挽歌辞Lv.7
陆马

北境黑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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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Ⅴ·主教】北风摇篮曲(第一节)

第 26 章
5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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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开始,订购晨报,得空即归。另,信鸽无需再用,谨慎处理掉。”

瑟洛什展开皱皱巴巴的纸条,困惑地伫立在废弃工厂的瞭望台上,左思右想也想不通“医生”为什么在此时传下这般看似无缘由的指令。



难道我的祈祷终于应验?是那些翻来覆去念过的情诗唱词,还是我放在床头的月桂与玫瑰香烛拥有这样的魔力?


湿黏黏的白雾粘在他蓬松打卷的秀发上,让它们变得沉重又纤细。他怜惜地抚摸信鸽洁白的羽翼,轻柔得好似呵护一捧白雪。


“可怜的小家伙,美丽忠诚的鸟儿。你是白鸽,我是画眉,咱们的命运都不由自己做主。”

如今真得了归去的消息,瑟洛什反而没有预料中朝思暮想的那般狂喜,反而总觉得哪里怪怪的。

他自言自语,话中若有所指,原来是顾影自怜。

—“瑟洛什”就是画眉鸟的意思。

他是一个出生在铁窗之后的孩子,母亲是一个妄想得到爱情的官妓,因为偷窃丝帕大着肚子锒铛入狱。并不是所有孩子都是上天的恩赐,这是他降生以后的第一课。从有记忆起他就被大家视为疣赘,直到后来典狱长开恩,准许恢复他自由之身。年仅六岁的他带着一卷铺盖走出监狱,假装没看到典狱长和母亲做爱。为了填饱胃袋,他跟着流浪剧团四处巡演,因为生得容貌清秀,歌喉颖亮,获得了画眉鸟的名号。

久而久之,便也以此为名,瑟洛什。



说来可笑,粉雕玉琢的戏子,纵然小有名气,但在贫困与堕落之中,还是难免走上母亲的老路:为金钱出卖容色。肉体的缠绵难以填补灵魂对爱与归属的渴望,他本可忍受黑暗,如果没见到捏造的光明。年复一年,他一遍遍地演绎戏里主角铭心刻骨的爱,像飓风,像山火,暴烈又悲壮,生者可以死,死者可以生。可是在幕后,纵然一遍遍对着神像祈祷,终究他也不过是个粉头戏子,风尘男妓罢了



直到……纤细孤高的水仙花,医生八的出现。

他风姿迢迢,恃才放旷,机敏博学,时常语出诡僻,仿佛一道锋利的白光,撞开瑟洛什的黑暗世界。医生的日子潦倒失意,有时要靠给小作坊磨镜片获取面包。但他精于高谈阔论,喜欢愤世嫉俗,更是接吻的大师,而且是那么年轻,那么反叛,又那么无畏。

医生在他耳畔的私语,彻底夺走了他的魂灵。多年来,这种扭曲的爱是一场来势汹汹的疾病,燃尽了他的理智与顾忌。他决定抛弃一切沉重而真实的枷锁,倾尽此生为医生起舞,吞下那朵浪漫的毒玫瑰。


而如今,医生变得好陌生。

再没有了那安慰的笑容和薄荷味儿的吻,是时间的磋磨改变了他吗,还是佐罗的那把大剑?


瑟洛什的目光长久地在信鸽精巧的小脑袋上停驻,仿佛要努力记住它的样子。

“别了!我的小友!我虽做不了自己的主,但至少我可以放你自由。”


他将前肢高挈,一阵清风徐来,这白羽精灵扑腾展翼,回归天空的它好像瞬间变大了一样。接着,生来就不属于大地的鸟儿自由地穿空战浪,扑向无边无际的浩渺苍穹,它不断盘旋,升高,盘旋……

终于只剩一个小点,世间万种美好,从现在起都在它的羽翼之下了。


瑟洛什抬头望去,不见欢快的鸟儿,唯有接天晓雾。

原来是昨夜薄暮骤雨送走了闷热暑气,次日清晨难免大雾弥漫。这些低垂的水云宛如仙子沾着露水的仙衣,盖住丛林山岗。



“可惜我终究不是白鸽,画眉鸟永远逃不出金笼子。”

