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仰着头,四只蹄子尽量张开,躺在精品店的那张大床上。
窗外雷声大作,雨点噼里啪啦的打在玻璃上,声音听得我有些心悸。
在我的左蹄边,有一个玻璃瓶。
那是一个随处可见的广口瓶,里面正燃烧着一朵绿色的火苗。它缓缓吞噬着半张草纸。
这是暮光闪闪送给我的玻璃瓶,应该算是她的发明吧。当然了,这个瓶子本身并不特殊,特殊的是上面的附魔和里面装着的龙火。
我只知道小马国有龙,但从没见过龙火。而且,别说龙火了,我压根就没见过能被装在瓶子里的任何火苗。我也曾问过她为什么能够把火用瓶子装起来,但我根本听不懂她说的那些为了保存龙火所做出的努力,或她一次又一次的失败。
“总之,这个东西还是我的实验品。所以你尽量不要高频率地用它来传递消息,”送我上回小马镇的列车前,她在向我解释一通原理后,又这么和我说,“然后呢,如果你想和我通信,就把字写在纸上,放进瓶子里,龙火自然就会将那张纸送到另一个瓶子这边来。”
接着她向自己身上的鞍包示意,显然她那里装着另一个瓶子。
在咖啡馆的相遇后,她匆忙地拖着差点吓晕过去的我冲到了会场,然后我们才发现距离登记的时间甚至都还有两个小时。
但这两小时没有白费;在这两个小时里,她开始和我喋喋不休地讨论我带来的那些晦涩的大部头,和我讲那里面的故事,文学性,社会现象。但我根本没有看过,只好有一句没一句地附和她。可能是我真的魅力非凡也说不定,她抱着我聊啊聊,直到我要入场了她才放我走。
比赛的结果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差。我是说,虽然我最后获得的评价和得到的名次并不能让我满意,但考虑到我是完全推翻了自己原有的思路,重新思考我该如何构思我的作品的话,这种不上不下的结果也不是不能接受。
毕竟,要是我还是固执己见,恐怕结果只会更糟。
从坎特洛特回来后,我和她就这样传信,度过了两三个月的时间。虽然暮光她对缝纫和设计没什么天分,但对于每个时代的时代背景,当时小马的衣着样式和种种布料的特性,她倒是清楚的很。她完全称得上是一个全才了。
我从她那里获得知识,而她也每天都和我分享她的读书进度和生活。我们更像是互相需要的关系,她会向我倾诉一些生活中的委屈,我也会和她学习一些我所接触不到的,属于大城市的新鲜事物。
正当我看着火苗,思考着这几个月来我和她的关系的时候,她的回信也来了。一张草纸从瓶口里跳出来,我用魔法将其接住,在我的面前展开。
这个瓶子传递的信可以忠实的反应小马的字迹。我知道上流社会的小马都会专门下功夫练字,所以我也曾特意练过书写。但和她那匀称而优美的笔迹比起来,我平时引以为傲的字好像也缺了几分光彩。
“瑞瑞,你怎么突然和我说起蓝血了?”
我很少向她倾诉我的私生活,今天还是第一次。
“也没什么,只是在杂志上看到了他的报道。他真的像杂志里说的那么专情而纯粹,帅气又多金,是无可挑剔的白马王子吗?”
我尽可能快的用魔法操控羽毛笔,把这句话写完,然后把纸丢进瓶子里。
怎么可能,只是写下他的名字我都觉得反胃。这个混账只是把雌驹当做乐子,追求到之后就甩掉。他只是在享受追求的过程,根本就是把异性作为物品对待。像他这种对女性如此对待的滚球,就该被丢到塔尔塔洛斯里,每天被丢臭鸡蛋和西红柿!
她的回信很快送了回来,噗的一声。
“恰恰相反,他的人品在城堡里堪称无人不晓,被他的用甜言蜜语许诺的雌驹也许都能围城堡一圈,”暮光画了一个吐舌头的表情,有点可爱,没想到她也如此地厌恶蓝血,“不过因为他是皇室的直系,每年都能分到可观的金币,所以多金这一点倒是无法否认。”
果然,他已经是惯犯了。
在心里重新问候了他一遍后,我又写道。
“所以,即便他屡次玩弄感情,也没有被制裁过吗?”
这次她的回复慢得多。
“我想没有,因为客观上他没有触犯任何法律。怎么了?”
在下笔之前,我犹豫了一下。我不知道如果我真的向她诉说会得到什么反应。
显然,得罪蓝血对她没有任何好处。在我之前与那些在坎特洛特生活的小马联系的时候,她们建议我就当这件事没有发生过,或者说“大城市不要把感情当真”之类的。她们或是畏惧蓝血,或是期待于他能帮助她们迈入贵族阶级,于是便接受了这一切。
她们说这就是坎特洛特。
但这很不正常。如果这就是坎特洛特的话,那就是坎特洛特不正常,不是吗?
