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后记该写些什么。按照常理来说,后记大多时候都是用来记述写作经过的,但正如我前言中所说,这次写作的过程是被割裂开来的,至于原因我会在下文提到。
但正如前言处同样说到的,这一次征文活动,我只想写个故事,所以在后记部分,我也想来谈谈我自己的所见所闻。与其一本正经,我更希望这篇后记能够更加“随心所欲”一点:以下全是个人所思所想,顺便谈一谈未来有可能的下一篇文章的写作方向,说不定我也有可能就此停笔,谁知道呢。
与其说这是后记,不如称它为我在写完这篇文章后的反思。
在重新看过一遍文章后,我发现自己想说的对于写作的态度,其实在第三章开头就已经借红心护士的日记写出来了。的确,我热衷于写作,这或许源自我小时候对各种事物过于强烈的表达欲,但我不怎么说话,我习惯把这些东西用写的方式表现出来。上学的时候,我甚至还会拿自己写的两三百字的小散文给老师看,希望能够从长辈那里获取一些有用的意见。大多数情况下,老师给我的评语大抵还是以好话为主的,但也有好几次,他会在评语结尾加上这样一句:写得太假。
我仍然认为自己的这篇文章仍然没能逃脱这样的“怪圈”。毕竟我没有真正演奏过音乐,我也没有因做错什么事情被父母狠心地关在衣柜里,我更没有真的因误解别人而打过某位“甜圈乔”——毕竟,它是一部致敬型的作品,我的写作思路却也不知不觉中被它束缚住了——这是我不足的方面。
后来,我的老师在课上对写作做出了一个简单的解释:
你写出来的东西,应当是自己真实经历过的事情。
哪怕是小说。
这其实是一个非常简单的道理,原因也很简单:只有你去写自己所见所闻的真实事情,你写出来的文章才具有真情实感,才能打动读者。但是我们很少有人去实践这一点。
不过这个观点,看起来似乎和同人创作是相悖的。我们是天琴幻想中的人类,不是动画里的小马。即使我们相信,在另一个平行宇宙中,也存在一个艾奎斯陲亚,但你现在是绝对没有办法亲身经历的。
我曾以为,书读得越多的人,写出来的文章也就越出色。当然,这里说的“文章”绝非是指应试教育要求的那种议论文,而是文学创作中的小说、散文,诗歌那类的文体。现实生活中,我有些朋友的阅读量是比我丰厚的,然而写出来的散文却饱受他人质疑。我在闲逛豆瓣时,也曾看到过对这一现象的其中一种解释:
现实生活本身是复杂而面面俱到的。一个人读的书越多,他(她)对这个世界的认识也就越深刻。但写小说和读小说完全是两回事:写小说并不需要你把认识的所有深刻的东西都塞进去,恰恰相反,你需要做的,是去简化概括这个你认识的世界。也就是说,读小说是“扩句”,但写小说是“缩写”。
简化无疑是比扩写更耗费精力的,而且有的时候,直接简化出来的各环节之间,会出现缺乏衔接手段的可能——万事万物之间都是有联系的,但有时候,你在简化的过程中又不得不删掉一部分。
然后我才认识到,老师说写作需要真实。
但他没有说写作不需要虚构。
虚构和真实表面是对立的,但几百年来,多少名家在“虚实结合”中创作出来的作品已经证明了它们是可以共存的。但虚构似乎又是为真实服务的。这里举个我自己的例子:我的高中通常是早上七点开始早读,作为租房在附近的走读生,我经常提前半个小时才起床。但那天早晨我起床时已是六点五十五了,我赶紧刷牙洗脸拿起书包往学校跑。“急速五分钟”跑到校门口后,我才想起今天是星期天。
是不是看着很眼熟?这就是第二章节中维尼尔回忆往事这一情节的灵感来源。其中“记错星期几”是发生在我身上真实存在的事情,但小说中的维尼尔那时是不会去上学的。因此,我需要一件她十分在意的事情作为驱动——我第一个联想到领结婚证,是因为我家中恰巧有亲戚近来在筹划结婚的事情。同时《哆啦A梦》中有一集,讲的是长大后的大雄记错了婚礼日期。
这样虚实结合其实免不了会有剧情结构上的瑕疵,而且有时会丧失些原角色的性格特点,但这种方法已是我这位业余爱好者所尽力能掌握的。
然后简单谈一谈写作过程。
