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dinary-peopleLv.15
独角兽

暮光闪闪的清单

云宝点头

第 3 章
9 个月前
云宝迟到了。
帮阿杰修枝比她想象的狼狈:鬃毛里夹满碎枝、树皮和草屑,平日一朵云冲澡就能搞定,这回却得跑豪华莲花水疗救急——纯粹为了省时,绝不是为了给暮光留好印象;毕竟,八字还没一撇呢。
“约会”两个字在她脑袋里蹦跶:今晚之后算不算正式交往?还是得先走一次流程?瑞瑞肯定门儿清,小蝶八成也懂。算了,先不想。总之,她们要去约会——如果有马问起,她就答:“对啊,我正跟暮光约会。”
胸口像塞了一团热云,既想放声呼啸,又想拔腿狂奔。
她才没紧张。暮光那句邀约在耳边循环——平平常常、完全“暮光式”的语气,才不会吓到她云宝黛茜。她只是觉得,酷到爆炸。她得拿出同样的气场:绝不结巴——她才不会——绝不犹豫。就像冲刺赛道第一个弯,闭眼冲就对了。
她凌空一个桶滚,稳稳落在方糖甜点屋门前。墙内隐约传来节拍,萍琪的派对显然已热到顶点——谁叫她自己迟到。
一个念头闪过,她嘴角勾出坏笑:这首舞曲她熟,只要踩准点儿……就是现在!
“打烊”木牌被直接无视,她破门而入,昂首振翅。
众马目光齐刷刷射来,嘴巴集体掉地,恰在低音坠落的瞬间——云宝前蹄“啪”地扣地,鼓点紧随其后,一秒不差,完美卡点。
萍琪的刹车时间从来不超过三秒,她“嗖”地贴到云宝面前:“哇哦——云宝黛茜!你踩点踩得超级霹雳无敌准!我有时候想……”
云宝让这串连珠炮从耳边自动过滤。她早就练就“萍琪降噪术”:只听关键词,其余当背景。她随口嗯嗯啊啊——“没事”“知道迟到”“奶油糖冰淇淋确实赞”——但压根儿没过脑子。她可不想稀里糊涂就答应被浇松饼浆或去中心城空运巧克力喷泉。
她越过粉脑袋,目光精准锁定暮光——即将上任的“女朋友”。那股电流般的酥麻感瞬间扩散到全身,害得她差点咯咯笑出声,然后一个猛子扑过去。不行,太掉价。独角兽的角轻轻亮起,音乐戛然而止。
“对啦!现在该上棉花糖咯!”萍琪像火箭一样射向厨房,给云宝让出一条红毯。
云宝这才踏进正厅,迎上其他伙伴的目光。
“云宝亲爱的,你的鬃毛是遭龙卷风袭击了吗?”——果不其然,瑞瑞的雷达永远先锁定发型。
苹果杰克笑着凑过来,抬蹄在云宝翼根轻轻一碰:“哟,云宝,打扮得这么亮堂,是准备去相亲哪?真精神。”
云宝眯眼斜她:“多谢夸奖。来晚了——”话锋一转,凶巴巴地补上一句,“得怪某匹橙马让我帮她干农活。”
“很好看……嗯,你是不是去了——”小蝶垂下眼帘,声音细若蚊鸣,“算了,当我没说。”
暮光的嗓音忽然把云宝的注意力一把拽走。她这才发现,暮光说话总带着点笑意,像随时会笑出声。“我觉得很好看。”暮光朝她弯了弯眼角。
哇。云宝第一次知道,一个笑容可以这么有分量,像有马轻轻靠在她身上。还好翅膀还保持着落地的展开姿势,不然指不定要闹笑话。她可没紧张——只是不想场面变尴尬。
“不管你怎么弄的,这模样衬你极了。”暮光的夸奖像一股暖流,顺着耳廓往心里钻。云宝赶紧给自己打补丁:稳住,别当那种动不动就脸红的小马——绝不。
苹果杰克压低嗓音,只有云宝能听见:“合上下巴吧,再张就吞蚊子了。”
她“咔”地阖上嘴。自己刚才居然看呆了?屋里什么时候变这么热?
“亲爱的。”瑞瑞甩了甩自己的鬈发,“我对你突然注重仪表表示十二分赞赏。我早就说过,只要肯花点心思,你的外形绝对能惊艳全场。”
“行行行,今天情况特殊。”云宝摆摆蹄,顺便把阿杰那句“我赌也是”当耳边风,“我可不想看上去像刚跟灌木丛打完架又被沙尘暴卷过。”她把翅膀收拢,“得给粉丝留个好榜样嘛。”——论装酷,谁还不会。
她转向暮光——方才还像软绵绵的积雨云,此刻却电闪雷鸣。
“那个……”
嗓子发干,像在阿杰果园里啃了一嘴木屑。下次帮忙得记得带水。
“暮光,就是……咱们下午那事儿——”
“嗯?”暮光眼睛一亮。
云宝心脏骤然缩紧。暮光微微侧头,笑得像刚升起的月亮。
冷静,要酷,必须丝滑。
“呃——”
她先给了自己一记精神飞踢,重启系统。
“对,我想好了。”
她绷直腿,微抬下巴,阖眼,一字一顿——
“好。”
“真的?”
