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马利亚的东边有一片叫做龙之域的地区,这里的龙粗鲁且强大,高傲且无理,他们虽然拥有灵智可却崇尚暴力,也会捕食其他生物,比起西边小马国中的小马,龙更像是野兽。
龙之域被三条强大的龙分成三个区域,他们各自为王,年年争战,都想消灭对方的种族,夺取对方的领地。
而我们故事的主角加尔则是其中一个国王庞加最小的孩子,加尔生来就有些不一样,他拥有其他龙都没有的独角。可他体弱多病,当其他和他一样大的龙都能喷火时,加尔连路都走不了。
因为他弱小的身体,他根本无法自己捕猎,于是他只能靠吃族人捕获的猎物生存。
龙是一种崇尚强大的生物,而靠族人施舍为生的加尔则因他弱小的身体从小受尽了屈辱,就连他的兄弟姐妹都看不起他。
龙之域不是小马国,如果在小马国,加尔身为国王的孩子可以过着一辈子衣食无忧的生活。
可这是龙之域,一个连年战争强者为尊的地方,没有国家会需要一只连路都走不了的龙,也没有龙会在乎弱小的加尔怎么生存。
于是乎,在加尔三岁刚刚可以走路那年,他就因他的弱小被父亲逐出了王国。
没有了族人的帮助,大家都认为加尔根本活不过一个星期。
加尔那柔弱的身体根本无法捕猎任何生物,于是乎,他只能靠吃草和昆虫生活。
龙是食肉的生物,草和昆虫对于他们就像大粪一样难吃,但想要生存下去,这就是唯一的办法。
可尽管如此,草和昆虫所提供的那点小小的能量对于加尔来说却根本不够,于是加尔经常在半夜被那痛苦的饥饿感惊醒,醒来后,身边也只有草和昆虫,于是乎他只能一边流着泪一边将草和昆虫咽下。
长此以往,加尔本就瘦弱的身体比以前更加瘦弱。
可尽管生活如此困难,加尔依然没有想过轻生,他顽强的活了下来,仅仅是因为他父亲驱逐他时说的那句话。
他说,“当你变得足够强大时,你就可以回家了。”
就是因为这句话,加尔的心中有了一个目标。
他发誓,终有一天他会获得父亲和大家的认可,然后回到王国,回到他的家……
有一天,加尔在河边喝水时踩在了一个陷阱上,巨大的捕兽夹夹住了他的腿,鲜血不断的流了下来,随后,一张巨大的铁网将他吊在了树上,他尝试用爪子和龙炎将网破坏掉,可他那柔软的爪子和小小的龙炎显得却是那么无力。
加尔知道,他这是遇到猎龙者了,他们会杀死他并把他的皮剥下来做成战利品,想到这,加尔的眼泪止不住的流了下来,他的目标还没有达成,可却要死在猎龙者手里,这让他心里充满了不甘。
可是腿上不断流出的鲜血让他感觉失血的冰冷,于是他渐渐闭上了眼睛,不一会,加尔就感到什么冰凉的东西碰到了自己的脖子,他猛的睁开眼睛,发现那个冰冷凉的东西居然是一把猎刀,那把猎刀此时正反射着刺眼的寒芒抵在加尔脖子上。
他望向猎刀的主人,他是一只浑身都是伤疤的天马,天马瞎了一只眼睛,脖子上是一条由各种生物的牙齿穿成的项链,身上则披着一件各种生物的皮拼成的披风,腰间挂着许多把不同种类的刀。
就当加尔认为他马上要杀了自己的时候,天马却将加尔从网里放了出来,取下了他脚上的捕兽夹,然后,他说了一句加尔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话。
“你太弱小了,杀你会玷污我的猎刀。”
加尔心中百感交集,他没想到不管是龙还是面前的这只小马都看不起他的弱小,也没想到自己得救的原因居然是因为自己的弱小。
他因自己侥幸捡回一条命而感到高兴,却又为天马是可怜他的的弱小而放过他感到羞愧。
“没想到,我弱得连当一只猎物的资格都没有。”想到这,加尔感到说不出的沮丧。
可是突然,一种强烈的不甘涌上了他的心头,他冲过去抱住了天马的蹄子,请求他带上自己教自己狩猎。
可天马却再一次将刀架在了加尔脖子上。
“我已经饶了你一命,你居然还敢提别的要求?”天马一边说着一边将刀压向加尔的脖子,“你真当我不敢杀你?”
