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loody Rose

再过个几天,就是万众瞩目的情马节了。在这个日子里,所有的情侣都可以堂而皇之地在大众面前与自己的对象卿卿我我,大秀恩爱,以刺激那些单身马为乐。当然,这样的行动是不可能一蹴而就的,凡事都需要过度的时间,所以,小马镇内已经开始在为营造浪漫的气氛而准备开了。
先是花店。蔷薇、百合、雏菊三姐妹每天都要面对漫天飞雪般纷至沓来的订单而忙得焦头烂额。尽管她们各自承诺会尽力满足大家的需要,但依然是供不应求。马群依旧是闹哄哄地在店外争着要订购最新鲜最美丽的花,以便在情马节当天,大幅度提升和对象的感情。
再是糖果店。鲜花和糖果是示爱的两大利器。但从我家糖糖这边就能反映出来了,近日来客流量是前几天的几十倍,顾客们总能别出心裁地提出些千奇百怪的要求,比如把巧克力做成钻戒的形状啊,或是在太妃糖上刻谁谁谁名字之类的。除去在接单送货的时间,我能注意到糖糖醒着的时光基本都在和这些玩意计较。我很想帮助他,但无奈自己笨蹄笨脚的,只会帮倒忙。为此我很内疚,计划一定要干点什么犒劳她。
接着是餐厅,电影院。在情马节,前者的席位基本上是订购一空了,后者亦是如此。为了迎合大众口味,远方将本应该在这天晚上放映的某部谍战片给取消了,取而代之的是另外一部爱情片。在得到部分情侣的称赞时,同时也获得了单身马的一致唾骂。
另外,镇子里已经开始陆陆续续地有情侣开始秀了。无论是早上,中午,还是傍晚,在公园里那张我经常以人类姿势坐着的长椅上总会有不规律的两个谁在亲亲热热,一批接着一批,就像是预谋好的一样。我感到很恼火,但也无可奈何,只能怏怏而去。但是有一点与往常不同,那就是今年情侣的数量似乎大打了折扣,相比前几年少了很多。
以上就是我在不帮倒忙期间,游蹄好闲观察到的现象。也不知道能有什么用。
最后,我在报纸上偶然看到无尽之森附近开了家“情侣度假村”,那里可以供情侣们休闲娱乐。据说客流量还不小,这也应该是为什么镇里情侣数量减少的原因吧,有谁想一天到晚待在这个一成不变的小镇呢?我可以带糖糖去那边度过一个浪漫的情马节啊!然而我一看价格,顿时把我刚刚的想法给缩了回去。这真不是一般的昂贵。去一天的价格够我活一个礼拜了。
于是我陷入了选择最佳情马节礼物的思考,以及家里的那张大沙发。
这时,餐桌上的某件东西引起了我的注意。我视线一瞟,只见一朵略微枯蔫的勃艮第玫瑰插在玻璃制花瓶中,散着幽幽的气息。顿时我茅塞顿开:送她鲜花啊!花既能表达情谊,又能象征情感。我在情马节当天送她一束花,难道不是个好主意吗?
这天下午,我怀揣着藏了几个月的私房钱,健步如飞地赶到了以往由鲜花三姐妹经营者的花店。根据镇子里形成下来的认知,她们培育出来的花卉是最鲜最漂亮的。尽管她们三个中的任意一个都不肯透露养育的方法。而且,奇怪的是,这次我看到的是,蔷薇的花店似乎搬了出去,单独地开在了另一个角落。
但是她的顾客还是络绎不绝。当我将要达到目的地时,那边就围聚着不少小马了。毫无疑问他们也是来给情马节准备礼物的。可我诧异的是,从店里走出来拿着鲜花的顾客寥寥无几,更多的却是脸上带着一丝不可言状的憧憬和狡猾,蹄里空空如也的小马驹。是什么原因让他们如此诡异?我加紧蹄步赶了上去。
眼前是一条长长的队伍,一字长蛇,马群熙熙攘攘,好不热闹。我排上前去,顺口向一只橘肤蓝发天马问道:
“请问为什么刚才有那么多空蹄而归的小马从这里走出去呢?”
他耐心地解释道,这是因为蔷薇最近开发了一种全新的情马节专用玫瑰,名字叫Bless,意为“祝愿”。这种花的模样足以击败世界上其他任何一朵花,就连皇家贵族婚礼时用的花束在它面前都要稍逊三分。如果有事得到了它,将它送给自己的伴侣,那么他们将会是这世界上最幸福的一对。
我记得我以前住在坎特拉城的时候参加过皇室的婚礼,那场面…啧…在咽了一口唾沫之后,我想入非非:假若我拥有了这朵Bless,把它亲自献给糖糖的话,她该有多高兴啊!那场面..啧啧…
这种玫瑰非常稀有,他继续说道,它的价值无法用金钱来衡量。所以蔷薇小姐有个特别的出售方式,那就是要买方先下订单,她和前者约好个时间和地点,让前者带着他伴侣来,随后她才会领着他们去看货并检验。如果蔷薇小姐觉得他们不适合这朵花的话,无论出什么天文数字,她都不会卖的。但倘若蔷薇觉得他们和配这花,她白送都行。这是她亲口承诺的,然而始终没有满足要求的一对,所以这也是顾客络绎不绝的原因。谁不想无偿得到这样一份珍贵的东西啊?
兴奋的喜悦顿时充满了我整个胸膛。这可是个绝无仅有的大好机会!我和糖糖如此般配,赢得这株神乎其神的玫瑰必定胜券在握!
然后我就没工夫听他炫耀他和他唯一的紫色小马的爱情故事,而是满心期待地等待,以及想象之后的场面。这样过了一会后就轮到我了,蓝毛也是把憧憬和狡猾挂在上撇的嘴角上走出来的,我想待会我也是这样子。
“下一个。”从黑漆漆的店里传出幽幽的叫号声,我连忙走了进去。
“你….好像很眼熟的样子。”蔷薇的眼睛半眯着,在光线昏暗的房间里根本看不清她的眼神。她面前的桌子上摊着一张纸,上面潦潦草草地记着好几个名字和数字,有的还被打上了鲜红的叉,看起来她生意不错。“我们哪里见过面吗?”
“嘿!蔷薇,我就是住在小马镇的天琴啊!你不认识我了么?”我试图活跃起沉闷的气氛。
她并没有回答,只是用不可捉摸的目光在我身上仔仔细细地打量了一番,直到我全身上下的鸡皮疙瘩都皱了起来。半晌的寂静后,她才是像自言自语地说道:“不认识….我们不熟…你明天下午,带着你的另一半来镇子会议厅门口和我见面,我带你们去看货,明白了吗?”
说完,她的面部肌肉似乎抽搐了一下,露出一副似笑非笑的神情。我并没有理会这些,而是大声说道“谢谢”之后乐颠颠地跑回了家。
我把这件事请一五一十告诉了糖糖。她虽然有点半信半疑,但还是爽快地答应了下来。我倍感欣慰。
第二天下午接撞而至,糖糖暂停了店铺的营业跟着我去了蔷薇的指定地点。一路上,她不止一次地如黏胶似得问我那朵花有多美丽,而我总是不厌其烦的回答道:“比世间上每一朵花都漂亮,但比不上你的好看。”说完后她就转过面去默不作声了,然而我知道她在强忍内心狂喜而内心喷薄欲出的大笑,因为她牵着我的蹄子,都在由于硬憋而微微地颤抖。
远远的,我就能看见蔷薇的身影了。有点匪夷所思的是,尽管现在阳光如媚,万里无云,可是她身上的亮度却比同一地点的其他物件暗了一些,仿佛是蒙上了一层若有若无的灰纱。而再进一步观察,她就像一尊雕像一样木然地立在会议厅门前,两只翠绿色的眼镜空空荡荡的,直勾勾地盯着面前不知道什么东西。仔细一看里面竟布满了与她鬓毛一样鲜红的血丝,她的脸上也隐约的纵横着几道皱纹。这是过情马节的打扮吗?不如说是噩梦夜吧!显得格外的狰狞。
以上描述可能仅仅是因为我过分的想象力而造成的。我并没有过度在意它们,而是疾步走上前去,轻轻地喊道:“嘿!蔷薇!我来了!”
酒红色鬓毛独角兽下意识地点了点头,眼睛里竟产生一丝紧张,不过一晃即瞬,立在那她如梦初醒地转过身来。挤出一个尴尬的笑脸:“哦···!是你啊···天···天···”
“天琴。”我欢快地接过话头,继续说了下去,“以及她最亲爱的伴侣——糖糖!”