“真的。”云宝肩膀一松,冲暮光亮出最炫的笑容。
“呃……暮暮?云宝?”小蝶细声细气地插话,“你们在聊什么呀?如果方便的话……”云宝这才想起旁边还有观众,笑容瞬间卡壳。
没等她开口炫耀“暮光喜欢我,我们要去约会啦”,暮光又使出那招——直接全说了。
虽然缺了点戏剧效果,但这份直球也挺带劲;云宝从没想过这书呆子胆子能跟自己比肩。
“噢,我刚邀请云宝黛茜跟我约会,作为——”
“而且我当场就答应了!”云宝一个箭步贴上暮光,绝不在这份“酷”上输给她。暮光或许想低调,可她云宝天生要高飞。她抬蹄指天,嘴角和眼睛抢地盘似的咧到极限:“瞧好了——小马镇最新、最炸裂的神仙眷侣登场!”
萍琪派“嗷”地一声倒吸气,把瑞瑞和小蝶的惊呼全盖了过去:“我的天!太棒了!我要给你们办派对!”她“嗖”地插到两马中间,猛地一个熊抱,差点把四蹄离地。下一秒又松蹄,两位主角踉跄站稳,“等等!已经在派对里了——那就直接改主题!”一阵风似的,粉色旋风消失不见。
瑞瑞也有样学样,嘴角拉到耳根,原地小碎步蹦成残影,嘴里发出像金属被剪子划破的高频尖叫,一声比一声尖。
小蝶却静若止水,笑容像老师看见得意门生毕业。她眼里闪着柔光,把两位都罩在温柔里,却又像把最大的祝福单独递给云宝:“真为你们高兴。”
苹果杰克先瞟了眼快把地板踩穿的瑞瑞,才摇头笑道:“恭喜二位。我可不想哪天听云宝哭唧唧说‘黄了’——所以,好好处啊。”
“阿杰,别拿这种事开玩笑——”小蝶柔声劝到一半,就被瑞瑞截胡。
“约会!”时尚达马尖叫,“我非得帮你们挑行头!新裙子怕是来不及做,可我店里现成的多着呢。淡紫配奶油鞍具低调雅致,若想抢眼,还有翠绿披风配同款马毯,连缰绳都能给你配上,暮光你戴一定惊艳!至于你,云宝——”瑞瑞滔滔不绝,硬是把两马挤在中间,双臂箍得死紧。
“瑞——瑞!”云宝只来得及挤出半句。
“喘——不过——气——”暮光脸已发紫。
瑞瑞这才松蹄,俩马“扑通”跌成一堆。“哎呀亲爱的,我太激动了,竟忘了让你们呼吸!”
云宝一骨碌爬起,顺蹄把暮光也拉起来:“只是约个会,瑞瑞,又不是搬家同居。”
“我知道,亲爱的,可——”瑞瑞抬蹄扶额,角光一闪,把旁边长凳拖过来,戏剧腔十足地一声长叹,“这简直是天大的喜事!”便仰倒下去。
“搞定!”萍琪不知从哪儿蹦出来,吓得大家一哆嗦。眨眼间,店里所有气球、彩带、纸杯蛋糕、甜甜圈统统换成蓝紫双色,还缀满小心心;横幅也从“恭喜云宝上次没摔断翅膀虽然结果也不坏”改成“云宝暮暮约会庆功宴”。“派对升级!嗨起来!”她一口吞掉无辜的纸杯蛋糕,音乐轰然重启,“嘿,味道真不赖!”
瑞瑞清清嗓子,盖过低音炮:“所以,你们到底哪天约会?”
云宝拿肘子戳戳暮光腰眼:“对哦,打算带我去哪儿?吃饭?看秀?听说最近有几部超级炸裂的新片!”
暮光的脸瞬间腾起云霞——那位凡事列清单、留后蹄的独角兽,居然结巴了:“其实……云宝,我、我还没想好去哪儿。计划还停留在初稿。可能……我把车套在了马前面,但我实在太想立刻开始了。”
“暮——光!”瑞瑞和云宝异口同声地拖长音,一个急得瞪大眼,一个把嘴撅得能挂油瓶。
暮光干笑两声,往后缩了缩:“呃,抱歉?”汗珠顺着脸颊滚下来,“明、明天之前一定给方案,行吗?”