不过我没有办法改变这种扭曲的价值观,只能让自己不要受到它的毒害。但我只能防守,却无法反击,如果他下命令,那我连坎特洛特城堡都进不去。
我只是一个小镇裁缝,他却是一国的王子。当灰姑娘的故事没有走进现实的时候,两者间的阶级差距便立刻就从浪漫化成了残酷。
何其可笑。
“没什么,只是有一位朋友……”
我试着编造了一位朋友,一位与我关系很好,却被蓝血欺骗的朋友。从各方面来说,“她”都和我所经历的事差不多。
不过重要的是,她不叫瑞瑞。这很重要,无论对她还是对我,都是。
“……好了,也很抱歉这么晚还打扰你,晚安。”
落了最后一笔,我颤抖着蹄子,将信叠成适合塞进广口瓶的大小,尽最快的速度把它给送出去。这是我给她写过的最长的信,比和她讨论其他事情所耗费的笔墨要多得多。想到和她写过最长的信居然是讨论这种事的,我有点不是滋味。
在信纸刚刚开始沾染上绿色的龙火的时候,我突然有点后悔。我知道我在害怕什么:我害怕她的反应和那些小马一样,只是劝我不要较真或者忍气吞声,并和我说“这就是大城市”之类的。
我不想再多对一只小马失望了。
但没有时间留给我反悔,只是一个犹豫的工夫,龙火就将信全部吞噬。黑色的灰缓缓落下,最后铺在瓶底。灰烬和之前的痕迹混在一起,再也区分不开。
从获得这个瓶子的三个月以来,龙火送信的快捷便利第一次被我所厌恶。
我看着翠绿的火苗在玻璃瓶里摇曳。
信已经被送了出去,没法回头了。
我睡着了吗?
我从床上爬起来,将独角点亮,照亮了周围的环境。
这里是我的家,我的屋子,我的精品店。
那个混球屡次约定却又屡次爽约的邀请函,和他送给我的那些玫瑰,还有那些记载着他甜言蜜语的信件,被我全部撕烂,扔在了地上,星星点点撒了一地。
被子的一角搭在地上,皱巴巴的。枕头仍然有些潮湿,我的妆容眼影——为了他所谓来到小马镇和我的约会所准备的一切——混着泪,好好地印在白色的枕套上。这是他毫发无伤脱身后对我留下的嘲讽。
我看了看表,凌晨三点半,暮光还是没有回信。
也好,起码不算最差的结果。
不知怎么,我的脑袋里跳出了这样的想法。
强迫她去和我一起和蓝血对抗是种不礼貌的行为,我不想看到我的朋友因为我而损失自己的利益。但我也不想看到她们阿谀奉承,只是流于表面地敷衍我。如果她缄默能让我们的利益都最大化的话,那就再好不过了。
我试着将头塞到枕头里——我想让大脑被棉花充满,这样就不必去胡思乱想。
“故事的结局是由王子和公主共同创造的。”
我突然想到这样的话。在我和暮光谈到那些爱情小说的时候,她总是和我说,美好的结局并非只是由王子或公主的努力而创造,而是他们共同缔造的。如果公主只是寄希望于王子可以无条件地拯救她或给她新生活,那么这个故事就太平庸,太无趣了。
爱情从来不是一方付出的。
我知道我在贪得无厌的期待一位王子出现,我也知道王子和公主的故事早就过时了。
所以我在等谁呢,我的王子吗?
正在我在脑袋里胡思乱想的时候,那橡木门—我家门前的那扇—正在咚咚作响。
显然是有小马在敲门。但,会是谁?
甜贝儿吗?父母吗?又或者是我的朋友们?但这是凌晨,无论是谁出现都太不寻常了。
我在经过卫生间的时候驻足了一会,并花了些时间从毛巾架上用魔法悬浮出一条毛巾和一把梳子,对着镜子尽量把我的泪痕和眼影给擦干,再挑一把梳子,打理一下我的鬃毛,让我显得不要太过狼狈。
无论来的是谁,他都是一位会关心我的小马。我不想让他们对我平添一分担忧。
最后,我走到门前,看向猫眼。
门外站着的是暮光闪闪。她的鬃毛沁了水,耷拉着,脸上混合着不知是汗还是雨的液体,一滴一滴从下颌向地下滴。
这一瞬间,我的视线和她的视线对上。尽管我知道她是看不到我的眼睛的,但我的心依然几乎停跳一拍。
她怎么来的?