“糖···糖糖?”蔷薇的笑容迅速凝固住了,她空洞的眼神在我身旁可爱的粉蓝小陆马的身上张望了片刻,立马被惊讶所填满,顷刻后,又被两股无名业火所占据。她的眉头时缩成了一个臃肿的核桃,脖子上的青筋根根爆出,随后是类似于咆哮的质问道:“你喜欢的是她!?世界上有这么多的公马,你为什么偏偏要爱上一个和你性别一致的雌驹?“
然后呆住的是糖糖,她显然被这突如其来的状况给吓到了。我一面安抚着她的情绪,一面以同样大小的嗓音反问道:“怎么了,难道不可以吗?“
蔷薇的脸色变得很难看,像是一朵几天没下雨的乌云。她怒不可遏的眼神在我面孔上狠狠瞪了一会后,便和她的身子一齐退了回去。她扭头便走,丢下一句凶巴巴的话:“你们别想从我这里拿到一株花!永远都不!”
“怎···怎么办天琴?”待蔷薇的身影渐行渐远,糖糖才可怜巴巴地说出一句话。我心疼地看了她一眼,两只深蓝瞳孔闪烁着悲伤,眼角框里噙着的泪珠令我更加于心不忍。
我一时半会也想不出什么能起安慰作用的话语,只能关怀地将她轻轻地搂在怀里。
一个念头噌地从脑海闪过,我忽然有了个好主意。
难道让这家伙毁了我们的情马节吗?我胸中的怒火一触即发之时,一个念头却变戏法般把火苗吹的烟消云散。那是一个绝妙的好主意。
“糖糖,”我松开蹄子,将愁容满面的她放到一边。“我开始在要重新为明天准备礼物了,请你先回家,耐心等待我的消息好吗?”
“可···可是······她不是说不会卖给我们花了吗?”糖糖的语气简直可以融化我的心脏。我真想现在当街把她扑在地上啥的,但一想到我绝妙的好点子,这种念头便自动退位了,我正气凛然地说道:
“不要紧。再说我又没说去她那边买花,世界那么大难道只有她一个做鲜花生意的吗?你放心,我绝对能带来一个令你大吃一惊的消息作为礼物给你的,就耐心等待吧。“
面对她将信将疑的眼神,我信誓旦旦地保证道:“我是谁?全镇最(不)可靠的天琴·心弦是也!你就拭目以待吧!“
“唔···好吧······”糖糖走了几步,扭过头慢慢说道,“那个···你可要当心啊!“
我笑着点头道:“当然!不过有什么好当心的呢?”
她依旧有点不太放心,无数个一步三回头之后,终于安全地消失在了我的视线里,我稍稍松了口气。
紧接着,我朝一个方向奔了过去——那就是蔷薇离开的方向。
我刚刚的绝妙计划就是:跟踪蔷薇,发现那个藏匿世界上组美丽玫瑰的地方,趁她不注意,悄悄溜进去,再神不知鬼不觉地将玫瑰拿出来!然后回家,把它们献给糖糖,最后度过一个完完美美的的情马节!这个计划多天衣无缝啊!
什么?我这行为属于偷窃?哼!那是蔷薇如此无理的!再说了,我相信我和糖糖是是世间上最般配的一堆小马!这株玫瑰不归我们,那真是浪费、屈才!
没过多久我便注意到了蔷薇的身影,接着紧紧跟着她在镇里的大街小巷东绕西拐,一路上虽然遭遇了不少状况,但所幸没被发现,也没跟丢。最后她进入了一幢民宅样建筑物内,我也偷偷地溜进去。
看起来这里应该是她的住所。我看到很多有关她的照片被摆在书架上,其中还有张她和某只黑色天马的合影,不过已经很旧了,那时的她笑的是多么的灿烂。但是我在房子里瞎逛了一会儿却没有找到她半个马影,倒是发觉她的生活和我一样杂乱无章,到处可以见到乱扔的食品塑料包装纸袋;没有洗的脏衣服;以及锅子器皿中厚厚的灰尘。但奇怪的是,刀具却程亮地发光,这是什么原理?难道修剪花草还用得上菜刀吗?
就在我疑惑之时,忽然,隐隐约约地,从地底下传来“咚”的一声闷响。我的思维立即把刚刚的问题抛之脑后,取而代之的是一个令我兴奋不已的答案:原来这栋房子还有地下室!那么传闻中那朵玫瑰肯定也在那里!就在唾蹄可得的地方!
但是这样贸然冲下去会显得太鲁莽了,被她发现肯定吃不了兜着走。于是我机智地思索了一会儿,想出了一招奇谋。
“有马吗?有马吗?”我捏着鼻子,另一只蹄子用力地敲打着住宅的大门,为了吸引蔷薇的注意力,我故意发出很大的响声,搬出一种谁也没听过的嗓音,除此之外我还把她家的自动洒水器弄坏了,现在那玩意正在“吱吱”地朝外喷施。我相信这能让她在地上耽搁很久吧,这段时间里足够我办事了。
“来···了···”好一会儿我终于听到了她的应门声,连忙憋住笑,将身子藏到书柜后面。在亲眼看着她气势汹汹地走向大门时,我抓紧时间冲进通往地下室的门内,沿着楼梯奔了下去。
地下室里一片漆黑,我什么都看不见。空气里弥漫着一股奇怪的味道,我仔细闻了闻,有泥土的温润,也有花朵的清香,还有地下室特有的潮晦以及一股说不出所认然的铁锈气息。而最后一种是最浓烈的,它没一会儿就占据了整个鼻腔,不断地刺激我的神经,令我有一种不由自主就想反胃的冲动。但为了得到那朵玫瑰,这些我都可以忍,我只是屏住呼吸,在黑暗中摸索前进,事实上我在寻找开关。
走着走着,突然,我的蹄子踩到一滩不明液体。起先,我并不在意,下意识地认为只是普通的水而已,但当我要抬起蹄子再向前走时,却察觉到该液体有一股粘性,稍稍花了点劲才将蹄子从地面上分离开来来。我又嗅了嗅蹄子,噫,正是那股令马作呕的铁锈味,而且更加的剧烈。
顿时,我似乎预示到了什么不好的事情。正想转头就离开时,发觉这不可能只是睡!要么是浸满铁锈的水?不过种花的小马家里怎么会有那么多铁锈?在电光火石的一刹那,头顶上突然照射出了明晃晃的光线,一下子刺得我睁不开眼皮,在我艰难地睁开它们时,意外地目睹了令我这辈子都不能忘记的景象:
这就是那朵玫瑰。它美得令马窒息,即使我用尽世间上最华丽的辞藻,也不能描绘出它艳丽外表的冰山一角。它的红,是恰到好处的,最赏心悦目的颜色,就连太阳也无法与之媲美。世间万物在它面前黯然失色,奇珍异宝在它面前退避三分,尽管它还没有完全开放。
我的灵魂瞬间像是被它勾走了,摆动空壳的躯体,目不转睛地向前走去,它就在眼前了···它是我的,是我的···是我的!
我的躯体迟钝地前行着,眼中的玫瑰愈来愈大,心中的欲望像火焰一样迅速膨胀着逐渐吞噬了全部的意识。然而,就在僵尸般地将要触及到它的边缘时,我又忽然被什么东西绊到了,一个酿跄摔在冰冷的地上。
下意识地扭头一看,顿时,我的心脏都几乎从嗓子里蹦了出来,伴随深深倒吸了一口凉气,我口腔里满是这种浑浊的怪味,这些不算什么,关键是我看见了令我全身汗毛直竖的东西:那是一具尸体,不光如此,还是一具新鲜的尸体,他的腹部被划了一道口子,五脏六腑像一滩稀泥一样,统统露了出来,泡在他自身乌黑的血液里,泛着微微的油光,他的脖子上也是一道清晰的伤口,直径足有两个硬币那样长,里面暗红的肌肉也能清楚的看见,甚至还能注意到白森森的颈椎骨,伤口还在向外滴滴答答地渗着血丝,掉落在地上他身下那滩腥臭的血渍里,他的眼睛竟然还是睁着的,虽然已经没有了活气,但仍然看的出他生前最后一刻的恐惧与绝望。我和他对视几秒后,忍不住呕吐起来,随后我突然记起:这不是那天在花店遇见的蓝毛小伙子吗······
刹那间,我后脑重重挨(加上他扭曲的面容)了一击,随即昏倒在地上,不省马事。也不知道是吓得还是被打的。
“唰!”我感觉脸上被泼了一盆什么东西,凉飕飕的。伸出舌头一舔,没有味道,尝起来像是纯净水。我睁开了沉重的眼皮,发现自己的四肢,被四个坚固的铁环,牢牢地固定在一张大圆木盘上,全身呈一个“大”字形,而木盘是立着的,也就是说,我被强迫以双蹄站起的姿势禁锢着,这滋味对小马而言并不好受。
我正想发问这是怎么一回事,却听见一个声音热情(没错)地招呼道:“欢迎!尊贵的顾客,欢迎来到蔷薇的鲜花店!”