云宝牵起这位新鲜上任的女朋友,滑进舞池。她感觉自己像站在云谷跳台顶端——那是云中城最刺激的俯冲赛道。眼下,她正俯瞰整条航线,终点虽远,却处处有转向点;若有风吹草动,随时可以拉闸。但此刻,她只想乘着这片松软的积云,一路俯冲到底。
萍琪说得没错,这纸杯蛋糕真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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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光一脚绊在门槛上,差点扑进屋里。夜空乌云密布,月亮不见踪影——按天气表,凌晨有场急雨;此刻离“凌晨”恐怕只剩眨眼工夫。
她蹑蹄推门,生怕吵醒斯派克,心里又想起云宝那股子兴奋劲。云宝几乎把她的“小计划”当成年度大戏,当众宣布时眼睛亮得赛过闪电。也许她该提前说明不必保密,可云宝似乎极享受大家起哄——除了飞特技,暮光还是第一次见她如此光芒四射。原来这位天马不止会空中芭蕾,连演感情戏都这么拿蹄。
她用魔法给门轴点上一层静音油,轻轻阖门。
演技真好。
暮光原以为云宝扮演“飓风司令”只是本色出演,如今却怀疑她深藏不露。若不是知情,她几乎要相信两马真在热恋。
脑中又闪回云宝蹭她颈侧的画面,脸颊腾地一热。
——演技,确实比她想象的更高级。
也许,这只是云宝爱玩的天性,想借机给朋友们添点乐子。暮光觉得顺水推舟也无妨——毕竟云宝帮了她大忙。只是若能提前通个气就更好了,她差点当场穿帮!她把这笔账记在那匹天马的“即兴风格”里。
她踮着蹄尖上楼,每一步都踩得老梯吱呀作响。在中心城,地板是冷硬的石砖,而金橡树图书馆的木板却常出卖行踪。风声掠过树叶,如今早已听惯;可每块木板的呻吟仍是新鲜。今晚,它们格外刺耳——兴许是云宝的“戏”余韵未散?
推门进卧房,才发现白担心了。这间与斯派克共享的屋子,哪怕偶尔咯吱,也从未惊醒小龙。
她眷恋地望了眼床铺:连日熬夜赶清单、配咒语,身体已透支。可成果总值得。况且,她答应云宝和瑞瑞明早交出方案,不完成睡不踏实。于是转身走向书桌,抽出一页新纸。
也许,看戏正是最妙的首约。她在中心城有马脉,弄两张票不难。得让斯派克天一亮就写信。
笔尖落下:
“《马奎斯之夜》。”
结局竟如此平淡。
她本以为得熬到晨曦初露才能收工,没想到一盏茶的工夫便大功告成。原来“约会”这门学问,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高深。
她朝床铺走去,却忽然不困了。任务完成得超乎寻常的快,反倒让她神清气爽。脑海里浮起那场尚未上演的“舞台剧”,她赶紧甩头,把云宝穿礼服的模样赶出去——得找点东西安神。
书,当然是书,而且是指定的那几本。
她走到书架前。这一格专放私藏与自馆借阅的珍本。她一眼便锁定目标:《天马无畏与恐怖钻石洞》。
角尖微光闪动,那本卷了边的旧书轻飘飘落到蹄中。她顺蹄点亮床头烛火。
说来也怪,这系列的情节第一次读就不算新鲜,第十遍更是烂熟,文笔也谈不上惊艳,她却屡屡重温。同笔名下的其他小说她也试过,却再没遇见过像无畏那样的灵魂——恰到好处的幽默、收放自如的自信,还有永不言败的倔劲。那只天马的鲜活让她忍不住一再回访。
暮光把文学批评模式关掉。喜欢就喜欢,不必自我剖析到深夜。
她给自己立下规矩:最多读三四章,然后熄灯。明天,还有一整天的戏码要排练。
屋内只剩细微声响:树叶轻颤、木板吱呀、斯派克轻鼾,间或翻书一页。烛火渐低,暮光沉入故事。四章节毕,她把书放回床头,熄烛入被,阖眼。
黑暗洞穴里,她被萨满蜥蜴掳走,对方想用她换月之权柄。蜥蜴蠢笨,没料到无畏博士会来——那位最敢闯的探险家。
阴影中,天马破空而来,智勇双全,一路过关。待她踏入微光,暮光惊觉:那身皮毛并非棕褐,而是晴空之色;帽檐下露出的鬃毛,七彩如虹;玫瑰色的眼睛望向她,所有不安瞬间烟消云散。
梦里,她四肢紧抱枕头,嘴角傻笑,口水浸湿了床单——仿佛真被那位全小马国最勇敢的天马揽在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