这是我第一时间想到的问题。虽然坎特洛特离这里也算不上特别远,但因为途中要翻山越岭,所以不会飞的小马是绝对不可能几个小时就赶过来的,但我不觉得她能够驾驭得了自己新生的翅膀。而小马镇去坎特洛特的火车会在七点发车,回程的火车又会在下午启程。换言之,她也是不可能坐着火车来的。
“瑞瑞?你在吗?”门外传来她的声音。
“喔,喔——”我这才反应过来,她还在外面等着我,便连忙把门打开。
雨已经停了,空气中弥漫着泥土的味道和虫鸣。初夏的清晨还有些凉意,暮光的脸上和鼻尖挂着红晕,她大口地喘息着,浑浊的雾从她的嘴里吐出,最后消散在空气里。
她好像从没化过妆,但天生有双大眼睛和长睫毛。不得不承认,如果她好好打扮一下自己的话,应该会是个相当有魅力的小马。
“谢谢,真抱歉这么晚我还来打扰你。”
“没关系,”我的大脑突然一片空白,根本不知道该干什么,说什么,“不过你——”
“我是用传送术过来的,”也许是我的眼睛太诚实,她一眼就看破了我在想什么,“总之可以先让我进去吗?”
我知道什么是传送术,但并没有实际用过。传送术并不是很高明的魔法:它并不难学,但却需要大量的魔力支撑。对于绝大多数独角兽来说,传送一次所需要的魔力足以让她们疲惫一整天。换句话说,用传送术来赶路消耗还不如直接动一动四条蹄子。
她居然可以从坎特洛特传送到小马镇?
在心里这样想着,我为她让开了一条路。
“抱歉,亲爱的。”
“亲爱的?”她刚走进客厅,听到我这句话,回过头来看我。
完了,说漏嘴了——
“啊,嗯……”我咂了咂嘴,“我习惯这么称呼其他小马了,不好意思。”
“但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你好像没有这么称呼过我,”她皱了皱眉,让我无比后悔自己怎么说错了话,“并且在我们的书信里我也没见到这种称呼。”
这么没有距离感,不尊敬公主候补的称呼,我怎么可能说得出呀!
“……至少你是天角兽,我想不适合那么亲昵的称呼。”
“我希望你这么称呼我,”她叹了口气,“我和你一样,都只是普通的小马。我想成为你的朋友暮光闪闪,而非天角兽暮光闪闪。”
不行呀,瑞瑞!不能答应她!礼貌!优雅!
“好吧,亲爱的……”我咽了口唾沫,“暮暮。”
真该死,看着她那鬃毛湿透的狼狈样,再想到她是我那帮混迹在坎特洛特的所谓朋友里,唯一一个真的来看望我的小马,我根本拒绝不了她。
“谢谢你,瑞瑞。”她笑了笑,让我有点挫败。
看着暮光那副真诚的笑容,我根本拒绝不了她。
我小跑到卫生间里,取出一条新的长毛巾递给她。看着她站在客厅里揉搓鬃毛,我才想到了一个最关键的问题。
“所以,你这么晚来我家是为什么呢,暮暮?”
“我要提前说声抱歉,”她突然说,“我不是有意打听你的隐私……”
“嗯?”我有点反应不过来。
“我是说,蓝血。”她翻了个白眼,“我直接冲到了他的房间,撞破了他今晚的一些不堪言说的安排,并要他说出最近祸害过的雌驹。没了皇家身份,他就不过是个胆小鬼了。很快,他就和我坦白说最近刚抛弃了一位长着紫色长鬃的白色乡下独角兽。”
听到乡下这个词的时候,我不自觉地咬牙。
“然后我就赶了过来,”她最后把毛巾搭在脖子上,坐在沙发上,叹了口气,“我并不是有意打探你的隐私,只是想为你的朋友——唔,或者说你,讨个公道。”
说完,她就这样静静地看着我,如紫色宝石般的眼睛闪着光。看着这样的她,我有点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感谢她的付出?多谢她的好意?还是……?