眼球一转过去,只见那只酒红色鬓毛独角兽穿着白色衣服,戴着蹄套,满脸笑容地朝我说道:“您好!美丽的女士,请问您需要点什么?”说完她还用魔法将一束蓝色小花悬浮在空中晃了晃。
“蔷薇,你在干什么?快把我放了!”这是此类影视作品中千篇一律的台词。所以我就本能无助地大呼小叫道。
“花啊,我这里应有尽有。”她显然没有理会我的反应,继续自顾自地介绍道,“有矢车菊、艾菊、三色堇······您要哪一种呢?”她甚至俏皮的冲我眨眨眼皮。
我用力挪动了一下右臂,想挣脱铁环的束缚,但无奈它钉得死死的,稍稍一动就会被硌得生疼。我只能向她叫喊道:“我什么都不要!赶紧把我放下来!”
“嗯?情马节要到了,您想来点玫瑰?”绿眼独角依旧采取无视的态度,自编自演道,“黄玫瑰、白玫瑰、卡罗来纳玫瑰、洋蔷薇······您想要哪一种?”边说着,她变戏法似的掏出一朵红色的小花,使劲地嗅了嗅,脸上流露出的表情。
“放我走!!!”我歇斯底里地嘶叫道,并且拼命地抽动着身子,可更加强烈的痛感把我硬生生地停回去,企图摆脱桎梏,震得木盘哗哗响。
“什么?!”她突然像是换了匹马似的面部贴满了惊讶和震撼,拿着小花的蹄子微微颤抖着,就连前所未见的语气都发生了变化,“您想要那株全世间最美丽的玫瑰,并且不惜一切代价来获得它吗?”
我气急败坏地嚷道:“对!快把它给我,然后放我走!”我现在如果可以的话,就要扑上去,咬掉她的脑袋。
蔷薇的脸色一下子变得很阴沉,她垂下了头,蓬乱的鬓毛挡住了前额,我无法看见的她的表情,只听见她冷冷地说道:
“别做梦了,这么想的小马不止你一个。而除了你之外,其他的小马只能在投胎之后才能重睹它的芳容了。”
这句话和地下室的寒气把我冻得直哆嗦,我咽了一口唾沫,紧张地问道:“你···这是什么意思?”说完我的身体开始不由自主地瑟瑟发抖。
“我会解释的——只不过不是现在。”她猛得抬起头来,深深的瞳孔里刹那间充满了杀意,“在此之前,我先给你讲个故事吧,你应该感到很荣幸,因为我从来没有向谁提起过它。”
我害怕地点了点头,冷汗早已浸湿了后背。
“从前,有一只独角兽。她和他两个称姐道妹的好朋友经营各自的花店,日子虽说算不上大富大贵,但衣食无忧是可以保证的。”蔷薇面无表情地叙述道,语速如流水一般缓慢,“她为马也比较勤劳,敬业,慷慨。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除了顾客之外,她见到最多的就是这些奇妙的花花草草了。她很享受和它们相处的时光。假若能遇到与她爱好相仿的顾客,她会情不自禁地赠送他一株花,这样的生活虽然辛苦但愉快,她过得很满足,知道一年前多,她邂逅了他。
“他很英俊,很迷马——至少在她眼中是这样。他笑起来时令她神魂颠倒。可惜他只是一个过客,原本打算只在小马镇停留几天的,为了能够把他挽留下来,她竭尽了自己所能,甚至都把当生命一样看待的花草搁置到了一边,就是为了能得到他的好感,这种做法很不明智,受到了她两个好友好心的强烈反对,但是她已经被所谓的爱情冲昏了头脑,竟狼心狗肺地说她们只是嫉妒罢了。不久,她们的关系便闹僵了,最后决裂,而她一点也不在乎,还如愿以偿地得到了他的青睐,不久他们就在一起了。尽管他除了帅已不是外,但她还是能将这种生活过下去,而代价就是比以往更加繁忙。
“原本这样也相安无事。可是,就在一个星期前,她从报纸上得知了‘情侣度假村’这件事情,便计划在情马节期间,给自己放个小假,和他好好享受恩爱的喜悦。
“没想到,他竟然拒绝了。理由是:去一次的钱太够他在外面潇洒个几天,他宁肯要自己爽个痛快也不希望和她美美地休息。
“她震惊了,没想到他居然是这样的马。结果就在当天,他们分了蹄,他离开的时候,还轻轻松松地吹着口哨,连头也不回一下,此外,还顺手牵羊地绍走了她的一部分财产,他的行为彻底摧残了她的心,以及她的大面积精神支柱。”蔷薇的眼神黯淡下来。
“那天晚上她辗转反侧睡不着,起来时泪水浸湿了整个枕头,她决定自己亲自去看一看情侣度假村的模样。
“到了第二天,那边,她注意到身边都是成双成对的情侣,他们秀恩爱的姿态和肉麻的情话令她感到困惑,感到茫然,这才是真正的情侣吗?最终,她感到了恶心,逃跑般地躲到了度假村的外围。
“结果,在墙外某个不起眼的角落里,她忽然发现了一样东西令她眼前一亮,”蔷薇的语气顿时兴奋起来,脸上神采奕奕,“那是一株含苞欲放的野玫瑰。除此之外它非常得漂亮,她种了近十年的花,也没见过这种玫瑰,也没见到过有这么美丽的玫瑰。
“她如获至宝,观察一下四周,却并没有发现有同种玫瑰的踪影。这令她有点小小的失落,但她仍旧很高兴地把这绝无仅有的玫瑰给小心翼翼地连根挖了出来,暂时踩在一杯现场的泥土里,放在一个塑料袋里,便往家里赶去。
“一路上,她遭到了众多情侣暗暗地嗤笑和不屑的白眼,仿佛在讥讽她明明是单身,却还要来瞎凑热闹,而她只是一味地隐忍,此外一声不吭。就在他将要离开众马视线范围时,她突然发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是他!在他身边的,还有一个完全陌生的她。她最后一道心理防线崩溃了,不顾一切地冲上去问他为什么要背信弃义,没想到却被另一个她好好地侮辱并耻笑了一顿,弄得她瞠目结舌、哑口无言。
“他们俩亲亲热热的背影在她万念俱灰的视野里消失了,只剩下她夹着尾巴,垂头丧气地爬回到了家里,她绝望了,也累了。
“她想找个机会结束掉自己的生命,在下蹄之前,她突然想到,怎么失去了友情和爱情的小马有什么理由能这样轻易放过了活下去的意义呢?他们?他和那些可恨的情侣对她所造成的伤害,她是一定要以牙还牙的!”蔷薇狠狠地跺了下蹄子,水泥地也被震动着发出一声闷响。
“这时,她看到了被她丢在墙角的那株玫瑰,她觉得就像自己,孤苦伶仃,无依无靠。美丽的玫瑰让她放弃了轻生的念头,开始悉心照料起它来。
“很快,她注意到普通的水和肥料并不能让它生长,反而令它萎缩了不少,她很惶恐,却不知所措。就在她急得团团转时,一个传说悄然重现在她的脑海中。”
蔷薇顿了顿,绿色的眼睛里放出几丝诡异的光彩,就连口气里面也夹杂着按捺不住的神秘:“她的奶奶曾经和她提到过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位天角兽公主和独角兽王子从小就是青梅竹马,他们双方的家属也很看好这门亲事。而且,在他们还是青少年的时,天资聪颖的王子,根据古魔法师星璇遗留下来的残缺咒语,再加上自己的体悟成功编制出了一种可以永葆年龄的魔法,只要不浇水就行。他在一株漂亮的玫瑰上进行了实验,结果颇有成效。他在同一时期将玫瑰献给了她,并祝福她的青春可以像这玫瑰一样永驻,她欣然接受,因此这朵玫瑰成了他们美好爱情的象征。”
此时,独角兽严重的光芒消失了,剩下一团若有若无的云雾在眼眶里打转,她叙述的语气激动了起来。
