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盯着她。
我用一只蹄下意识地一遍又一遍抚摩着蓬蓬乱的鬃毛,心里乱糟糟的。我很难形容我当时在想些什么,又为什么会这样想,就好像后来面对行刑队那数把冷冰冰的步铳时,我一下子就发现了那名军官的风纪扣没有扣上。对于全身有着数不清的蕾丝、缎带、蝴蝶结,被坎特拉皇家守卫队队长评价——用吊带袜装点的穿着对于军马而言过于艳丽的军队中那一个十驹长,这真是粗枝大叶。
真讨厌。
如果我再这样东拉西扯,CI(CyborgIntelligence)一定会跳出来狠狠地给我的屁股来一蹶子,不讲这个了。
总之,我当时——一定是走神了。我放任自己神游天外,想象她肯定就是预言中的那位姑娘,而命运已经将她置于危险的处境当中。我,伟大而无畏的骑士,梨花,要在魔力强大而知识渊博的魔法师星期三姐姐的辅助下保护她,然后打败一大堆坏蛋,happy ending。后来证明这是对的——干死我好了——只是与我那时想象的简直是天差地别。
“梨花……刚刚那是什么呀!”
我回过神,发现她还是那样的可爱。暗淡的点点微光在她的小脸上游弋,她红润的两颊如熟透的苹果一般美丽,紧闭的双唇依旧传达着坚强的个性,她的神情忧郁,身体觳觫(这个词星期三姐姐最爱用了。),像一只受惊的小鹿。我感到怜悯如上涨的潮水一般将我淹没。同时,我意识到——是时候了,骑士应该出场了。
“没什么,只是一个无视魔法攻击、物理攻击、已及一切侦测蹄段的喜欢将小马的精神摧毁然殆尽后慢慢撕裂灵魂的形而上学产物而已。”
真是完美的回答,充满了理性的光芒。太棒了,我当时怎么不补充上——还有,它在我们附近游荡哟~
这样这只可怜的小雌驹就可以放心地尖叫了。
她睁大了亮晶晶的双眸,泪花闪动,用颤抖的声音说:“它……进不来,对……吗?”
“闭嘴,梨花!”当我正要干净利落地告诉她“胡说,它当然进的来。”时,星期三在脑海中阻止了我,“你这个笨笨!我们得安抚她!给她一个苹果!然后跟她说点什么!什么都行!如若殇妖尚能踏蹄凡尘,吾与繁星镜域之交亦可搭建链接,仅需迟其蹄步,缓其行路,止其灵知……”
“温丝蒂、温丝蒂。”我轻声呼唤道,她没有回应。声音消失了,她肯定是去忙了。
“没——错。”
我只好听从星期三姐姐的话,撒了一个小谎。其实,很多时候小马们不得不承认谎言的力量,并且由于他们原始的质朴幼稚,与小谎话相比,他们更愿意成为大谎话的受害者,因为他们自己有时候也撒一些小谎,但太大的谎言就会让他们感到不好意思了。不过,那都是后话了。
“吃个苹果?”我用膜翼递给她一个苹果,我的鞍包里还有两个,这些苹果是我计划拿来当晚上十一点钟那顿美味的夜宵的,有点心疼,我会想你的,小苹果。
她没有拒绝,用双蹄捧了起来,轻轻地咬一小口。随后,似乎是苹果的香甜可口唤醒了她的饥饿,她开始“嘎嘣嘎嘣”大嚼起来,完全没有刚刚的淑女范,不一会连带着果核一齐吞了下去,鼓着腮帮子,对我露出笑靥。我不自觉地舔了舔嘴角。
“呃……我想你需要我解释一下对吗?比如说解释我为什么去坎特拉皇城,以及为什么那玩意要追我,是吗?”一边我柔声说道,一边用两只蹄把鬃毛贴在脸上,感受着上面尚存的温热,“你也要告诉我你为什么,如何跟上我的,好吗?”
