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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角兽

百以四分:时间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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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漫归乡路

第 14 章
2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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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王大星后,我带着狂风暗影传送至白云国际机场的T1号航站楼中。要不是上个月和王大星去北京“观摩学习”了一阵子,我还真找不到这个地方嘞!

       我转头看向狂风暗影,“传送不耐症”可真是害惨她了。没办法,谁让她是我目前在人类世界的唯一一个同族呢?施展出隐身魔法,我哼着小曲悬浮着未响应的狂风.exe寻找起可以暂时躲藏的地方。

       一座扶梯吸引了我的注意——实际上,是它下面的三角形夹层。想想看,前后都是墙壁,左右还有密密麻麻的围栏,这地方简直再安全不过了。

     “也许我应该先把狂风放在这?”我嘀咕着,“这样我就有时间去找航班信息了。”

     说干就干,我留下一个回声魔法,独自去寻找开往美国的飞机了。当然,保险起见,我还是在围栏内部又加了一圈防护罩的。只希望狂风暗影的反应不要太过激吧,毕竟我可不擅长护盾魔法。



       黑烟如幽灵般在紫色的苍穹下缭绕,我站在这片末日般的景象中。面前是一片由数千匹战马组成的钢铁洪流,领头的是一匹穿着军装的小马,旁边是内塞——前小马国教委会会长,他的眼中闪烁着复仇的火焰。

   “无序的走狗——”内塞的声音通过扩音魔法在空气中震荡,如同雷霆般震撼马心,“伟大的光复战争已经打响,我劝你立刻投降!看在你是小马的份上,我们可以既往不咎!”

      我冷笑一声,声音中带着轻蔑和不屑:“可笑至极。在无序冕下的光辉下,你们不过是蝼蚁。”

      一道电弧从我角尖迸发,如同一道闪电划破天空,击中防护罩的同时发出震耳欲聋的轰鸣。

     “我给过你机会了。”内塞收回按在勋章上的蹄子,转身对军装小马耳语几句。那只小马点点头,向身后的军队发出了几个蹄势。

       随即,几匹天马冲天而起,他们的翅膀在边缘闪烁着银色的光斑,与此同时,几名装备特殊的陆马士兵从队伍中冲出,他们的动作如同狮鹫般敏捷,利用钩爪在马哈顿的废墟中灵活穿梭,巧妙地躲避我的攻击。当我勉强解决了两名敌人时,他们已经接近了我。

      尽管形势不利,我依旧镇定自若:无序冕下赋予了我强健的体魄和超凡的恢复力。如果他们以为独角兽在近战中不堪一击,那可就大错特错了。

    “不错的尝试。”我躲过几枚飞来的钢针,从挎包中取出三个石化球,踢向逼近的三名陆马。他们没有预料到这一招,被石化球击中面门,化为石像倒地,甚至压垮了另一名同伴。“但你们真的以为这样就能击败冕下吗?别逗了。”

      新一轮的攻击接踵而至,钢刺如狂风暴雨般从四面八方袭来,四只钩爪从不同方向射向我。我一蹄握住钩爪,后蹄一蹬,跃起十几米高。陆马们钩爪的自动回收功能反而成了他们的致命伤。四匹陆马在半空中相撞,随后被无数钢刺穿透。我释放出强大的魔力,他们连惨叫都来不及发出,便化为了灰烬。

      废墟中的穿梭声戛然而止,他们似乎想要暗中偷袭。我敏锐地捕捉到前方废墟中碎石滚落的声音,如同幼驹笨拙地学步。

     “如果你们只会躲藏——”我毫不犹豫地向声音来源投掷石化球,“——那么等待你们的只有失败!”

       我思索着接下来的战术,突然感到一股虚弱感遍布全身。抬头一看,几名独角兽士兵正在施展一种奇异的魔法,那魔法似乎能抑制我体内的混沌魔力。失去了魔法的加持,我的感官瞬间变得迟钝。

      恍惚间,我的后腿处传来撕裂般的剧痛,一只不知从何处飞来的钩爪嵌入我的腿中。另一名陆马借助绳索,挥舞长矛向我刺来。我刚想用魔法反击,却被钩爪的绳索拉倒在地。“噗嗤”一声,长矛穿透了我的前蹄,将我钉在地上,我感到一阵剧痛,堪比我童年时的那场事故。

      多亏了混沌魔法,我的身体依然能够迅速恢复。我咬牙拔出长矛,用魔力将其投向空中无处躲避的陆马。他现在尝到了自己的苦果。我躲过几枚钢刺,奋力拔出带倒刺的钩爪,不顾被扯出的血肉,将偷袭者拉到面前。他的头颅在瞬间被我的魔力粉碎,这些小马早该对我的实力有所畏惧。

      四肢的无力感越来越强烈,我意识到他们派这些陆马来送死的目的——好吧,他们成功了。现在我连一丝混沌魔力都无法施展,它们只能在我体内加速我的自愈。远处的军阵中传来号角声,剩下的五名陆马纷纷从废墟中跳出。我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们全身而退,自己却无能为力。

      尖锐的口哨声响起,天空中传来风声,像是天马飞行的声音。我抬头一看:一支天马编队举着骑枪向我俯冲而来,他们的翅膀上绑着刀片,如同死神的镰刀。我甚至来不及反应,只能凭借本能勉强躲避。一根,两根...