“可是,谁也没有想到的是,王子在和公主举办婚礼的前一天,突然和一只久不见经传的雌驹私奔了,还在玫瑰上撒了不少的水,公主觉得这是一场晴天霹雳,为此,她生了一场大病,只能在床上喘着气,容貌渐渐地变老。几个星期后虽然身体康复了,但是心里上的创口却无法愈合,她开始变得与之前判若两马,从谦虚变得傲慢,从宽容变得狭隘,并且看到情侣就会异常恼怒。一日,她对那株玫瑰花下了一个恶毒的诅咒,只有情侣们身上的鲜血,才能让这朵花继续生长,越是多的血液花就开得越漂亮。从此,再也没有谁在她的面前秀恩爱了。她继承了王位,开始独裁似的治理起了国家。
“而那株玫瑰的下落就成了个谜团,直到一个星期前,我在情侣度假村边上发现了它。”
蔷薇突然干笑了起来,发出比哭还难听的笑声,然后她缓缓地抬起头,直视我的双眼,平和的讲道:
“所以,这几天内,我用刀亲蹄杀死了像你这样的无数只脱单小马,并且将他们的鲜血,一滴一滴地淋灌到那株玫瑰上,然后就像你看见的那样,它正在逐渐地生长,相信很快就会开花了。对了,它在没下诅咒之前叫Bless,之后就叫Bleed了。我的任务就是让它名副其实的Bleed。”
我的心里“咯噔”一下,一种前所未有的恐惧涌上了心头。我意识到自己面对的不是以前那个慷慨大方的蔷薇了,而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疯子!一个杀马不眨眼的狂魔!我又一次地挣扎了一番,整个木板都震得微微颤动,然而依旧没有作用。蔷薇只是若无其事地注视着这无谓的反抗,冷冷地嘲讽到:“没用的,你将会和那些情侣一样殊道同归。”
冷汗混夹着热汗流遍了我全身。求救是没有用的,地下室理地面很远,呼救只会浪费力气和剪短存活的长度。死死地咬紧牙关,摇头晃脑,使出这辈子最大的气力来扭动着四肢,企图挣脱铁环的禁锢。累死累活的努力之后,渐渐的,我的牙齿发麻了,蹄子的知觉慢慢丧失了,力量,也一点一点耗尽了。铁环,纹丝不动。
我头耷拉下来,大口大口喘着粗气。失落逐渐淤积在心头,啃食着我的意志…这时候,用听见她冷冷地嘟哝道:“你好了没?我的耐心是有限的。”
惊慌地抬起头,蔷薇的角上闪着阴阴的绿光,她用漂浮术拿着一把碗口宽大小的砍刀,脸上透着沉沉的冷笑,眼睛里遍布浓浓的杀意,刀尖上闪着幽幽的寒气,一步步地,朝我走了过来。而刀刃,正指着我的腹部。顿时我联想到了那个被开膛破肚的蓝毛小子,心里的最后一道防线奔溃了!
“你…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啊?…”在刀即将接触到我皮肤的前一刹那,我终于在思维混乱的困境中回光返照,带着三分的哭腔提出了这个疑问。
“嗯?”她下意识地移开刀子,随后又面无表情地说道,“为了那朵玫瑰呗。只有你们这些情侣的鲜血,才是让它开放的唯一方法。”
“花的绽放,烟花的绽放,”她停了停,用刀背上的反光照了照自己的面庞,“还有血的绽放,难道不是这世界上最漂亮的景观吗?”
“你…你要血….我们可以给你啊…..”我结结巴巴地抽搐着,眼泪夺眶而出。“何必…要夺走我们的生命呢?”
“那是因为,”蔷薇眼中唰得燃起了一把火,她找了块布,擦了擦刀背,咬牙切齿地低吼道,“你们这些情侣,一天到晚,除了秀恩爱还能做什么?你们不论早上,中午,还是傍晚,就知道瞎混在一起,说些没有智商的蠢话!我们这些单身马比你们高级得多,比你们自由得多!我之所以这么做,就是替单身马们剔除眼中的渣滓!”
“但…但是…为什么你开始拒绝了我和糖糖?”我哽咽地问道,试图拖延会,让时间和我的眼泪浇灭她的怒火,“难道..是你改变看法了吗?”
“哐当”一声,金属落地的声音响遍了整个地下室,我的心脏又紧张地骤然一缩。之后是她怒火中烧的叫声:“不是!以往我遇到的情侣都是一公一母,可你倒好,两个同一性别!这怎么谈恋爱,怎么结婚生子!这是畸形的,扭曲的爱情!以后必定是社会的异类,世界的怪胎!这就是我鄙视你们的原因!”
她歇斯底里地发泄完了之后,停了一会。在我的抽泣声中继续斥责道:“还有你这个活宝,竟敢跟踪我,还把我的花洒弄坏,发现了的秘密,耽搁了我整个下午的时间!就凭这些,你早该被碎尸万段成千上百次了!”
我呜咽的喉咙里发出几个音:“对…对不起…我…我很抱歉…”
“晚了!”我听见刀被捡起的声音,随后是她凄惨的冷笑,“不过我能接受。所以我打算满足你最后一个心愿!你还想对这个世界说什么?说吧!”
绝望统治了我,最后反抗的力气彻底消失殆尽。尽管我还有好多话想要说,好多事要做,但恐怕已经没有机会了。短暂的沉默和耳鸣之后,我咬着嘴唇,轻轻地,但清晰地说道:
“告诉糖糖,我爱她。”
蔷薇那边寂静了一会儿后,突然爆发出一阵哄笑:“死到临头还这么肉麻,真是恶心之至!不过我答应了!”她说得越来越响。
“谢谢。”我在对我的刽子手道谢。因为我不知道说什么。
“谢我就闭嘴!我真的要动蹄了!”话音刚落,一团湿乎乎的东西突然被强行塞入了我的嘴里,一下子填满了整个口腔,除了“呜呜呜”的呻吟声,我说不出一句话。
我闭上眼睛,泪水簌簌而下。
几秒后,一丝冰凉从腹部传来,在我感受到之前,接踵而至一阵撕心裂肺的疼痛。我能听到肚子被划破发出的“呲”的响声,以及肠子露在体外时重力所带来的痛感。而我只能咬着堵口物,本能地发出“呜呜呜”的惨叫,和全身不由自主的抽搐。
渐渐地,我呻吟的声音越来越轻,腹部上的知觉也越来越少了。除了滴滴答答的流血声,我的耳边一片清静,也是一片祥和。
久违了。我仅存的意识苟延残喘。
忽然,蔷薇的惊呼声打碎了这份意境,我用尽这辈子最后一点力气,睁开了早已干涸的眼睛。
“哇!这才是世界上最漂亮的玫瑰啊!”
是啊,那朵名叫Bleed的玫瑰,现在已经完全地绽放开来,上面还流淌着我的鲜血。她犹如一位仙女,惊艳绝伦,光彩四射,照亮了整个阴暗的地下室。任何被称之为美丽的东西,在她面前,顿时丑陋不堪。
而这一切,全都定格在了我圆睁的眼睛里。带着些许的欣慰和不舍,我最后一丝气息在玫瑰的香气中默默地消散了。
情马节当天,公园里围满了数以千计的小马。他们大多是亲亲热热的情侣,而他们到来的目的,就是要看一眼蔷薇奉献分享给大家观赏的绝世美丽的Bless玫瑰花。蔷薇信誓旦旦地说道,她已经找到了繁衍这种花的诀窍,如果有谁还想要,可以预约去取货。
当然也有例外。那是只孤孤单单的陆马,蓬乱着粉蓝鬃毛,蜷缩在墙角里喃喃自语。“天琴…这就是你带给我大吃一惊的情马节礼物吗….你的失踪?…”
“请问你是糖糖小姐吗?”一个不带任何感情的声音响起。
陆马诧异地抬起头,看见一对暗绿色的眸子。
“天琴小姐为您准备好了鲜花和祝愿,现在等您去领呢。”
“噢真的吗?”糖糖一下子从地上站起,眼睛里闪烁着兴奋的光芒,嘴中反复喜悦地说道,“麻烦你带我去见她吧!”