锋利的刀刃已经划开了加尔的脖子一点,可是加尔的眼中却丝毫没有畏惧,他依然一动不动的站着。
他脖子上的鲜血已经滴在了刀刃上,可天马看向加尔的眼中却没有一丝怜悯。
突然,天马把刀收回了刀鞘,他收刀的速度很快,快到加尔都没有看清他的动作。
“说说你为什么宁愿死都要跟着我吧。”天马坐到了一块石头上,他决定给加尔一个机会。
于是加尔把他的身世告诉了天马,“我想和你一起学习狩猎,我想变得强大,我要让父亲为我骄傲,我一定会重新回到王国。”加尔的眼中充满了渴望。
天马望着眼前的小龙,他有着白色的鳞片,红色的背鳍,一双绿色的大眼睛看上去人畜无害。
可与他可爱的外表不同,他的身体却瘦弱不堪,小龙饿得皮包骨头,突出的肋骨可以清晰的从胸前看到,他的腰甚至还没有天马的大腿粗,翅膀也小得可怜,更别提那软软的爪子和小小的牙齿了,换句话说,加尔完全没有一条威武的龙的样子,反而更像是一只谁都可以欺负一下的流浪狗。
“就你这样还想学狩猎?如果你都可以当猎人,那么龙族早就征服小马国了。”天马无情的嘲笑着加尔。
“我愿意为你做任何事,只要你肯收留我教我狩猎的技巧。”小龙跪了下来,可怜巴巴的望着天马。
可天马却对着他的肚子狠狠地给了他一蹄,“你有什么资格和我讲条件?”天马不屑的看着倒在地上的加尔,“你是不是搞错了你的地位,弱小的猎物!”天马故意用很重的语气说出这句话。
加尔捂着发痛的肚子晃晃悠悠的站了起来,天马毫无感情的看着眼前伤痕累累的小龙,完全没有在乎他可怜巴巴的请求。
这只天马也和加尔一样不同于自己的同类,小马是一种善良友善的生物,他们乐于帮助有困难的生物,可眼前的这只天马,他是个猎手,无情且冷漠,靠猎杀别的生物维生……
“哎……”加尔叹了口气,他知道,在这片森林里,连一只木狼精都可以轻轻松松杀死他,而在这片弱肉强食的森林中,弱者,是没有说话的权利的。
于是加尔转头离开,他摸了摸自己被刀刃划破的脖子,一滴滴鲜血不断的落到他脚下的草地上。
“回来!”加尔已经走了一段距离时天马却突然对他喊到。
“我有说过不要你吗?”天马的嘴角微微上扬,“不过跟着我可是相当危险的,如果你有危险可不要指望我会救你。”
加尔突然感到一种难以言表的喜悦,于是他转头奔向了天马,抱在了他的蹄子上。
明明天马的语气一点都不温柔,可却让加尔的心感到一种从未体会过的温暖。
后来加尔才知道,这只天马名叫格雷斯,是小马国的传奇猎人,他猎杀过的猛兽不计其数,而这些猛兽无一不是极度危险,凶狠残暴的。
格雷斯是一个有些古怪的马,小马国的法律是禁止捕杀野兽的,小马们也斥责这种剥夺别的生物生命的行为,可格雷斯却不以为然,他就是这样一只小马,一只不被法律和道德约束只为自己而活的小马。
也正因如此,他成了小马国的通缉犯,外号——暗影偷猎者,他的猎杀从未失手,杀死猎物的方式也往往是一击毙命,他还擅长使用各种各样的工具去捕猎,套索、捕兽夹、捕网、毒飞镖、麻醉粉尘……
格雷斯的家位于小马国东部的无尽森林中,他的家是一颗巨大的树,加尔望向这颗树,发现这颗树的树枝上挂着各种各样生物的残骸,有羽毛,有骨头,有爪子,也有翅膀……
这些都是格雷斯的战利品,而这些战利品也这让这颗树看上去格外的恐怖。
加尔看着这些动物的残骸吸了口凉气,却也在心中被格雷斯的强大震惊。
格雷斯将加尔带到了那颗树里,加尔这才发现这是一座树屋,树屋内到处都是乱糟糟的,摆放着各种各样的杂物,有书本,有餐具,有食物,甚至还有一个捕兽夹,加尔差点就踩到了那个捕兽夹。
格雷斯带着加尔来到了一个房间,这个房间和外面的房间一样的杂乱无章,房间的一面墙上挂着一个巨大的头骨,头骨下则是一个小小的篮子。
“你以后就睡这里,”格雷斯指了指那个小篮子,“你的任务就是帮我收拾房间,做饭还有……格雷斯想了想,再帮我洗洗衣服吧。”
加尔望着格雷斯愣了一会,小心翼翼的问到:“你不是说好要教我狩猎吗?可为什么你却让我帮你干这些家务活?”
格雷斯的表情一下子冷了下来,加尔也看见了这个表情,他知道,这是格雷斯生气的表情。
于是加尔颤抖着闭上了眼睛,他知道,他又要挨揍了……
可加尔没想到的是,等待他的,并不是一顿毒打。
加尔感到有什么东西碰到了自己的头,于是他睁开眼睛,发现格雷斯在他的头上摸了摸。
“你这么弱,带着你打猎对于我就是个累赘,”格雷斯对他笑了笑。“你还是先长大一点再说吧。”
加尔不可思议的望着格雷斯,加尔从来没想到,之前那个冷酷的猎人居然会有这样温柔的一面。
“不过你可别想偷懒,这些家务活你要是做不好我可不会饶了你,而且我还会对你严格训练,”格雷斯看了眼加尔头上巨大的头骨,“我现在还真想看看你这只小龙能成为什么样。”
于是从那天起,加尔就开始跟着格雷斯一起生活,他帮格雷斯整理他的家,于是格雷斯的家终于不再乱糟糟的了。
他帮格雷斯做饭,于是格雷斯终于过上了不用天天吃干草的生活。加尔很有料理天赋,他仅靠看书就学会了很多料理的制作方法,而且做出来的料理味道还不差,连格雷斯都忍不住夸赞他的厨艺。
而格雷斯一般不会对加尔表现他的感情,可加尔却知道格雷斯对他很好,格雷斯的狩猎只是为了乐趣,他会从猎物身上取走他的战利品,而猎物的尸体则会带回家给加尔,因为他,加尔终于过上了不用靠吃草和昆虫度日的生活。
但加尔在格雷斯家所做的并不全是轻松的家务,正如格雷斯所说的,他会严格的训练加尔。
他会给加尔绑上比他重数倍的石头,然后再让他从无尽森林的一边跑到另一边,又或是让他潜入满是食人鱼的池塘,寻找他丢下去的一块小骨头,亦或是让他独自一人在森林中躲避一只企图吃掉他的大鹏……
这些训练很艰难,甚至还有死亡的风险,可加尔全都完成了,但他也付出了很大的代价,比如跑完步后仿佛断掉的手脚,找完骨头后被咬得血肉模糊的身体,被大鹏的利爪留下的巨大抓痕……
