。但……我呢?你还有胆量去拉动琴弦吗,奥塔维亚?
我再睁开眼时,窗外已经澈亮。摇下车窗,早秋的雾气扑来,每个月,我们都会去山上野营,这几乎是维尼尔和那些朋友混迹时的癖好之一,只不过,这次只剩下了我们。踏上这趟孤独的返程,我们几乎一夜无话,当我在灯光下仔细端详着蹄中捧的那几张照片时,平时夜夜箫歌的维尼尔却已经在我身边安然入睡,于是我拉下窗帘,按掉车灯,也这样靠在椅背上昏然睡去。
我看到了雨,雨,天降甘霖,我站在一间木屋的房檐下,屋中的油灯亮着,外面秋意浓郁,水润的黄绿颜料刷过眼帘。那是接近夕阳的一刻,归鸟啾啾鸣叫着,林中的原野上,秋风像是点钞一样拨过没蹄的青草,雨声滴落在泥地,树杈与房檐上,声音拖得很长。我嗅到一阵风的味道,旋律随之而起。水帘倾盆而下,我看到了水帘背后的虚影,那是夕阳留在世间的最后残影,它将要坠下,将要消去,将要为永夜所取代。四年来,我耳边猛然再度响起消失已久的提琴韵律——一段,又一段,如倾如诉,似呢喃细语,又有如引吭高歌,我听到了,它在乎喊我!一切历史激昂动荡,一切深夜中沉默的觉醒,一切千回百转的踟蹰,一切千万万语未能诉尽的稠情,一切落不下的眼泪,尽数于旋律中迸发出来,一切都来吧!是高潮,是亢歌,是千百年前破城的投石,是为世界带来火种的陨星破空。是世界的新生伊始,是过去余烬中复燃的火星——那是旋律般的记忆,那些被我遗忘的点点滴滴顺着我的耳畔划去,不——不是遗忘,只是把它们存进了旋律里,每一段旋律,每一支乐句,千万色调的记忆洪流向我涌来,雨声渐稀。周围的一切开始幻变,天色就在这恍惚中暗了下去,我走进房间,火苗翕动,我走到桌边,基座下,是一张乐谱,我按着五线艰难地读了下去……
我喘着气,蓦然惊醒,双蹄在空中胡乱抓着,妄图挽留那些记忆江山图的一角,却只是被现实带离。我就好像小偷一般,偷窃着我前半生的岁月,却被主人记忆的主人发现,提着领子被扔了出来。我认得那份乐谱却……非常遥远了,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这样想,这种属于我早已被剥离的感觉让我有些不寒而栗。我甚至觉得,岁月在这一刻,迅速从我身边倒转而去,列车在那锈迹斑斑的铁轨上冲撞着,抛去一切记忆带来的回忆,而冲向毁灭的边缘。正如我赤裸裸来,又要赤裸裸走。我将蹄子抵在脸上,沉重的心脏压得我呼不上气来,我不敢继续想下去;不,奥塔维亚,你没这个胆子,四年了,你还是和当初面对塔恩一样懦弱。
维尼尔醒了,头偏向一边,抵在肩膀上,没有戴耳机,而是静静地从另一侧的窗口处看着窗外,在我视野能及的地方,马哈顿的外沿已经被印在最遥远的壁画中,就像是她那巨大的卸货港滩头上的石块一样,零零落落的,却是未来对我们的招手,却是无可避免的单行道终点。她看上去很沮丧,那天她哭着来敲我的房门时,肩头也是这样有气无力。
“他以为我接受他的条件是我的义务吗?”她红着眼喊着,“他以为他自己是谁?他就是个卖唱片的中间商,凭什么这样对我的品格指指点点?还什么为我好,他凭什么说我幼稚?他凭什么——”她坐在我的床尾抹着眼泪,抽泣着问,维亚,我这么多年来都在做什么呀?我将蹄子搭在她的肩膀上,是艺术吧,大概。那时候,我脑袋里又想起那些小伙子的话,我们是搞艺术的,应该可以自称艺术家吧。可艺术是属于我们的吗?她抬起头来,眼睑不住地颤抖着,看着她通红的双眼,恶魔的爪子再度从背后的暗影里伸出,扼住我的心脏……就像四年前的那个夜晚,我被钉死在了皇宫的镜子上,而今,那种恐惧又再度找上了我。也许吧,维尼,也许吧。我越说越寒心,仿佛又回到了那个冬夜,在塑料般廉价的灯光下,我的嘴里吐出星点冰凉的雪花。维尼,我小声地呼唤着,趁一切还属于你,我们走吧,离开这里。那我们去哪里?她问。去吠城,去哪里都好,离开这里。我的喉咙痛得几乎冻结,趁我们还是艺术家,趁我们还能称自己为艺术家。