我有点语塞。
“所以……”可能是见到我没有回复,她又试探般问道,“瑞瑞,我想帮你,我想帮我的朋友。但能帮你的不只是我,更重要的是你。”
我又吞了口唾沫。
我走到沙发旁,坐在暮光身边。她也转过头,看着我。这是时隔三个月来,我又一次看到她。
“暮暮,我想知道,你为什么要帮我,”我试着把头埋低,再埋低,“我没有什么特别的,我只是你偶然遇到的一只乡下独角兽。你应该在坎特洛特有很多朋友,你大可不必为我做到……呃,这种地步。”
我从未期待过会有某位王子来到我的面前,拯救我。童话书是故事,故事里的王子不存在于现实。
“说实话,我没有什么朋友。她们只是想要一个交换利益的伙伴,她们从未和我聊天,她们觉得我是高高在上的小马,她们想让我成为公主。”她的声音透露出无奈,“但你不一样,你将我作为暮光闪闪来对待——”
她看了我一眼,又低下头,看向地板。
“我只是想帮到我的朋友。”她小声说。
接着,我的房间陷入了久违的安静。没有缝纫机哒哒的响声,没有甜贝儿尖锐的叫喊,这里留下的只有我与她,两颗心脏的跳动声。
“我不知道……”
沉默了一会后,我才缓缓说。
“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只是一介乡下的土小马,本不会和你有任何交集,”我感觉自己的声音在发抖,“我们只是在咖啡厅里偶遇,然后互相传信。我不值得你做到这种地步,也许我会连累你,我会……”我想我已经开始带着哭腔了,“……你是最不同,也是我最要好的坎特洛特小马。我不想成为你的累赘。”
我背过身,用前蹄挡住脸。
把眼影和妆再次哭花事小,我只是不想让她看见我的懦弱。
只是有时候,你并不是因为想哭而哭。情绪就是会随着你的每一句话而逐渐膨胀,最后把感情的大坝冲垮,然后泪水就会决堤,最后冲出名为眼眶的河道。这根本不是一句“别哭了”或者“忍一忍”,又或者试着狠下心就能搞定的事。
接着,我的后背,被什么温暖的东西贴了上来。
有什么东西抱住了我的脖子,真暖和。
“没事的,瑞瑞,”是暮光的轻声细语。“你不是累赘,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曾经有很多小马都害怕蓝血,因此她们选择忍气吞声,但我不是,”我看不见她的脸,但我能感觉出来,她的脸上会挂着那种温柔而真诚的笑,“所以没事的,我会支持你。如果你需要一个拥抱,那我就抱抱你。如果你需要我的帮助,那我就会帮助你。所以没关系,没事的。”
算了,瑞瑞,面对你自己。
我转过身,把头埋在她的胸前。
“好些了吗?”
暮光从厨房走出来,端着一个盘子。
“好多了,谢谢你容忍我的脾气。”我抽了抽鼻子,“真抱歉给你带来了这样一场‘别开生面’的睡衣派对。”
“没事的,”她走到我身边,给蜷缩在沙发里的我递上一杯咖啡,“起码咱们还有‘潘趣酒’呢。”
“真是够奇怪的比喻。”我轻轻笑出声来,嘬了一口咖啡。
如果我不是确定自己在喝的东西是黑色的,还有咖啡的味道,我几乎就要以为自己在喝的是某种糖浆。蓝色的魔法光芒包裹住咖啡杯,我轻轻地晃了晃,荡漾的黑色液体下,甚至还有点点砂糖颗粒在晃动。
“我记得你比较爱喝甜的咖啡?”她挑了挑眉毛。
“是这样没错啦,谢谢你的关心,”我回答道,把那杯过甜的咖啡放在桌子上,又磨了些咖啡粉,“不过鉴于咱们还要赶第一趟车,要是想撑一上午,我还是喝点苦咖啡比较好。”
“你是下定决心要进城堡,当面骂蓝血了?”暮光又问道,“你提出这个主意的时候可是把我吓了一跳呢。这个主意可真够大胆的,不过我会支持你的。我也早就看他不爽,但却又没理由当面臭骂他一顿。”
“当然了,我要连其他小马的那份一起追回来,”我扬了扬下巴,“我一定要让那个烂蛋的混账见识一下什么叫小马镇式连环问候!”
“看到你这么有精神,我放心多了。”她也喝了一口咖啡。
“我们可以先在小马镇逛一逛,”我看了眼表。刚刚过五点,太阳虽然还没升起来,但天已经蒙蒙亮了,“也许我们还能赶上方糖屋的第一批面包,还可以去金橡树图书馆看看——”
“金橡树图书馆?”她问道。
“建在橡树里的图书馆,”我向镇中心的方向示意,“那棵橡树可能比小马镇的历史还要悠久——我也不清楚,是听史密斯婆婆讲的。”
“可以带我去看吗?”她突然声音都提高了八度,“听上去好像很有趣!”
“当然可以,”我向她笑着打趣,“要不要考虑移居小马镇?听说上一届图书管理员要退休了,说不定你可以接他的班,住在里面呢。”
“那我也许真的可以认真考虑一下。”
她居然一本正经的回答了我,难道真的会有小马愿意住在图书馆里?