一开始,我的写作思路是建立在一个众所周知的比较艰苦的大环境大背景下的,甚至致敬作品也从未想过《雪地上你的血迹》,而是另一部各位更加耳熟能详的作品:《霍乱时期的爱情》。但后来我感觉这样设计不妥,因为孤独感不应只是停留于物理意义上的,我想着重强调心理上的苦闷,所以我写完后,决定把后面一万字全部重写。我希望通过小马来来往往的移动性来衬托出维尼尔的内心,但构思完成后却又因我自身的种种事务而无瑕动笔,所以充当了一名优秀的ddl战士。
这次征文成绩如何对我来说其实并不重要,毕竟写出一篇快两万字的文章于我而言已经是进步了。除了两个地方我的确写得比较刻意:一个是苏蕊和二位主角交朋友的一段——或许我也可以借机表达一下自己“马性本善”的世界观——我一直认为这个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坏人;第二个是红心护士“暴打维尼尔”,年轻的我确乎有这样的经历。但在这里,我希望现在或者将来学医的朋友们千万不要这么做,否则你会变得不幸。
目前有两个想法:第一,如果有机会,我会尝试一篇完全由自己在生活中所见所闻所感改编的,没有借鉴任何名著的作品。哪怕真的写得烂到自己不忍直视,只要这是我真正的过往或是当下,便是一件幸事了;另一个就是对上次冬征文章的改写,至于会不会发出来视情况而定。
在后记写出这些,或许只是我太小题大做了,但以上这些的确皆是我所思所想。我也不知道这些文字是否会为人所认同,但这并不重要。毕竟不同的生活经历,使得个体之间对某一事物有着不同的见解也是人之常情。
写到最后,那就以正文中《I'm forever blowing bubbles》的英文歌词作为结尾吧。
I'm forever blowing bubbles.
Pretty bubbles in the air.
They fly so high nearly reach the sky.
Then like my dreams they fade and die.
Fortune's always hiding.
安息吧,奥塔维亚。
但正如前言处同样说到的,这一次征文活动,我只想写个故事,所以在后记部分,我也想来谈谈我自己的所见所闻。与其一本正经,我更希望这篇后记能够更加“随心所欲”一点:以下全是个人所思所想,顺便谈一谈未来有可能的下一篇文章的写作方向,说不定我也有可能就此停笔,谁知道呢。
与其说这是后记,不如称它为我在写完这篇文章后的反思。
在重新看过一遍文章后,我发现自己想说的对于写作的态度,其实在第三章开头就已经借红心护士的日记写出来了。的确,我热衷于写作,这或许源自我小时候对各种事物过于强烈的表达欲,但我不怎么说话,我习惯把这些东西用写的方式表现出来。上学的时候,我甚至还会拿自己写的两三百字的小散文给老师看,希望能够从长辈那里获取一些有用的意见。大多数情况下,老师给我的评语大抵还是以好话为主的,但也有好几次,他会在评语结尾加上这样一句:写得太假。
我仍然认为自己的这篇文章仍然没能逃脱这样的“怪圈”。毕竟我没有真正演奏过音乐,我也没有因做错什么事情被父母狠心地关在衣柜里,我更没有真的因误解别人而打过某位“甜圈乔”——毕竟,它是一部致敬型的作品,我的写作思路却也不知不觉中被它束缚住了——这是我不足的方面。
后来,我的老师在课上对写作做出了一个简单的解释:
你写出来的东西,应当是自己真实经历过的事情。
哪怕是小说。
这其实是一个非常简单的道理,原因也很简单:只有你去写自己所见所闻的真实事情,你写出来的文章才具有真情实感,才能打动读者。但是我们很少有人去实践这一点。
不过这个观点,看起来似乎和同人创作是相悖的。我们是天琴幻想中的人类,不是动画里的小马。即使我们相信,在另一个平行宇宙中,也存在一个艾奎斯陲亚,但你现在是绝对没有办法亲身经历的。
我曾以为,书读得越多的人,写出来的文章也就越出色。当然,这里说的“文章”绝非是指应试教育要求的那种议论文,而是文学创作中的小说、散文,诗歌那类的文体。现实生活中,我有些朋友的阅读量是比我丰厚的,然而写出来的散文却饱受他人质疑。我在闲逛豆瓣时,也曾看到过对这一现象的其中一种解释:
现实生活本身是复杂而面面俱到的。一个人读的书越多,他(她)对这个世界的认识也就越深刻。但写小说和读小说完全是两回事:写小说并不需要你把认识的所有深刻的东西都塞进去,恰恰相反,你需要做的,是去简化概括这个你认识的世界。也就是说,读小说是“扩句”,但写小说是“缩写”。
简化无疑是比扩写更耗费精力的,而且有的时候,直接简化出来的各环节之间,会出现缺乏衔接手段的可能——万事万物之间都是有联系的,但有时候,你在简化的过程中又不得不删掉一部分。
然后我才认识到,老师说写作需要真实。
但他没有说写作不需要虚构。
虚构和真实表面是对立的,但几百年来,多少名家在“虚实结合”中创作出来的作品已经证明了它们是可以共存的。但虚构似乎又是为真实服务的。这里举个我自己的例子:我的高中通常是早上七点开始早读,作为租房在附近的走读生,我经常提前半个小时才起床。但那天早晨我起床时已是六点五十五了,我赶紧刷牙洗脸拿起书包往学校跑。“急速五分钟”跑到校门口后,我才想起今天是星期天。
是不是看着很眼熟?这就是第二章节中维尼尔回忆往事这一情节的灵感来源。其中“记错星期几”是发生在我身上真实存在的事情,但小说中的维尼尔那时是不会去上学的。因此,我需要一件她十分在意的事情作为驱动——我第一个联想到领结婚证,是因为我家中恰巧有亲戚近来在筹划结婚的事情。同时《哆啦A梦》中有一集,讲的是长大后的大雄记错了婚礼日期。
这样虚实结合其实免不了会有剧情结构上的瑕疵,而且有时会丧失些原角色的性格特点,但这种方法已是我这位业余爱好者所尽力能掌握的。
然后简单谈一谈写作过程。
一开始,我的写作思路是建立在一个众所周知的比较艰苦的大环境大背景下的,甚至致敬作品也从未想过《雪地上你的血迹》,而是另一部各位更加耳熟能详的作品:《霍乱时期的爱情》。但后来我感觉这样设计不妥,因为孤独感不应只是停留于物理意义上的,我想着重强调心理上的苦闷,所以我写完后,决定把后面一万字全部重写。我希望通过小马来来往往的移动性来衬托出维尼尔的内心,但构思完成后却又因我自身的种种事务而无瑕动笔,所以充当了一名优秀的ddl战士。
这次征文成绩如何对我来说其实并不重要,毕竟写出一篇快两万字的文章于我而言已经是进步了。除了两个地方我的确写得比较刻意:一个是苏蕊和二位主角交朋友的一段——或许我也可以借机表达一下自己“马性本善”的世界观——我一直认为这个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坏人;第二个是红心护士“暴打维尼尔”,年轻的我确乎有这样的经历。但在这里,我希望现在或者将来学医的朋友们千万不要这么做,否则你会变得不幸。
目前有两个想法:第一,如果有机会,我会尝试一篇完全由自己在生活中所见所闻所感改编的,没有借鉴任何名著的作品。哪怕真的写得烂到自己不忍直视,只要这是我真正的过往或是当下,便是一件幸事了;另一个就是对上次冬征文章的改写,至于会不会发出来视情况而定。
在后记写出这些,或许只是我太小题大做了,但以上这些的确皆是我所思所想。我也不知道这些文字是否会为人所认同,但这并不重要。毕竟不同的生活经历,使得个体之间对某一事物有着不同的见解也是人之常情。
写到最后,那就以正文中《I'm forever blowing bubbles》的英文歌词作为结尾吧。
I'm forever blowing bubbles.
Pretty bubbles in the air.
They fly so high nearly reach the sky.
Then like my dreams they fade and die.
Fortune's always hiding.
安息吧,奥塔维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