她点点头,眼中最后的恐惧慢慢消退,竖起了那对可爱的耳朵。好可爱!我要怎么跟她说那?我感觉我好像有点忘词了。
啊……“我是梨花。”
盯着她。
******
做为全小马镇唯一的蝙蝠小马有好处也有坏处。
好处是你永远不用为噩梦夜的妆容发愁,你的父母已经为你准备好了一切必要的(谢谢你们呀,我没见过的爸爸妈妈。),还有不必要的。靠着天生的身姿容貌,我得以在噩梦夜光彩照马。我还记得一次噩梦夜我走在大街上,一匹漂亮的雌驹对我赞不绝口:
“哇!小驹子,你哪里买的服装呀!简直像真的吸血小马!”
我扬起头漫步轻绕了一个小圈,好向她展示。“小姐,这可是非卖品。”
“哦——”她懊丧地垂下了头,两只耳朵也抿了下去,“我可喜欢你的服装了,我可是《暮光之城》的超级书迷,超级喜欢吸血小马……”
“小姐,你的装扮超级漂亮呀!。我很抱歉,这真是非卖品。希望不会影响到你的心情,今天可是噩梦夜!,要玩得开心呀!”
“哦,小驹子,嘴真甜。我这里有一些糖果,噩梦夜玩得开心。”
当然,坏处同样让马抓狂。我还记得我向小苹花证明我身上的都是货真价实膜翼与尖牙后,她觉得酷极了,并认为做蝙蝠小马一定很有趣。才怪!我先澄清一下,蝙蝠小马并不是吸血小马,真是晕死了,为什么小马们总是会这么想。
我根本不吸血。实际上,我吸苹果汁——除了那玩意我什么都吃不下去。
没有超能力:没有超级速度,没有超级力量,也没有超级思维,不会读心术,不会预知未来。
还有,更重要的是——我不会跟狼马打架,我从出生到现在就没有见过那东西。(至少是那时候的现在,我当时肯定被打死都不会想到真有那种东西。)
所以,除了天黑时看得更清楚外,我完全搞不明白我与普通的天马有什么区别。哦,对了,我不能见光,早晨的晨光就已经可以让我难受地要死了。中午的烈阳甚至可以让我燃烧,就像点着的火柴。要不是泽科拉,我可能要带着终身的伤疤渡过余生了。真讨厌,这时候就很吸血小马了。
因此,做为一只蝙蝠小马,我的生活受到了极大的限制。为了躲避阳光,我不得不穿上厚重的斗篷;因为我怪异的行为习惯:比如不喜欢剪鬃毛,为了帮我修剪它们,小蝶追着我跑遍了半个无尽森林,最后在我堪称疯狂地负隅顽抗之下她只好与我达成协议——至少保持一个不要太夸张的长度,好吧,我得承认这个协议对我大有裨益——鬃毛太长确实不好。
还有其它别的什么,倒挂睡觉啊,昼伏夜出啊,老实想把身上纤细柔软的毛梳理整齐啊,还有其它一大堆大大小小的有的没的。
其实,更严重的问题是我除了苹果汁什么也吃不下去。我无法品尝其它的食物,不过我做的吃的反而相当不错,小蝶就很爱吃我做的东西,不过她总是说要留到第二天吃,我觉得这种习惯不太好。
反正因为上述的种种,我很难与其他小马交上朋友。但这不代表我没有朋友,我有整整四个蹄子的朋友呢!我要躺倒在地上,然后伸出四只蹄才能数的清——小蝶、小苹花、泽科拉还有纠纠。
其中小苹花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十分珍惜与她的友谊,并且我认为她与我一定有什么神秘的联系,这种感觉很奇怪,但我还是笃信它。
那天,我早早地起床去金橡树图书馆,找一本关于如何做蛋糕的书。虽然下午五点起床让我哈欠连天,但我还是因为要为小蝶做一个更棒的蛋糕而情绪高昂,上次的辣椒草莓蛋糕看起来太红了,我觉得应该加一点蛋黄酱调色,或者加一点芒果!对,芒果最棒啦!我一定会因此获得做蛋糕的可爱标志的!