她真是个与众不同的小马。
窗外雷声大作,雨点噼里啪啦的打在玻璃上,声音听得我有些心悸。
在我的左蹄边,有一个玻璃瓶。
那是一个随处可见的广口瓶,里面正燃烧着一朵绿色的火苗。它缓缓吞噬着半张草纸。
这是暮光闪闪送给我的玻璃瓶,应该算是她的发明吧。当然了,这个瓶子本身并不特殊,特殊的是上面的附魔和里面装着的龙火。
我只知道小马国有龙,但从没见过龙火。而且,别说龙火了,我压根就没见过能被装在瓶子里的任何火苗。我也曾问过她为什么能够把火用瓶子装起来,但我根本听不懂她说的那些为了保存龙火所做出的努力,或她一次又一次的失败。
“总之,这个东西还是我的实验品。所以你尽量不要高频率地用它来传递消息,”送我上回小马镇的列车前,她在向我解释一通原理后,又这么和我说,“然后呢,如果你想和我通信,就把字写在纸上,放进瓶子里,龙火自然就会将那张纸送到另一个瓶子这边来。”
接着她向自己身上的鞍包示意,显然她那里装着另一个瓶子。
在咖啡馆的相遇后,她匆忙地拖着差点吓晕过去的我冲到了会场,然后我们才发现距离登记的时间甚至都还有两个小时。
但这两小时没有白费;在这两个小时里,她开始和我喋喋不休地讨论我带来的那些晦涩的大部头,和我讲那里面的故事,文学性,社会现象。但我根本没有看过,只好有一句没一句地附和她。可能是我真的魅力非凡也说不定,她抱着我聊啊聊,直到我要入场了她才放我走。
比赛的结果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差。我是说,虽然我最后获得的评价和得到的名次并不能让我满意,但考虑到我是完全推翻了自己原有的思路,重新思考我该如何构思我的作品的话,这种不上不下的结果也不是不能接受。
毕竟,要是我还是固执己见,恐怕结果只会更糟。
从坎特洛特回来后,我和她就这样传信,度过了两三个月的时间。虽然暮光她对缝纫和设计没什么天分,但对于每个时代的时代背景,当时小马的衣着样式和种种布料的特性,她倒是清楚的很。她完全称得上是一个全才了。
我从她那里获得知识,而她也每天都和我分享她的读书进度和生活。我们更像是互相需要的关系,她会向我倾诉一些生活中的委屈,我也会和她学习一些我所接触不到的,属于大城市的新鲜事物。
正当我看着火苗,思考着这几个月来我和她的关系的时候,她的回信也来了。一张草纸从瓶口里跳出来,我用魔法将其接住,在我的面前展开。
这个瓶子传递的信可以忠实的反应小马的字迹。我知道上流社会的小马都会专门下功夫练字,所以我也曾特意练过书写。但和她那匀称而优美的笔迹比起来,我平时引以为傲的字好像也缺了几分光彩。
“瑞瑞,你怎么突然和我说起蓝血了?”
我很少向她倾诉我的私生活,今天还是第一次。
“也没什么,只是在杂志上看到了他的报道。他真的像杂志里说的那么专情而纯粹,帅气又多金,是无可挑剔的白马王子吗?”
我尽可能快的用魔法操控羽毛笔,把这句话写完,然后把纸丢进瓶子里。
怎么可能,只是写下他的名字我都觉得反胃。这个混账只是把雌驹当做乐子,追求到之后就甩掉。他只是在享受追求的过程,根本就是把异性作为物品对待。像他这种对女性如此对待的滚球,就该被丢到塔尔塔洛斯里,每天被丢臭鸡蛋和西红柿!
她的回信很快送了回来,噗的一声。
“恰恰相反,他的人品在城堡里堪称无人不晓,被他的用甜言蜜语许诺的雌驹也许都能围城堡一圈,”暮光画了一个吐舌头的表情,有点可爱,没想到她也如此地厌恶蓝血,“不过因为他是皇室的直系,每年都能分到可观的金币,所以多金这一点倒是无法否认。”
果然,他已经是惯犯了。
在心里重新问候了他一遍后,我又写道。
“所以,即便他屡次玩弄感情,也没有被制裁过吗?”
这次她的回复慢得多。
“我想没有,因为客观上他没有触犯任何法律。怎么了?”
在下笔之前,我犹豫了一下。我不知道如果我真的向她诉说会得到什么反应。
显然,得罪蓝血对她没有任何好处。在我之前与那些在坎特洛特生活的小马联系的时候,她们建议我就当这件事没有发生过,或者说“大城市不要把感情当真”之类的。她们或是畏惧蓝血,或是期待于他能帮助她们迈入贵族阶级,于是便接受了这一切。
她们说这就是坎特洛特。
但这很不正常。如果这就是坎特洛特的话,那就是坎特洛特不正常,不是吗?