之后我便一句话再说不出来。我就这样拥抱着她,她将头埋在我怀里,直到黎明升起,直到长夜落尽,直到,我那由生命绘成的交响乐谱,又一页翻去。
最后,我们沿着公路一路驶入了城市的心脏,最后一次,也是第一次,与远去的马哈顿告别。并不是我们离开了她,而是她离开了我们。
那是个浸没在甜腻炼乳中的早晨,周围的一切都含含糊糊的,她在我耳边的轻语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没法辨清是我的梦,还是实实在在发生在我身上的事,不过这都没关系,因为她随后的举动证明这是个不值得思考的问题:她打了好几个电话,用着包含笑意的语气说着最严肃的告别。她是死,也不希望被人认为她已不再年轻的。在谈笑声谢却了一切邀请与合同后,她回过头来,面露倦意,朝我微笑着。
她的笑容,那份勉强的笑容,却让我第一次感觉到了她的老去。
正是马哈顿的诅咒。
马哈顿,她不吝啬或驻足于某物而止步不前,文化,经济,潮流,时代,进来又离去,留不下任何。若说坎特洛特是一座超脱时间的古城,那么马哈顿就是时间之海上的那一马当先的弄潮儿,她甚至超越了时间;也许她本身便是时间,她所承载的一切永远无法以精确的词语描述,自她建立的数百年来,时间从未在她身上留下过标记,只是迭代,只是不断奔涌,如浪花一般奔跑着。但时间本身却是最好的塑造工具,它能将数千米高的山峦削为平地,也能让无尽浩瀚的海洋枯竭,能让一切新生的事物枯萎。它能摧毁记忆,让曾经存在之物不复存在。只有时间,才能在最后的记忆消磨之后仍然矗立。也许是维尼尔对马哈顿那一批新生代小马的厌倦,也许是三十一岁的年龄让她感到疲惫。与其说是她和经纪人的分道扬镳让她决定离开这座城市,不如说是她那只差临门一脚的决心最终使她和这座城市割离。于是挥挥蹄子,看着远处开阔港口上那些离港船只烟囱中冒出的黑烟,在汽笛的轰鸣声中,与这座城市告别。
因此,四年来,我看着一批又一批的小马涌来,一批又一批的潮流随着倒计时的播转而衰微,我每每会陷入这样的思考当中,似乎岁月标尺上涂满了标签,上面写着:七岁的时候,上学,二十三岁的时候应该去找工作,三十岁了,你应该成家立业,你已经不再年轻;四十岁——步入中年,养育子女,五十岁,六十岁,年老退休,然后在未来的某个时间点里,躺进坟墓,安享的闭上双眼,终与所有灵魂殊途同归。这就是时光,它会狡诈的糊弄你,欺骗你,误导你,要么放下傲气,惟命是从,要么便看着周围的一切倒转,独自孤独的背道而驰。这就是时间给你的选择,自然也有人嘶吼着抗争,但待到岁月沉淀后,真相自会浮出水面,让他们惊愕的是,那些自己年轻时所见的苛责,其实并不苛责,反而却极其公平。
你永远无法予时光以对错,这是我在这四年来学到的最深刻的一课。
我将帆布包丢到一旁,瘫倒在床上,目光迷茫地离散着。看着墙上密密麻麻的胶卷照片,我并不怀念马哈顿这一座城市,我只是在缅怀这四年的时光。我希望,至少,不要让我自己遗忘自己曾经还活在这个世界上,还能记得,在一天清晨睁开双眼,推开房门,走入明媚的阳光下,看着远处云雾中浮动的黎明,让那束从云间缝隙里光线掠过我的眼眸,即使是照的酸痛也不必躲闪,就这样微笑着看着朝阳……我不想让过去就这样被轻易忘怀,于是我买了无数卷胶卷,用相机将这一切都记录下来。只为了让我,也许仅仅是我,不要忘记我曾经踩在这片大陆上,踩在这片孕育世界的土壤之上,像只活生生的小马一样活过。
自那之后,我又萌生了一个很自私的愿望,就是能将我的生命带走,像是帆布包一样,跨在肩上。