我畅想着我未来的可爱标志上点缀的是草莓还是芒果。不一会图书馆所在的那棵树的树冠出现了,倒不是说它建在树上,而是它本身就是一棵树,一个超级大的树,能塞下一大堆书。
我走了进去,蹄子在地板上敲出清脆的“哒哒”声。
我开始找我要的书。值得一提的是,我从来没有上过学。还好星期三姐姐的知识已经达到令马无法容忍的程度,那位自我记事起就以智慧无边、神秘莫测及如丝绸般轻盈、柔滑的嗓音为我指点迷津的雌驹一向诲马不倦,不至于让我做文盲。
“《古剑锻造史》不对、《魔法纲要》不对、《谐律精华:指南手册》也不对……”
我扫过一本本书寻找我要的书。在我搜寻无果之际,她出现了,四蹄行走悄然无声,如同漂浮而来。
“梨花,要什么书呐?”
是和蔼可亲的书香女士,这里的图书管理员,她年纪不大,也说不上年轻,岁月无声无息地为她的鬃毛勾上几束白丝。她甜甜的微笑如最最甜蜜的蜂蜜让每一匹来借书的小马感到安心 。没有马知道她的名子,只知道她的姓氏“书香”——一个古老的为艾奎斯陲亚的各地图书馆提供优质图书管理员的家族。听说她来自坎特拉皇城,才有如此翩翩风度与迷马风韵。但最近她失眠得厉害,看起来憔悴了不少。
“是的,书香女士,我希望借走一本关于制作蛋糕的书。”我也送了她一个甜甜的笑,“我要为小蝶做一个更棒的蛋糕,我可能有制作蛋糕的特别天赋呢!”
她轻笑一阵,银铃般的笑声在空中轻轻荡漾。
“梨花,我相信你绝对有这方面的天赋。”她已经将几本书飘了出来,“我记得昨天从坎特拉皇城寄来了一些新书,里边有一本关于制作蛋糕的。”
我一听激动的竖起耳朵,好奇的投过目光,一下子就将注意力集中到了……《城里马》?
“梨花。”星期三姐姐的声音在我脑海中响起。
“温丝蒂姐姐?找我有什么事吗?”我在脑海中回应,而蹄上已经拿上了那本关于制作蛋糕的书。书香女士对我介绍起了那本书的大致内容(她总是这样,我也很乐意听,可以帮我省去略读的时间),不过因为星期三姐姐的原因,我没有在听(真是抱歉)。
“那本《城里马》可以借走吗?”有时候会这样,星期三会直接操控我的身体,但她总是有理由的,比如重大危机。我感觉我的身体已经不是我的了,我只能看到它在自行运动,连我的精神也开始恍惚,像要飞出身体。
等我回过神时我已经走到图书馆外了。“温丝蒂姐姐,你刚才干什么呀!”
“抱歉梨花,这本书很重要。”
“好吧。”虽然我当时心中略有疑虑,但出于对星期三的过于信赖并未多想,而后来这种幼稚得如同幼驹信任母亲一般的信赖让我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我迈开蹄,小蹄子在斗篷下以一种合适的速度平衡着加速与摔倒。太阳已经彻底落山了,如果我能快点回家,就能在小蝶睡觉前做好新的蛋糕。可真是急功近利呀,是吗?