他在滚滚层云中悼念死去的自我,随后步下瞭望台,回归阴惨的爱与生活的一地鸡毛。



高高吊起的板条箱随风晃荡,废弃的铁架台狰狞如绞架,一大片土壤连片焦黑,看来工厂被废弃之前这里是一个储存煤炭的小广场。看其规模,似乎也一度在工业市场上独领风骚,只是伊甸重工实在是个危险的邻居,经历卡伦家族的几代统治,伊甸重工已经垄断了绝大部分工业品的生产,导致无数小工厂的破败。(如果不是银盾城的土地缺乏硝矿,恐怕连军械制造也要归并到它的伟大版图中,但如今是天罚在数个城邦间流转贸易,掌管军火。)


表演大师穿行在金属与砖石的荒漠中,直到穿过一扇熏得漆黑的石拱门,踏进工厂坍塌一半的大厅,才算见到生机。
残垣断壁上挂满新制的灰白色挂旗,几十个庞大的装满火药的板条箱被瓦菲掩藏,迷雾之啸的成员们出出入入,忙而不乱,看起来又讽刺又有趣。



总之这就是“迷雾之啸”的新驻地,而灰白色绣着青铜蛇的旗帜就是他们的新纹章。

——特雷尔从来都不喜踏出门槛,对于他来说,世界真是一片可悲又空虚的寂静之地。


但只要得到了特雷尔的荫蔽,迷雾之啸总归还是日益茁壮。对于那些年轻的心怀梦想的贫困小伙,来这里讨生活不失为一个好选择。甚至有的女孩家也因贫困来到这里,她们洗衣服煮饭打扫卫生,夜里陪床更有大赚头。看到那些稚嫩的新面孔,瑟洛什总觉得有股说不出的酸楚,他不确定自己能不能和他们并肩作战。



现在,天罚·欧米伽也不得不卖特雷尔个面子,运来一大批足够武装这些新生力量的军火。当然,酒馆老板从来都不免费就是了。

此刻的小广场无疑是个鱼龙混杂的贫民区,正在孕育中的跳蚤市场。
剃头匠,点心师傅,铁匠学徒,流浪歌手……大家各取所需,竟然神奇地互不相扰。
 几个看上去衣衫褴褛的老海员围成一圈,在酒沫和村话的浸泡中变得红光满面。为首的那个高高站起,兴高采烈地唱起一首广为传颂的民歌。

“哟——北风为我做摇篮呐!”

他的声音粗野洪亮,着实起了个好头儿。只是没想到,这首家喻户晓的《北风摇篮曲》刚起个头竟然一呼百应,进而演变成了一场震撼心灵的大合唱。

“北风为我做摇篮,

高歌冰海怒涛前。

劈波斩浪猛划桨,

驭风沐雨作长鞭。

剑斧明锐刀枪利,

肝脑涂地亦当先。

王庭阴翳非吾志,

雾海雪乡可安眠。

宝座乌沉我不去哟——

北风为我做摇篮!”

近百条喉咙齐声高歌,有高声部,有低声部,有老有少,有男有女。他们在卑微的沟渠里仰望群星,以朴实无华的方式表达对命运的抗争。
如此,堪称悲壮。
这股直穿心脾的声浪直冲天际,就连久在剧场的瑟洛什都为之浑身一震,诧异非常。

余音散去后,竟是死一般的寂静。

一个看起来不过十四五岁的男孩一边好奇地摆弄自己刚领到的后膛步枪,像是久战英雄一样变换着不同姿势。虽然他个头儿还没有枪高,身上也瘦得可怜。

“将来的某一天,我总会建功立业,成为家喻户晓的英雄的。那时候,我要买给你们,巧克力瀑布!”
他对他同样面黄肌瘦的伙伴们宣布。

瑟洛什看着正入神,骤然一个细弱到悲哀的声音唤醒了他。

“请问,前辈……您就是瑟洛什吗?”