可尽管格雷斯如此对他,加尔依然打心里深深地感谢他,因为是他饶了自己一命,也是他给了他一个回家的机会。
就这样,加尔一边处理着格雷斯的家务一边接受他的训练,他们之间的感情也越来越好,加尔发现,虽然格雷斯狩猎时冷酷无情,可他其实也有一颗温柔的心。
格雷斯从来不会杀弱小的生物,也不会杀怀孕的生物,他会在杀死猎物后为加尔带一块肉回来,还会在深夜为加尔盖被子,虽然都是一些小事,可却让加尔感受到了从未体验过的温暖感觉。
慢慢的,经过格雷斯严格的训练,加尔变得强壮了一些,他的身体已经和格雷斯的腰差不多粗了,翅膀也能飞起来了,爪子和牙齿也不会像小时候那么软了。
于是加尔开始跟着格雷斯狩猎,加尔很聪明,他很快就学会了很多格雷斯的技巧,比如说习性的观察、猎物的追踪、危险的躲避、陷阱的安放……
同时,他还将格雷斯的技巧与自己作为一头龙的特点相结合,研发出了一套他自己的狩猎技术,他既会用那些五花八门的狩猎工具,也会用自己那恐怖的尖牙利爪。
尽管刚开始他只能捕猎一些弱小的生物,比如鹿角兔或者鸡蛇兽,可随着时间的流逝,加尔狩猎的技术越来越熟练,身体也变得越来越强大,强大到可以捕猎一些强大的生物,比如蝎尾狮或者奇美拉。
而在跟着格雷斯一起生活的这段时间里,加尔除了打猎又找到了一项新的爱好——看书。
格雷斯虽然是个猎人,可他却有很多书,他也很喜欢看书,而加尔也学会了他师傅的这一项爱好。
有一天,加尔看到了一本介绍独角兽闪光术的书,他发现自己也有独角兽一样的角,于是他试着像独角兽一样用他的角释放魔法,让他意外的是,他成功了,他的角居然真的发起了光……
他就这样发现了自己的另一项天赋——魔法,加尔没想到,小时候让他受尽屈辱的角,居然是他的天赋。
于是从那天起他又开始学习魔法,就像他学习狩猎一样,他也很快就学会了许多魔法。
十几年后
加尔将格雷斯教他的狩猎技术和他强大的身体以及魔法结合起来,这让他的狩猎技术越来越好,可格雷斯却说他没有学到作为一个猎人的精髓,于是格雷斯提出该教一些别的东西给他了。
明媚的太阳挂在天穹,几朵白云在空中飘动,加尔向下望去,山腰巨大的城堡映入加尔的眼帘,格雷斯带着加尔来到了这座有着千年历史的城市——坎特洛特。
可显然,他们不是来旅游的,而是来办事的,于是格雷斯带着加尔来到了坎特洛特城边一栋巨大的别墅。
格雷斯从加尔的背上拿下了二个箱子然后进入了别墅,加尔则在外面等待并通过窥探魔法观察着里面。
别墅内有着古典而优雅的装饰,到处都是黄金做成的家具和水晶做成的吊灯,各种金银珠宝装饰着这里,显得别墅十分的富丽堂皇,不难看出主人显赫的身份。
格雷斯进入了一间房间,房间内有一只贵族模样的独角兽坐在沙发上,格雷斯对他鞠了个躬然后打开了一个箱子,箱子中是格雷斯和加尔收集的怪物残骸,有大熊星座的毛、天蝎座的毒刺、奇美拉的眼睛、蝎尾狮的牙……
贵族独角兽看上去很高兴,他拿出了一箱金币交给了格雷斯,原来他是格雷斯的买家。
加尔终于知道格雷斯暗影偷猎者的外号是怎么来的了,这些魔法生物的残骸有着很强大的魔力,而那只独角兽一定想用这些残骸干些什么,但小马国禁止捕杀魔法生物,于是他将这种脏事交给格雷斯来干。
格雷斯笑了笑,提起了装金币的箱子,可是突然,格雷斯脸色一变,飞快的带上防毒面具并打开他带来的另一个箱子,一瞬间,房间内就被绿色的气体覆盖,随后独角兽剧烈的咳嗽了起来,不一会他就痛苦的倒在地上哀求着格雷斯什么,可格雷斯的眼中却毫无波澜。
不一会,他就死在了格雷斯面前。
格雷斯则冷笑着看着在他面前死掉的独角兽,然后提起箱子大摇大摆的走出了房间。
加尔知道那种气体,那是巨型海蛇的毒液,格雷斯一定是把巨型海蛇的毒液加工成了毒气炸弹,然后藏在了箱子里。
格雷斯向外走去,绿色的气体则不断在别墅中扩散,所过之处的小马全都因为吸入了这种毒气而痛苦的死去。
巨型海蛇的一滴毒液就可以杀死一条成年龙,而格雷斯居然把这种东西做成武器用来对付自己的同类,这让加尔感到十分的不解,也让他对格雷斯的残忍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格雷斯走出了别墅,但他并没有马上离开别墅而是转过身听着别墅内传来的痛苦哀嚎。
嘣!!!
伴随着一声刺耳的爆炸声,别墅内发生了巨大的爆炸,随后,除了别墅燃烧的声音外,一切声音戛然而止。
而格雷斯却满意的笑了笑然后走向加尔。
原来那个箱子中还有大量的炸药,格雷斯杀了马,而且还要毁尸灭迹。
加尔望着向他走来的格雷斯,他的身后是一片熊熊燃烧的火海,他刚刚才杀了几十只他的同类,可他却毫不在意,脸上甚至还挂着满意的笑容。
加尔感到恐惧,仿佛向他走来的不是格雷斯而是一只来自地狱的厉鬼,他以为他身为一只龙已经够可怕了,可没想到格雷斯比他更可怕,他可以一边屠杀自己的同类一边欢快的大笑……
加尔这时觉得,格雷斯比他更像一只龙,而自己则比格雷斯更像一只小马。
格雷斯残忍无情,他会杀掉一切胆敢阻拦自己的生物,不管他们是什么,哪怕是自己的同类。他下手狠毒,一击致命。
加尔却尚存良知,他甚至不恨驱逐自己的家人,而是只想证明自己然后回家,加尔连杀死自己的猎物之前都会犹豫一下。
“我知道你想问什么,”格雷斯走到了加尔面前,“你想问我为什么要杀害自己的同类,为什么要把事情做得这么绝。”
加尔只是望着格雷斯,而格雷斯却把他的心思猜了个透。
“因为这个。”格雷斯说到,将一封信丢到了加尔面前。
加尔打开信看了看,原来这是那个独角兽贵族的信,他向政府举报了格雷斯的偷猎,并提出由他将格雷斯引出来然后政府派兵伪装成别墅的佣人,借机抓捕格雷斯。
“这些独角兽贵族就是这么贪得无厌,我为他做了那么多脏活,到头来却换来他的背叛,”格雷斯对着别墅的方向吐了口口水,“这种卸磨杀驴的事倒是挺像他的作风,不过这也不怪他,谁让我的悬赏金这么高呢?”