不过我没有办法改变这种扭曲的价值观,只能让自己不要受到它的毒害。但我只能防守,却无法反击,如果他下命令,那我连坎特洛特城堡都进不去。
我只是一个小镇裁缝,他却是一国的王子。当灰姑娘的故事没有走进现实的时候,两者间的阶级差距便立刻就从浪漫化成了残酷。
何其可笑。
“没什么,只是有一位朋友……”
我试着编造了一位朋友,一位与我关系很好,却被蓝血欺骗的朋友。从各方面来说,“她”都和我所经历的事差不多。
不过重要的是,她不叫瑞瑞。这很重要,无论对她还是对我,都是。
“……好了,也很抱歉这么晚还打扰你,晚安。”
落了最后一笔,我颤抖着蹄子,将信叠成适合塞进广口瓶的大小,尽最快的速度把它给送出去。这是我给她写过的最长的信,比和她讨论其他事情所耗费的笔墨要多得多。想到和她写过最长的信居然是讨论这种事的,我有点不是滋味。
在信纸刚刚开始沾染上绿色的龙火的时候,我突然有点后悔。我知道我在害怕什么:我害怕她的反应和那些小马一样,只是劝我不要较真或者忍气吞声,并和我说“这就是大城市”之类的。
我不想再多对一只小马失望了。
但没有时间留给我反悔,只是一个犹豫的工夫,龙火就将信全部吞噬。黑色的灰缓缓落下,最后铺在瓶底。灰烬和之前的痕迹混在一起,再也区分不开。
从获得这个瓶子的三个月以来,龙火送信的快捷便利第一次被我所厌恶。
我看着翠绿的火苗在玻璃瓶里摇曳。
信已经被送了出去,没法回头了。
我睡着了吗?
我从床上爬起来,将独角点亮,照亮了周围的环境。
这里是我的家,我的屋子,我的精品店。
那个混球屡次约定却又屡次爽约的邀请函,和他送给我的那些玫瑰,还有那些记载着他甜言蜜语的信件,被我全部撕烂,扔在了地上,星星点点撒了一地。
被子的一角搭在地上,皱巴巴的。枕头仍然有些潮湿,我的妆容眼影——为了他所谓来到小马镇和我的约会所准备的一切——混着泪,好好地印在白色的枕套上。这是他毫发无伤脱身后对我留下的嘲讽。
我看了看表,凌晨三点半,暮光还是没有回信。
也好,起码不算最差的结果。
不知怎么,我的脑袋里跳出了这样的想法。
强迫她去和我一起和蓝血对抗是种不礼貌的行为,我不想看到我的朋友因为我而损失自己的利益。但我也不想看到她们阿谀奉承,只是流于表面地敷衍我。如果她缄默能让我们的利益都最大化的话,那就再好不过了。
我试着将头塞到枕头里——我想让大脑被棉花充满,这样就不必去胡思乱想。
“故事的结局是由王子和公主共同创造的。”
我突然想到这样的话。在我和暮光谈到那些爱情小说的时候,她总是和我说,美好的结局并非只是由王子或公主的努力而创造,而是他们共同缔造的。如果公主只是寄希望于王子可以无条件地拯救她或给她新生活,那么这个故事就太平庸,太无趣了。
爱情从来不是一方付出的。
我知道我在贪得无厌的期待一位王子出现,我也知道王子和公主的故事早就过时了。
所以我在等谁呢,我的王子吗?
正在我在脑袋里胡思乱想的时候,那橡木门—我家门前的那扇—正在咚咚作响。
显然是有小马在敲门。但,会是谁?
甜贝儿吗?父母吗?又或者是我的朋友们?但这是凌晨,无论是谁出现都太不寻常了。
我在经过卫生间的时候驻足了一会,并花了些时间从毛巾架上用魔法悬浮出一条毛巾和一把梳子,对着镜子尽量把我的泪痕和眼影给擦干,再挑一把梳子,打理一下我的鬃毛,让我显得不要太过狼狈。
无论来的是谁,他都是一位会关心我的小马。我不想让他们对我平添一分担忧。
最后,我走到门前,看向猫眼。
门外站着的是暮光闪闪。她的鬃毛沁了水,耷拉着,脸上混合着不知是汗还是雨的液体,一滴一滴从下颌向地下滴。
这一瞬间,我的视线和她的视线对上。尽管我知道她是看不到我的眼睛的,但我的心依然几乎停跳一拍。
她怎么来的?