“Duang——”
我被撞得头晕目眩,后腿一软,摔了一个屁股蹲。还没等我缓过来,那两本一飞冲天的书受到了地心引力的召唤,精准无误地命中我可怜的脑袋,并打出了暴击伤害。
“哎呦——”
我吃痛得轻声哼唧,仿佛有一群金灿灿的小星星在我头顶旋转,两排写着“暴击100%”的红色大字漂浮着消散。那是什么玩意!我一定是被砸蒙了!迷迷糊糊间,我听见了一个声音:
“小苹花!慢点!如果你继续以当前的加速度运动下去,你将会有撞到别的小马的危险。”
多么精确的预测呀,我敢打赌是纠纠(你赌不赢我的,我已经听见她的声音啦。)
“对不起。”小苹花没有被书砸中,也没有受到眩晕效果,所以她恢复得很好。自然,也很快,“我没看到你。哦,你瞅见梨花没。我正在找他呢!”
“没——关—系。”我晕乎乎的回答她,“我想我看见他了。”
“啊!梨花,你在这里呀!我一听小蝶说你去金橡树图书馆就赶过来了。”
“还有我!”纠纠妄图插话,可还是不可避免地被晾在一边。
“哦——有……什么事吗?”我使劲甩甩头,长鬃奋力挣脱了兜帽的束缚,还好太阳下山,不然就要碳烤小脸啦。
“这件事非常非常非常重要!”
“嗯哼,我在听。”我稳住脑袋,感觉眼睛还在眼眶里转圈圈。
“嘿!是《城里马》咿~”纠纠再次妄图吸引我们的注意力,她为什么总是这样,“我在上个月的图书栏目上见过它……”
小苹花无视了纠纠,深吸了一口气:
“[深吸气]我的姐姐明天就要来了我想给她留下一个一级棒的印象我要为她办一个欢迎派对但我一只小马驹做不到在一晚之内装饰好农场的谷仓但我想装饰好它但我和纠纠一起也做不到所以我来找你帮忙……求你了!”
“哦——真可爱!”
“啥?”
“啊-我是说当然没问题,包在我身上,要是论夜晚工作,我可是百分百的夜行动物。”我像一名真正伟大而无畏的骑士一样挺起胸膛,郑重其事地用一只蹄拍拍胸口,对她说道,“不过我要先去跟小蝶说一下,自从上次我的半只前蹄被阳光烧成碳,她就要求我无论去哪里都要跟她报告了。”
“果园见!”小苹花与我击了一蹄,迈起欢快的步子,“纠纠快跟上呀。”
“我可以借走这本《城里马》吗?”纠纠凑到我的身边问道。
“没问题。 ”
我急着去找小蝶,所以也没有思考直接答应了她,等后来我反应过来时,已经晚了。
“拜拜。”跟她们挥挥蹄,我将斗篷与书绑在身上,伸展膜翼。
我飞了起来。感受着夜晚高空凛冽的风拍打在我的脸上,呼啸的声音混杂长鬃微微的颤声飘散在我的耳际。穿过小马镇隐现于皓月苍白月华下的轮廓、飞掠无尽森林重重树木模糊的影子、到达那森林与平原之交,孤寂寥落的小屋点着温暖的灯火——关爱着所谓文明与野性的边界,以善之名;而同时也为其守护,以爱之名。
一切一切,宛若过往的烟云,如果能让我选择,我多么多么想一直在那生活,只到行将就木,依然默想无尽森林月下的倩影。可——没有梨花可以违逆梨花的意志——自夙愿自心际萌生——过去、现在、未来——终成定局。命运并未扭转,命运已定。
“小蝶——”我毫不顾忌会不会扰民,还没到门口就大喊大叫起来,惊起晚归的飞鸟一阵悸动。
黄色天马似乎已经习惯了小蝙蝠的躁动,走出小屋对我挥蹄打着招呼。我放慢飞行速度,开始降落,在她面前停了下来。她伸出蹄子想揉揉我的脑袋,我本能的想躲开,但不想让她感到失落——以为我总是跟她关系生疏。但其实我很讨厌有马碰我,哪怕到行刑时,我也是自己走的,不需要有马搀扶,哪怕身受重伤。
“小蝶我今晚要去香甜苹果园帮忙,所以不在家。”
“梨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