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龙Lv.6
独角兽

窃心情仇录

第一章

第 1 章
6 年前
我已长久没有机会回到西海岸看一看了。说来惭愧,作为一匹在小马国西部土生土长的小马,我在离开西海岸之后竟已在坎都的繁务中缠身了如此许久,乃至连西海岸那像是由清音电吉他演奏出来的晴日湛空、那像是踏下钢琴的闷音踏板一样的薄雾濛濛,都已渐而在我的脑海中有些淡忘了。不过幸而,我近来正巧要去洛飞苏处理一些杂务,也就顺便有了一次重游旧地的机会。
  从坎特洛特乘火车到洛飞苏约莫要花上二十多个小时的行程。这摇摇晃晃的一路,我看着窗外的景色从坎特洛特巍峨的皇家城堡变成小马谷平原上整齐的田地和果园,又从友谊学院面前的清池变成独角兽山脉的皑皑积雪和白尾森林的荫荫绿翳,也不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忽然觉得现实与回忆之间的界限有些模糊起来,就像是从一场十年之前的梦中醒来,却在再度入眠时发现自己又回到了这场旧梦中一样。
  待火车穿过了苹果坞山脚下的隧道,也就算是正式进入了洛飞苏城(Los Pegasus)。时值十月底的秋末,但洛飞苏所在的奥德西亚行省南部却一向以四季如春著称,矗立在苹果坞深绿色山坡上的“APPLEWOOD”巨幅标志、在东洛飞苏平原上杂乱地铺着的小平房、联合车站站厅大楼亮橙色的漆墙,都与记忆中的这座城市别无二致,这让我脑中似真似幻的感觉愈发地强烈了。直至我的蹄子真真切切地从车厢的地板踏上了联合车站的混凝土站台,我才终于恍然意识到,自己是真的回到这座不知曾多少次浮现在回忆中的城市来了。
  尽管我在洛飞苏暂驻的时间并不算长,充其量也不过十余天之久,但洛飞苏方面还是很贴心地为我安排了一间临时办公室,就在论坛广场最北面的总督大楼里。不过说来也有趣,世事总是这样的巧合,曾经我在洛飞苏生活的那段时光里,也恰巧就是在论坛广场这里谋生的,只不过唯一的不同之处,就是当时的我并不在总督大楼中办公罢了。
  从很多角度上来说,论坛广场确可以算得上是洛飞苏城乃至整个小马国西海岸的中心,这绝不仅是因为它的地理位置的正处在洛飞苏城的中央,也更是因为整个西海岸最为重要的机构设施几乎都被设置在了它的周围。
  坐北朝南的总督大楼无疑是广场上最为壮观的一栋建筑,正门口的两排大理石圆柱与暗橙色的砖瓦拱顶,无时不刻不在高傲地宣誓着这座大楼的古陆马共和国风格,为这座建筑带来一丝复古的保守,却又满满地透着肃然的巍峨。由公主殿下亲自任命的总督,便是在这座大楼里与其他行政小马一同治理着奥德西亚行省——这块横亘整个小马国西海岸的富庶之地,也是这个伟大国家中幅员最为辽阔的行省。
  我的办公室就处在总督大楼朝南的一面,在办公桌的后面有两扇正对广场的镀金棱六格窗,而每当忙里偷闲的茶歇之时,我便总喜欢透过这两扇窗子一览窗外广场的全景。我往往会首先注意到广场南面那片蔚然而熙攘的园子,它曾是奥德西亚行省最为显赫之小马的宅邸,我至今还依稀能记起这里夜夜的莺歌夜舞和纸醉金迷——只不过,这样的光景恐是再也难以重现了,因为我听说这里早已被改建成了一座公共博物园,而往来于此的宾客也从盛装华服的名流变成了伛偻提携的游者。
  广场的中间是一片南北为长、东西为宽的矩形空地,四条敷设着路轨的石板马路勾勒出了广场的边线,时不时会有几辆由四匹小马拉动的轨道巴士车厢在这马路上穿行而过。广场正东面坐落着一座披着朴白色粉墙的方楼,那里是奥德西亚行省法院的所在地。在我的印象中,法院的正门门廊下总会停靠着一排涂着暗蓝色条纹的警用马车,但我从未留意过任何进出这幢大楼的小马,或许这是因为外观朴素的法院大楼向来就不是广场上最吸引目光之处吧。