加尔这才知道格雷斯为什么要这么做了,原来是格雷斯被那个独角兽贵族出卖了,这次他假借交易之名其实是想把格雷斯引出来抓捕他。
“这就是我要教你的作为猎人的信条,”格雷斯将他脖子上的项链套在了加尔的爪子上,“猎人在小马国是个刀口舔血的职业,如果你不够残忍无情或是沉着冷静,那么你就一定会被自己害死。”
“所以你要残忍到连杀自己的同类都不眨眼,冷静到连刀架在脖子上都不慌。”
“这条项链就送给你了,希望你永远记得今天我为你上的这一课。”随后,格雷斯就飞走了。
加尔望着格雷斯的背影,又望了望自己爪子上的项链,想了很多。
他才发现自己是多么的优柔寡断,他连杀一只鹿角兔都会犹豫一下,因为这个,他之前差点被一只蝎尾狮用毒刺伤到。
他也发现了自己是多么的鲁莽冲动,他经常不观察猎物就贸然出击,因为这个,有一次他以为他追捕的是一只小熊星座,结果却遇到了一只大熊星座,还差点死在他的爪下。
于是从那天起,加尔将格雷斯的教导作为自己的信条,他变得比以前更加沉着冷静,也更加残忍无情……
加尔的改变连格雷斯都感到震惊,他虽是加尔的师傅,但加尔捕猎时却变得比格雷斯更加凶狠。
格雷斯捕猎一般是跟踪观察,然后在猎物经常出现的地方布置陷阱,一旦猎物落入陷阱,他就会抓住机会快速出击,一击必命。
而加尔则不同,他也会像格雷斯一样观察目标布置陷阱,但当猎物落入陷阱后他则会用尖牙利爪让对方致残,然后再慢慢享受追猎的乐趣。
如果说格雷斯的方式叫狩猎,那么加尔的方式则更像是虐杀。
毕竟,龙是一种有灵智却又无比残暴的生物,这也是龙的可怕之处。
加尔可能是他兄弟姐妹中最瘦弱的一个,但也绝对是最残暴的那一个。
就这样,加尔几乎猎杀过了无尽森林中的每一种野兽,也因为这样,慢慢的,无尽森林中的野兽已让加尔提不起兴趣,于是格雷斯开始带着加尔到别的地方去狩猎。
加尔和格雷斯一边在小马国各处旅行,一边到处狩猎,他们的猎物从小马国南部沙漠的巨型星鼻鼹鼠到北部雪山中的大熊星座,从东边沼泽中的四头蛇再到西边森林中的蜂熊。
就这样,加尔又跟着格雷斯打了十多年的猎。
经过这二十多年的时间,加尔已经不是当初那只能靠吃草维生的小龙了,他的身形变得比四头蛇还大,浑身都是野蛮而强悍的肌肉,坚硬的龙鳞覆盖在全身,锋利的爪子垂在身侧,又长又粗的尾巴拖在身后,长满尖牙的龙头,巨大而强壮的翅膀……
但相比于身体的成长,加尔的内心变化更大,他没有像别的龙一样变得傲慢粗鲁,而是虚心学习了很多小马的东西,他也因此知道了许多小马的东西,他们的书籍、他们的文化、他们的魔法……
但他却并没有像小马一样变得温柔善良,悲惨的身世和二十多年刀口舔血的生活所塑造的残忍无情不是几本书就能改变的……
加尔将他强大的身体和魔法用于狩猎,这让他变得比他的师傅更加强大,可无论他变得多强,他都依然从内心尊敬着他的师傅,可加尔没注意到,他的师傅其实也在慢慢改变。
格雷斯现在已经很少陪加尔去狩猎了,他总是躺在自己树屋里一把舒服的摇椅上看书,也经常在温暖的午后躺在云上睡觉。
可加尔却没有在意他师傅的这些变化,他以为只是没有猎物能让格雷斯提起兴趣了,所以他失去了狩猎的渴望。
二十多年的时间,加尔几乎将全小马利亚的生物都狩猎了一遍,他的战利品墙变得比格雷斯还大,他的伤痕也变得比格雷斯更多。
是的,加尔成了一名优秀的猎手,他浑身的伤痕和他墙上满满的战利品则证明了他的实力。
有一天,加尔望着自己的战利品久久的出神,他的战利品中有四头蛇的鳞,大熊星座的爪子,蜂熊的尾刺,暗麒麟的角……
“你已经成为了一个强大的猎手,”格雷斯出现在了加尔身后,将蹄子放在了他的肩上,“你已经可以回家了。”
加尔转身望着格雷斯,他惊奇的发现,格雷斯的鬃毛已有些斑白,身体也没有当初那么强壮了。
龙的寿命有上千年,可一只小马却只能活几十年,加尔这才发现,格雷斯,已经老了。