我忽然又想起了那个梦。看着那无数回忆的碎片,十五年来的提琴岁月又重新浮上脑海,那张尚未读尽的乐谱在我的胸口烧灼着,我能感觉到它似乎正在向我传递着什么讯息,它站在过去幻梦与如今现实交错的边缘,冲我微笑着,如伤口上的碎玻璃般磨蚀着我那颗颤抖的心,双颊滚烫。耳边拼刺与冲杀声渐起,远古的战鼓与号角声在我耳边阵阵轰鸣,嘶吼与践踏声再从远处阴郁的树林之后传来,流矢飞来,随后便是千军万马。我猛地睁开双眼,蹄子已经不自觉地抚上了疯狂跳动的胸脯,我站起身,只觉得世界颠倒,浑身燥热,房间却安静让我喘不上气来,我的万千思绪仿若浸泡于泥潭中,挣扎着却只是徒劳。我从未想过有一天,我会如此的渴望回到曾经。我奔到那灰尘已浮上一层蒙膜的门边,没有锁,也没有任何阻碍,我只轻轻一推就将这扇门推开。
门口的黑影与尘埃在一阵扑朔声中飞散而去,随着生锈合页的摩挲声越发尖锐,阳台上斜射进来的光束逐渐探入房间深处,站在光束中,我喘息着,再度看到我的老伙计时,我惊讶于这么多年来它居然还和曾经一样优雅矜持,她仿佛克服了时间,让这个房间永远的停留在了那段起伏时光中,不,不可能,我喘息着走近她;我为我的提琴取了名字,她叫旋律,正与我同姓,侧躺在那一叠铺着白布的收纳箱上,在她身下,零零散散的摆放着许多来自旧日的物件:白衬黑肩的演出服,依然闪烁着泪花的琴弓,一份份交错重叠的文稿,最后,是那本黑色的文件档,上面别着那张合照。那时,我才注意到,这里的一切似乎早已越至时光之外,墙壁上半合的百叶窗已经与墙壁融为一体,透进不知从何处照来的日光。我轻轻取下那张照片,它正如刚洗出来般灼热崭新。那张照片上的我没笑,只是严肃的看着镜头,丝毫不理会他的挤眉弄眼。这么多年来,我还觉得真是遗憾。我刚准备放下它,却发现抽出的蹄子上沾着点点墨迹,翻到背面,却发现上面用着极为纤细秀丽的字体写着几行字,墨迹饱满油亮,仿佛就是刚刚才写上去的:
“我不敢猝想你放弃这一切的理由,但这么多年来,我相信你不会毫无缘由的去做任何事。维亚,我希望你理解,我不是想让你成为我们乐队的金字招牌而挽留你,我只是——或许以后,我是再也没法聆听你的演奏了——这么多年来,我都坐在台下黯淡的灯光中,就这样看着你一场又一场的演出,看着你,也看着我,从看着那些如幽灵般的听众一批又一批的轮替。他们是来看你的,维亚,在舞台上,我知道那些聚光灯晃得几乎看不到台下。我只是想让你知道,那些掌声,几乎有半数是单纯予你的——虽然这么说的确有亵交响乐,但——我只是想告诉你,维亚,如果你有一天能坐在观众席上,能够仔细倾听自己的演奏,哪怕一次,你也不会就此放弃的,无论是为了听众也好,还是自己也好……维亚,再见了,如果哪一天你决定回来了,就给我打电话,好吗?”
最底下的签名正好被我不经意的抹掉了。逐渐淡去的记忆、脱离时间的逆流、来自过去的无名信笺……我错乱于时间旋涡中,仿佛看见面前的提琴正缓缓颤动,在我灰色的世界的天涯海角处,旋律在火星下迸发而生,轻闭双眼,斑斓的色彩随风而来,旋律之雨飘然落下,揉成一曲数舒缓波澜的长曲……正如那四季更替般,浸润着,心中的旋律再度流来……我这一生以来从未如此渴望,如此专注地倾听过这样自己的演奏——四年了,居然已经有四年了。我曾经试图用那些唱片来赎回我的灵魂,却只是让我与音乐越发陌生,那些流行的和弦,古典的旋律,那些试图唤醒记忆的尝试,却只让我脚踏的土地化作点点碎片向下坠去。我睁开眼来,四年来,我第一次审视着这件乐器,它并没有传说中的那样传奇,而是朴素,甚至到了单单摆放出来留不住任何人一眼的程度,但我知道,她永远都是我最亲密的朋友,而当我站在她身后时,她才成为了“旋律”,然后,我便扬起头发,抿着嘴,台下掌声雷动,乐曲在千分之一瞬间中,在乐器摇摆的浪潮中,从弦中诞生。我的灵魂早已再离不开她,却总想着丢掉一切,最后只剩下空无的躯壳。我睁开眼,弦已入蹄,如同那破敌制胜的宝剑般沉重而锐利,当我握紧她时,我才突然明白她的使命,便是贯穿我的胸脯,它,便是那将我钉在皇宫里千回百转的迷镜上的剑,是我将它送入我的心脏,现在,是时候将它拔出,然后再度刺入胸脯,即使它会置我于死地,即使,我会这样惊愕的看着我自己失血而死,杀死我的,也会是我;那一刻,我突然比任何时候都要明白一点:以艺术之名,我不会让任何人就这样来杀掉我,包括我自己,包括我那些镜中的姊妹们,能杀死我的,只有我,也只能是我。