  不过无论如何,我的视线总会最终停留在广场西面的那座大楼上。与广场上其他那些散发着浓郁古典气息的建筑相比,这幢大楼的风格显然更加现代一些,青石色的裂纹砖外墙、云中城风格的湖蓝色尖顶、齐排的三角形水晶天窗——都是塞拉斯缇亚王朝后期的潮流,这便是奥德西亚行省的议会大楼了。无论何时,你总会看到议会大楼的正门前聚集着一群生灵,他们大多举着诸如“幻形灵也要成为小马国公民”“不同物种间也会有真爱”一类的标志牌,在门口翘首企望着什么。而每有一行披着白色长袍和紫色绶带的议员小马自议会大楼的正门穿行而出时,门口的生灵们便会举起他们的牌子一拥而上,七嘴八舌地对那些身着长袍的议员们喊起一些嘈杂不清的口号。
  我看着这些议员小马,看着他们或是彼此高谈争论着从抗议的小马中间自顾自地穿行过去、或是跟在一位领头的议员小马身后乞求奉承、又或是一头扎进那些抗议的生灵中间握住他们的蹄爪做着什么担保,便总会感觉到有一丝难以名状的东西涌上我的心头,就像正从某个遥远的高处俯视着曾经的自己一样。
  由于我回到酒店实是无事可做,于是在没有需要交际应酬的几天,我便会在总督大楼的办公室多待上一段时间,提前整理一些需要呈给坎特洛特方面的文书。不过凡事总怕做的太过入迷,有一天我实是太过沉浸于一份分析报告了,直到大楼即将闭门之时,后勤小马来催促我尽快结束工作了,我方才恍然意识到天色已晚。
  每当入夜之后,马拉轨道巴士的发车间隔便会渐渐拉长,而到了这个时辰,等候轨道巴士的时间自然是已经长得无法可想了。论坛广场的轨道巴士站就在议会大楼的对面,白日里聚集在议会大楼门前的吵嚷生灵们早已带着他们的标语牌自行散去,也不再有三五成群、嬉笑高论的议员们在大楼门前穿行,唯有路边几盏萤光魔法灯将一点点冷清的灯光洒在大楼的漆墙上。我站在巴士站的站牌下,等待着那不知何时才会来的巴士,对望着这座终于从白日的躁然中解脱出来的大楼。大楼自是不会说话的,但我却又能够清晰地感到,自己明明和这座建筑间存在着某种沉默的交流,就好像一对在酒吧中隔着醉眼彼此对望的老友。
  “抱歉,先生,打扰一下——请问这里的巴士通到联合车站吗?”
  打破我与大楼间这沉默对话的是一个略显青涩的声音。声音的主人一位淡蓝色身体的年轻小马,一身的白袍紫带,典型的议员打扮。他在说到爆音时的咬舌很重,听起来完全不像是洛飞苏本地的口音,倒更像是奥德西亚行省北面范蹄堡那一带的样子。想来我刚刚来到洛飞苏时,也不过就是如此吧。
  “是的,但是您可能要多等一段时间了。”于是我回答说,“您知道,洛飞苏的公共交通在晚上几乎是瘫痪的。”
  年轻小马谢过了我,于是我终于算是有了一个共同等车的同伴。起初我们并没有再说什么,只是各自站在那里等着车子,但随着等待时间的增长,我的身后便渐渐开始响起来回踱步的蹄声。
  “先生,请问您是本地小马吗?”半晌过后,年轻小马突然用这样一个问题打破了我们之间这短暂的沉默。
  我沉吟了半晌,思考着自己该怎样作答。“现在已经不是了,”随后我回答说,“但您可以把我当成一匹本地小马来看。”
  “啊!无论如何,那可真是比我这样初来乍到的小马好多了。”年轻小马说,“我对闪闪公主发誓,我以前从来没想到这个行省竟然有这么多法案需要审批。”
  我不由得笑了笑。初来乍到的议员确实总会有这样的感觉,毕竟我曾经就是这样一路走过来的。
  “话说回来,我估计这车子短时间内也是不会再来了。”年轻小马突然话锋一转,“您知道从这里走路去联合车站大概要多久吗?”
