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父辈的足迹
“喔喔喔,闪影?是的没错,是闪影!
嗨!子弹壳他儿子从那个避难厩出来了!”
我一脸懵逼,他招呼着我过去。我一脸纳闷地走过去:“怎么了?”
“你爸叫子弹壳对吧?”
“对。”
“你知道吗?我可好久没见过子弹壳了,他怎么样?”
我脸色一沉:“不怎么样,他已经不在了。”
“不在了啊……我理解你的心情,喏,这是你父亲的日记,如果你愿意就去找你祖父吧,若不愿意,我们可以在这儿给你找个住处。我知道这变故对于你来说是有点大,如果你还需考虑考虑,住处我多得是。你爸说迟早会有一天,没想到这一天这么快就来了。”
我站在那里,不知道说什么好。
我忽而又想起什么,问:“你们与我父亲是什么关系?”
只见那个比其他两匹马年长一些的站起身说:“我们?不,我们只与你祖父有关系,至于是什么关系,你自己找到微光就知道了。”
微光,我父亲曾不止一次的提起他父亲的传奇。在坠毁的飞机里拖出队友的他又连续消灭了一整支NCR小队的鹰爪佣兵。
他是我的祖父……
然而我从未过问过关于他的一切,我记得那时我不是在吃饭就是在看杂志,只在父亲问我时“嗯”一声。
我怎么在当时这么……这么……冷漠?
“闪影!想好了没?”
“还没。”
“也对,是匹马都不可能这么快决定。你就先住在这后边的屋子吧,挺大的,不过只有一匹马,叫格雷斯,还希望你能习惯。”
我接过日记:“行。”
我回到星夜的房子,她正坐在凳子上,嚼着个苹果。
“星夜,我的东西在哪?”
“在床底下。怎么,你要走?”
“不,我找到住处了。”
她对着我甜甜一笑:“再见,闪影。”
还是那么像……甜橘。
……
我推开门,还是那样温馨,这时候我听到了马蹄声。然后从另一个房间里走出一匹比我大不了多少的公独角兽,穿着棕色夹克衫的他正上下打量着我。
“难得一见,避难厩小马。”
“你好,你叫格雷斯?我可能要在这住上一段时间。”
“是,我叫格雷斯,房间你自己选吧,我还有事。”随即他转身出去了。
他跟我那时是那么像。然而我当时又在干嘛?我不知道,我已不愿想起……
夜晚,是那样的宁静。我在门前坐着,仰视着天空。
我听到木门的声响,随之而来的是似曾相识的声音:“你不睡觉在这儿干嘛?”
我回头一看,是格雷斯。
“你不是也还没睡吗?”
“我睡不着。”
“怎么?你属夜猫子的?”
“不,只是我有点事在困扰着我。你到这儿不是长住对吧?”
“对,我可能过几天就走。”
“去哪?”
“可能要去……去一个日记上的某个地方。”
“日记?你方便给我吗?”
“噢,喏。”
他接过日记,认真地翻看。
我静静地坐在他旁边,看着这匹不比我大多少的独角兽。
于是我又陷入了沉思:是不是该去追随呢?
他把日记还回来,对我说:“你需不需要个伙伴?”
我起初有些诧异:“什么?”
“你需要个一起走的吗?”
“废话,那么你又是为了什么?”
“我……不想待在这儿了。”
“为什么?”
“我厌倦了这种一尘不变的生活。”
“哪怕这旅途会让你丧命?”
“总比在这儿生锈强。”
“噢,为什么?”