     “嘿,怪胎!看这边!”我转头,一只速度极快的深蓝色天马从正面冲来,她的笑容在风中显得格外刺眼,“骗到你啦!”

      时间仿佛凝固,我错愕地看着那只深蓝色天马,她的白色鬃毛在风中飘扬,如同胜利者的旗帜。她为什么笑得这么开心?我张张嘴,想要说些什么,却只能在喉咙里发出“嘶嘶”的声音。啊,原来是我的喉管被刺穿了,难怪我发不出声音。天马用后蹄重重地蹬在我的脸上,我在昏沉中倒下,而天马则振翅飞走。

      天马们继续向我俯冲,但那又如何?反正我已经死定了...“为了崔克茜!”他们嚎叫着用骑枪将我钉在地上。

       在不断的折磨中,我的意识仍然清醒。崔克茜?我记得这个名字,这只愚蠢的雌驹五年前为了疏散马哈顿的小马而死于冕下之爪...这些天马是当时的幸存者?这是他们的错,如果小马国当时有更多像崔克茜一样的小马,那也不会被...不,我在想些什么,为了冕下的伟业,这种小马越少越好。

      渐渐地,剧痛消失了,我的意识仿佛飘去了天上。在我目光所及之处,那支队伍朝着坎特洛特的方向浩浩荡荡地走远了,而我的身体则被随意地扔在一边。但即便如此,我体内的混沌魔力依旧勤勤恳恳地坚守着自己的职责,一股拉扯感从那具被扎成刺猬的身体上传来,我离它越来越近,越来越近,直到——



      睁开眼睛,我蒙昧地打量着四周的环境——两面墙壁、一圈围栏、还有防护罩——星光熠熠去哪了?耳边传来议论声,我扭头看去,几个着装相同的人类正围在栏杆旁讨论着什么。我从地面上坐起来,被突兀地在我耳边响起的声音吓了一跳。

    “嗨,狂风暗影。”是星光熠熠的声音,这估计是个回声魔法之类的东西...“如果你能听到这段录音,那么就说明你在我回来之前醒了。不用紧张,我用了几个小魔法让此处与外界声音和光线的传递都变成了单向的,理论上没人会发现我们。不过就算他们发现了异常那应该也不会发生什么,等我回来。”

      好吧,好吧,看来我得在这里等上一会了。抛开那些人类的杂音不谈,也许我应该梳理梳理记忆,我现在能想起的事情可是越来越多了。屠杀、屠杀、屠杀......我也许真的是整个小马国的罪马,是啊,我早该知道的,无序迟早会做出这些恶行。唉...我该怎么弥补这一切?自裁可太不负责任了。我得想办法为小马国做些什么——至少为星光熠熠做些什么,比如回小马国后的安身之所——

      ——对了,反抗军,如果他们还没被无序全部消灭的话。让我想想,他们好像是在......

    “我回来了!”星光熠熠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思路,那一瞬间闪过的回忆怎样都想不起来了。“你没事吧?”星光熠熠用前蹄拍了拍我的背,“真不知道你为什么会有这种症状......得了吧,我用蹄子想都能想到是无序搞的鬼,他可真是坏透了!”

    “但我们还是得走了。”星光熠熠叹了口气道,“那些家伙已经发现这个防护罩了,我可不想这么快就在人类世界暴露。忍着点,这次的距离不长。”她朝我眨眨眼,随即点亮了独角。

      随之而来的,是又一段记忆的漩涡。



    “我现在可算是体会到航班延迟的痛苦了。”溜进行李舱后的五个半小时,这架直达洛杉矶的飞机一动也不动,我只能继续用魔法吸收外界的氧气以转移注意力,防止我因过度的烦躁而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他们本应该在两小时之前就起飞的!我可真是——”

      与我相比,狂风暗影就要显得冷静多了。她一直微咪着双眼,好像在想些什么。“耐心等待吧。”她缓慢而悠闲地说,“不如和我谈谈你那个吸收氧气的魔法?看起来挺有意思的。”

    “哦,好啊。其实这也没什么,就是我之前用来惩罚有不同思想的镇民用的。”我不假思索地答道,“我们修了一个不透气的房间,专门用来、用来......呃,就用来做些什么,你知道的。”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后,我的声音逐渐减小,直至完全听不清——也许我真的被这飞机给急疯了。

    “我还是说一下这玩意该怎么用吧。”我尴尬地笑道,“你知道,高空中的空气很稀薄,我又没办法确定这行李舱是不是完全封闭的。所以我会在起飞时再起一个防护罩,之后我们就用这些被我收集的氧气呼吸。你觉得呢?”