  “大概半个小时左右吧,这里离联合车站并不远。从广场北面往会展路东走,一——路走到52大街,右拐走出一个街区,接着你就能在左手边看到联合车站候车厅的橙墙了。”
  南奥德西亚的小马总是喜欢用这样流水账一般的腔调指路,但我在离开西海岸之后已经很久没有这么做过了,这让我的心底油然而生了一种淋漓尽致的畅快感,就像打开一壶陈年的美酒时满溢的沁香一般。
  “啊,那真是太好了——我还是走路过去吧。谢谢您,先生,愿露娜公主庇佑您。”
  年轻小马和我匆匆道了别,便迈着急促的步履往东面去了。然而,酒香往往只是佳酿的外在,沉醉才是美酒永远的内涵,在这一点上,回忆和美酒是一样的。年轻小马的背影早已离开我的视线,或许有一两辆轨道巴士在站台停靠过也说不定,但我的思绪却早已顺着我刚刚指出的那条路线,悠悠地飘回了多年之前的某一个夜晚。
  那时的我尚处在一生中第三个十年的尾巴上。几乎每一个周五,我在结束了议会里一周的政务后,总会径直顺着广场东面的那条道路徒步走到联合车站去。那时的我无暇顾及会展路上清冷的萤火虫路灯和因加班而颓然的行政小马,也无暇留意52大街上姹紫嫣红的霓虹灯和路边生意兴隆的摊贩酒吧,却一心只想着尽快赶上开往雷斯庇伽斯郡(Rex Pygas)方向的通勤列车,尽快去到那一座充斥着灯红酒绿的卫星城,尽快见到这座城镇中的窃心樱樱——这位如夜来香般神秘而美好的交际花雌驹。
  不知不觉间,我的蹄步已经走上了这条回忆中的路线,而我的理智似乎也并没有去阻止它。颇为奇怪的是,曾经的我明明几乎每天都要走过这条从论坛广场通向联合车站的路线,然而当我真的再次从上面走过时,却又突兀地感到这条道路两边的景色有一些陌生。或许这是因为十年的时间确实能够改变很多,又或许是因为曾经的我实是没有停下来欣赏周边景色的闲情。
  直到我的蹄步转到第52大街上时,我对于这条道路的回忆,才终于是被一家并不引小马注目的小酒吧勾了起来。与旁边那些挂着大幅霓虹招牌的声色场所相比,这家小酒吧的门脸并不大,按理说也不该给我留下这样深刻的印象。虽然我一时之间也并没有回忆起自己与这小店的渊源,但我隐隐之中总觉得这里一定曾发生过什么往事——一些足够让我记住这家小门脸的往事。
  我在小酒吧的对面伫立了一段时间,稍稍犹豫了一下自己是不是应该进去里面看看,不过心中某种莫名的冲动还是促使我推开了小店的玻璃门。
  在我的蹄子踏上小店实木地板时,悬挂在店门上的迎客铃随即清脆一响,接着我便浸入了一汪混杂着香烟和酒精味道的温暖空气中。就和小店的门脸一样,这家酒吧的内饰看起来也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在摆满了半空酒瓶和一次性塑料软杯的深色木制吧台前,是几个胡子拉碴的中年雄驹,他们正抱怨着自己的妻子和老板如何占用了他们的所有时间;正门对面靠左的一角是几块高脚圆桌,上面杂乱地摆放着空酒瓶和仅仅剩下些番茄酱和炸干草残渣的盘子,坐在桌旁那些或是戴着洛飞苏星河队围巾、或是穿着洛飞苏BC队服的蹄球迷们,毫不意外地在那里一边互相挖苦着对方的主队、一边等待着下半场比赛的开始;小店的另一角是一块小舞台,一支小乐队就像第二塞拉斯缇亚-露娜王朝时期的歌星一样,穿着黑色的长风衣,正在那里演奏着什么,假如我没有听错的话,他们表演的曲目应该是唐.马可林的《小马派》——那是一首几十年前的经典名曲,只不过现在已经很少有小马能够听懂它了。
  “在很久、很久以前,我还依然能记起
  那些音乐是如何地让我会心一笑
  我知道假如我可以——
  假如我可以让小马们听到这乐声而翩翩起舞的话
  那么也许,他们也能够开心好一阵子的时光
  但那年二月,我惶然颤抖
  我送出的每一份报纸
  都总伴随着一则上门的噩耗
  那时的我,是何其的我举步维艰啊
  当我读到他那守寡的新娘时
  我已记不起自己是否曾潸然泪下
  但我只记得有什么深深地触触及我的心底……