“真是没想到啊,当初那只饿得皮包骨头的小龙已经变得比我还强了,格雷斯对着加尔笑了笑,所以说,你也该出师了。”格雷斯拍了拍加尔的肩膀,然后转身走进树屋。
加尔望着格雷斯的背影,又望了望自己满满的战利品,加尔也认为,是时候该回家了。
龙之域被三条强大的龙分成三个区域,他们各自为王,年年争战,都想消灭对方的种族,夺取对方的领地。
而我们故事的主角加尔则是其中一个国王庞加最小的孩子,加尔生来就有些不一样,他拥有其他龙都没有的独角。可他体弱多病,当其他和他一样大的龙都能喷火时,加尔连路都走不了。
因为他弱小的身体,他根本无法自己捕猎,于是他只能靠吃族人捕获的猎物生存。
龙是一种崇尚强大的生物,而靠族人施舍为生的加尔则因他弱小的身体从小受尽了屈辱,就连他的兄弟姐妹都看不起他。
龙之域不是小马国,如果在小马国,加尔身为国王的孩子可以过着一辈子衣食无忧的生活。
可这是龙之域,一个连年战争强者为尊的地方,没有国家会需要一只连路都走不了的龙,也没有龙会在乎弱小的加尔怎么生存。
于是乎,在加尔三岁刚刚可以走路那年,他就因他的弱小被父亲逐出了王国。
没有了族人的帮助,大家都认为加尔根本活不过一个星期。
加尔那柔弱的身体根本无法捕猎任何生物,于是乎,他只能靠吃草和昆虫生活。
龙是食肉的生物,草和昆虫对于他们就像大粪一样难吃,但想要生存下去,这就是唯一的办法。
可尽管如此,草和昆虫所提供的那点小小的能量对于加尔来说却根本不够,于是加尔经常在半夜被那痛苦的饥饿感惊醒,醒来后,身边也只有草和昆虫,于是乎他只能一边流着泪一边将草和昆虫咽下。
长此以往,加尔本就瘦弱的身体比以前更加瘦弱。
可尽管生活如此困难,加尔依然没有想过轻生,他顽强的活了下来,仅仅是因为他父亲驱逐他时说的那句话。
他说,“当你变得足够强大时,你就可以回家了。”
就是因为这句话,加尔的心中有了一个目标。
他发誓,终有一天他会获得父亲和大家的认可,然后回到王国,回到他的家……
有一天,加尔在河边喝水时踩在了一个陷阱上,巨大的捕兽夹夹住了他的腿,鲜血不断的流了下来,随后,一张巨大的铁网将他吊在了树上,他尝试用爪子和龙炎将网破坏掉,可他那柔软的爪子和小小的龙炎显得却是那么无力。
加尔知道,他这是遇到猎龙者了,他们会杀死他并把他的皮剥下来做成战利品,想到这,加尔的眼泪止不住的流了下来,他的目标还没有达成,可却要死在猎龙者手里,这让他心里充满了不甘。
可是腿上不断流出的鲜血让他感觉失血的冰冷,于是他渐渐闭上了眼睛,不一会,加尔就感到什么冰凉的东西碰到了自己的脖子,他猛的睁开眼睛,发现那个冰冷凉的东西居然是一把猎刀,那把猎刀此时正反射着刺眼的寒芒抵在加尔脖子上。
他望向猎刀的主人,他是一只浑身都是伤疤的天马,天马瞎了一只眼睛,脖子上是一条由各种生物的牙齿穿成的项链,身上则披着一件各种生物的皮拼成的披风,腰间挂着许多把不同种类的刀。
就当加尔认为他马上要杀了自己的时候,天马却将加尔从网里放了出来,取下了他脚上的捕兽夹,然后,他说了一句加尔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话。
“你太弱小了,杀你会玷污我的猎刀。”
加尔心中百感交集,他没想到不管是龙还是面前的这只小马都看不起他的弱小,也没想到自己得救的原因居然是因为自己的弱小。
他因自己侥幸捡回一条命而感到高兴,却又为天马是可怜他的的弱小而放过他感到羞愧。
“没想到,我弱得连当一只猎物的资格都没有。”想到这,加尔感到说不出的沮丧。
可是突然,一种强烈的不甘涌上了他的心头,他冲过去抱住了天马的蹄子,请求他带上自己教自己狩猎。
可天马却再一次将刀架在了加尔脖子上。
“我已经饶了你一命,你居然还敢提别的要求?”天马一边说着一边将刀压向加尔的脖子,“你真当我不敢杀你?”