完
再过个几天,就是万众瞩目的情马节了。在这个日子里,所有的情侣都可以堂而皇之地在大众面前与自己的对象卿卿我我,大秀恩爱,以刺激那些单身马为乐。当然,这样的行动是不可能一蹴而就的,凡事都需要过度的时间,所以,小马镇内已经开始在为营造浪漫的气氛而准备开了。
先是花店。蔷薇、百合、雏菊三姐妹每天都要面对漫天飞雪般纷至沓来的订单而忙得焦头烂额。尽管她们各自承诺会尽力满足大家的需要,但依然是供不应求。马群依旧是闹哄哄地在店外争着要订购最新鲜最美丽的花,以便在情马节当天,大幅度提升和对象的感情。
再是糖果店。鲜花和糖果是示爱的两大利器。但从我家糖糖这边就能反映出来了,近日来客流量是前几天的几十倍,顾客们总能别出心裁地提出些千奇百怪的要求,比如把巧克力做成钻戒的形状啊,或是在太妃糖上刻谁谁谁名字之类的。除去在接单送货的时间,我能注意到糖糖醒着的时光基本都在和这些玩意计较。我很想帮助他,但无奈自己笨蹄笨脚的,只会帮倒忙。为此我很内疚,计划一定要干点什么犒劳她。
接着是餐厅,电影院。在情马节,前者的席位基本上是订购一空了,后者亦是如此。为了迎合大众口味,远方将本应该在这天晚上放映的某部谍战片给取消了,取而代之的是另外一部爱情片。在得到部分情侣的称赞时,同时也获得了单身马的一致唾骂。
另外,镇子里已经开始陆陆续续地有情侣开始秀了。无论是早上,中午,还是傍晚,在公园里那张我经常以人类姿势坐着的长椅上总会有不规律的两个谁在亲亲热热,一批接着一批,就像是预谋好的一样。我感到很恼火,但也无可奈何,只能怏怏而去。但是有一点与往常不同,那就是今年情侣的数量似乎大打了折扣,相比前几年少了很多。
以上就是我在不帮倒忙期间,游蹄好闲观察到的现象。也不知道能有什么用。
最后,我在报纸上偶然看到无尽之森附近开了家“情侣度假村”,那里可以供情侣们休闲娱乐。据说客流量还不小,这也应该是为什么镇里情侣数量减少的原因吧,有谁想一天到晚待在这个一成不变的小镇呢?我可以带糖糖去那边度过一个浪漫的情马节啊!然而我一看价格,顿时把我刚刚的想法给缩了回去。这真不是一般的昂贵。去一天的价格够我活一个礼拜了。
于是我陷入了选择最佳情马节礼物的思考,以及家里的那张大沙发。
这时,餐桌上的某件东西引起了我的注意。我视线一瞟,只见一朵略微枯蔫的勃艮第玫瑰插在玻璃制花瓶中,散着幽幽的气息。顿时我茅塞顿开:送她鲜花啊!花既能表达情谊,又能象征情感。我在情马节当天送她一束花,难道不是个好主意吗?
这天下午,我怀揣着藏了几个月的私房钱,健步如飞地赶到了以往由鲜花三姐妹经营者的花店。根据镇子里形成下来的认知,她们培育出来的花卉是最鲜最漂亮的。尽管她们三个中的任意一个都不肯透露养育的方法。而且,奇怪的是,这次我看到的是,蔷薇的花店似乎搬了出去,单独地开在了另一个角落。
但是她的顾客还是络绎不绝。当我将要达到目的地时,那边就围聚着不少小马了。毫无疑问他们也是来给情马节准备礼物的。可我诧异的是,从店里走出来拿着鲜花的顾客寥寥无几,更多的却是脸上带着一丝不可言状的憧憬和狡猾,蹄里空空如也的小马驹。是什么原因让他们如此诡异?我加紧蹄步赶了上去。
眼前是一条长长的队伍,一字长蛇,马群熙熙攘攘,好不热闹。我排上前去,顺口向一只橘肤蓝发天马问道:
“请问为什么刚才有那么多空蹄而归的小马从这里走出去呢?”
他耐心地解释道,这是因为蔷薇最近开发了一种全新的情马节专用玫瑰,名字叫Bless,意为“祝愿”。这种花的模样足以击败世界上其他任何一朵花,就连皇家贵族婚礼时用的花束在它面前都要稍逊三分。如果有事得到了它,将它送给自己的伴侣,那么他们将会是这世界上最幸福的一对。
我记得我以前住在坎特拉城的时候参加过皇室的婚礼,那场面…啧…在咽了一口唾沫之后,我想入非非:假若我拥有了这朵Bless,把它亲自献给糖糖的话,她该有多高兴啊!那场面..啧啧…
这种玫瑰非常稀有,他继续说道,它的价值无法用金钱来衡量。所以蔷薇小姐有个特别的出售方式,那就是要买方先下订单,她和前者约好个时间和地点,让前者带着他伴侣来,随后她才会领着他们去看货并检验。如果蔷薇小姐觉得他们不适合这朵花的话,无论出什么天文数字,她都不会卖的。但倘若蔷薇觉得他们和配这花,她白送都行。这是她亲口承诺的,然而始终没有满足要求的一对,所以这也是顾客络绎不绝的原因。谁不想无偿得到这样一份珍贵的东西啊?
兴奋的喜悦顿时充满了我整个胸膛。这可是个绝无仅有的大好机会!我和糖糖如此般配,赢得这株神乎其神的玫瑰必定胜券在握!
然后我就没工夫听他炫耀他和他唯一的紫色小马的爱情故事,而是满心期待地等待,以及想象之后的场面。这样过了一会后就轮到我了,蓝毛也是把憧憬和狡猾挂在上撇的嘴角上走出来的,我想待会我也是这样子。
“下一个。”从黑漆漆的店里传出幽幽的叫号声,我连忙走了进去。
“你….好像很眼熟的样子。”蔷薇的眼睛半眯着,在光线昏暗的房间里根本看不清她的眼神。她面前的桌子上摊着一张纸,上面潦潦草草地记着好几个名字和数字,有的还被打上了鲜红的叉,看起来她生意不错。“我们哪里见过面吗?”
“嘿!蔷薇,我就是住在小马镇的天琴啊!你不认识我了么?”我试图活跃起沉闷的气氛。
她并没有回答,只是用不可捉摸的目光在我身上仔仔细细地打量了一番,直到我全身上下的鸡皮疙瘩都皱了起来。半晌的寂静后,她才是像自言自语地说道:“不认识….我们不熟…你明天下午,带着你的另一半来镇子会议厅门口和我见面,我带你们去看货,明白了吗?”
说完,她的面部肌肉似乎抽搐了一下,露出一副似笑非笑的神情。我并没有理会这些,而是大声说道“谢谢”之后乐颠颠地跑回了家。
我把这件事请一五一十告诉了糖糖。她虽然有点半信半疑,但还是爽快地答应了下来。我倍感欣慰。
第二天下午接撞而至,糖糖暂停了店铺的营业跟着我去了蔷薇的指定地点。一路上,她不止一次地如黏胶似得问我那朵花有多美丽,而我总是不厌其烦的回答道:“比世间上每一朵花都漂亮,但比不上你的好看。”说完后她就转过面去默不作声了,然而我知道她在强忍内心狂喜而内心喷薄欲出的大笑,因为她牵着我的蹄子,都在由于硬憋而微微地颤抖。
远远的,我就能看见蔷薇的身影了。有点匪夷所思的是,尽管现在阳光如媚,万里无云,可是她身上的亮度却比同一地点的其他物件暗了一些,仿佛是蒙上了一层若有若无的灰纱。而再进一步观察,她就像一尊雕像一样木然地立在会议厅门前,两只翠绿色的眼镜空空荡荡的,直勾勾地盯着面前不知道什么东西。仔细一看里面竟布满了与她鬓毛一样鲜红的血丝,她的脸上也隐约的纵横着几道皱纹。这是过情马节的打扮吗?不如说是噩梦夜吧!显得格外的狰狞。
以上描述可能仅仅是因为我过分的想象力而造成的。我并没有过度在意它们,而是疾步走上前去,轻轻地喊道:“嘿!蔷薇!我来了!”
酒红色鬓毛独角兽下意识地点了点头,眼睛里竟产生一丝紧张,不过一晃即瞬,立在那她如梦初醒地转过身来。挤出一个尴尬的笑脸:“哦···!是你啊···天···天···”
“天琴。”我欢快地接过话头,继续说了下去,“以及她最亲爱的伴侣——糖糖!”