  ……那一天,正是音乐的长逝之日”
  我在吧台前找到一支空的高脚凳坐了上去。不知为什么,小乐队主唱的唱腔明明模仿的是后来马当娜夫人的翻唱版本,但我的脑海中还是不由自主地浮现出了这首歌的原唱,那略带沙哑的悠然和无奈……随之而来的,还有我曾经在这间小酒吧里听到这首歌时的那些情景,这让我的眼眶不由得有些湿润。
  酒保注意到了我这位新顾客的到来,于是急忙凑到了我这边,一边收拾起我面前那块吧台上的残羹剩饭,一边问我要点什么。
  “一瓶沁黛啤酒,另外来一份您这里的招牌菜。”我回答道,尽量拙劣地掩藏着自己脸上的感怀。酒保很快给我送来了一瓶啤酒和一盘配着特制蘸酱的炸菌菇干草,我有些庆幸他只是帮我打开了瓶盖、就去忙着招呼另一位龙族顾客了,而不是像其他酒保一样定要刨根问底一番。
  小乐队很快结束了他们的演奏,或许是因为顾客们不会希望他们把那首全长将近10分钟的歌曲全部唱完,也或许是因为小电视中的下半场球赛已经开始了,但那首《小马派》的旋律却仍然在我的耳边长久地萦绕着。
  可能也正是在我陶醉在音乐和回忆中之时,有一匹深绿色的天马坐在了我旁边的高脚凳上,不过因为这里本来就有着不少来往的小马,起初我也并没有注意到他。甚至直到他开口问了这样一个问题时,我还险些以为他是在和别的小马说话:
  “嘿,老弟,你是这里的议员吗?”
  我抬头环顾了一下四周,然而这酒吧中实是没有其他看起来像是议员的小马,于是我这才意识到这位天马是在和我说话。于是我回答说:“不,先生,我想您可能认错小马了。”
  “哦——是这样。”墨绿色的天马点了点头,但我能看到他紫色的瞳中仍然充满着狐疑。“这可真是太巧了,你和我的一个老朋友长得挺像的。”天马说到这里时稍稍顿了顿,“话说回来,你认识卡龙议员吗?”
  “啊,实际上,我就是卡龙议员。”我这么回答着,同时在我的记忆中努力搜索着所有的旧交。不得不承认,这次的洛飞苏之行让我意识到自己确实很容易忘事,对于这位在面前自称为朋友的小马,我竟是一丝的回忆都找不出来。于是我尽量小心翼翼地补充了一句,“请问您是……?”
  “哦,我差点忘记了,你现在肯定是认不出我这个样子的。”
  我的面前闪过了一道翠色的魔法闪光,那位“天马”也就在这一道闪光之后现出了他的真身。那是一只与他的幻化形态一样深绿色的幻形灵,一对如深紫色宝石般的眼睛,血红色的双角和虫翼,还有嘴角那一抹亦正亦邪的弧度——
  “啊,原来是法瑞克斯前辈!”在我终于认出了面前这位大名鼎鼎的幻形灵时,我简直都有些想锤一下自己的脑袋。“真是好久不见了,我刚刚竟然完全没认出您!——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您看起来还是这么年轻!”
  “你看起来倒是变老了不少啊,卡龙议员!”法瑞克斯有些挖苦地笑着说,“不过还好,至少你还没有忘记幻形灵之王的哥哥。”
  我赶紧招呼酒保去给法瑞克斯准备一份热巧克力和一份果盘。在这种情况下偶遇旧交,确实是件值得好生一醉的巧事。“嘿,店家!如果可可碱不够50度的话,就不用给我送过来了!”法瑞克斯随后对店家高声补充道,看起来他也有着和我一样的想法。
  “话说回来,前辈,您是怎么在这里找到我的?”我用魔法取来一支塑料软杯,一边给自己倒满啤酒一边问道。
  “我倒还要问问你小子呢——你不是跑到坎特洛特发达去了吗?怎么现在又回来洛飞苏这个鬼地方了?”
  酒保恰在这时送来了法瑞克斯的堂食,我便和这位老幻形灵碰了一下杯。“还是那些老事情,友谊议会最近要起草几个法案,所以派我来奥德西亚调查一下行省议会的意见。”
  “噢,就是那几个法案啊,索拉克斯还和我说过。”法瑞克斯晃了晃他的热巧克力杯子,“对了,小子,你这次在奥德西亚待几天?”
  “半个月左右吧,我估计。”我耸了耸肩,“不过也不一定,总之我要等议会给出了正式的初步决议后才能走。”
  “呵,那时间还是挺充裕的嘛。这次回来你有什么其他的打算吗?”