      我望向狂风暗影,方才注意到她散发出的浓浓的颓废气息。“诶,狂风,你有在听我说话吗?”我询问道,“还有,你现在这是什么情况?感觉你从来机场之后就变得怪怪的。”

    “啊?我有吗?”狂风暗影缓缓看向我,她的眼神看起来就像是见证了无数的马伦悲剧一样,“我没事,只是想起了一些东西而已。”

    “讲真?”我半信半疑地看向狂风暗影,却又很快地打消了继续询问的念头。毕竟她都这样了,再问就有点不太礼貌了。“好吧,我们聊点别的。嗯......我们到美国之后该怎么办?”

    “......”一段令马尴尬的沉默。

    “算了,我们还是安静一下吧。”我仓促地结束了话题,继续吸取着外界的氧气。

      之后的路途可以说是极为顺利,顺利到完全符合计划,没有一点点差错——呃,还是有一点点小差错的:我忘记控制防护罩内的温度了,这直接导致我们在万米高空被接近零下三十度的气温冻醒——但总归是没出什么大事,我在小马国游历时学的各种乱七八糟的咒语已经足够应付生活上的困难了。

      还有一件不大不小的事情,狂风暗影醒来的时候——就是被冻醒那次——她的眼神完全没有了起飞前的颓丧,就好像下定了某种决心一样,坚毅、锐利、还有浓浓的仇恨——希望那是对无序的——不管怎么说,这都是个好兆头,这种状态下的狂风暗影应该会比起飞前的更有战斗力......当然,她的精神健康也是很重要的。

      我们大概是坐了十几个小时的飞机,说实话,等到后面我都懒得去计时了,反正该来的总会来。相比之下,计划抵达洛杉矶之后的行程才是最重要的。先去参观一下星光大道,然后再摸进好莱坞,王大星还跟我提起过那个盖提艺术中心......停停停停停,我们可不是来旅游的,找路回小马国才是我们现在的第一要务。话说回来,当时我是为啥决定来美国来着,好像是因为暮光闪闪和她的朋友们都在这?不得不说,这趟行程着实有点草率。

      行李舱打开后,我和狂风暗影悄咪咪地摸下了飞机,几个坐在拖车上的地勤人员正有说有笑地朝行李舱开来。

    “...然后我说:‘去特么的战争,老子要和平!’,那个共和党的拥趸就好像过街老鼠一样落荒而逃了。”坐在左边的人跳下拖车,把皮带铺在了我和狂风暗影之前躺着的地方。

    “哈!这就是为什么象党不能取得连任,那些肮脏的政客甚至连贫困补助都不愿意多发...话说回来,乔什,今天晚上在市郊有一场露天的慈善音乐会,你想不想去看看?”

      被叫做“乔什”的男子正在一件一件地把行李从机舱里滑出来,“慈善音乐会?谁举办的?LG?”

    “不是,”坐在右边的人也走下了拖车,在摆放行李的同时从怀里掏出一张皱巴巴的传单,“我看看啊...是一个叫做‘警笛’(SIREN)的乐队,怎么样,你感兴趣吗?”

      一听见这话,乔什立刻就撇下行李,跑到了另一个人旁边。“‘警笛’?我听说过这个名字啊!”他一把夺过传单,仔细地看了起来,“这是个是老牌乐队了,那三个人是在十五年前从一个叫做‘迪比克’的城市发家的,仅凭一首曲子就获得了极大的成功!而且,你知道最炫酷的部分是什么吗?”乔什满脸激动地看向旁边的员工。

    “什么?”旁边的员工不明就里地问道。

    “整整十五年,她们就好像没有变老一样!你难道不觉得——”似乎察觉到同伴的冷淡,乔什激动地抓住了他的肩膀,“你没有听说过这个乐队吗?!‘警笛’乐队,迪比克城最有名的一支乐队!”

    “没有。”旁边的员工拨开了乔什搭在他肩膀上的手,问道,“你的意思说是你会去咯?”

    “我当然会去!‘警笛’可是我最喜欢的乐队之一——诶,我传单呢?”

      那张传单已经神不知鬼不觉地被我搞到蹄了,我一边看着那上面的文字,一边和狂风暗影挪到了一处阴影里。“怎么回事?”狂风暗影不解道,“这张传单有什么问题吗?”

    “问题可大了去了。”我紧紧盯着那五个大写的英文字母,“S-I-R-E-N,塞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