“糖···糖糖?”蔷薇的笑容迅速凝固住了,她空洞的眼神在我身旁可爱的粉蓝小陆马的身上张望了片刻,立马被惊讶所填满,顷刻后,又被两股无名业火所占据。她的眉头时缩成了一个臃肿的核桃,脖子上的青筋根根爆出,随后是类似于咆哮的质问道:“你喜欢的是她!?世界上有这么多的公马,你为什么偏偏要爱上一个和你性别一致的雌驹?“
然后呆住的是糖糖,她显然被这突如其来的状况给吓到了。我一面安抚着她的情绪,一面以同样大小的嗓音反问道:“怎么了,难道不可以吗?“
蔷薇的脸色变得很难看,像是一朵几天没下雨的乌云。她怒不可遏的眼神在我面孔上狠狠瞪了一会后,便和她的身子一齐退了回去。她扭头便走,丢下一句凶巴巴的话:“你们别想从我这里拿到一株花!永远都不!”
“怎···怎么办天琴?”待蔷薇的身影渐行渐远,糖糖才可怜巴巴地说出一句话。我心疼地看了她一眼,两只深蓝瞳孔闪烁着悲伤,眼角框里噙着的泪珠令我更加于心不忍。
我一时半会也想不出什么能起安慰作用的话语,只能关怀地将她轻轻地搂在怀里。
一个念头噌地从脑海闪过,我忽然有了个好主意。
难道让这家伙毁了我们的情马节吗?我胸中的怒火一触即发之时,一个念头却变戏法般把火苗吹的烟消云散。那是一个绝妙的好主意。
“糖糖,”我松开蹄子,将愁容满面的她放到一边。“我开始在要重新为明天准备礼物了,请你先回家,耐心等待我的消息好吗?”
“可···可是······她不是说不会卖给我们花了吗?”糖糖的语气简直可以融化我的心脏。我真想现在当街把她扑在地上啥的,但一想到我绝妙的好点子,这种念头便自动退位了,我正气凛然地说道:
“不要紧。再说我又没说去她那边买花,世界那么大难道只有她一个做鲜花生意的吗?你放心,我绝对能带来一个令你大吃一惊的消息作为礼物给你的,就耐心等待吧。“
面对她将信将疑的眼神,我信誓旦旦地保证道:“我是谁?全镇最(不)可靠的天琴·心弦是也!你就拭目以待吧!“
“唔···好吧······”糖糖走了几步,扭过头慢慢说道,“那个···你可要当心啊!“
我笑着点头道:“当然!不过有什么好当心的呢?”
她依旧有点不太放心,无数个一步三回头之后,终于安全地消失在了我的视线里,我稍稍松了口气。
紧接着,我朝一个方向奔了过去——那就是蔷薇离开的方向。
我刚刚的绝妙计划就是:跟踪蔷薇,发现那个藏匿世界上组美丽玫瑰的地方,趁她不注意,悄悄溜进去,再神不知鬼不觉地将玫瑰拿出来!然后回家,把它们献给糖糖,最后度过一个完完美美的的情马节!这个计划多天衣无缝啊!
什么?我这行为属于偷窃?哼!那是蔷薇如此无理的!再说了,我相信我和糖糖是是世间上最般配的一堆小马!这株玫瑰不归我们,那真是浪费、屈才!
没过多久我便注意到了蔷薇的身影,接着紧紧跟着她在镇里的大街小巷东绕西拐,一路上虽然遭遇了不少状况,但所幸没被发现,也没跟丢。最后她进入了一幢民宅样建筑物内,我也偷偷地溜进去。
看起来这里应该是她的住所。我看到很多有关她的照片被摆在书架上,其中还有张她和某只黑色天马的合影,不过已经很旧了,那时的她笑的是多么的灿烂。但是我在房子里瞎逛了一会儿却没有找到她半个马影,倒是发觉她的生活和我一样杂乱无章,到处可以见到乱扔的食品塑料包装纸袋;没有洗的脏衣服;以及锅子器皿中厚厚的灰尘。但奇怪的是,刀具却程亮地发光,这是什么原理?难道修剪花草还用得上菜刀吗?
就在我疑惑之时,忽然,隐隐约约地,从地底下传来“咚”的一声闷响。我的思维立即把刚刚的问题抛之脑后,取而代之的是一个令我兴奋不已的答案:原来这栋房子还有地下室!那么传闻中那朵玫瑰肯定也在那里!就在唾蹄可得的地方!
但是这样贸然冲下去会显得太鲁莽了,被她发现肯定吃不了兜着走。于是我机智地思索了一会儿,想出了一招奇谋。
“有马吗?有马吗?”我捏着鼻子,另一只蹄子用力地敲打着住宅的大门,为了吸引蔷薇的注意力,我故意发出很大的响声,搬出一种谁也没听过的嗓音,除此之外我还把她家的自动洒水器弄坏了,现在那玩意正在“吱吱”地朝外喷施。我相信这能让她在地上耽搁很久吧,这段时间里足够我办事了。
“来···了···”好一会儿我终于听到了她的应门声,连忙憋住笑,将身子藏到书柜后面。在亲眼看着她气势汹汹地走向大门时,我抓紧时间冲进通往地下室的门内,沿着楼梯奔了下去。
地下室里一片漆黑,我什么都看不见。空气里弥漫着一股奇怪的味道,我仔细闻了闻,有泥土的温润,也有花朵的清香,还有地下室特有的潮晦以及一股说不出所认然的铁锈气息。而最后一种是最浓烈的,它没一会儿就占据了整个鼻腔,不断地刺激我的神经,令我有一种不由自主就想反胃的冲动。但为了得到那朵玫瑰,这些我都可以忍,我只是屏住呼吸,在黑暗中摸索前进,事实上我在寻找开关。
走着走着,突然,我的蹄子踩到一滩不明液体。起先,我并不在意,下意识地认为只是普通的水而已,但当我要抬起蹄子再向前走时,却察觉到该液体有一股粘性,稍稍花了点劲才将蹄子从地面上分离开来来。我又嗅了嗅蹄子,噫,正是那股令马作呕的铁锈味,而且更加的剧烈。
顿时,我似乎预示到了什么不好的事情。正想转头就离开时,发觉这不可能只是睡!要么是浸满铁锈的水?不过种花的小马家里怎么会有那么多铁锈?在电光火石的一刹那,头顶上突然照射出了明晃晃的光线,一下子刺得我睁不开眼皮,在我艰难地睁开它们时,意外地目睹了令我这辈子都不能忘记的景象:
这就是那朵玫瑰。它美得令马窒息,即使我用尽世间上最华丽的辞藻,也不能描绘出它艳丽外表的冰山一角。它的红,是恰到好处的,最赏心悦目的颜色,就连太阳也无法与之媲美。世间万物在它面前黯然失色,奇珍异宝在它面前退避三分,尽管它还没有完全开放。
我的灵魂瞬间像是被它勾走了,摆动空壳的躯体,目不转睛地向前走去,它就在眼前了···它是我的,是我的···是我的!
我的躯体迟钝地前行着,眼中的玫瑰愈来愈大,心中的欲望像火焰一样迅速膨胀着逐渐吞噬了全部的意识。然而,就在僵尸般地将要触及到它的边缘时,我又忽然被什么东西绊到了,一个酿跄摔在冰冷的地上。
下意识地扭头一看,顿时,我的心脏都几乎从嗓子里蹦了出来,伴随深深倒吸了一口凉气,我口腔里满是这种浑浊的怪味,这些不算什么,关键是我看见了令我全身汗毛直竖的东西:那是一具尸体,不光如此,还是一具新鲜的尸体,他的腹部被划了一道口子,五脏六腑像一滩稀泥一样,统统露了出来,泡在他自身乌黑的血液里,泛着微微的油光,他的脖子上也是一道清晰的伤口,直径足有两个硬币那样长,里面暗红的肌肉也能清楚的看见,甚至还能注意到白森森的颈椎骨,伤口还在向外滴滴答答地渗着血丝,掉落在地上他身下那滩腥臭的血渍里,他的眼睛竟然还是睁着的,虽然已经没有了活气,但仍然看的出他生前最后一刻的恐惧与绝望。我和他对视几秒后,忍不住呕吐起来,随后我突然记起:这不是那天在花店遇见的蓝毛小伙子吗······
刹那间,我后脑重重挨(加上他扭曲的面容)了一击,随即昏倒在地上,不省马事。也不知道是吓得还是被打的。
“唰!”我感觉脸上被泼了一盆什么东西,凉飕飕的。伸出舌头一舔,没有味道,尝起来像是纯净水。我睁开了沉重的眼皮,发现自己的四肢,被四个坚固的铁环,牢牢地固定在一张大圆木盘上,全身呈一个“大”字形,而木盘是立着的,也就是说,我被强迫以双蹄站起的姿势禁锢着,这滋味对小马而言并不好受。
我正想发问这是怎么一回事,却听见一个声音热情(没错)地招呼道:“欢迎!尊贵的顾客,欢迎来到蔷薇的鲜花店!”