锋利的刀刃已经划开了加尔的脖子一点,可是加尔的眼中却丝毫没有畏惧,他依然一动不动的站着。
他脖子上的鲜血已经滴在了刀刃上,可天马看向加尔的眼中却没有一丝怜悯。
突然,天马把刀收回了刀鞘,他收刀的速度很快,快到加尔都没有看清他的动作。
“说说你为什么宁愿死都要跟着我吧。”天马坐到了一块石头上,他决定给加尔一个机会。
于是加尔把他的身世告诉了天马,“我想和你一起学习狩猎,我想变得强大,我要让父亲为我骄傲,我一定会重新回到王国。”加尔的眼中充满了渴望。
天马望着眼前的小龙,他有着白色的鳞片,红色的背鳍,一双绿色的大眼睛看上去人畜无害。
可与他可爱的外表不同,他的身体却瘦弱不堪,小龙饿得皮包骨头,突出的肋骨可以清晰的从胸前看到,他的腰甚至还没有天马的大腿粗,翅膀也小得可怜,更别提那软软的爪子和小小的牙齿了,换句话说,加尔完全没有一条威武的龙的样子,反而更像是一只谁都可以欺负一下的流浪狗。
“就你这样还想学狩猎?如果你都可以当猎人,那么龙族早就征服小马国了。”天马无情的嘲笑着加尔。
“我愿意为你做任何事,只要你肯收留我教我狩猎的技巧。”小龙跪了下来,可怜巴巴的望着天马。
可天马却对着他的肚子狠狠地给了他一蹄,“你有什么资格和我讲条件?”天马不屑的看着倒在地上的加尔,“你是不是搞错了你的地位,弱小的猎物!”天马故意用很重的语气说出这句话。
加尔捂着发痛的肚子晃晃悠悠的站了起来,天马毫无感情的看着眼前伤痕累累的小龙,完全没有在乎他可怜巴巴的请求。
这只天马也和加尔一样不同于自己的同类,小马是一种善良友善的生物,他们乐于帮助有困难的生物,可眼前的这只天马,他是个猎手,无情且冷漠,靠猎杀别的生物维生……
“哎……”加尔叹了口气,他知道,在这片森林里,连一只木狼精都可以轻轻松松杀死他,而在这片弱肉强食的森林中,弱者,是没有说话的权利的。
于是加尔转头离开,他摸了摸自己被刀刃划破的脖子,一滴滴鲜血不断的落到他脚下的草地上。
“回来!”加尔已经走了一段距离时天马却突然对他喊到。
“我有说过不要你吗?”天马的嘴角微微上扬,“不过跟着我可是相当危险的,如果你有危险可不要指望我会救你。”
加尔突然感到一种难以言表的喜悦,于是他转头奔向了天马,抱在了他的蹄子上。
明明天马的语气一点都不温柔,可却让加尔的心感到一种从未体会过的温暖。
后来加尔才知道,这只天马名叫格雷斯,是小马国的传奇猎人,他猎杀过的猛兽不计其数,而这些猛兽无一不是极度危险,凶狠残暴的。
格雷斯是一个有些古怪的马,小马国的法律是禁止捕杀野兽的,小马们也斥责这种剥夺别的生物生命的行为,可格雷斯却不以为然,他就是这样一只小马,一只不被法律和道德约束只为自己而活的小马。
也正因如此,他成了小马国的通缉犯,外号——暗影偷猎者,他的猎杀从未失手,杀死猎物的方式也往往是一击毙命,他还擅长使用各种各样的工具去捕猎,套索、捕兽夹、捕网、毒飞镖、麻醉粉尘……
格雷斯的家位于小马国东部的无尽森林中,他的家是一颗巨大的树,加尔望向这颗树,发现这颗树的树枝上挂着各种各样生物的残骸,有羽毛,有骨头,有爪子,也有翅膀……
这些都是格雷斯的战利品,而这些战利品也这让这颗树看上去格外的恐怖。
加尔看着这些动物的残骸吸了口凉气,却也在心中被格雷斯的强大震惊。
格雷斯将加尔带到了那颗树里,加尔这才发现这是一座树屋,树屋内到处都是乱糟糟的,摆放着各种各样的杂物,有书本,有餐具,有食物,甚至还有一个捕兽夹,加尔差点就踩到了那个捕兽夹。
格雷斯带着加尔来到了一个房间,这个房间和外面的房间一样的杂乱无章,房间的一面墙上挂着一个巨大的头骨,头骨下则是一个小小的篮子。
“你以后就睡这里,”格雷斯指了指那个小篮子,“你的任务就是帮我收拾房间,做饭还有……格雷斯想了想,再帮我洗洗衣服吧。”
加尔望着格雷斯愣了一会,小心翼翼的问到:“你不是说好要教我狩猎吗?可为什么你却让我帮你干这些家务活?”
格雷斯的表情一下子冷了下来,加尔也看见了这个表情,他知道,这是格雷斯生气的表情。
于是加尔颤抖着闭上了眼睛,他知道,他又要挨揍了……
可加尔没想到的是,等待他的,并不是一顿毒打。
加尔感到有什么东西碰到了自己的头,于是他睁开眼睛,发现格雷斯在他的头上摸了摸。
“你这么弱,带着你打猎对于我就是个累赘,”格雷斯对他笑了笑。“你还是先长大一点再说吧。”
加尔不可思议的望着格雷斯,加尔从来没想到,之前那个冷酷的猎人居然会有这样温柔的一面。
“不过你可别想偷懒,这些家务活你要是做不好我可不会饶了你,而且我还会对你严格训练,”格雷斯看了眼加尔头上巨大的头骨,“我现在还真想看看你这只小龙能成为什么样。”
于是从那天起,加尔就开始跟着格雷斯一起生活,他帮格雷斯整理他的家,于是格雷斯的家终于不再乱糟糟的了。
他帮格雷斯做饭,于是格雷斯终于过上了不用天天吃干草的生活。加尔很有料理天赋,他仅靠看书就学会了很多料理的制作方法,而且做出来的料理味道还不差,连格雷斯都忍不住夸赞他的厨艺。
而格雷斯一般不会对加尔表现他的感情,可加尔却知道格雷斯对他很好,格雷斯的狩猎只是为了乐趣,他会从猎物身上取走他的战利品,而猎物的尸体则会带回家给加尔,因为他,加尔终于过上了不用靠吃草和昆虫度日的生活。
但加尔在格雷斯家所做的并不全是轻松的家务,正如格雷斯所说的,他会严格的训练加尔。
他会给加尔绑上比他重数倍的石头,然后再让他从无尽森林的一边跑到另一边,又或是让他潜入满是食人鱼的池塘,寻找他丢下去的一块小骨头,亦或是让他独自一人在森林中躲避一只企图吃掉他的大鹏……
这些训练很艰难,甚至还有死亡的风险,可加尔全都完成了,但他也付出了很大的代价,比如跑完步后仿佛断掉的手脚,找完骨头后被咬得血肉模糊的身体,被大鹏的利爪留下的巨大抓痕……