这是我第一时间想到的问题。虽然坎特洛特离这里也算不上特别远,但因为途中要翻山越岭,所以不会飞的小马是绝对不可能几个小时就赶过来的,但我不觉得她能够驾驭得了自己新生的翅膀。而小马镇去坎特洛特的火车会在七点发车,回程的火车又会在下午启程。换言之,她也是不可能坐着火车来的。
“瑞瑞?你在吗?”门外传来她的声音。
“喔,喔——”我这才反应过来,她还在外面等着我,便连忙把门打开。
雨已经停了,空气中弥漫着泥土的味道和虫鸣。初夏的清晨还有些凉意,暮光的脸上和鼻尖挂着红晕,她大口地喘息着,浑浊的雾从她的嘴里吐出,最后消散在空气里。
她好像从没化过妆,但天生有双大眼睛和长睫毛。不得不承认,如果她好好打扮一下自己的话,应该会是个相当有魅力的小马。
“谢谢,真抱歉这么晚我还来打扰你。”
“没关系,”我的大脑突然一片空白,根本不知道该干什么,说什么,“不过你——”
“我是用传送术过来的,”也许是我的眼睛太诚实,她一眼就看破了我在想什么,“总之可以先让我进去吗?”
我知道什么是传送术,但并没有实际用过。传送术并不是很高明的魔法:它并不难学,但却需要大量的魔力支撑。对于绝大多数独角兽来说,传送一次所需要的魔力足以让她们疲惫一整天。换句话说,用传送术来赶路消耗还不如直接动一动四条蹄子。
她居然可以从坎特洛特传送到小马镇?
在心里这样想着,我为她让开了一条路。
“抱歉,亲爱的。”
“亲爱的?”她刚走进客厅,听到我这句话,回过头来看我。
完了,说漏嘴了——
“啊,嗯……”我咂了咂嘴,“我习惯这么称呼其他小马了,不好意思。”
“但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你好像没有这么称呼过我,”她皱了皱眉,让我无比后悔自己怎么说错了话,“并且在我们的书信里我也没见到这种称呼。”
这么没有距离感,不尊敬公主候补的称呼,我怎么可能说得出呀!
“……至少你是天角兽,我想不适合那么亲昵的称呼。”
“我希望你这么称呼我,”她叹了口气,“我和你一样,都只是普通的小马。我想成为你的朋友暮光闪闪,而非天角兽暮光闪闪。”
不行呀,瑞瑞!不能答应她!礼貌!优雅!
“好吧,亲爱的……”我咽了口唾沫,“暮暮。”
真该死,看着她那鬃毛湿透的狼狈样,再想到她是我那帮混迹在坎特洛特的所谓朋友里,唯一一个真的来看望我的小马,我根本拒绝不了她。
“谢谢你,瑞瑞。”她笑了笑,让我有点挫败。
看着暮光那副真诚的笑容,我根本拒绝不了她。
我小跑到卫生间里,取出一条新的长毛巾递给她。看着她站在客厅里揉搓鬃毛,我才想到了一个最关键的问题。
“所以,你这么晚来我家是为什么呢,暮暮?”
“我要提前说声抱歉,”她突然说,“我不是有意打听你的隐私……”
“嗯?”我有点反应不过来。
“我是说,蓝血。”她翻了个白眼,“我直接冲到了他的房间,撞破了他今晚的一些不堪言说的安排,并要他说出最近祸害过的雌驹。没了皇家身份,他就不过是个胆小鬼了。很快,他就和我坦白说最近刚抛弃了一位长着紫色长鬃的白色乡下独角兽。”
听到乡下这个词的时候,我不自觉地咬牙。
“然后我就赶了过来,”她最后把毛巾搭在脖子上,坐在沙发上,叹了口气,“我并不是有意打探你的隐私,只是想为你的朋友——唔,或者说你,讨个公道。”
说完,她就这样静静地看着我,如紫色宝石般的眼睛闪着光。看着这样的她,我有点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感谢她的付出?多谢她的好意?还是……?