一个眼神清亮的红发少女怯生生地问道。她瘦瘦小小,发育不良,但却颇有些天然美丽,像是只淋湿了羽毛的小雏鸟


“唔唔,是这样的,我是您热切的崇拜者。我想请您教我几句唱词,还有那种引以为傲的发音技巧……我哥哥最喜欢您唱的那出《费加骡的婚礼》了,可他现在因伤瘫痪。我只是想唱给他,绝不当众表演,我向您发誓!求求您了!”



少女紧张得红了脸,声音也越发微弱了下去。她穿一条破烂的褐色裙子,带着褪色的羊毛风帽,还提着一大桶擦地的污水。



“当然,我很乐意。现在我唱一句你跟着学一句。”

在女孩身上,瑟洛什看到了自己的母亲和未来如有可能的女儿。

这种心痛,若非亲身经验是不能体会的


一节刚学完,红发女孩便被满身汗水的一对大汉掠去陪床。只消看一眼他们的裤子,谁不知道他们要干什么?
女孩恐惧地挣扎,打翻了木桶,抹布和脏水洒了满地,但仍旧无济于事。也许是她的尖叫那么刺耳,其中一个拾起那块抹布塞到了她的嘴里。


可是,他们会付钱。

不行,得付双倍。


最好不要崇拜我,瑟洛什想,这就是该死的生活,和我的过去如出一辙。

他走过跪着擦洗地板的仆妇,走过开着低俗玩笑的半秃着头的痞子,走过对权利充满渴望的投机者……在这些伪君子和真恶棍之中,他看不到半点真诚正直的高贵品质。说来也是,正是利润的黄油使得这些宵小之辈与亡命之徒汇聚于此,又怎能苛求苍蝇堆里飞出蝴蝶?

这样想着,两位风尘女摇着染色羽毛扇子拦住了他的去路。
一位穿着破损的弗拉明戈红裙,看似应该是个落魄舞娘,年纪稍长,瘦如纱槌,闪亮的紫罗兰色眸子和夸张的眼影让她显得既神秘又充满欲望。
她拉扯着瑟洛什的衣襟,干瘪的嘴唇笑意微露。
“啊~甜心,我想我认识你。怎么样,要不要靠着墙来一发?我可是不介意给同行打个八折的哦。”

而此时另一个身材走样的棕发妓女无可奈何地摇了摇头,替瑟洛什整理被拉乱的衣襟,拍打灰尘。
“怪不得都说你疯了,莎莎莉亚,快别说疯话了,不要为难这位好先生了。”

那红裙女郎哈哈大笑,笑声尖利又疯狂,两排支开的肋骨像是胸衣上的钢骨一样条条绽出,仿佛随时会散架。
“哦!我的孩子,你听见了吗?她说我疯了哩!她们都这么说——好出身的莎莎莉亚,嫁给了幻想。”

女郎被她的同行粗暴地架走,她的声音断断续续又无比单薄。她咧开的嘴角流出混合着鲜血的唾液,紫色眼睛吐露着疯狂的狂热光线,直透心脾。仿佛她的灵魂早已坠入地狱,而眼睛就是地狱火炎喷射的门户!

瑟洛什喉头一紧,才发觉颈子处早已出了一层细汗。刚准备从绣着珍珠的菱格纹衣兜里掏出丝帕,摸到的却只有空气。

他一怔,下一秒立刻明白过来。
——该死,她们偷了我的帕子!

 “等一下!好女士们!”
一声洪亮且不容置疑的声音及时呵止道。
浪子迪克提着瓶白兰地摇摇地走来,他眯缝着孔雀石色的眼睛,脸色如煅烧窑炉一样红涨。
——如果这家伙去唱戏的话一定是个好料子,这个行动永远快脑子一步的家伙

“你们是知道这里的规矩的,我们迷雾之啸收容大家,为的是维持秩序,制止罪恶与堕落。试想刚才换做在街上,巡警会怎么做?”