眼球一转过去,只见那只酒红色鬓毛独角兽穿着白色衣服,戴着蹄套,满脸笑容地朝我说道:“您好!美丽的女士,请问您需要点什么?”说完她还用魔法将一束蓝色小花悬浮在空中晃了晃。
“蔷薇,你在干什么?快把我放了!”这是此类影视作品中千篇一律的台词。所以我就本能无助地大呼小叫道。
“花啊,我这里应有尽有。”她显然没有理会我的反应,继续自顾自地介绍道,“有矢车菊、艾菊、三色堇······您要哪一种呢?”她甚至俏皮的冲我眨眨眼皮。
我用力挪动了一下右臂,想挣脱铁环的束缚,但无奈它钉得死死的,稍稍一动就会被硌得生疼。我只能向她叫喊道:“我什么都不要!赶紧把我放下来!”
“嗯?情马节要到了,您想来点玫瑰?”绿眼独角依旧采取无视的态度,自编自演道,“黄玫瑰、白玫瑰、卡罗来纳玫瑰、洋蔷薇······您想要哪一种?”边说着,她变戏法似的掏出一朵红色的小花,使劲地嗅了嗅,脸上流露出的表情。
“放我走!!!”我歇斯底里地嘶叫道,并且拼命地抽动着身子,可更加强烈的痛感把我硬生生地停回去,企图摆脱桎梏,震得木盘哗哗响。
“什么?!”她突然像是换了匹马似的面部贴满了惊讶和震撼,拿着小花的蹄子微微颤抖着,就连前所未见的语气都发生了变化,“您想要那株全世间最美丽的玫瑰,并且不惜一切代价来获得它吗?”
我气急败坏地嚷道:“对!快把它给我,然后放我走!”我现在如果可以的话,就要扑上去,咬掉她的脑袋。
蔷薇的脸色一下子变得很阴沉,她垂下了头,蓬乱的鬓毛挡住了前额,我无法看见的她的表情,只听见她冷冷地说道:
“别做梦了,这么想的小马不止你一个。而除了你之外,其他的小马只能在投胎之后才能重睹它的芳容了。”
这句话和地下室的寒气把我冻得直哆嗦,我咽了一口唾沫,紧张地问道:“你···这是什么意思?”说完我的身体开始不由自主地瑟瑟发抖。
“我会解释的——只不过不是现在。”她猛得抬起头来,深深的瞳孔里刹那间充满了杀意,“在此之前,我先给你讲个故事吧,你应该感到很荣幸,因为我从来没有向谁提起过它。”
我害怕地点了点头,冷汗早已浸湿了后背。
“从前,有一只独角兽。她和他两个称姐道妹的好朋友经营各自的花店,日子虽说算不上大富大贵,但衣食无忧是可以保证的。”蔷薇面无表情地叙述道,语速如流水一般缓慢,“她为马也比较勤劳,敬业,慷慨。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除了顾客之外,她见到最多的就是这些奇妙的花花草草了。她很享受和它们相处的时光。假若能遇到与她爱好相仿的顾客,她会情不自禁地赠送他一株花,这样的生活虽然辛苦但愉快,她过得很满足,知道一年前多,她邂逅了他。
“他很英俊,很迷马——至少在她眼中是这样。他笑起来时令她神魂颠倒。可惜他只是一个过客,原本打算只在小马镇停留几天的,为了能够把他挽留下来,她竭尽了自己所能,甚至都把当生命一样看待的花草搁置到了一边,就是为了能得到他的好感,这种做法很不明智,受到了她两个好友好心的强烈反对,但是她已经被所谓的爱情冲昏了头脑,竟狼心狗肺地说她们只是嫉妒罢了。不久,她们的关系便闹僵了,最后决裂,而她一点也不在乎,还如愿以偿地得到了他的青睐,不久他们就在一起了。尽管他除了帅已不是外,但她还是能将这种生活过下去,而代价就是比以往更加繁忙。
“原本这样也相安无事。可是,就在一个星期前,她从报纸上得知了‘情侣度假村’这件事情,便计划在情马节期间,给自己放个小假,和他好好享受恩爱的喜悦。
“没想到,他竟然拒绝了。理由是:去一次的钱太够他在外面潇洒个几天,他宁肯要自己爽个痛快也不希望和她美美地休息。
“她震惊了,没想到他居然是这样的马。结果就在当天,他们分了蹄,他离开的时候,还轻轻松松地吹着口哨,连头也不回一下,此外,还顺手牵羊地绍走了她的一部分财产,他的行为彻底摧残了她的心,以及她的大面积精神支柱。”蔷薇的眼神黯淡下来。
“那天晚上她辗转反侧睡不着,起来时泪水浸湿了整个枕头,她决定自己亲自去看一看情侣度假村的模样。
“到了第二天,那边,她注意到身边都是成双成对的情侣,他们秀恩爱的姿态和肉麻的情话令她感到困惑,感到茫然,这才是真正的情侣吗?最终,她感到了恶心,逃跑般地躲到了度假村的外围。
“结果,在墙外某个不起眼的角落里,她忽然发现了一样东西令她眼前一亮,”蔷薇的语气顿时兴奋起来,脸上神采奕奕,“那是一株含苞欲放的野玫瑰。除此之外它非常得漂亮,她种了近十年的花,也没见过这种玫瑰,也没见到过有这么美丽的玫瑰。
“她如获至宝,观察一下四周,却并没有发现有同种玫瑰的踪影。这令她有点小小的失落,但她仍旧很高兴地把这绝无仅有的玫瑰给小心翼翼地连根挖了出来,暂时踩在一杯现场的泥土里,放在一个塑料袋里,便往家里赶去。
“一路上,她遭到了众多情侣暗暗地嗤笑和不屑的白眼,仿佛在讥讽她明明是单身,却还要来瞎凑热闹,而她只是一味地隐忍,此外一声不吭。就在他将要离开众马视线范围时,她突然发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是他!在他身边的,还有一个完全陌生的她。她最后一道心理防线崩溃了,不顾一切地冲上去问他为什么要背信弃义,没想到却被另一个她好好地侮辱并耻笑了一顿,弄得她瞠目结舌、哑口无言。
“他们俩亲亲热热的背影在她万念俱灰的视野里消失了,只剩下她夹着尾巴,垂头丧气地爬回到了家里,她绝望了,也累了。
“她想找个机会结束掉自己的生命,在下蹄之前,她突然想到,怎么失去了友情和爱情的小马有什么理由能这样轻易放过了活下去的意义呢?他们?他和那些可恨的情侣对她所造成的伤害,她是一定要以牙还牙的!”蔷薇狠狠地跺了下蹄子,水泥地也被震动着发出一声闷响。
“这时,她看到了被她丢在墙角的那株玫瑰,她觉得就像自己,孤苦伶仃,无依无靠。美丽的玫瑰让她放弃了轻生的念头,开始悉心照料起它来。
“很快,她注意到普通的水和肥料并不能让它生长,反而令它萎缩了不少,她很惶恐,却不知所措。就在她急得团团转时,一个传说悄然重现在她的脑海中。”
蔷薇顿了顿,绿色的眼睛里放出几丝诡异的光彩,就连口气里面也夹杂着按捺不住的神秘:“她的奶奶曾经和她提到过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位天角兽公主和独角兽王子从小就是青梅竹马,他们双方的家属也很看好这门亲事。而且,在他们还是青少年的时,天资聪颖的王子,根据古魔法师星璇遗留下来的残缺咒语,再加上自己的体悟成功编制出了一种可以永葆年龄的魔法,只要不浇水就行。他在一株漂亮的玫瑰上进行了实验,结果颇有成效。他在同一时期将玫瑰献给了她,并祝福她的青春可以像这玫瑰一样永驻,她欣然接受,因此这朵玫瑰成了他们美好爱情的象征。”
此时,独角兽严重的光芒消失了,剩下一团若有若无的云雾在眼眶里打转,她叙述的语气激动了起来。