可尽管格雷斯如此对他,加尔依然打心里深深地感谢他,因为是他饶了自己一命,也是他给了他一个回家的机会。
就这样,加尔一边处理着格雷斯的家务一边接受他的训练,他们之间的感情也越来越好,加尔发现,虽然格雷斯狩猎时冷酷无情,可他其实也有一颗温柔的心。
格雷斯从来不会杀弱小的生物,也不会杀怀孕的生物,他会在杀死猎物后为加尔带一块肉回来,还会在深夜为加尔盖被子,虽然都是一些小事,可却让加尔感受到了从未体验过的温暖感觉。
慢慢的,经过格雷斯严格的训练,加尔变得强壮了一些,他的身体已经和格雷斯的腰差不多粗了,翅膀也能飞起来了,爪子和牙齿也不会像小时候那么软了。
于是加尔开始跟着格雷斯狩猎,加尔很聪明,他很快就学会了很多格雷斯的技巧,比如说习性的观察、猎物的追踪、危险的躲避、陷阱的安放……
同时,他还将格雷斯的技巧与自己作为一头龙的特点相结合,研发出了一套他自己的狩猎技术,他既会用那些五花八门的狩猎工具,也会用自己那恐怖的尖牙利爪。
尽管刚开始他只能捕猎一些弱小的生物,比如鹿角兔或者鸡蛇兽,可随着时间的流逝,加尔狩猎的技术越来越熟练,身体也变得越来越强大,强大到可以捕猎一些强大的生物,比如蝎尾狮或者奇美拉。
而在跟着格雷斯一起生活的这段时间里,加尔除了打猎又找到了一项新的爱好——看书。
格雷斯虽然是个猎人,可他却有很多书,他也很喜欢看书,而加尔也学会了他师傅的这一项爱好。
有一天,加尔看到了一本介绍独角兽闪光术的书,他发现自己也有独角兽一样的角,于是他试着像独角兽一样用他的角释放魔法,让他意外的是,他成功了,他的角居然真的发起了光……
他就这样发现了自己的另一项天赋——魔法,加尔没想到,小时候让他受尽屈辱的角,居然是他的天赋。
于是从那天起他又开始学习魔法,就像他学习狩猎一样,他也很快就学会了许多魔法。
十几年后
加尔将格雷斯教他的狩猎技术和他强大的身体以及魔法结合起来,这让他的狩猎技术越来越好,可格雷斯却说他没有学到作为一个猎人的精髓,于是格雷斯提出该教一些别的东西给他了。
明媚的太阳挂在天穹,几朵白云在空中飘动,加尔向下望去,山腰巨大的城堡映入加尔的眼帘,格雷斯带着加尔来到了这座有着千年历史的城市——坎特洛特。
可显然,他们不是来旅游的,而是来办事的,于是格雷斯带着加尔来到了坎特洛特城边一栋巨大的别墅。
格雷斯从加尔的背上拿下了二个箱子然后进入了别墅,加尔则在外面等待并通过窥探魔法观察着里面。
别墅内有着古典而优雅的装饰,到处都是黄金做成的家具和水晶做成的吊灯,各种金银珠宝装饰着这里,显得别墅十分的富丽堂皇,不难看出主人显赫的身份。
格雷斯进入了一间房间,房间内有一只贵族模样的独角兽坐在沙发上,格雷斯对他鞠了个躬然后打开了一个箱子,箱子中是格雷斯和加尔收集的怪物残骸,有大熊星座的毛、天蝎座的毒刺、奇美拉的眼睛、蝎尾狮的牙……
贵族独角兽看上去很高兴,他拿出了一箱金币交给了格雷斯,原来他是格雷斯的买家。
加尔终于知道格雷斯暗影偷猎者的外号是怎么来的了,这些魔法生物的残骸有着很强大的魔力,而那只独角兽一定想用这些残骸干些什么,但小马国禁止捕杀魔法生物,于是他将这种脏事交给格雷斯来干。
格雷斯笑了笑,提起了装金币的箱子,可是突然,格雷斯脸色一变,飞快的带上防毒面具并打开他带来的另一个箱子,一瞬间,房间内就被绿色的气体覆盖,随后独角兽剧烈的咳嗽了起来,不一会他就痛苦的倒在地上哀求着格雷斯什么,可格雷斯的眼中却毫无波澜。
不一会,他就死在了格雷斯面前。
格雷斯则冷笑着看着在他面前死掉的独角兽,然后提起箱子大摇大摆的走出了房间。
加尔知道那种气体,那是巨型海蛇的毒液,格雷斯一定是把巨型海蛇的毒液加工成了毒气炸弹,然后藏在了箱子里。
格雷斯向外走去,绿色的气体则不断在别墅中扩散,所过之处的小马全都因为吸入了这种毒气而痛苦的死去。
巨型海蛇的一滴毒液就可以杀死一条成年龙,而格雷斯居然把这种东西做成武器用来对付自己的同类,这让加尔感到十分的不解,也让他对格雷斯的残忍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格雷斯走出了别墅,但他并没有马上离开别墅而是转过身听着别墅内传来的痛苦哀嚎。
嘣!!!
伴随着一声刺耳的爆炸声,别墅内发生了巨大的爆炸,随后,除了别墅燃烧的声音外,一切声音戛然而止。
而格雷斯却满意的笑了笑然后走向加尔。
原来那个箱子中还有大量的炸药,格雷斯杀了马,而且还要毁尸灭迹。
加尔望着向他走来的格雷斯,他的身后是一片熊熊燃烧的火海,他刚刚才杀了几十只他的同类,可他却毫不在意,脸上甚至还挂着满意的笑容。
加尔感到恐惧,仿佛向他走来的不是格雷斯而是一只来自地狱的厉鬼,他以为他身为一只龙已经够可怕了,可没想到格雷斯比他更可怕,他可以一边屠杀自己的同类一边欢快的大笑……
加尔这时觉得,格雷斯比他更像一只龙,而自己则比格雷斯更像一只小马。
格雷斯残忍无情,他会杀掉一切胆敢阻拦自己的生物,不管他们是什么,哪怕是自己的同类。他下手狠毒,一击致命。
加尔却尚存良知,他甚至不恨驱逐自己的家人,而是只想证明自己然后回家,加尔连杀死自己的猎物之前都会犹豫一下。
“我知道你想问什么,”格雷斯走到了加尔面前,“你想问我为什么要杀害自己的同类,为什么要把事情做得这么绝。”
加尔只是望着格雷斯,而格雷斯却把他的心思猜了个透。
“因为这个。”格雷斯说到,将一封信丢到了加尔面前。
加尔打开信看了看,原来这是那个独角兽贵族的信,他向政府举报了格雷斯的偷猎,并提出由他将格雷斯引出来然后政府派兵伪装成别墅的佣人,借机抓捕格雷斯。
“这些独角兽贵族就是这么贪得无厌,我为他做了那么多脏活,到头来却换来他的背叛,”格雷斯对着别墅的方向吐了口口水,“这种卸磨杀驴的事倒是挺像他的作风,不过这也不怪他,谁让我的悬赏金这么高呢?”