  “前辈是指……?”
  “你知道的,就是去雷斯庇伽斯那里办一些……事情。”法瑞克斯用蹄子在空中比划了一些奇形怪状,不过好在我还是能大概看得懂这些暗示的。
  “我现在已经过了乱玩的年纪了,前辈。”于是我只能苦笑了一声,然后自顾自地又在塑料杯里给自己倒上了一点啤酒,直到那整整一瓶都见了底。
  法瑞克斯端起杯子嘬了一口热饮。尽管碗装的饮料杯挡住了他的嘴巴与一大半脸颊,但我还是能够从他紧皱的眉头看出一丝疑惑。半晌,法瑞克斯才把杯子放在一旁,然后随意地问:“哦?也不想去樱樱的老地方看看吗?”
  我摇了摇头,轻轻抿了一口杯中的酒。
  “就算去了那里又有什么意义呢?樱樱已经不在这里了。”
  我和法瑞克斯碰了一下杯,各自饮下了属于自己的那份麻醉。“是啊,樱樱已经不在那里了。”法瑞克斯长叹一声,喃喃地又重复了一遍这句话。
  这时酒吧里的乐队又登上了酒吧一角的小舞台,不过这次他们演奏的歌曲换成了节奏舞池的《记住那时光》。那是一首典型的新杰克摇摆舞曲,也是一首约莫20年前的老歌了。有趣的是,这首歌明明是首有关回忆的歌曲,但贝斯手却不断地用切音挑逗着听众的心弦,这回忆中满溢的调皮和性感便跃然于乐谱之上——正如它的原唱所想要营造的氛围一样。
  “你以后又见过樱樱吗?”
  法瑞克斯的突然提问让我有些措手不及。我抿了一口啤酒,用这段时间思考了一下该怎么作答,随后回答说:“我想可能还见过一次,但我也不太确定。不过她有时会给我寄一些信件来。”
  “她现在过的怎样?”
  “樱樱从来没有透露过这些。”我微微叹了口气,“我本来也以为前辈您会知道一些她的消息呢。”
  “我?得了吧——樱樱做事有多绝你也不是不知道。”
  我无可奈何地苦笑了一声,随后又和法瑞克斯碰了一杯。“但我一直没想明白,”接着法瑞克斯拍着我的肩膀说,“樱樱当时到底为什么要离开洛飞苏。”
  我对此只能摇摇头。“樱樱啊,她做事一直有她的一套准则。”
  “呵!但我估计也没有小马能摸透她的那套准则吧。”法瑞克斯用蹄子敲着桌子说。
  我和法瑞克斯没有再接着说什么,只是各自默默地听着乐队的演奏。直到乐队唱到“你还记得吗?——那些我们曾经见面的地方”一句时,法瑞克斯才突然想起来什么似的说:“说起来,我还有另一件事情一直很好奇。”
  “前辈是指……?”
  “你知道,你看起来并不是那种会和樱樱很合得来的小马。”法瑞克斯眯着眼说,“但是樱樱,她看起来好像还很喜欢你咧。”
  “啊……其实我们并没……”
  但法瑞克斯立即伸蹄制止住了我的辩解。“别忘了我是幻形灵之王的哥哥,这个世界上不会有谁比我对爱更敏感了——除非女王陛下现在被解除了石像的封印。”不过法瑞克斯的语气很快变得轻松了一些,“我只是有点好奇,你们最开始到底是怎么认识的?”
  “这……恐怕就是一个说来话长的故事了。”
  每到回忆起樱樱时,我才会倏然意识到自己的语言有多么的苍白,不过尽管如此,我仍然觉得自己是有必要尽力记录下这段往事的——为了樱樱,也为了她所代表的一切。如果说要从我认识的小马中找出谁来代表这个时代的共性,那么绝对没有谁要比窃心樱樱更为合适了。然而颇为惭愧的是,尽管我与窃心樱樱相识以来已有几年,却至今也难以完全体会樱樱那复杂而多变的性情:她明明有着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危险和狡黠,却又总能让小马感受到洋溢的甜美、贴心和友善;作为一名交际花,她有着职业性的风骚和性感,却又在灵魂中隐藏着令小马惊叹的勇气、慷慨和仁慈。
  有时我甚至有些怀疑,会不会连窃心樱樱自己,都早已忘记了她真实的性情到底是什么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