“我呆在这地方已经三年多了,然而当初来到这儿的新鲜感早就如同200年前的和平一样消逝了。”
我微笑着拍了拍他的肩头“好啊,欢迎你上了我的贼船。”
回房,我彻夜未眠。
我开始怀疑我的目标,我要去的是一个日记里的地方,甚至于那地方存不存在我都不清楚,我也不清楚我准备足了没。我更不清楚我是否有足够的毅力……
我从未对我的未来如此恐惧过,哪怕是在我出了避难厩后也没有过。
记得我在避难厩里时,父亲第一次带我去他的办公室,我是那样兴奋。之后的日子里,无论是新的地方还是新的旅程都让我兴奋。
然而我却在这安宁的镇子的夜晚因为惧怕一个小时候激动不已的旅程而失眠。
我从床上坐起,环视着房间,瞄到了放在床头柜上的那本英克雷日记。打开灯,摸着皮质的日记本外壳,上面有个铁质的天马平板雕刻。那匹天马看上去很雄伟,但我并不认识。
翻开日记,我看到一行字:
英克雷陆马秘密分部489期飞行员毕业纪念 --流光
原来这并不是我祖父的日记,但第一页让我改变了这个想法,右下角写的是我再熟悉不过的名字:微光。我开始疑惑,为什么流光的日记写的却是我祖父的名字。这个问题并没有让我想太长时间
第二页。“我今天很激动,因为这是我成为一个英克雷的第一天。这可以说是自我从战后第一次这么激动……”
我摇了摇头,这只不过是一本训练日记。我下意识的往后翻了几页
第二天,天微微亮。我一如既往的从床上爬起,走出房门,看见格雷斯站在门口。
“醒了?”
“嗯,话说你起这么早?”
“你还不是一样吗?什么时候出发?”
“清点完装备就走。”
“那第一个目的地是?”
我掏出日记,翻了老半天后一脸坚定的说:“离这不远的一个镇子叫小马镇。”
“那个土匪窝?不会吧?”
“而且我们好像还要跨过一条河。”
“……”
“走吧,还愣着干嘛?”
“你确定你要去那?”
“对啊。”
……
一路上他都在向我说那个镇子是多么的危险。我一脸鄙夷。直到我们到了那条河附近,我的哔哔小马上莫名多了四五个红点,我掏出蹄枪,切入S.A.T.S. 然后我发现了几个……泥沼蟹?格雷斯刚想阻止我,我却早已点名完毕。
“你干什么!找死吗?”
“不就是几个泥沼蟹吗?”
“可怕的不是泥沼蟹,而是对面的小马镇!”
“什……”
我话还没说完,一发子弹从我的眼前飞过,打中了旁边的一块石头。
……
找掩护!我脑袋里第一个蹦出的词。我一个闪身,躲到了旁边一个废旧的马车旁,他躲的不见马影。
艹,这场景真tm熟悉不过了。我翻了翻鞍包,然而我TM居然连霰弹枪的子弹都没准备,弹夹依然是空的。刚刚那枪为毛没打死我算!
掏出蹄枪……
先不考虑子弹的问题,就是距离,这怎么也得四五百米,还是算了吧。
那在这儿等死?不要。我心烦意乱的摇摇头,瞥见了马车上的标志:战时部。这马车上一定有好东西。我趴进货仓,找到个锁已经坏了的箱子。嗯中奖了!打开它,一瓶治疗药水、五颗手雷、一把战术匕首、还有一把点44的狙击枪,以及……阿基米德大范围打击武器?这玩意儿长得一点也不像枪,像是某种外星马的东西,管他呢,我把它们一并塞进了鞍包。
该找找格雷斯了,我喊了两声,没得到他的回应不说还换来了两发子弹,不过没打中,然而我看到了开枪者,距离这大概有四百多米的一个……树屋上?我看了看周围的地形,显然想跑出去已是不太现实,那就在这干吧。我再次爬进货仓,从仓壁的裂缝中伸出狙击枪。是的他就在树屋上,在寻找着我们的踪迹。我把他那闪着光的瞄准镜套进十字。
“用眼瞄准,用蹄扣动,用一颗冷酷的心杀戮,记住,目标越小失误越少。”
我重复着父亲在训练我时告诉我的话,扣下了扳机……
注备:
你的运气+2
狙击枪熟练度+2
【长记性】:你再次忘记带弹药时,你的血量下降百分之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