我有点语塞。
“所以……”可能是见到我没有回复,她又试探般问道,“瑞瑞,我想帮你,我想帮我的朋友。但能帮你的不只是我,更重要的是你。”
我又吞了口唾沫。
我走到沙发旁,坐在暮光身边。她也转过头,看着我。这是时隔三个月来,我又一次看到她。
“暮暮,我想知道,你为什么要帮我,”我试着把头埋低,再埋低,“我没有什么特别的,我只是你偶然遇到的一只乡下独角兽。你应该在坎特洛特有很多朋友,你大可不必为我做到……呃,这种地步。”
我从未期待过会有某位王子来到我的面前,拯救我。童话书是故事,故事里的王子不存在于现实。
“说实话,我没有什么朋友。她们只是想要一个交换利益的伙伴,她们从未和我聊天,她们觉得我是高高在上的小马,她们想让我成为公主。”她的声音透露出无奈,“但你不一样,你将我作为暮光闪闪来对待——”
她看了我一眼,又低下头,看向地板。
“我只是想帮到我的朋友。”她小声说。
接着,我的房间陷入了久违的安静。没有缝纫机哒哒的响声,没有甜贝儿尖锐的叫喊,这里留下的只有我与她,两颗心脏的跳动声。
“我不知道……”
沉默了一会后,我才缓缓说。
“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只是一介乡下的土小马,本不会和你有任何交集,”我感觉自己的声音在发抖,“我们只是在咖啡厅里偶遇,然后互相传信。我不值得你做到这种地步,也许我会连累你,我会……”我想我已经开始带着哭腔了,“……你是最不同,也是我最要好的坎特洛特小马。我不想成为你的累赘。”
我背过身,用前蹄挡住脸。
把眼影和妆再次哭花事小,我只是不想让她看见我的懦弱。
只是有时候,你并不是因为想哭而哭。情绪就是会随着你的每一句话而逐渐膨胀,最后把感情的大坝冲垮,然后泪水就会决堤,最后冲出名为眼眶的河道。这根本不是一句“别哭了”或者“忍一忍”,又或者试着狠下心就能搞定的事。
接着,我的后背,被什么温暖的东西贴了上来。
有什么东西抱住了我的脖子,真暖和。
“没事的,瑞瑞,”是暮光的轻声细语。“你不是累赘,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曾经有很多小马都害怕蓝血,因此她们选择忍气吞声,但我不是,”我看不见她的脸,但我能感觉出来,她的脸上会挂着那种温柔而真诚的笑,“所以没事的,我会支持你。如果你需要一个拥抱,那我就抱抱你。如果你需要我的帮助,那我就会帮助你。所以没关系,没事的。”
算了,瑞瑞,面对你自己。
我转过身,把头埋在她的胸前。
“好些了吗?”
暮光从厨房走出来,端着一个盘子。
“好多了,谢谢你容忍我的脾气。”我抽了抽鼻子,“真抱歉给你带来了这样一场‘别开生面’的睡衣派对。”
“没事的,”她走到我身边,给蜷缩在沙发里的我递上一杯咖啡,“起码咱们还有‘潘趣酒’呢。”
“真是够奇怪的比喻。”我轻轻笑出声来,嘬了一口咖啡。
如果我不是确定自己在喝的东西是黑色的,还有咖啡的味道,我几乎就要以为自己在喝的是某种糖浆。蓝色的魔法光芒包裹住咖啡杯,我轻轻地晃了晃,荡漾的黑色液体下,甚至还有点点砂糖颗粒在晃动。
“我记得你比较爱喝甜的咖啡?”她挑了挑眉毛。
“是这样没错啦,谢谢你的关心,”我回答道,把那杯过甜的咖啡放在桌子上,又磨了些咖啡粉,“不过鉴于咱们还要赶第一趟车,要是想撑一上午,我还是喝点苦咖啡比较好。”
“你是下定决心要进城堡,当面骂蓝血了?”暮光又问道,“你提出这个主意的时候可是把我吓了一跳呢。这个主意可真够大胆的,不过我会支持你的。我也早就看他不爽,但却又没理由当面臭骂他一顿。”
“当然了,我要连其他小马的那份一起追回来,”我扬了扬下巴,“我一定要让那个烂蛋的混账见识一下什么叫小马镇式连环问候!”
“看到你这么有精神,我放心多了。”她也喝了一口咖啡。
“我们可以先在小马镇逛一逛,”我看了眼表。刚刚过五点,太阳虽然还没升起来,但天已经蒙蒙亮了,“也许我们还能赶上方糖屋的第一批面包,还可以去金橡树图书馆看看——”
“金橡树图书馆?”她问道。
“建在橡树里的图书馆,”我向镇中心的方向示意,“那棵橡树可能比小马镇的历史还要悠久——我也不清楚,是听史密斯婆婆讲的。”
“可以带我去看吗?”她突然声音都提高了八度,“听上去好像很有趣!”
“当然可以,”我向她笑着打趣,“要不要考虑移居小马镇?听说上一届图书管理员要退休了,说不定你可以接他的班,住在里面呢。”
“那我也许真的可以认真考虑一下。”
她居然一本正经的回答了我,难道真的会有小马愿意住在图书馆里?
她真是个与众不同的小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