只见那个道貌岸然的棕发妓女悻悻地交出那偷来的绢帕,努了努嘴,面色丝毫没有羞惭。而红裙女郎则狠狠地唾了一口血沫在地上,昂着头高傲地走了,纤细的身形把窝棚都变成了秀场。

“还真是不可貌相啊。”
瑟洛什摇摇头,有些物伤其类。
在这个跳蚤窝里,美德的光辉竟然独独钟于一个发疯的妓女,而满座衣冠犹不能胜。
“迪克,今天真是谢谢你了,也不只是今天。我能好好地站在这里,全都是靠你啊。”

“嗯……在这方面我总是专家不是吗?妓女,酒精,枪口,这三者加加减减,就组成了我的生活,还真是操蛋。命运这东西真是曲折离奇,去年还同桌宴饮的朋友,今天就能不共戴天。”

孔雀石绿的眼里尚有几分迷幻。不难注意,迪克自打搬迁之后就不再向之前那样沾花惹草,他渐渐变得沉默寡言,行为古怪,欲望减退。与其站在院子里练习枪术,更愿意坐在炉火边对着看不懂的报纸念念有词。

“你是指梅戈啊……”
瑟洛什喃喃,他至今还记得迪克在千钧一发之际做出的那个抉择:梅戈的咄咄之势,自己心肺扭绞,半边瘫软的情景,还有迪克阴冷中透露着杀意的眼神都历历在目。
——那种狠绝,那种决断魄力,远出他的意料 ,令他着实敬佩但又遍体阴寒。

“我知道自那日之后,终究会和他刀兵相见,但是没想到是这样快。我并非对他有恶感,只是为探探风口试试运气,但那个选择之后,一切都没有意义了。这辈子,我注定在这个方向上愈走愈远,由不得自己了……瑟洛什,你认识字,又见多识广,求你告诉我,这是不是我的命运?”
浪子喋喋不休。
他把对于生活的失望和迷惘当成毒液喷吐出口,诅咒命运,诅咒梅戈,更要诅咒自己。

“命运是写在剧本上的字符,何时咏唱,何时退场,何时祝酒,何时散场,都不由我们决定,甚至我们不能预知。只是谢幕之时,记得优雅鞠躬。”

紫罗兰色的眼睛里一半是感伤一半是蜜糖,属于画眉鸟温柔的一面是很理想的,精美又深湛,不染纤尘,是无波的水,无梦的眠。

“至少那一刻你的勇敢令你熠熠发光。如果没有你,天知道我还能不能活着在这儿呢?”

瑟洛什微笑着歪歪头,但却感到自己像是个为刽子手辩护的屠夫,辩词苍白又无力。
明明背负同等罪孽,谁比谁更懂命运呢?
——梅戈认定是我杀死了黛亚斯,他一定每天诅咒我一万遍。你所谓的悔意无非是物欲没给你想象中的回报,而这正是赌博的代价。而我又该向谁忏悔,向谁祈求原谅?

他幽幽地想,嘴里泛出一股苦味。

 “你觉得这是勇敢?别扯淡了。”
迪克却没有接受这种宽慰,他晃了晃酒瓶,看着泡沫破碎,他也戳破了自己的软弱和牢骚。

“我觉得这不是,这不过是恶毒与懦弱的混合物罢了——我那时确实想让他死,现在也一样。”
浪子坦白,霎时眸子里喷出雪崩似的苍白的冰霜。他终于不再掩饰,和欲望坦诚相对。

“啊你看……是威伦。”
瑟洛什如坠冰窟,看见二楼环廊上探出的身影就急忙打断了对方。

作为医生八的探听器,他本该多听多闻多打探,只是现在他宁愿对方闭嘴。
“看他愁眉不展的样子,这么说吧,我觉得局势令我们被困住了。”


自矿场一役后,威伦纵然急于求成,好大喜功,但想必不敢再轻举妄动。
一来也是为了休养生息,二来如今男爵所修筑的铁路一应都是用格林嘉德的佣工,若加以袭扰也不会占到便宜,加之特雷尔还传来情报,格林嘉德压低工钱所省下的银子都给雇工买了保险。要是真耐不住性子,再作袭击,反而会让这个爱算计的老头子赚得盆满钵满。
——说不准还能和道恩男爵三七分成。

“不会太久的,武的不行,咱们来文的。”
迪克嘶声道,像毒蛇一样扭着身子。