加尔这才知道格雷斯为什么要这么做了,原来是格雷斯被那个独角兽贵族出卖了,这次他假借交易之名其实是想把格雷斯引出来抓捕他。
“这就是我要教你的作为猎人的信条,”格雷斯将他脖子上的项链套在了加尔的爪子上,“猎人在小马国是个刀口舔血的职业,如果你不够残忍无情或是沉着冷静,那么你就一定会被自己害死。”
“所以你要残忍到连杀自己的同类都不眨眼,冷静到连刀架在脖子上都不慌。”
“这条项链就送给你了,希望你永远记得今天我为你上的这一课。”随后,格雷斯就飞走了。
加尔望着格雷斯的背影,又望了望自己爪子上的项链,想了很多。
他才发现自己是多么的优柔寡断,他连杀一只鹿角兔都会犹豫一下,因为这个,他之前差点被一只蝎尾狮用毒刺伤到。
他也发现了自己是多么的鲁莽冲动,他经常不观察猎物就贸然出击,因为这个,有一次他以为他追捕的是一只小熊星座,结果却遇到了一只大熊星座,还差点死在他的爪下。
于是从那天起,加尔将格雷斯的教导作为自己的信条,他变得比以前更加沉着冷静,也更加残忍无情……
加尔的改变连格雷斯都感到震惊,他虽是加尔的师傅,但加尔捕猎时却变得比格雷斯更加凶狠。
格雷斯捕猎一般是跟踪观察,然后在猎物经常出现的地方布置陷阱,一旦猎物落入陷阱,他就会抓住机会快速出击,一击必命。
而加尔则不同,他也会像格雷斯一样观察目标布置陷阱,但当猎物落入陷阱后他则会用尖牙利爪让对方致残,然后再慢慢享受追猎的乐趣。
如果说格雷斯的方式叫狩猎,那么加尔的方式则更像是虐杀。
毕竟,龙是一种有灵智却又无比残暴的生物,这也是龙的可怕之处。
加尔可能是他兄弟姐妹中最瘦弱的一个,但也绝对是最残暴的那一个。
就这样,加尔几乎猎杀过了无尽森林中的每一种野兽,也因为这样,慢慢的,无尽森林中的野兽已让加尔提不起兴趣,于是格雷斯开始带着加尔到别的地方去狩猎。
加尔和格雷斯一边在小马国各处旅行,一边到处狩猎,他们的猎物从小马国南部沙漠的巨型星鼻鼹鼠到北部雪山中的大熊星座,从东边沼泽中的四头蛇再到西边森林中的蜂熊。
就这样,加尔又跟着格雷斯打了十多年的猎。
经过这二十多年的时间,加尔已经不是当初那只能靠吃草维生的小龙了,他的身形变得比四头蛇还大,浑身都是野蛮而强悍的肌肉,坚硬的龙鳞覆盖在全身,锋利的爪子垂在身侧,又长又粗的尾巴拖在身后,长满尖牙的龙头,巨大而强壮的翅膀……
但相比于身体的成长,加尔的内心变化更大,他没有像别的龙一样变得傲慢粗鲁,而是虚心学习了很多小马的东西,他也因此知道了许多小马的东西,他们的书籍、他们的文化、他们的魔法……
但他却并没有像小马一样变得温柔善良,悲惨的身世和二十多年刀口舔血的生活所塑造的残忍无情不是几本书就能改变的……
加尔将他强大的身体和魔法用于狩猎,这让他变得比他的师傅更加强大,可无论他变得多强,他都依然从内心尊敬着他的师傅,可加尔没注意到,他的师傅其实也在慢慢改变。
格雷斯现在已经很少陪加尔去狩猎了,他总是躺在自己树屋里一把舒服的摇椅上看书,也经常在温暖的午后躺在云上睡觉。
可加尔却没有在意他师傅的这些变化,他以为只是没有猎物能让格雷斯提起兴趣了,所以他失去了狩猎的渴望。
二十多年的时间,加尔几乎将全小马利亚的生物都狩猎了一遍,他的战利品墙变得比格雷斯还大,他的伤痕也变得比格雷斯更多。
是的,加尔成了一名优秀的猎手,他浑身的伤痕和他墙上满满的战利品则证明了他的实力。
有一天,加尔望着自己的战利品久久的出神,他的战利品中有四头蛇的鳞,大熊星座的爪子,蜂熊的尾刺,暗麒麟的角……
“你已经成为了一个强大的猎手,”格雷斯出现在了加尔身后,将蹄子放在了他的肩上,“你已经可以回家了。”
加尔转身望着格雷斯,他惊奇的发现,格雷斯的鬃毛已有些斑白,身体也没有当初那么强壮了。
龙的寿命有上千年,可一只小马却只能活几十年,加尔这才发现,格雷斯,已经老了。
“真是没想到啊,当初那只饿得皮包骨头的小龙已经变得比我还强了,格雷斯对着加尔笑了笑,所以说,你也该出师了。”格雷斯拍了拍加尔的肩膀,然后转身走进树屋。
加尔望着格雷斯的背影,又望了望自己满满的战利品,加尔也认为,是时候该回家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