于是我握紧弓弦,看向她。缓缓的将弓的另一端,放在琴弦之上。
那时我只觉鼻头一酸,眼里模糊,世间的一切都包裹在死与生的边缘中,在那里,我远远的望着那懵懂少女在她离开家乡前的最后独奏,我看到的是音乐家,那个身着正装,摇曳着身形的音乐家,乐符随之而来。我最后看到的,是一只垂暮之年雌驹的背影,就独自坐在残阳下的长椅上,没有声音,一片寂静。我的思绪翩飞着,又回到了四年前那个不眠之夜,我再度环顾宫中的模样,一条长廊,两列画像,无尽的夜烛,剑锋抵在我的胸口上,我艰难地抬起头,执剑者却是……我,我自己,那只系着洁白领结的棕色雌驹,我背后冰凉的镜面正在吞噬我的知觉。一股凉意自心口流向四肢,一股死亡的凉意,我周身浸泡在冰冷的恐惧里,剑身翻动,她瞪着我,我又想起我身后的那面镜子,不仅有些胆寒,到底谁才是……我?是我,还是她?难道我只不过是镜中虚影——
她没有让我过多煎熬,猛地将剑刃刺入我的胸腔。我痛得尖叫起来,却连空旷的大堂也不愿回应我的呼喊,仿佛头被埋入水下,咸湿窒息的海水被呛入肺中,我就无助地这样看着她将剑身推入,冰冷顺着剑身流入我的五脏六腑,冰霜在我的肺叶间碎裂,可我已经痛苦得喘不上一口气,只是埋头看着血液从胸前的创口处喷涌而出,空气中弥漫着血雾的铁锈味,胸前凌乱的毛发挂满了血水,我绝望地看着那支剑越穿越深,最终从我的后背贯穿而过,而我眼里早盈满泪水,朝剑柄处无力的垂下,却在弥留之际里,再度看到那支剑刃,朝她胸口扑去。我从镜中摔出,一直缓了好久才发现那些伤痕已经消失,在抬头看时,只看到她跪伏在血水中,胸口以同样的方式,被镜中伸出来的剑刃所贯穿,她的头仰着,不甘地张着嘴,眼角毫无生机地抽动着,我感到一阵不详,毕竟死在我面前的,正是我自己啊!我慢慢靠过去,眼眸因为恐惧而刺痛不已,我缓缓握住剑柄,叹息声突然在我耳畔中嘶吼着,冥冥看到那不成形体的魔鬼攥住我的灵魂,地狱的十顶巨钟齐声哀鸣!我吓得向后倒去,颤抖地将它一并拽了出来,伤口内喷涌而出的血液溅了我一身,那破碎的身躯就倒在我的身边,胸前早已血肉模糊,可怖的伤口里四散着心脏的碎片。我深深喘着气,那支剑也躺在我的身边,我甚至再来不及看清它,世界就这样化作点点碎片崩溃……
随后乐声悠悠而来。
在我生命的剩下二十三年中,每每回忆起我是如何再拾起那被我抛弃的乐器时,总是感到有些难堪与不可思议。我只记得,是她拥抱了我,我就这样倒入它的怀中……破碎,隔离的记忆也随之而来。也许生命正是一幅宏伟的乐谱,我生命的一切记忆,都存乎于那些悦耳,顺口的旋律里,只有他们才能让我所剩无几的生命再度完整;反之,我将如一朵暮年的鲜花般,逐渐衰死在时间的洪流里,逐渐枯萎、凋谢。
我的生命便是这样一首乐曲,而它将由我这株一生燃烧的灵魂作为代价以演奏。
列车驶出隧道,旷远的天空与青翠的原野显露在视野中,四年后,这场旅途又将前往他处,不同的是,这一趟旅途,我并不孤独,我转过头去,我的提琴,再次回到了我的身边,而越过她,维尼尔则眯着双眼,听着耳机里的音乐,嘴角流出轻松愉悦的微笑,我揣动不安的心才安下来。看着桌面上不断掠过的护栏阴影,远方城市的虚影在远处的铁轨末端逐渐浮现,优雅的乐声从广播中传出。我忍不住吹起欢愉的口哨来,心中的阴霾被一扫而空,那就让他们说去吧,让十年后的事握紧铡刀,继续等着我吧!他们想杀掉我这只抑郁的老母马,那就让他们等着吧!我要活的年轻,相反,我绝不会因为遗忘而死,等着吧,时间,尽管用你卑劣的玩笑折磨我吧!我便是要让你看着我是如何活得更加年轻,便是要在二十七年后,重新像那只初生活泼的小驹一般,要在那毁灭与创造间——自余烬中重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