“可是,谁也没有想到的是,王子在和公主举办婚礼的前一天,突然和一只久不见经传的雌驹私奔了,还在玫瑰上撒了不少的水,公主觉得这是一场晴天霹雳,为此,她生了一场大病,只能在床上喘着气,容貌渐渐地变老。几个星期后虽然身体康复了,但是心里上的创口却无法愈合,她开始变得与之前判若两马,从谦虚变得傲慢,从宽容变得狭隘,并且看到情侣就会异常恼怒。一日,她对那株玫瑰花下了一个恶毒的诅咒,只有情侣们身上的鲜血,才能让这朵花继续生长,越是多的血液花就开得越漂亮。从此,再也没有谁在她的面前秀恩爱了。她继承了王位,开始独裁似的治理起了国家。
“而那株玫瑰的下落就成了个谜团,直到一个星期前,我在情侣度假村边上发现了它。”
蔷薇突然干笑了起来,发出比哭还难听的笑声,然后她缓缓地抬起头,直视我的双眼,平和的讲道:
“所以,这几天内,我用刀亲蹄杀死了像你这样的无数只脱单小马,并且将他们的鲜血,一滴一滴地淋灌到那株玫瑰上,然后就像你看见的那样,它正在逐渐地生长,相信很快就会开花了。对了,它在没下诅咒之前叫Bless,之后就叫Bleed了。我的任务就是让它名副其实的Bleed。”
我的心里“咯噔”一下,一种前所未有的恐惧涌上了心头。我意识到自己面对的不是以前那个慷慨大方的蔷薇了,而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疯子!一个杀马不眨眼的狂魔!我又一次地挣扎了一番,整个木板都震得微微颤动,然而依旧没有作用。蔷薇只是若无其事地注视着这无谓的反抗,冷冷地嘲讽到:“没用的,你将会和那些情侣一样殊道同归。”
冷汗混夹着热汗流遍了我全身。求救是没有用的,地下室理地面很远,呼救只会浪费力气和剪短存活的长度。死死地咬紧牙关,摇头晃脑,使出这辈子最大的气力来扭动着四肢,企图挣脱铁环的禁锢。累死累活的努力之后,渐渐的,我的牙齿发麻了,蹄子的知觉慢慢丧失了,力量,也一点一点耗尽了。铁环,纹丝不动。
我头耷拉下来,大口大口喘着粗气。失落逐渐淤积在心头,啃食着我的意志…这时候,用听见她冷冷地嘟哝道:“你好了没?我的耐心是有限的。”
惊慌地抬起头,蔷薇的角上闪着阴阴的绿光,她用漂浮术拿着一把碗口宽大小的砍刀,脸上透着沉沉的冷笑,眼睛里遍布浓浓的杀意,刀尖上闪着幽幽的寒气,一步步地,朝我走了过来。而刀刃,正指着我的腹部。顿时我联想到了那个被开膛破肚的蓝毛小子,心里的最后一道防线奔溃了!
“你…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啊?…”在刀即将接触到我皮肤的前一刹那,我终于在思维混乱的困境中回光返照,带着三分的哭腔提出了这个疑问。
“嗯?”她下意识地移开刀子,随后又面无表情地说道,“为了那朵玫瑰呗。只有你们这些情侣的鲜血,才是让它开放的唯一方法。”
“花的绽放,烟花的绽放,”她停了停,用刀背上的反光照了照自己的面庞,“还有血的绽放,难道不是这世界上最漂亮的景观吗?”
“你…你要血….我们可以给你啊…..”我结结巴巴地抽搐着,眼泪夺眶而出。“何必…要夺走我们的生命呢?”
“那是因为,”蔷薇眼中唰得燃起了一把火,她找了块布,擦了擦刀背,咬牙切齿地低吼道,“你们这些情侣,一天到晚,除了秀恩爱还能做什么?你们不论早上,中午,还是傍晚,就知道瞎混在一起,说些没有智商的蠢话!我们这些单身马比你们高级得多,比你们自由得多!我之所以这么做,就是替单身马们剔除眼中的渣滓!”
“但…但是…为什么你开始拒绝了我和糖糖?”我哽咽地问道,试图拖延会,让时间和我的眼泪浇灭她的怒火,“难道..是你改变看法了吗?”
“哐当”一声,金属落地的声音响遍了整个地下室,我的心脏又紧张地骤然一缩。之后是她怒火中烧的叫声:“不是!以往我遇到的情侣都是一公一母,可你倒好,两个同一性别!这怎么谈恋爱,怎么结婚生子!这是畸形的,扭曲的爱情!以后必定是社会的异类,世界的怪胎!这就是我鄙视你们的原因!”
她歇斯底里地发泄完了之后,停了一会。在我的抽泣声中继续斥责道:“还有你这个活宝,竟敢跟踪我,还把我的花洒弄坏,发现了的秘密,耽搁了我整个下午的时间!就凭这些,你早该被碎尸万段成千上百次了!”
我呜咽的喉咙里发出几个音:“对…对不起…我…我很抱歉…”
“晚了!”我听见刀被捡起的声音,随后是她凄惨的冷笑,“不过我能接受。所以我打算满足你最后一个心愿!你还想对这个世界说什么?说吧!”
绝望统治了我,最后反抗的力气彻底消失殆尽。尽管我还有好多话想要说,好多事要做,但恐怕已经没有机会了。短暂的沉默和耳鸣之后,我咬着嘴唇,轻轻地,但清晰地说道:
“告诉糖糖,我爱她。”
蔷薇那边寂静了一会儿后,突然爆发出一阵哄笑:“死到临头还这么肉麻,真是恶心之至!不过我答应了!”她说得越来越响。
“谢谢。”我在对我的刽子手道谢。因为我不知道说什么。
“谢我就闭嘴!我真的要动蹄了!”话音刚落,一团湿乎乎的东西突然被强行塞入了我的嘴里,一下子填满了整个口腔,除了“呜呜呜”的呻吟声,我说不出一句话。
我闭上眼睛,泪水簌簌而下。
几秒后,一丝冰凉从腹部传来,在我感受到之前,接踵而至一阵撕心裂肺的疼痛。我能听到肚子被划破发出的“呲”的响声,以及肠子露在体外时重力所带来的痛感。而我只能咬着堵口物,本能地发出“呜呜呜”的惨叫,和全身不由自主的抽搐。
渐渐地,我呻吟的声音越来越轻,腹部上的知觉也越来越少了。除了滴滴答答的流血声,我的耳边一片清静,也是一片祥和。
久违了。我仅存的意识苟延残喘。
忽然,蔷薇的惊呼声打碎了这份意境,我用尽这辈子最后一点力气,睁开了早已干涸的眼睛。
“哇!这才是世界上最漂亮的玫瑰啊!”
是啊,那朵名叫Bleed的玫瑰,现在已经完全地绽放开来,上面还流淌着我的鲜血。她犹如一位仙女,惊艳绝伦,光彩四射,照亮了整个阴暗的地下室。任何被称之为美丽的东西,在她面前,顿时丑陋不堪。
而这一切,全都定格在了我圆睁的眼睛里。带着些许的欣慰和不舍,我最后一丝气息在玫瑰的香气中默默地消散了。
情马节当天,公园里围满了数以千计的小马。他们大多是亲亲热热的情侣,而他们到来的目的,就是要看一眼蔷薇奉献分享给大家观赏的绝世美丽的Bless玫瑰花。蔷薇信誓旦旦地说道,她已经找到了繁衍这种花的诀窍,如果有谁还想要,可以预约去取货。
当然也有例外。那是只孤孤单单的陆马,蓬乱着粉蓝鬃毛,蜷缩在墙角里喃喃自语。“天琴…这就是你带给我大吃一惊的情马节礼物吗….你的失踪?…”
“请问你是糖糖小姐吗?”一个不带任何感情的声音响起。
陆马诧异地抬起头,看见一对暗绿色的眸子。
“天琴小姐为您准备好了鲜花和祝愿,现在等您去领呢。”
“噢真的吗?”糖糖一下子从地上站起,眼睛里闪烁着兴奋的光芒,嘴中反复喜悦地说道,“麻烦你带我去见她吧!”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